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哲学的总结者:王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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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辩证法思想

王夫之从世界的本原、理气、道器、形神、名实、文质等多方面论证了物质第一性,那么,这些物质是以何种形式存在的呢?王夫之不仅回答了世界是运动变化的,还阐明了物质运动变化的原因和方式,提出矛盾的对立统一和事物的运动变化发展观,体现了丰富的辩证法思想。

王夫之的辩证法可以从他的宇宙生成论谈起。在王夫之以前,就有很多学者讨论过宇宙的生成问题,其中对王夫之产生重要影响的主要是《周易》的先天后地(即先乾后坤)说,张载的“气之本体”的宇宙生成论和王廷相的“元气”生成万物等观点。王夫之总结《周易》中的乾坤内容,对前人的思想进行了批判性继承,提出“乾坤并建”的观点。首先,他在《周易外传》中指出“万物日受命于天地,而乾坤无不为万物之资”,指出乾坤是万事万物生成的资本,是宇宙的起源。其次,王夫之还论证了“乾坤并建”化生万物的规律,乾象为天,坤象为地,天的阳性和地的阴性相交错生成了形形色色的事物,“一阴一阳之谓道,天地之自为体,人与万物之所受命,莫之然也”(《周易内传》),他认为一阴一阳的变化规律就是天地万物本身所固有的发展规律。

那么,阴阳二气的变化规律是什么呢?王夫之指出运动是阴阳二气所固有的属性和本质规律,宇宙空间是气的不停运动:“太虚者,本动者也。动以入动,不息不滞”(《周易外传》)。他又说:“二气之动,交感而生”(《思问录》),确认运动的作用在于化生万物。在阴阳二气中,阳气属动,阴气属静,阴阳二气凝聚成的事物也有动静两种属性:一方面,万事万物都处于不断的运动变化之中,另一方面,静止的作用又使事物的形态得以区分。王夫之肯定了万事万物都在不停运动变化,运动就是绝对的,而静止是相对的,他在《思问录》中指出:“静即含动,动不舍静”、“静者静动,非不动也”,静止都是相对于运动的静止,是运动中的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状态。

既然肯定了“太虚本动”,世间万物都在不停地运动变化着,那么运动变化的源泉和动力是什么呢?王夫之在《老子衍》中指出:“天下之变万,而要归于两端。”可见,王夫之认为,“两端”是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那么,“两端”又是指什么呢?王夫之在《张子正蒙注》中指出:“物物有阴阳,凡事如之。”阴阳本义是日光的向背,在王夫之的哲学中,阴阳则有对立的意思。在他看来,世界上的各种事物,都是由既对立又不可分离的阴阳二气结合而成的,说明客观世界的事物内部都含有既对立又相互依存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就是推动万物运动变化的“两端”。

接下来的问题又出来了,“两端”是如何引起事物的运动变化的呢?王夫之对此也有论述。他认为两端的变化形式多种多样,究其根本原因在于上文提到的“交感”作用。王夫之认为阴阳二气的交感作用形成万物的生长变化,因此事物内部都存在着阴阳两端。“凡天下之物,一皆阴阳往来之神所变化”(《张子正蒙注》),“一气之中,二端既肇,磨之荡之,而变化无穷”(同上),事物内部这两个对立面互相推移、磨荡,屈伸往来,因而变化无穷,推动事物的变化。

认为物物有阴阳,说明王夫之已经认识到了矛盾的普遍性;阴阳交感运动促成事物的运动变化,说明他已经认识到了矛盾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动力。不仅如此,王夫之还剖析了统一体中“一”和“二”的相互关系,提出“分一为二”、“合二以一”的矛盾对立统一思想。

王夫之首先论述了“一”和“二”的内涵:“自其合同而化者,则浑沦于太极之中而为一;自其清浊虚实大小之殊异,则固为二”(《周易内传》),“一”指阴阳未分的太极状态、统一状态,“二”指阴阳两端,既事物内部的两种对立面。王夫之认为,天地间的事物都有阴阳对立的双方,统一体由于一动一静的矛盾运动,分裂为二,这就是“分一为二”;阴阳对立的双方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独阴不成,孤阳不生”(《张子正蒙注》),只有矛盾的双方互相结合才能使事物得以生成和发展,这就是“合二以一”。上文已经提到,王夫之充分肯定了对立的“两”是事物发展的动因,但他又不片面的强调“二”的作用,充分认识到“两”存在于“一”中,“一”为体,“二”为用,没有对立双方的相互依存,也就谈不到运动变化,“分一为二”和“合二以一”是相辅相成的。“分一为二”、“合二以一”的思想说明王夫之对矛盾的对立统一有深刻的见解,他已经有了从统一中把握对立,在对立中把握统一的思想。

