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多维贫困及贫困脆弱性测度研究
一、多维贫困及测度
人们最初认为贫困是由于收入不足造成的,所以起初用货币法对贫困进行判定,并将其量化进一步转化为货币量来判定,据此设定了贫困线。但是使用收入来界定有其内在的局限性,收入只是贫困的一个方面,不能涵盖贫困的全部意义(Fisher,1997)。这种以收入为依据测度的贫困实质上是一种狭义上的贫困(Caroline,2004)。贫困的多维测度思想来源于Sen,其主要观点是贫困是多维的,不单指收入贫困,还应包括饮用水、卫生设施等其他方面的贫困(Sen,1985)。在此基础上,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在1997年构建了人类发展指数进而开发出人类贫困指数(UNDP,1997),并在收入的基础上,新增了健康、教育和生活水平作为衡量人类贫困状况的指标。2010年推出了与英国牛津大学合作开发的“多维贫困指数”,简称MPI,(UNDP,2010)。
关于多维贫困的测度,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多维贫困测度方法、维度设定、剥夺临界值以及多维贫困指数分解等方面。多维贫困的测度方法主要有A-F法、FGT指数、因子分析法等。其中,A-F法是现今使用比较多的,其核心是“双临界值”,即在每一维度下设定剥夺临界值和贫困临界值,以两个临界值来测度多维贫困(Alkire and Foster,2011)。目前,国外对多维贫困测度的研究比较成熟,Battiston和Cruces(2013)利用来自拉丁美洲的6个国家的数据进行研究,发现包括收入在内的5个维度中,卫生设施和教育程度是影响贫困的显著因素。Alkire和Seth(2015)从教育、健康、生活水平3个维度对1999—2006年印度的多维贫困状况进行了分析,得出了印度的贫困人口在逐年减少的结论。
国内多维贫困的研究也在迅速发展。王小林(2009)和Alkire(2011)运用A-F多维贫困测度法,从住房、饮用水、卫生设施、电、资产等维度对我国城乡家庭进行了多维贫困测度,发现我国城市和农村的多维贫困发生率远高于国家统计局以收入为依据测算出的贫困发生率。杨龙和汪三贵(2015)利用对农户的微观调查数据,对我国农村地区家庭在2300元贫困线下的多维贫困现状进行了分析。张全红等(2017)基于A-F多维贫困测度法,提出了长期贫困测算方法,从教育、健康和生活水平3个方面构建了长期多维贫困指数。贾兴梅(2017)将贫困分为生产条件贫困、生活条件贫困、能力提升贫困、健康贫困、收入贫困5个方面,构建了多维贫困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