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城市清洁取暖政策设计与管理实践:基于社会成本理论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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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供热市场高度垄断,成本信息不透明

我国的集中供热市场虽然推行的是特许经营制度,但实际参与集中供热的企业依旧几乎全部是地方集中供热管理部门出资成立的垄断企业。供热特许经营制度的形同虚设,让供热质量和市场效率难以保证。地方集中供热管理办公室同时扮演着组织者、裁判员和运动员的三重角色。在集中供热这一公共物品行业存在着政企不分、服务质量差、企业内在改进动力不足,城市集中供热管理低效、权责不清等一系列问题,阻碍着城市集中供热管理水平的提升。在城市集中供热管理体系中,并没有建立相对独立的公共决策机构和相应的决策机制,决策与具体行政事务处理职能存在明显混淆。在供热企业成本与价格倒挂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同时作为城市供热工程建设资金征收标准的制定者及资金的征收者、使用者和供热企业经营的获利者,很难保证资金使用的公平性。

由垄断供热企业造成的配置效率低下还体现在企业的纵向一体化垄断。特许经营供热企业同时承担热源生产、热力输配和末端销售环节的全部建设与生产活动。在热源生产环节,供热企业对热源企业而言是单一的买家,而对于热用户而言是单一的卖家。纵向一体化垄断供热企业作为热源市场的单一买家,一定会优先购买自身生产的热源,而不会考虑热源的污染物排放水平及经济成本。供热企业也将利用自身对成本信息的高度控制能力,夸大生产成本,依据“成本加成比例的准许收益”原则抬高热价,获取超额利润。此时,垄断供热企业更倾向于夸大成本,而不是选择购买成本更低、更加清洁的工业余热和热电联产资源。在售热环节,热用户虽然拥有购买低价、低排放的工业余热和热电联产热源的强烈愿望,却由于市场尚未放开,而无法实现购买目标。成本信息的不透明隐蔽了问题,不利于成本核算和热价扭曲的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