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多维贫困理论
多维贫困理论的主要创始者为Sen,之后Alkire和Foster又提出了多维贫困测度法,该法成为国内外学者的关注焦点,贫困的界定开始有重大突破。Sen以可行能力来界定多维贫困,“可行能力”理论被认为是多维贫困的理论基础。Sen把个人福利定义为人们值得去做的事情及达到的状态即功能性活动,以及人们想要做到的事情和达到的状态的自由——可行能力(Sen,1992)。以可行能力定义贫困,从而产生了多维贫困理论,贫困不仅是收入的贫困,还包括饮用水、交通、公共卫生等其他客观方面的贫困和对生活状态评价等主观方面的贫困。
随着贫困理论的发展与完善,多维贫困的概念逐渐趋于成熟和稳定。一般来说,贫困分为3种类型:绝对贫困、相对贫困和社会排斥。绝对贫困是指个体缺乏充足的物质资源来满足其基本生活的需要。相对贫困是指相对于社会平均水平而言,个体缺乏日常生活所需的一些资源;或者说相对于社会平均水平,个体无法获得日常生活所需要的所有资源。社会排斥强调的是个体与社会整体的断裂。英国政府把社会排斥形容为“当个体或地区处于暂时失业状态、职业技能低、收入水平低、住房条件差、犯罪率高、卫生设施差、离婚率较高时,就认为存在社会排斥现象”。早期学者对贫困的界定仅仅局限于货币收入的概念,多维贫困由收入贫困演变而来。Sen提出能力贫困的概念后,人们意识到影响贫困的因素有很多,于是就从不同角度认识和理解贫困,多维贫困的概念就是在这个基础上形成的(何超,2017)。多维贫困的概念是在Sen提出能力贫困的基础上形成的,该观点认为贫困不仅表现为收入水平低而满足不了人们日益增长的最低生活消费需求,还应表现在某些能力上的缺失,主要包括健康、教育、居住等方面。该观点还认为贫困是对人的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以收入为标准的贫困识别方法已经是过去式了,从政治、文化、生活等多个维度来衡量和界定贫困,已成为反贫困所必须遵循的原则。
随着多维贫困的出现,多维贫困测度方法也随之产生,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不同维度测度贫困。阿玛蒂亚·森(1985)在其提出的“能力方法”中阐明,货币性收入水平低不能完全解释贫困的成因,其他维度的被剥夺才是导致家庭或个人贫困的根源,基于该理论,Alkire等(2007)提出了A—F法来分析多维贫困,目前已成为多维贫困测度的主流方法,受到国际组织和政府的广泛认可及采纳。另外多维贫困测量比较常用的方法有MPI法、FGT指数、模糊集方法、因子分析法等。随着多维贫困理论的逐渐成熟,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方向选择不同视角和方法测度多维贫困。如何超(2017)基于经济学和发展学视角对多维贫困进行了总结:贫困的衡量应该从收入、健康、营养、教育、卫生设施等自身的不足到社会发展环境、资源生态环境、生活质量和社会心理,包括政治权利的参与度等多角度多维度去衡量。贾兴梅(2018)基于安徽省贫困家庭的调查数据,将贫困分为五维度,利用多维贫困指数(MPI)方法,就安徽省农村家庭多维贫困进行测度,并提出精准扶贫的政策建议。韩振燕和夏林(2019)依据2014年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数据,从经济收入、住房保障、健康程度、养老服务、可行能力、社会参与、精神状态等7个维度对老年人多维贫困进行测算。多维贫困理论在人类发展水平测量、国家贫困程度对比等领域应用较广,并逐步拓展深入对特定群体多维贫困的研究,如儿童多维贫困、老人多维贫困和残疾家庭多维贫困等(韩振燕、夏林,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