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为经济学中的理性
虽然传统经济学家不关注理性的诸多局限,但行为经济学家不会假设人是超理性的生物。相反,他们更为关注理性决策所面临的一些局限。许多行为经济学家都会援引赫伯特·西蒙的一些观点。西蒙不仅是一位心理学家和计算机科学家,还是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他以提出了有限理性这一概念而闻名,这个概念表明,在我们做出决策时,我们是被各种各样的约束所限制的。认知的约束可能会限制我们选择最佳策略的能2力。我们在记忆或数字处理能力上的局限,意味着有时我们不得不选择某个特定的选项,因为我们没有信息,或者缺乏处理认知的时间或能力来考虑其他选项。
行为经济学家还发展了理性的其他概念。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弗农·L.史密斯发展了生态理性的概念。他假设理性是可塑的,因为它是由我们所处的情境和环境所决定的。同样,格尔德·吉仁泽认为,我们受实践理性的驱动—在现实世界中,我们必须快速而“节约”地做决定—我们没有时间去搜集大量的信息或是应用复杂的决策规则。我们的决定迅速而简单。这种方法通常很有效,但有时会导致我们产生系统性的行为偏差。
另一位对理性的含义有着有趣见解的经济学家是哈维·莱本斯坦,他提出了选择性理性的概念—类似于弗农·L.史密斯的生态理性。我们会选择何时变得超级理性,有时我们会充分考虑所有可用的信息。然而,在其他时候,我们可能会决定维持现状,停留在莱本斯坦所描述的惰性区域。这让我们的选择变得“有黏性”。我们并不总是能有效地使自己的行为适应新环境。莱本斯坦认为,当我们的行为变得有黏性的时候,这里有两种解释:要么是我们认为改变选择的成本太高;要么是我们太懒、太缺乏兴趣,从而不愿做出改变。
因此,行为经济学家对于理性意味着什么有着复杂的看法。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承认我们的理性是可变的,并且取决于我们所处的环境。当我们无法获得好的信息,当我们匆匆忙忙,当我们面临认知约束或社会影响时,我们可能就会遽下决策,而在一个时间和信息均充裕的完美世界,我们是本可以改善这些决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