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都察院附总督巡抚通政司大理寺詹事府附左右春坊司经局翰林院国子监衍圣公附五经博士
都察院。左、右都御史,(正二品)左、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左、右佥都御史,(正四品)其属,经历司,经历一人,(正六品)都事一人。(正七品)司务厅,司务二人,(从九品。初设四人,后革二人。)照磨所,照磨,(正八品)检校,(正九品)司狱司,司狱,(从九品。初设六人,后革五人。)各一人。十三道监察御史一百十人,(正七品)浙江、江西、河南、山东各十人,福建、广东、广西、四川、贵州各七人,陕西、湖广、山西各八人,云南十一人。
其在外加都御史或副、佥都御史衔者,有总督,有提督,有巡抚,有总督兼巡抚,提督兼巡抚,及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员。(巡抚之名,起于懿文太子巡抚陕西。永乐十九年,遣尚书蹇义等二十六人巡行天下,安抚军民。以后不拘尚书、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事毕复命,即或停遣。初名巡抚,或名镇守,后以镇守侍郎与巡按御史不相统属,文移窒碍,定为都御史。巡抚兼军务者加提督,有总兵地方加赞理或参赞,所辖多、事重者加总督。他如整饬、抚治、巡治、总理等项,皆因事特设。其以尚书、侍郎任总督军务者,皆兼都御史,以便行事。)
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茸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书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劾。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陟黜。
大狱重囚会鞫于外朝,偕刑部、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十三道监察御史,主察纠内外百司之官邪,或露章面劾,或封章奏劾。在内两京刷卷,巡视京营,监临乡、会试及武举,巡视光禄,巡视仓场,巡视内库、皇城、五城,轮值登闻鼓。(后改科员。)在外巡按,(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清军,提督学校,(两京各一人,万历末,南京增设一人。)巡盐,(两淮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茶马,(陕西。)巡漕,巡关,(宣德四年设立钞关御史,至正统十年始遣主事。)攒运,印马,屯田。师行则监军纪功,各以其事专监察。而巡按则代天子巡狩,所按藩服大臣、府州县官诸考察,举劾尤专,大事奏裁,小事立断。按临所至,必先审录罪囚,吊刷案卷,有故出入者理辩之。诸祭祀坛场,省其墙宇祭器。存恤孤老,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勉励学校,表扬善类,翦除豪蠹,以正风俗,振纲纪。凡朝会纠仪,祭祀监礼。凡政事得失,军民利病,皆得直言无避。有大政,集阙廷预议焉。盖六部至重,然有专司,而都察院总宪纲,惟所见闻得纠察。诸御史纠劾,务明著实迹,开写年月,毋虚文泛诋,讦拾细琐。
出按复命,都御史覆劾其称职不称职以闻。凡御史犯罪,加三等,有赃从重论。
十三道各协管两京、直隶衙门;而都察院衙门分属河南道,独专诸内外考察。
(浙江道协管中军都督府,在京府军左、金吾左、金吾右、金吾前、留守中、神策、应天、和阳、广洋、武功中、武功后、茂陵十二卫,牧马千户所,及直隶庐州府,庐州、六安二卫。江西道协管前军都督府,在京府军前、燕山左、龙江左、龙江右、龙骧、豹韬、天策、宽河八卫,及直隶淮安府,淮安、大河、邳州、九江、武清、龙门各卫。福建道协管户部,宝钞提举司,钞纸、印钞二局,承运、广惠、广积、广盈、赃罚、甲乙丙丁戊字、天财、军储、供用、行用各库,在京金吾后、武成中、飞熊、武功左、武功右、武功前、献陵、景陵、裕陵、泰陵十卫,及直隶常州、池州二府,定边、开平中屯二卫,美峪千户所。