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给我三天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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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我生命的故事(1)

谨以此书献给亚历山大·格拉汉姆·贝尔:

您让聋哑者学会开口表达心声,

您让声音即使远隔千里也可以听见。

回首往事,撰写自传,我内心有些忐忑不安。童年犹如笼罩在一层金色雾霭之中,真的要穿过那层层迷雾,找寻儿时的自己吗?我无端地感到犹豫不决。

写自传绝非易事。当我试图搜寻最初的记忆时,却发现经历这么多年,旧梦依稀,往事迷离,虽有一些记忆片段显得出奇的鲜活,但“大部分的岁月却像被深锁在记忆的牢笼”,晦暗模糊。随着时间的流转,儿时的几多欢喜悲愁已被岁月冲淡,启蒙之初那些值得纪念的往事也被日后更为震撼的体验挤成了记忆碎片。

在这篇回忆文字中,为避免冗长乏味,我尽量选择那些在我看来最生动有趣也最重要的片段奉献给我的读者。

1880年6月27日,我出生在美国阿拉巴马州的北部小城塔斯坎比亚。

父系祖上是瑞士人,卡斯帕·凯勒家族成员,后来移居美国马里兰州。祖先中有一位先人曾是苏黎世的首位聋哑教师,写过一部关于聋哑人教育的著作——听上去真是世事难料啊。不过谁说帝王的祖上就没有奴仆,奴仆的后代就当不了帝王呢?

我的祖父——卡斯帕·凯勒的儿子后来来到广袤的阿拉巴马州,开垦了一大片地,慢慢在此定居下来。家人曾告诉我,祖父当时每年都会骑马从塔斯坎比亚长途跋涉前往费城,购置种植园所需的补给。来往途中,祖父都会给家里写信,姑姑至今还收藏着祖父的信件,信中祖父绘声绘色地向家人讲述了旅途中的种种见闻。

祖母出身名门。她的祖父亚历山大·斯伯兹伍德是早期弗吉尼亚州的一位殖民总督。她的父亲亚历山大·莫尔是拉斐德的一名副官。另外她还是罗伯特·爱德华·李将军②的远房亲戚。

我的父亲亚瑟·H.凯勒曾在南北战争中担任南方联军上尉,母亲凯特·亚当斯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年龄比父亲小很多。母亲的祖父本杰明·亚当斯和祖母苏珊娜·E.古德休曾在马萨诸塞州的纽伯里生活多年,在那里生下了他们的儿子查尔斯·亚当斯。查尔斯后来搬到了阿肯色州的海伦娜,南北战争爆发后加入了南方联军,最终成了一名准将。查尔斯的妻子露西·海伦·埃弗里特是名门闺秀,来自著名的埃弗里特家族,爱德华·埃弗里特和爱德华·埃弗里特·希尔②都是她的亲戚。战争结束后,查尔斯一家搬到了田纳西州的孟菲斯。

在我尚未丧失听觉和视觉之前,我们全家住在一幢很小的房子里,只有一间正方形的大屋和一间供佣人居住的小屋。这幢房子建在父亲结婚前住的老宅附近。当时南方人习惯在老宅附近再建一幢小房子,以备不时之需。南北战争结束后,父亲也盖了这样一幢小房子。父亲和母亲结婚后,搬到了这里居住。

房子虽小,却是一个美丽的地方。房子的外墙上爬满了青藤、蔷薇和忍冬,小小的门廊被蔷薇和菝葜遮盖得严严实实,繁茂的绿色藤蔓和各色花儿引得蜂鸟和蜜蜂流连忘返。从房前的花园望去,整幢房子宛若一个花棚。由于房屋以及屋前屋后的栅栏都爬满了美丽的青藤,我们的家因此也被人叫作“青藤之家”。房前的花园简直成了我童年时代的天堂。

在老师莎莉文小姐到来之前,我经常一个人去花园里游玩。沿着修剪整齐的黄桃木树墙,循着沁人的花香,我很快便能找到那些初绽的紫罗兰与百合花。发完脾气之后,我也会到花园里去寻找安慰。我将自己激动得发烫的小脸埋进清凉的树叶和柔软的青草里,让自己慢慢冷静下来。沉浸在这个花的海洋,真是让人心旷神怡。蓦地,身体撞到一根美丽的藤蔓,那叶子与花朵再熟悉不过,凭此我知道自己已经来到了花园另一边的简易凉亭边。这里有攀爬的卷须藤、低垂的茉莉和罕见的蝴蝶百合。蝴蝶百合因其精巧的花瓣颇似蝴蝶翅膀而得名。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蔷薇。在北方,很少能见到长得如此诱人的蔷薇。一串串蔷薇垂吊在门廊上,空气中弥漫着幽香,深远而悠长。清晨,朝露未干时,蔷薇花越发显得高洁。我不由得想,传说中上帝花园里的日光兰,也不过如此吧。

