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查账的形式及种类
会计查账是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的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为依据,运用专门的技术方法、经验和技巧,对单位会计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分析、验证、查对的一种经济监督行为。
1.查账的形式
查账的组织形式根据检查的范围、内容、目的等的不同采取不同的形式,常见的查账形式有自我检查和专业检查两种。
(1)自我检查
自我检查是发动被查企业自我教育的查账形式,具有检查面广、时间集中、省时效高的优点,一般适宜解决比较明确而带普遍性或行业特点突出的一些问题,但难以解决那些比较突出而又隐蔽性强的问题。常用的有两种:
① 单位自查
被查企业在学习相关政策法规的基础上,按照统一的部署和要求,对自身的经济活动进行自我检查的形式。
② 单位互查
在统一组织和指导下,按系统、行业或地域划分,组织被查企业相关人员,进行交互检查的形式。
(2)专业检查
专业检查是由专门的机构或部门组织的对被查企业的会计资料检查。常见的有以下三种:
① 专门检查
由专门检查机构(如审计机关、税务稽查机关、财政检察机关、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检查,以及专案检查组织进行的检查等。
② 财税大检查
财税大检查是由中央或省、市统一部署,统一组织的,自下而上的全面检查活动。大检查中,可以发动企业限期自查,开展互查,但主要的还是从财政、税务、审计、企业管理部门等方面抽调人力,在区域内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检查。
③ 复查或验收检查
复查是在由下级机关组织检查的基础上,由上一级机关组织力量,对重点单位或具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的抽查,借以评价其总体检查质量和管理状况,指导面上的工作。
2.查账的种类
查账按照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分类方法,以下简单介绍:
(1)按检查内容的范围划分
① 全面检查
对查账客体的全部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财产资料等进行全面而详尽的检查。
② 专题检查
对查账客体的某一项或某一方面的问题进行专门的检查。
③ 部分检查
简称抽查,是对查账客体的全部会计资料,或按时间划分阶段,或按经济业务划分类别,检查其中的一段时间或一类业务的会计资料。
(2)按实施检查的时间要求划分
① 定期检查
按计划确定的检查时间,定期例行对被查企业进行的检查,如财务决算年审、所得税的汇算检查等。
② 不定期检查
根据需要和可能,随时对查账客体进行的检查。
(3)按查账客体的不同划分
① 政府检查
各级政府的职能机构,如财政、税务、审计及业务主管机关,实施经济监督而对被查企业进行的检查。
② 民间检查
民间检查又称社会检查,即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受托对查账客体进行的检查。
③ 单位内部检查
单位内部检查由企业单位内部设立的审计机构或单位领导指定人员,对本企业单位进行的检查。
(4)按检查的对象划分
① 会计资料检查
会计资料检查即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及其他相关书面资料的检查。
② 财产清查
财产清查包括具有实物形态及不具有实物形态,凡属单位经济资源的各种货币资金和权利等的清查。
无师自通
会计错误的发生往往与单位内部控制情况、会计人员的素质、工作态度和工作时的精神状态有关;而对于由主观原因造成的会计舞弊行为,一般通过会计凭证作弊,主要表现在凭证中的数字书写、名称、日期、编号、摘要、汇总、凭证格式等不正确、不合法,以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