四川道协管工部,营缮所,文思院,御用、司设、神宫、尚衣、都知等监,惜薪司,兵仗、银作、巾帽、针工、器皿、盔甲、军器、宝源、皮作、鞍辔、织染、柴炭、抽分竹木各局,僧、道录司,在京府军、济州、大宁前、蔚州左、永清左五卫,蕃牧千户所,及直隶松江府、广德州,金山、怀安、怀来各卫,神木千户所,播州宣慰司,石砫、西阳等宣抚司,天全六番招讨司。陕西道协管后军都督府,大理寺,行人司,在京府军后、鹰扬、兴武、义勇右、横海、江阴、康陵、昭陵八卫,敢勇、报效二营,韩、秦、庆、安化四府,及直隶和州,保定左、右、中、前四卫。云南道协管顺天府,广备库,在京羽林前、通州二卫,及直隶永平、广平二府,通州左、通州右、涿鹿、涿鹿左、涿鹿中、密云中、密云后、永平、山海、卢龙、抚宁、东胜左、东胜右、大同中屯、营州五屯、延庆、延庆左、延庆右、万全左、万全右各卫,居庸关、黄花镇、宽河、武定各千户所。河南道协管礼部,都察院,翰林院,国子监,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尚宝司,中书舍人,钦天监,太医院,司礼、尚膳、尚宝、直殿等监,酒醋面局,钟鼓司,教坊司,在京羽林左、留守前、留守后、神武左、神武前、彭城六卫,伊、唐、周、郑四府,及两淮盐运司,直隶扬州、大名二府,扬州、高邮、仪真、归德、宁山、潼关、神武右各卫,泰州、通州、汝宁各千户所。广西道协管通政司,六科,在京燕山右、燕山前、大兴左、腾骧左、腾骧右、武骧左、镇南、沈阳左、会州、富峪、忠义前、忠义后十二卫,及直隶安庆、徽州、保定、真定四府,安庆、新安、镇武、真定各卫,紫荆关、倒马关、广昌各千户所。广东道协管刑部,应天府,在京虎贲左、济阳、武骧右、沈阳右、武功左、武功右、孝陵、长陵八卫,及直隶延庆州,开平中屯卫。山西道协管左军都督府,在京锦衣、府军右、留守左、骁骑左、骁骑右、龙虎、龙虎左、大宁中、义勇前、义勇后、英武、水军左十二卫,晋府长史司,及直隶镇江、太平二府,镇江、建阳、沈阳中屯各卫,平定、蒲州二千户所。山东道协管宗人府,兵部,会同馆,御马监,典牧所,大通关,在京羽林右、永清右、济川三卫,及中都留守司,辽东都司,直隶凤阳府,徐、滁二州,中都留守左、留守中、凤阳、凤阳中、凤阳右、皇陵、长淮、怀远、徐州、滁州、泗州、寿州、宿州、武平、沂州、德州、德州左、保定后、沈阳中各卫,洪塘千户所。湖广道协管右军都督府,五城兵马司,在京留守右、武德、忠义右、虎贲右、广武、水军右、江淮、永陵八卫,辽、梁、岷、吉、华阳五府,荆、襄、楚三府长史司,及兴都留守司,直隶宁国府,宁国、宣州、神武中、定州、茂山各卫。贵州道协管吏部,太仆寺,上林苑监,内官、印绶二监,在京旗手卫,及长芦盐运司,大宁都司,万全都司,直隶苏州、河间、顺德三府,保安州、苏州、太仓、镇海、蓟州、遵化、镇朔、兴州五屯,忠义中、河间、天津、天津左、天津右、宣府前、宣府左、宣府右、开平、保安右、蔚州、永宁各卫,嘉兴、吴淞江、梁城、沧州、兴和、长安、龙门各千户所。)
初,吴元年置御史台,设左、右御史大夫,(从一品)御史中丞,(正二品)侍御史,(从二品)治书侍御史,(正三品)殿中侍御史,(正五品)察院监察御史,(正七品)经历,(从五品)都事,(正七品)照磨、管勾。(正八品)以邓愈、汤和为御史大夫,刘基、章溢为御史中丞,谕之曰:“国家立三大府,中书总政事,都督掌军旅,御史掌纠察。朝廷纪纲尽系于此,而台察之任尤清要。
卿等当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洪武九年汰侍御史及治书、殿中侍御史。十年七月,诏遣监察御史巡按州县。十三年,专设左,右中丞,(正二品)左、右侍御史。(正四品)寻罢御史台。十五年更置都察院,设监察都御史八人,秩正七品。分监察御史为浙江、河南、山东、北平、山西、陕西、湖广、福建、江西、广东、广西、四川十二道,各道置御史或五人或三、四人,秩正九品。每道铸印二,一畀御史久次者掌之,一藏内府,有事受印以出,既事纳之,文曰“绳愆纠缪”。以秀才李原名、詹徽等为都御史,吴荃等为试监察御史。(试御史,一年后实授。又有理刑进士、理刑知县,理都察院刑狱,半年实授。正德中革。)十六年,升都察院为正三品,设左、右都御史各一人,正三品,左、右副都御史各一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各二人,正五品,经历一人,正七品,知事一人,正八品。十七年,升都御史正二品,副都御史正三品,佥都御史正四品,十二道监察御史正七品。二十三年,左副都御史袁泰言:“各道印篆相同,虑有诈伪。”乃更铸监察御史印曰“某道监察御史印”,其巡按印曰“巡按某处监察御史印”。建文元年,改设都御史一人,革佥都御史。二年,改为御史府,设御史大夫,改十二道为左、右两院,止设御史二十八人。成祖复旧制。永乐元年,改北平道为北京道。十八年,罢北京道,增设贵州、云南、交阯三道。洪熙元年,称行在都察院,同六部,又定巡按以八月出巡。宣德十年,罢交阯道,始定为十三道。正统中,去“行在”字。嘉靖中,以清屯,增副都御史三人,寻罢。隆庆中,以提督京营,增右都御史三人,寻亦罢。
