当妈妈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十年陪护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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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引发的思考

小说《百年孤独》的开头,这样写道:“多年以后,面对行刑队,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上校将会回想起父亲带他去见识冰块的那个遥远的下午。”这个开头,曾被誉为“空前绝后”。

在此,我有意模仿一下:“几年后,每当我因为母亲的阿尔茨海默病而不堪重负、濒临崩溃的时候,我总是会想起2010年秋天二哥打来的那两个电话。”

那年9月,二哥的两次来电——尤其第二次——令我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二哥的原话是:“我希望你能回郑州发展,我们一起,这样照顾爸妈会更方便一些。”

“我们一起”是个不太明朗的话。究竟怎么一起,二哥没明说。不是他故意不明说,而是我俩都觉得没必要明说。因为作为兄弟,我俩早已心照不宣:如果我回郑州,必然是父母跟着我住,换言之,他(暂时)出钱,我(长期)出力。

虽说是心照不宣,但我还是特意加了“暂时”和“长期”两个词。之所以用括号,是表示这属于我个人的主观想法,不代表二哥的想法。至于二哥的想法,据我对他性格的了解,一定是他长期出钱,我尽我所愿地出力。不得不说,二哥很有个性。但我比他更有个性。只不过,二哥的个性是张扬的,我的个性是隐忍的。当时我就心如明镜地意识到二哥这种一厢情愿,抑或说乌托邦式的想法行不通。因为我认为:一个人只有经济不依附于旁者,才能自己的生活自己做主。简言之,只有经济独立,才能精神自由。

对于上述我谈到的出钱、出力,在读者看来,可能会感到奇怪,并会产生诸多疑问:你和二哥为什么不能是AA式的钱、力共担?你大哥哪里去了?难道你父亲不能肩负起照顾你母亲的任务吗?或者说乡下空气那么好,为什么非要把父母接到城市而不能在老家找个保姆来照顾他们?

我先来回答为什么不能是AA式的钱、力共担?

其一,我是一个浪子,重新回到郑州,一切都要从零开始,不可能立马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尽孝。

其二,父母跟着我生活,这早已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这个理所当然该怎么解释?请允许我娓娓道来。

小时候,家里穷,农活也繁重,我们兄弟三个很早就被父母揪到地里干活。每每到了快中午或者快天黑的时候,按理说母亲应该提前回家做饭,但父亲为了提高劳动效率,总是让我代行做饭之务——毕竟我的劳动能力,在团队里是最弱的。那时候,我才上小学四年级。也就是说,我小学四年级的时候,就已经在农忙时负责整个大家庭的吃饭问题。之所以说“大家庭”,是因为当时家里还有我爷爷。只是很遗憾,我爷爷不会做饭。

做饭非我所愿。换言之,我宁可在地里干活,也不愿回家做饭。然父命难违。坦白说,我是带着深深的痛苦感接下这项任务的。而且这项任务,一旦接受,就别想停下来。

就这样,做饭,我从不会到会,从痛苦到习惯,以至于最后,父母都忘记了事情的起源,都认为我喜欢做饭。尤其长大成人后,每每逢年过节、家族聚会,大家谁都不必操心做饭这档子事儿——因为那不就是我分内的事儿嘛!

常言说“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当做饭成为一种习惯,势必会影响到我的性格——使我在敏感、忧伤的基础上,变得越来越细心,越来越善于照顾家人。

所以,尽管父母没说,但我可以猜测到:他们一定希望晚年时候能够跟着我住。毕竟,世上再没有比跟着一个喜欢做饭、善于照顾家人的儿子住更令人心里踏实了,难道不是吗?

当然,单用做饭来论证“理所当然”,分量是不够的。对父母而言,吃饱穿暖只能算是物质享受。他们还需要精神享受,就是跟着子女要过得自在。自在与否,则取决于子女小家庭的氛围是否和谐。

公允讲,我们弟兄三个对父母的孝心是一样的,妯娌们对待父母也是一致的孝敬。然而大哥、二哥的小家庭氛围却并不是很和谐,两口子闹别扭的事情时有发生。尽管这种别扭属于夫妻内部矛盾,无关父母。但我觉得父母一定会多想——“是不是我们不住在这里,他们就会过得和睦一些?”

相比较来说,我和爱人的小家庭氛围尚算和谐。故而我想:父母还是跟着我住更为合适吧。

关于第二个疑问:你大哥哪里去了?

前面说过,大哥老实,不通世故,发展并不顺利,毕业后一直在家乡所在地级市平顶山上班,靠工资养家糊口。

俗话说“百善孝为先,论心不论迹”。我认为,大哥只要有一颗孝心,就足矣。如果他能将自己的生活过好,父母必会因此感到欣慰;能让父母欣慰,何尝不是一种孝呢。

在2012年的时候,我大哥辞掉了平顶山的工作,也来到了郑州发展,并在我住所附近租了一套房。在经济上他可能能力有限,但实际行动上他其实做得也很好。

关于第三个问题:难道你父亲不能肩负起照顾你母亲的任务吗?

我父亲比我母亲大十四岁。假如父亲身体硬朗,老夫照顾少妻也不是没有可能。遗憾的是我父亲年轻时命运坎坷、劳累过度,以致早早落下腰疾,六十多岁便行走困难。2008年,父亲在郑州做了一次腰部大手术,效果不甚理想。2010年时,母亲五十六岁,父亲已经七十一岁,当时的父亲除了不能做家务、不能行远路,生活上尚可以自己照顾自己。

难能可贵的是从2010年到2020年,当我把人生黄金十年的绝大部分精力都用来照顾患病母亲时,父亲一直维持着自己照顾自己的状态,并未给我的生活雪上加霜,甚至还力所能及地缓解着我的经济压力。不得不说,这是一件无比幸运的事。

关于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非要把父母接到城市而不能在老家找个保姆来照顾他们?

首先,这跟当初我想当作家就被视为不务正业一样,也是一个观念问题——如果孩子走出了农村,不把父母接到城里享福,一定会遭人戳脊梁骨。我们弟兄三个脱不了这种俗。

其次,农村固然有农村的好处——譬如空气新鲜、饮食健康;但城市也有城市的优势——譬如生活便捷、医疗发达。2010年,我们还没有意识到母亲患的是阿尔茨海默病。当时我们愚蠢又固执地认为母亲得的只是“健忘症”——是一种经过治疗可以逆转的疾病。所以,把父母接到城市住,最主要的考虑,应该是城市更有利于母亲的就医和康复。

但事实上,当后来我们走了一系列弯路——对母亲疾病的认知,从“健忘症”到“抑郁症”再到确定是“阿尔茨海默病”之后,我们又自以为是地觉得农村适合母亲居住。然而真正回到农村,一系列原来没有出现的问题却开始陆续浮出水面。不得已,我们又重返城市。如此频繁折腾了数回。

那是一段至暗且绝望的时光,母亲的阿尔茨海默病发展至中期时,开始表现出精神分裂症状——每天骂人、砸东西、打我。此况令我疲于应付、心力交瘁;小家庭难以维持,妻女被迫回了武汉。这一切,都是起初我根本预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