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嬗变:多种农业经营方式并行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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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论

一、研究价值与意义

千百年来,沧桑巨变,但村庄在我国乡村社会的基础功能与地位一直没有改变,乡村振兴同样无法脱离以村庄为基础的乡村嬗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衷,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集体层面统一经营为主导,构建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系。在这个基础上,又形成了我国最主要的两种农业经营方式——家庭经营和集体经营,进而演化出以家庭经营为主和以集体层面统一经营为主的农业经营方式,进而形成了两种生产生活状态不同的村庄发展模式——集体化村庄和分散型村庄。不同的农村土地制度、农业经营方式、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决定了农村不同的生产生活方式,呈现出不同的乡村治理状态和发展模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我国农村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都属于集体所有。在土地集体所有基础上农业经营方式的不同,不是走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道路的分歧。既不能片面夸大农业经营方式的差异和分歧,也不能无视由此对农民生产生活和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重大影响和差别。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逐渐走上了一条不同于人民公社体制下集体化的发展道路,多数村庄以家庭分散经营为主要组织形式,集体层面统一经营缺失或者虚置,集体经济日渐式微,集体经济组织日益虚化,农业经营事实上“有分无统”“只分不统”,个体私营经济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缺乏集体经济支撑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成为常态,号召力、凝聚力、组织力大大下降,村民呈现出“各扫门前雪”、自私自利的一盘散沙状态,公共事业、基础建设发展滞缓,乡村社会日益碎片化,农民日益原子化,成为分散化程度较高的“分散型村庄”。然而,正如在集体化时期也有单干和包产到户的个案一样,在大多数村庄日益离散化、碎片化的同时,一些村庄则坚持以集体层面统一经营为主导,甚至基本取消了农业家庭经营,村庄农民组织起来,依靠集体协作与合作的力量,大力发展村庄集体经济与合作经济,大力发展乡村公共事业,建设美丽家园,提升公共福利,涌现出一个又一个“明星村”“样板村”。这种类型的村庄被称为“集体化村庄”。

关于乡村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问题,国内一直存在着争论与分歧,常常陷入“非左即右”的误区。集体化论者认为,在私有化、市场化条件下家庭分散经营会导致个体私营经济占据主导地位,农村重新回归小农社会状态,资本雇工的家庭农场和资本主义农业企业会成为农村主要经济体,最终丧失农村社会主义发展的经济基础。单干论者认为,家庭经营更符合农业生产的自然规律和特点,权责明确,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和优势,而集体经营成本高、效率低,不符合农业生产特点和人多地少的国情。更有私有化论者主张进一步明确承包土地私有产权(或变相固化、私有化),改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并在此基础上吸引资本下乡,建立雇工劳动为主的规模化农场和企业。有些学者把西方的农村发展理论奉为圭臬,“依据国外洋理论,解决中国土问题”,而马克思主义的一些基本原理则停留在口头上、文件上,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现实中乡村治理理论和实践的混乱。

具体到微观村庄层面,有学者立足社会学、经济学、政治学、地理学等某一学科领域,具体到乡村的某一方面进行研究。比如,村民选举、村民自治、村庄布局与规划、产业发展、土地流转、公共服务、乡村养老、“三留守”问题等。有学者具体到某一区域,或者具体到某一村庄,对村庄历史演变、政治制度、村民生产生活状态等进行研究。鉴于政治的、历史的等多种因素,一些人习惯把家庭经营与集体经营上升到意识形态领域看待,甚至进行情绪化攻击。有的人把集体经营看作走社会主义道路,把家庭经营看作演变为资本主义的前奏;有的人把集体经营看作走“回头路”“吃大锅饭”,而有的人则把集体经营看作中国农村唯一的出路和前景。到底该如何走好未来的乡村振兴道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从根本上扭转“三农”困局,还有待持续进行理论与实践探索。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基于不同农业经营方式、产业结构和经济成分的多种村庄发展模式在中国大地上并存,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已经有了较为成熟的基础和环境对它们进行深入、系统、客观的分析和研究。本书着眼于城乡融合与乡村振兴大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从宏观、中观、微观层面对不同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的历史、现状、未来趋势进行深入分析,对它们的联系与区别进行比较研究,深入剖析它们各自发展的经验教训、主要影响因素、内在规律和演化趋势,在融合多种模式优势的基础上探索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与城乡融合发展的新模式、新道路,对于探索中国式农业农村现代化新道路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