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巡抚凤阳等处兼管河道一员。太祖时,尝置京畿都漕运司,设漕运使。(洪武元年置漕运使,正四品,知事,正八品,提控案牍,从九品,属官监运,正九品,都纲,省注。十四年罢。)永乐间,设漕运总兵官,以平江伯陈瑄治漕。宣德中,又遣侍郎、都御史、少卿等官督运。至景泰二年,因漕运不断,始命副都御史王竑总督,因兼巡抚淮、扬、庐、凤四府,徐、和、滁三州,治淮安。成化八年,分设巡抚、总漕各一员。九年复旧。正德十三年又分设。十六年又复旧。嘉靖三十六年,以倭警,添设提督军务巡抚凤阳都御史。
四十年归并,改总督漕运兼提督军务。万历七年加兼管河道。
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嘉靖二十九年置。先是,蓟、辽有警,间遣重臣巡视,或称提督。至是以边患益甚,始置总督,开府密云,辖顺天、保定、辽东三巡抚,兼理粮饷。万历九年加兼巡抚顺天等处。十一年复旧。天启元年,置辽东经略。(经略之名,起于万历二十年宋应昌暨后杨镐。至天启元年,又以内阁孙承宗督师经略山海关,称枢辅。)崇祯四年并入总督。十一年又增设总督于保定。
总督宣大、山西等处军务兼理粮饷一员。正统元年,始遣佥都御史巡抚宣大。
景泰二年,宣府、大同各设巡抚,遣尚书石璞总理军务。成化、弘治间,有警则遣。正德八年设总制。嘉靖初,兼辖偏、保。二十九年,去偏、保,定设总督宣大、山西等处衔。三十八年令防秋日驻宣府。四十三年,移驻怀来。隆庆四年,移驻阳和。
总督陕西三边军务一员。弘治十年,火筛入寇,议遣重臣总督陕西、甘肃、延绥、宁夏军务,乃起左都御史王越任之。十五年以后,或设或罢。至嘉靖四年,始定设,初称提督军务。七年改为总制。十九年避制字,改为总督,开府固原,防秋驻花马池。
总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带管盐法兼巡抚广东地方一员。永乐二年,遣给事中雷填巡抚广西。十九年,遣郭瑄、艾广巡抚广东。景泰三年,苗寇起,以两广宜协济应援,乃设总督。成化元年,兼巡抚事,驻梧州。正德十四年,改总督为总制,寻改提督。嘉靖四十五年,另设广东巡抚,改提督为总督,止兼巡抚广西,驻肇庆。隆庆三年,又设广西巡抚,除兼职。四年,革广东巡抚,改为提督两广军务兼理粮饷,巡抚广东。万历三年,仍改总督,加带管盐法。
总督四川、陕西、河南、湖广等处军务一员。正德五年设,寻罢。嘉靖二十七年,以苗患,又设总督四川、湖广、贵州、云南等处军务。四十二年罢。天启元年,以土官奢崇明反,又设四川、湖广、云南、贵州、广西五省总督。四年,兼巡抚贵州。
总督浙江、福建、江南兼制江西军务一员。嘉靖三十三年,以倭犯杭州置。
四十一年革。
总督陕西、山西、河南、湖广、四川五省军务一员。崇祯七年置,或兼七省。
十二年后,俱以内阁督师。
总督凤阳地方兼制河南、湖广军务一员。崇祯十四年设。
总督保定地方军务一员。崇祯十一年设。
总督河南、湖广军务兼巡抚河南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总督九江地方兼制江西、湖广军务一员。崇祯十六年设。
总理南直隶、河南、山东、湖广、四川军务一员。崇祯八年设,以卢象升为之,与总督或分或并。
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一员。永乐九年遣尚书治河,自后间遣侍郎、都御史。
成化后,始称总督河道。正德四年,定设都御史。嘉靖二十年,以都御史加工部职衔,提督河南、山东、直隶河道。隆庆四年,加提督军务。万历五年,改总理河漕兼提督军务。八年革。
总理粮储提督军务兼巡抚应天等府一员。宣德五年,初命侍郎总督粮储兼巡抚。景泰四年,定遣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以海警,加提督军务,驻苏州。万历中,移驻句容,已复驻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