此外,王夫之还阐发了矛盾双方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的思想。他在《周易外传》中有这样一段话:“进极于进,退者以进;退极于退,进者以退。存必于存,邃古之存,不留于今日;亡必于亡,今日所亡,不绝于将来,其局不可得而定也。”这句话的意思是,前进到极限就会转化为后退,后退到极限也会转化为前进,远古的事物到今天都消失了,但今天的事物未必在将来也消失,进和退、存与亡都不是绝对的,它们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化为它的对立面。在王夫之看来,矛盾的双方在不断地往复、消长中达到某种平衡,当二者的变化达到某种程度时,就有可能打破这种平衡而发生突变,使事物的性质发生转变。因此,人们要以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矛盾的事物。

王夫之辩证法的另一个重要问题是运动变化的方向、趋势问题。在中国哲学史上,很多人持停滞、循环甚至倒退的观点,王夫之则持发展的观点,提出“天地之化日新”(《思问录》)的思想。

在《思问录》中,王夫之有这样一段论述:“天地之德不易,而天地之化日新。今日之风雷非昨日之风雷,是以知今日之日月非昨日之日月也。”另有:“质日代而形如一,无恒器而有恒道也。江河之水,今犹古也,而非今水即古水。灯烛之光,昨犹今也,而非昨火之即今火。水火近而易知,日月远而不察耳。爪发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所知也。肌肉之日生而旧者消也,人所未知也。人见形之不变而不知其质之日迁……”这段话阐述了天地间虽有永恒不变的发展规律,却没有永恒不变的具体事物。我们根据形状的变化知道水火不是之前的水火,爪发不是之前的爪发,却不知道外形不变的日月、肌肉每天也都在发生质的变化。天地万物每天都有旧质的逐渐消亡和新质的逐渐产生,这就是“天地之化日新”的含义。

王夫之把旧质代替新质的过程分为“内成”和“外生”两类。“内成”是指事物内部的渐变,以生物生死的一个周期为例,他把生物的发展变化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阴阳之气聚集萌生生物的阶段;第二阶段阴阳相感,产生动静,是生物的发育期;第三阶段是“灌注”阶段,生物成长壮大逐渐成形;第四阶段是事物的衰减阶段;第五阶段生物湮灭。这五个阶段都属于事物内部的渐变过程,属于“内成”。“外生”是指由一事物发展成为另一事物,旧事物被新事物代替,是质的飞跃。王夫之认为:“新故相推,日生不止”(《尚书引义》),“外生”,即事物的质变是世界发展的必然规律,是宇宙向前发展的生命力。王夫之把事物的“内成”和“外生”看做世界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进步趋势。

综上所述,王夫之已经从客观事物的运动变化揭示了矛盾的对立统一及世界的发展前进,那么,客观世界的这种变化发展是否有规律可循呢?王夫之的答案是肯定的。他继承了《周易》中“常”、“变”的内涵,(《周易》讲“动静有常”、“一阖一辟谓之变”,“常”指恒久,也就是不变的法则;“变”指变化。)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变”是不经常的,是偶然的现象,“乘之时者,变也”(《周易外传》),而“常”是天地万物固守的常理,是事物的一般规律,“天地固有之常理而非其变。若此者,固将以为可恒久之道也”(《周易内传》)。另外,王夫之论述事物的发展时也提出“天地之德不易”和“无恒器而有恒道也”,可见他认为世界万物的运动变化一直是有规律的。

王夫之把运动变化观建立在朴素唯物论的基础上,辩证地论证了世界的存在状态,他的观点不仅停留在理论阶段,还和自然界、社会生活密切相关,使他的哲学体系倍增光辉,值得后世研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