像其他每个小生命的开始一样,我生命的开始也是简单而普通的:降生,迫不及待地认识这个世界,开始人生之旅。就像每个家庭迎接第一个孩子的诞生时一样,我的出生让全家人满心欢喜。家里第一个孩子取名绝不能随便,家人为了给我取个满意的名字,绞尽了脑汁。父亲想以他敬重的一位先人“米尔德丽德·坎贝尔”作为我的名字,母亲则希望用外祖母的闺名“海伦·埃弗里特”来为我取名。最后,母亲的建议获得通过。但父亲带我去教堂受洗时一定是兴奋过了头,竟然怎么也想不起我的全名。这也不难理解,毕竟他没有参与之后的讨论。当牧师问到我的名字时,父亲只记得要沿用我外祖母的名字,却忘记了外祖母娘家的姓氏,于是,我的名字就成了“海伦·亚当斯·凯勒”。

家人都说我尚在婴儿期时,就表现出了倔强好奇的性格,常常会好奇地模仿大人的行为。六个月大的时候我便能稚声稚气地跟人说“你好”。还有一回,我清清楚楚地说出了茶“tea、tea、tea”的音,全家人都惊呆了。后来我生了一场大病,听不见也看不见了,但即便这样我仍清楚记得水“water”这个单词的发音。在我完全丧失说话能力之后,我还能含糊地念叨“water”的音。直到老师来了,教会了我“water”的拼写,我这才不再用“wa-wa”的奇怪发音来表示“water”的意思。

父母说,我刚满周岁就学会了走路。那天,母亲把我从浴缸里抱出来,扶着我站在她的大腿上。突然,光滑的地板上舞动着的光影吸引了我,我禁不住从母亲的腿上滑了下来,迈步摇晃着朝光影跑去。当然这股冲劲儿过后,我一下子跌倒在地,哭着央求母亲把我抱起来。

快乐的时光总是稍纵即逝。春天里,知更鸟和蜂鸟的啾鸣让我雀跃;美妙的夏季,到处是怒放的花朵和成熟的果实;五彩斑斓的秋日,落叶洒满一地,那是能满足我好奇心的最好礼物。但是转年的2月却异常地阴沉凄冷,无情的病魔蒙住了我的眼睛,堵上了我的耳朵,我似乎又变回一个刚刚呱呱坠地的婴儿,这个世界再度变得遥远而陌生。据说我是胃部、脑部急性充血,连医生都认为我时日不多。可几天后的一个清晨,家人发现我竟然奇迹般地退烧了。这病来得突然,去得也很蹊跷。整个上午全家人都沉浸在喜悦之中,没人想到从那以后我将陷入无尽的黑暗和寂静之中。

对那场疾病的记忆,随着岁月的流逝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但我始终清楚地记得在我最痛苦、最焦虑的时候,是母亲给了我温柔的安抚。我也清楚地记得自己糊里糊涂睡醒之后,内心那种难以名状的痛苦和迷茫。那时眼睛干涩灼痛,我不得不避开曾经最爱的亮光,翻身背对灯光。

我的世界这样一天一天变得黯淡无光。除了以上那些一闪而过的记忆——如果真是记忆的话,一切似乎都那么不真实,像是一场噩梦。渐渐地,我似乎习惯了周遭的寂静与黑暗,好像那个五彩缤纷的世界已经与我毫无关系。直到有一天,我的老师莎莉文小姐来到我身边,她为我打开了心灵的另一双眼睛,让我的灵魂重获自由。

虽然我只拥有了十九个月的光明和声音,但我依旧清晰地记得广袤无垠的田野、通明澄澈的天空、根深叶茂的绿树和万紫千红的花朵。即使是无尽的黑暗也无法将这些鲜活的记忆抹去。只要我们曾经亲眼见过这个世界,哪怕只有一天,“这些记忆也将成为专属你的记忆,是鲜活的、色彩斑斓的、永远无法抹去的记忆”。

失明最初几个月的具体细节,已不复记忆,只隐约记得我常常坐在母亲的腿上,她忙着做家务时,我则拽着她的裙摆各处走动。在这过程中,我开始用手去感知周围的一切,这成了我认识世界的方法。我用简单的示意动作与人交流。比如,摇头表示“不”,点头表示“是”,拉表示“来”,推表示“去”。饿了想吃面包,就做切面包、抹黄油的动作;想让母亲做冰淇淋餐后吃,就做打开冰箱、颤抖的动作。

