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韦伯与现代组织管理《社会组织与经济组织理论》
阅读马克斯·韦伯的作品是从他的《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开始的,韦伯这本小册子令我爱不释手,我既感受到理论本身的魅力,更感受到研究带给实践的穿透力,被他透彻地分析资本主义精神的实质所深深吸引,似乎在朦胧中,能够开始洞察社会运行背后的逻辑。这份感受让我开始寻找韦伯其他的著作来学习和解读,他的《社会组织和经济组织理论》所阐述的官僚组织理论(也译为行政组织理论)对后世产生了最为深远的影响。被誉为“组织理论之父”的马克斯·韦伯,与泰勒、法约尔一起成为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三位先驱,有人甚至将他与杜克海姆、马克思奉为社会学的三位“现世神明”。
在了解韦伯思想的时候,我才弄懂现代管理与经验管理的根本区别。事实上,管理一直都存在一个基本的命题,那就是权力是个人的还是组织的。如果从领导理论的层面上来讲,一个领导者如果要发挥影响力,必须借助于权力和个人魅力。从这个意义上,权力好像是个人的。但是我们又发现,权力本身需要借助于一个组织来发挥作用,如果没有组织,权力的承载就成了问题,所以这时权力似乎又有着组织的特性。而从实践的层面上讲,权力很明确是个人的,凭借个人的影响力,权力成了一些人的象征,更是很多人苦苦追求的东西。
我们不能因为现实的观察就这样简单地为权力下定义,因为权力本身的定义已经很完备,我只是想与大家分享我对韦伯思想的理解,因为韦伯带给我一个全新的视角,让我能够真正理解权力的价值与意义。韦伯认为对这个问题的解答,就是管理从经验到现代的分水岭,这个分水岭就是:权力赋予职位而非个人。
19世纪,官僚制盛行于欧洲,韦伯行政组织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正是德国企业从小规模世袭管理到大规模专业管理转变的关键时期。他从事实出发,把人类行为规律性地服从于一套规则作为社会学分析的基础,提出了自己理性设计的原则:
●权力
●职位
●非个人性
●法律
这四个原则以最理性的方式预先假定了法律和权力的概念,明确地提出权力与职位的关系。韦伯认为权力是非个人的,必须在法律的界定下确定权力与职位的概念。这种思想在今天看来好像并没有什么特别,但是在一个一切以个人至上权威为导向的社会中,韦伯的理论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韦伯清晰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的权力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我深受影响的正是这一点。
组织最为根本的功能就是效率,所以如何获得组织效率是管理必须回答的问题,韦伯从组织效率出发,找寻影响组织效率的核心要素。他发现合法的权力是决定组织管理的核心,从而对组织效率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也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韦伯强调组织体系中,法律界定权力划分,提出了官僚组织结构理论,该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体制。这是意义重大的思想,因为韦伯的官僚组织结构理论,我们才有机会看到西方行政管理体系,才有机会看到传统的、世袭的组织体系瓦解,才有机会看到普通人可以借助于组织结构设计而发挥超乎想象的作用。
在今天的管理实践中,表面上看我们已经解决了韦伯所需要解决的问题,权力与职位的合法性早已成为共识,权力不再是个人的,而是属于约定的责任。但是事实上,我们还是会看到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而拥有权力的情况存在。如果我们仍然不能保持权力的独立性、合法性,就无法真正获得组织的效率,也就无法发挥权力的有效作用。这正是今天我们需要重新认识韦伯理论的地方。
常常看到管理者对权力的迷恋,常常看到人们会放大权力的职位范围,也常常看到没有权力就无法工作的现象,这些都说明我们没有让权力与职位保持联系,反而让权力成为个人的附属物。如果是这样,人们对权力的热爱就会导致责任的缺失,无法让组织进入理性的状态,反而陷入非理性的权力状态。一旦陷入这样的状态,管理就无法显现效率,只能表现出长官的个人意志。我们看到的结果就是需要管理者自身的影响力来发挥作用,无法按照正常的基本程序发挥作用;这就导致人们更加关心权力,而不是关心权力如何获得组织管理的效果,更关心个人的影响力而非组织绩效的成果。
所以理解韦伯,应该理解他对组织管理的原则约定:权力是组织的而非个人的。组织管理的核心就是让权力从个人的身上回归到职位上,也就是组织本身上,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得到管理效率。
韦伯在进一步分析组织结构时,透彻地阐述了理性设计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能够理性地分配权力,用法律的手段明确权力,组织结构就是最有效的。也许我不能把组织管理的整个功劳完全算在韦伯身上,但是如果没有韦伯对组织管理理论的研究,我们可能无法理解国家行政管理体系如何发挥作用,也无法理解管理为什么不能依赖于个人,尤其是个人的权力。
