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省略号的名称和形式
我国原有的句读符号没有省略号,遇到有明显省略时就用“云云”、“等”或“等等”之类的词语来表示。清末林琴南翻译小说时遇到外文中表示省略号的情况很多,他不愿借用这种现成的省略号,便创造了一种用文字说明的方法,表示省略时,就注明“此语未完”“从略”等来代替省略号。正文后突然带上这么一个尾巴,有时不免让读者困惑不解。
现在我们使用的省略号,是从外文标点引入并加以改进的。英文和俄文中,省略号都是三个点儿,占一格,这种省略号五四前就有人在中文中使用。首先提出使用省略号的是鲁迅。他在《域外小说集·略例》(1909年)提出“有虚线以表不尽,或语中辍。”这个虚线就是省略号。五四前后,新式标点的倡导者,对于省略号的名称和形状,有过各种各样的主张,胡适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节目》(1915年)中主张设立“不尽”,在直行文稿中用六个小圆点儿表示,在横行文稿中用三个小圆点儿表示。次年在《论句读及文字符号》(1916年)中称为“不尽号(……)”“有二用:(甲)引书而不用其全文,则以不尽号示删略之处。(乙)记事之文叙述人言,未及终,遽为他事所中止;或言已终,而意犹未尽,余韵悠然,皆可以不尽号表示之。”这个不尽号来自英文,在英文中,省略号是三个小圆点儿,一是用来表示语意未尽,二是用来表示语气断续。陈望道在《标点之革新》(1918年)中拟定的省略号称为“摇曳标”,次年在《新式标点的用法》中又称为“虚缺标”或“省略标”,又称“标”。他还拟定了两种中式“省略号”,一种是撇形省略标(‘)表示缺略,一种是点形省略标(.)表示减写,这种缺略和减写不同于现在省略号的用法,他在《华文点标论第二》(1920年)中拟定的“渡”或“渡标”才和现在的省略号相近。在该文中他还拟定了两种专门表示缺略的符号“阙标……作……(于行麓)及※※※(于行颠)”。有位学者项衡方则名为节录号,他在《新句读法》(1919年)中说:“凡引用他书词句,而不全录者,用节录号。”还有称“虚缺号”“省略点”“略点”“节略号”“虚略号”“虚号”“略号”的,形形色色,五花八门。当时有人还有同“:”一齐用的。有时又把破折号也称为不尽线、未尽符,一时还难以明确两种标点的不同。
1919年,国语统一筹备会《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定名为“删节号”,这个名称来自胡适。他在《中国哲学史大纲·凡例》中拟定:“……表删节。”事实上,不少人是用省略号这个约定俗称的名称的。至于形式,有主张三个点儿的,有主张六个点儿的,还有主张一长串不计点数的,由于当时文稿排写是直行,如果用三个点儿,容易和冒号混淆,这种主张没有被接受,其他意见也没能做到统一。
在报刊中,为了表示省略的内容很多,则用十二个点儿、十八个点儿,甚至更多。鲁迅曾批评了这种不良风气,他在“花边文学”《“……”“□□□□”论补》中说:“‘……’是洋货,五四运动之后这才输入的。”他还说:“在洋书上,普通用六个点,吝啬的却只用三点。然而,中国是‘地大物博’的,同化之际,就渐渐长起来,九点,十二点,以至几十点;有一种大作家,则简直至少点上三四行,以见其中的奥义,无穷无尽,实在不可以言语形容。”当然这是讽刺话,不过,实际情形的确很不一致。就是胡适等人的《请颁行新式标点符号议案》里,也没有统一形式和用法。实际情形是铅印本里有十五个点儿的,也有二十三个点儿的。手抄本里有七个点儿的,还有二十三个点儿的,随意性很大。后来,因为排印的方便,用六个点儿的占了上风。在使用中,省略号的形式才渐趋一致。
因此,1951年国家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对此不得不作明确的规定和说明:“省略号占两个字的地位,一共六个点子,”这是根据印书的模子而来的。如果占一个字的地位,也嫌不明显。太多了,一直点下去,占的地位太多,漫无限制也不好。”又不够规范一致,排印时也不够方便。至此,省略号才有了固定的形式。
1990年国家语委和新闻出版署修订发布的《标点符号用法》继续沿用了“省略号”这个约定俗成的名称,并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规定了省略号的基本形式:一种是六个圆点儿,居中,占两格,这是省略号的一般形式;另一种是三个圆点儿,居中,占一格,多用于工具书,目的是节省版面,一般情况下不用;还有一种是十二个圆点儿,居中,占四格,一般用于被引用诗行或段落的省略。至于省略一句或几句,尽管省略内容较多,仍用六个点儿的省略号表示。
省略号的名称、形式是统一了,但其用法在实践中越来越丰富,远远超过了外文中省略号的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