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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临床诊断标准
智力障碍是一种起病于发育年龄,主要表现为智力低下和概念性、社会性、应用性维度的适应能力缺陷障碍性疾病。其诊断需要符合以下3条标准:
(一)智力功能障碍
经过临床评定和个体化、标准化智力测试确认个体存在以下缺陷,包括推理、解决问题、计划、抽象思维、判断、知识学习和从经验中学习。
(二)适应能力缺陷
导致个人独立和社会责任达不到其发育年龄和社会文化标准。若无持续支持,适应能力缺陷会限制日常生活中某一项或多项社会活动,包括沟通、社会参与以及在多元环境如家庭、学校、工作或社会团体中独立生活。
(三)发育年龄起病
智力功能和适应能力缺陷起病于发育年龄。
ICD-11的诊断标准与DSM-5关于智力发育障碍的诊断标准一致。该诊断没有一个特定的年龄要求,个体症状必须开始于发育期,并基于适应能力缺陷的严重性。新的诊断标准中该病也包括发育早期的认知能力的缺陷。DSM-5强调临床症状评定和智力检测标准对疾病的诊断都是必须的。适应能力缺陷的严重性远比IQ的分数更重要。只有适应能力和智力检测两项测试均低于人群标准,才可以诊断为ID/ID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