研读韦伯的组织管理理论还让我认识了另外一个道理:职位的含义是责任。在此之前,我认为职位只是一个分工而已,只是简单地把职位看作权力最基本的条件,没有认识到权力并不是权力的意义,而是职位的意义,是职责的意义。当权力是职位的含义时,就要求权力表现专业能力;简单地说,权力需要承担职责,没有职责的权力是不存在的。
让我们看看现实,在很多组织,权力与职位是分离的,权力在很多时候会变成一种象征和一种待遇。很多人苦苦地追求权力,他们所追求的并不是权力所蕴含的责任,而是权力带来的种种待遇和象征性,追求的是权力带来的满足感和控制欲。此时的权力就是纯粹的权力而已,没有承担责任,当然也就无法发挥权力的效能,这样的权力也从未获得过组织绩效;此时的权力只是满足个人诉求的权力而已,没有责任的约束,当然也就无法发挥权力的效能,这样的权力也从未让人真正贡献价值。一方面好像有职位和分工,一方面拥有权力却意味着凌驾于分工之上和超越职位之外。这样的现实,使得管理形式上是现代管理,实际上是封建管理,与现代管理存在着根本的差异。
今天,大部分情形下,人们还是更多地依靠权力、依靠领导者个人的能力来发挥作用,这是我非常担心的地方。我曾经不断地强调,我们已经进入一个个人时代结束、团队时代开始的环境中,如果还是无法发挥组织的作用,依然需要依靠领导者个人的作用,那么将无法在今天的环境中求得生存,更不要说求得发展。如果要发挥团队的作用,就需要像韦伯一样去思考、去理性地设计组织,让个人的权力不再是组织的核心要素,而让每个职责的分工与协作成为组织的核心要素。我非常喜欢美的集团的组织管理状态,整个美的集团都是在职位明确、责任明确、激励明确的组织管理体系中,事业部经理人所展示出来的良好职业心态正是源于理性设计权力与职位关系的结果。每个经理人都很清楚,对他来说职位就意味着责任,同时也意味着权力,他很好地理解了权力真实的含义,理解了职位和责任的真实含义,所以他成就了美的集团成为中国最好的企业之一。
很多企业和组织,现在依然存在着我所描述的那些权力及其权力派生的现象,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这些现象的存在,问题的关键是我们是否理解韦伯的理论精髓。在韦伯之前,组织管理还是一种混沌状态,凭借一个人独立的力量来协调组织的状况是普遍现象,而韦伯界定了权力和个人的关系之后,管理进入现代管理阶段,组织管理在分权体系设计下,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使得一个人能够借助组织管理的力量,发挥最大的功效。正是韦伯提出的“理想的”行政管理体制,经过时间的验证,成为现代国家应有的管理体制的基础,同时也奠定了其在古典组织理论中不可动摇的地位。
《社会学的基本概念:经济行动与社会团体》
出版时间:2011-03-01
出版社: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ISBN:978-7-549-50050-5
定价:42.00元
【内容简介】
韦伯指出,任何组织都必须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作为基础,才能实现目标。只有权力,才能变混乱为秩序。权力有三种:理性的权力、传统的权力、超凡的权力。传统的权力是依靠世袭得来,而不是按能力挑选的,其管理是为了保存过去的传统;传统的权力的效率较差。超凡的权力则带有过重的感情色彩,并且是非理性的,不是依据规章制度,而是依据神秘或神圣的启示。只有理性的权力才适宜作为理想组织体系的基础,才是最符合理性、高效率的组织结构形式。
韦伯明确而系统地指出,理想的组织应以合理合法的权力为基础,没有某种形式的权力,任何组织都不能达到自己的目标。为此,韦伯首推官僚组织,他提出的官僚组织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体制。他提出了理性设计的原则:(1)权力;(2)职位;(3)非个人性;(4)法律。这四个原则以最理性的方式预先假定了法律和权力的概念,明确地提出权力与职位的关系。韦伯认为权力是非个人的,必须在法律的界定下确定权力与职位的概念。
组织最为根本的功能就是提高效率,所以如何获得组织效率是管理必须回答的问题。韦伯正是从组织效率出发,找寻影响组织效率的核心要素。他发现合法的权力是决定组织管理的核心。也正是从这种观点出发,韦伯强调组织体系中,法律界定的权力划分,提出了官僚组织结构理论。这套理论为社会发展提供了一种高效率、合乎理性的管理体制,意义非凡。
在进一步分析组织结构的时候,韦伯透彻地阐述了理性设计的重要性。他认为如果能够理性地分配权力,用法律手段明确权力,组织结构就是最有效的。
【作者简介】
马克斯·韦伯(Max Weber,1864—1920),德国著名社会学家、政治学家、经济学家、哲学家,是现代最具生命力和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韦伯最初在柏林大学开始教职生涯,并陆续于维也纳大学、慕尼黑大学等任教。他对当时德国的政界影响极大,曾前往凡尔赛会议代表德国进行谈判,并且参与了魏玛共和国宪法的起草设计。他与泰勒和法约尔处于同一历史时期,对西方古典管理理论的确立做出了杰出贡献,是公认的现代社会学和公共行政学最重要的创始人之一,被后世称为“组织理论之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