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生活,不爱也行:日常哲学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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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错失良机

辩论、考试、面试……每当一场考验结束之时,你总会回头琢磨当时是不是应该这样说或是那样做。甚至在接下来的好几天里,你都会不断在脑内复盘,直到想起一些早就忘掉了的疏漏。

“我怎么就没早点想到呢?”或者说:“我怎么就压根儿没想到呢?”

不重要了,反正为时已晚,而一切又尽在这为时已晚之中。“太迟了”就是这样一个怪异的时刻,一个错失的机遇在眼前短暂浮现又瞬时化作过眼云烟的时刻。

错失良机,却毫不知情

在感慨“太迟了”的时候,占据我们内心的往往不是负罪感,也不是羞愧或者后悔。

因为以上的情感都意味着我们首先做出了错误的选择。而遗漏了本不该遗漏的,则意味着我们甚至都没做出选择,我们只是单纯地没想到,没把它当成是一个可能的选项。

只有在错失之后,才恍悟何为良机。

这就是“太迟了”的矛盾之处。意识到来不及了,并非只是意识到已经来不及做某事了,而是同时意识到在它本可以实现的时刻,我们却恰恰没意识到它的可行性。

这个“太迟了”,就是我们在不知自己有选择的情况下放过的一个选择。是错过一个没被我们察觉的机会,是错失一个曾几何时对我们而言根本不似机遇的机遇。

“太迟了”让人愤愤不平的地方在于,和负罪感、羞愧或者内疚不同,它不是有意识地行动但结果不尽如人意,而是行动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业已失败。

这“为时已晚”将我们置于一种身不由己的失败当中,显得极为不公平。我们错过、痛失或者浪费了一个关键机遇,甚至还没来得及意识到它原来是一个关键机遇。

独具只眼……否?

有多少错过的时机、多少漏掉的机遇都只是因为我们目无所见,而非缺乏意愿。

亚里士多德曾言语犀利地谈论过“kaïros”(契机)这一概念。他愿称之为行动的“T瞬间”(Instant T)。在这一刻,一切尚在酝酿反转之中。这关键的一刻,早一分则过早,迟一秒则太迟。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的第6卷中,亚里士多德赞美了那些懂得当机立断和相时而动的聪明头脑,丰富的经验赋予了他们一副好眼力,能正确地看待事物。[1]

那是不是又得开启新一轮自责了?这次不是埋怨自己让机会白白溜走,而是自责根本没能看见机会,不具慧眼,缺乏洞见。

不过,我们也不妨换一只“慧眼”看问题:或许,不是我没看见,而是机会自己深藏不露呢?或许,是机会太过昙花一现而难以捕捉呢?

“太迟了”的问题其实在于:它让我们误以为真的有这么一个机会,只是我们生生错过了。但也许实际上根本就不曾有过这样一个机会呢?

又或者,其实不是我们错过了一个机会,而是机会错过了我们呢?


[1]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Éthique à Nicomaque),卷6,1143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