母亲也竭尽所能地让我了解她的意思。她常常让我帮她取些东西,至于取什么,她不用多说我瞬间便能明白,然后会第一时间跑到楼上或别处顺利完成。我非常感谢母亲,她用温柔的母爱和无尽的智慧给我无尽的长夜带来了点点光明。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学会了许多力所能及的事情。五岁的时候,我学会了叠衣服,并能把自己的衣服挑出来。从母亲和姨妈的梳洗打扮动作,我能知道她们要出门,于是央求要跟她们同去。家里来客人,大人们总是会喊我出来见客人,客人走的时候,我会主动向他们挥手告别,可能我还依稀记得摆手就是再见的意思。记得有一天,几位绅士来家里拜会母亲,从前门的开和关,以及之后的忙乱,我知道客人已经到了。于是跑上楼,手忙脚乱地穿上自认为适合见客的裙子。尽管看不见,我也学着别人的样子站在镜子前,往头上抹了头油,还往脸上搽了一层厚厚的粉,随后在头上别了一条面纱,遮住了脸,直搭到肩上。打扮妥当,这才下楼去帮忙招待客人。

记不清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意识到自己和别人不一样的,但应该是在老师到来之前。我注意到母亲和朋友在跟别人交流时,并不像我一样用手和动作,而是用嘴。有时,我站在两个互相交流的人中间,即使我把手放在他们的嘴上,也不明白他们在交流什么,这让我十分焦躁。我甚至学着他们的样子活动嘴唇,用力打手势,但别人仍然不理解我的意思。这使我勃然大怒,歇斯底里地四处乱踢,大喊大叫,直闹得筋疲力尽才肯罢休。

我知道自己在无理取闹,知道拳打脚踢会伤害到保姆埃拉,每次发完脾气,心里都会后悔。可是下一次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又会故态复萌。

那段时间,我身边的两个好朋友,一个是黑人小姑娘玛莎·华盛顿,一个是赛特种猎犬贝拉。

玛莎是我家厨师的女儿。她可以轻松地读懂我的手语,跟她交流、让她做事一点儿都不费劲。我很高兴可以随意指使她,而她每次也都会屈从于我的“暴行”,不与我发生武力冲突。我虽然看不见,但力气很大,动作敏捷又不计后果。为了达到目的,常常无所不用其极,用手抓、用牙咬,反正到最后我总能得逞。

我和玛莎最喜欢待在厨房里,帮大人揉个面团、做个冰淇淋或研磨咖啡什么的。我们也会一起喂那些挤在台阶上的家禽。它们大都十分温顺,抢着吃我手上的食物,并乖乖让抚摸。但偶尔也有“霸道”鸡,譬如有一天,一只公火鸡就趁我不备,一口把我手里的西红柿叼走了。后来,可能就是受到这只“火鸡大师”的启发,我和玛莎也冒险“劫持”了一个刚刚烤好的蛋糕。我们抱着蛋糕一路跑到柴堆边上,吃了个干干净净。没想到我却吃坏了肚子,上吐下泻难受了好一阵子。估计那只抢了西红柿的火鸡也受到了惩罚吧。

珍珠鸡喜欢在隐蔽的地方做窝,找它们的蛋便成了我的一大乐趣。每次想让玛莎和我一起去找鸡蛋时,我只要把两手合成圆形摆在地上,玛莎就明白了。如果找到鸡窝,我也不会让玛莎把它们搬回家,我会用十分夸张的手势告诉她,鸡蛋可不能交给她,万一不小心摔跤,鸡蛋会摔坏。

我和玛莎的童年乐趣可不止这些。存放玉米的粮仓、养马的马厩、挤牛奶的院子都成了我和玛莎的快乐城堡。挤奶工人工作的时候,我把手放在牛肚子上感受挤奶的过程,因此,我也被牛尾巴狠狠抽过几次。

为圣诞节做准备对我而言也是件乐不可支的事情,虽然我并不明白圣诞节的意义,但我喜欢家里因为节日而到处弥漫着愉悦欢快的氛围。尽管大人们觉得我们有些捣乱,但这并不影响我们的好心情。为了让我们安静一些,大人们会时不时塞给我们一些好吃的。有时也会给我和玛莎找点活儿干,比如研磨调料、挑葡萄干,或者把搅拌过食物的勺子舔干净,我们自然是乐意效劳。我也会学着别人的样子把圣诞袜挂起来,然而我对圣诞礼物并不真正感兴趣,更不会出于好奇,不等天亮就爬起来翻看圣诞老人的礼物。

玛莎和我一样淘气。7月,一个炎热的下午,我们两人坐在门廊的台阶上。玛莎头上绑满用鞋带支起的小辫子,像一个个螺丝起子,皮肤如同黑炭。我则披着一头金色鬈发,皮肤白皙。两个年幼的小女孩,一黑一白,一个六岁,一个八九岁。年龄稍小的盲童是我,另一个是玛莎。那天我们正忙着剪纸人,但不多一会儿就玩腻了,于是开始剪鞋带、忍冬叶子。接着我打起了玛莎头上“螺丝起子”的主意。起初她不肯,后来屈服了。最后她也拿剪刀剪了我的头发。若不是母亲及时出来制止,恐怕就剪成光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