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第一圣:多面曾国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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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晚清第一改革家:曾国藩

在曾国藩所处的时代,中华民族面临着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具有远见卓识的清朝官吏,开始学习欧美,制造轮船、枪炮,开采矿山,铺设铁路、电报线路,建设钢铁厂、纺织厂。中国就此开启了近代化的大门。

其实,曾国藩所推动的改革,远远不止我们所熟知的洋务运动,还包括诸如革新吏治、改革盐政、漕折(将漕粮折算成银两上交,就是漕折)征收改革等大众不太熟悉的领域,也是曾国藩改革的重点。他所推动的这场改革,对于我们今天有着许多可资借鉴之处。我总结了一下,主要是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如何处理好改革开放与独立自主、自力更生之间的关系。

曾国藩是中国近代学习欧美国家的最早的实践者之一,但他并不是一个崇洋媚外的人,他非常注重维护中国的权益。

在借师助剿这一问题上,他坚决反对列强深入长江流域镇压太平天国。在阿思本舰队一事上,他坚决主张解散这一中国完全不能控制的舰队。他不主张向列强购买大量洋枪,用以镇压太平军,他告诉弟弟曾国荃,勇气比武器更重要。

他所创办的安庆内军械所,完全不用洋匠,只用中国人。他参与创办的江南制造总局,虽然在李鸿章的管理下,聘请了不少洋匠,但曾国藩始终强调要以中国人为主。这是曾国藩和李鸿章的重大区别。李鸿章不太信任中国人的技术能力,喜欢用洋人。

曾国藩更强调独立自主,李鸿章更强调改革开放,两者各有利弊。按照曾国藩的模式,中国近代化的速度将会很慢。中国工匠即便能做出东西来,也远远落后于时代,意义不大。按照李鸿章的模式,中国近代化的速度将会很快,但是中国会因此失去更多的利权,中国工匠也很难在这场近代化运动中学到真正有用的技术。

这种矛盾在我们今天的改革开放过程中也存在。在大力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我们是否保持了独立自主,我们能不能自力更生,中国人是否在技术引进的过程中学到了真正核心的技术,“中国制造”如何变成“中国创造”,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第二,如何处理好发挥市场作用与加强宏观调控的关系。

自明朝中期开始,中国食盐贩运开始施行纲盐制。纲盐制是一种大商人在政府的保护下垄断食盐贩运的制度。其实质就是政府部门用行政手段强行干预食盐贩运。这种制度发展到后来,产生了诸多的弊端。

一般来说,中小盐商相对于大盐商而言,更加灵活机动。但在纲盐制下,中小盐商不能单独贩运食盐,只能投靠大盐商,在大盐商的支配下参与食盐贩运。这样一来,中小盐商的灵活机动性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为了赢利,设置层层审批机构。大商人为了运盐,必须层层打通关节,用于贿赂的银子往往比盐本身的成本还要高。政府的这种行为不仅伤害了大盐商的利益,而且间接地抬高了盐价,致使官盐卖不出去,大量积压。

道光年间,两江总督陶澍在淮南实施盐政改革,用票盐制取代纲盐制。票盐制的实质就是减少政府干预,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调节食盐运销中的作用。

在票盐制下,中小盐商都可以单独参与食盐贩运,灵活机动性得到了充分发挥。另外,大量的审批环节被取消,盐商的利益得到保障,盐价也迅速降了下来,销售情况明显好转。

陶澍的票盐制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因为触犯到某些人的利益,票盐制没有实施多久就被取消了。

曾国藩就任两江总督后,在淮南重新进行票盐制改革。然而,曾国藩所谓的票盐制,其实质却是纲盐制。

曾国藩规定,盐商必须至少承运一张“大票”或“小票”,才能参与食盐贩运。承运一张“大票”,需本钱五六千两;承运一张“小票”,需本钱一二千两。这显然不是中小盐商所能承受的,所以中小盐商被挡在了食盐贩运的大门之外。

同时,曾国藩加强对淮盐贩运的管理。食盐到引岸(即食盐专卖区)后,经过审批后才能按顺序销售,销往哪里,销多少,定价多少,全由政府部门决定。

后来,李鸿章又提出“捐输票本”的政策,规定只有之前向政府交纳过捐输(即捐钱粮等财物)的大商人才能运盐。至此,淮南盐政名义上是票盐制,其实已经完全倒退为纲盐制。

曾国藩、李鸿章的票盐制改革,对于稳定食盐运销、增加财政收入,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票盐制改革的本质是重回纲盐制,是行政权力对于市场的一种强行干预,这样也就很难杜绝官员利用行政权力牟取暴利,最终搅乱食盐市场。

这一问题对于我们今天也是有着启示意义的。在市场经济的运行过程中,政府部门应该减少对市场的强行干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调节经济运行中的主导作用。政府部门更多的时候扮演的角色应该是服务者,而不是市场参与者。同时,我们要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充分发挥中小企业的灵活机动性,促进经济的发展。

第三,如何使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增进民生福祉。

好的政策并不意味着一定能够提高民众的生活水平。如果出现“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情况,那么再多的好政策,对于增进民生福祉也起不到任何作用,老百姓也不会买你的账。

相对于明代来说,清代的政策要好得多。“摊丁入亩”后,清代农民只需缴纳一种税收,那就是地丁银,税率非常低。部分省份的农民,需要缴纳漕折,税率也非常低。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的话,清代农民的负担是非常低的。

然而,清朝的这一好政策并没有落到实处。后来,老百姓在正常的赋税之外,需要缴纳耗羡。地丁银、漕折银在熔铸的过程中(将农民上交的散碎银两熔铸成一定规格的银锭)会产生损耗,漕粮在运输过程中(运送至京城),也会产生损耗。为了弥补损失,地方官员往往背着中央政府多征收耗羡,即在正常的赋税之外多征一些银两和漕粮。这本是违法的,但在当时成了官场的潜规则,农民的负担开始加大。

清代的县级办公人员非常少,一个几十万的大县,只有十几个办公人员。这样一来,知县不得不大量聘请编制外的人员帮助他施政,这些人就是胥吏和幕宾。

清代政府官员的工资非常低,后来虽然推行养廉银政策,但是县级办公人员的工资依旧很少。同时,清代又实施高度集中的财政体系,地丁漕折绝大部分要上缴国库,留给县里用作办公资费的很少。

这样一来,就产生了一个严重的问题。知县没有多少工资,县财政也没钱,那么大量的胥吏,工资从哪里来呢?于是便只能加征耗羡,用以支付胥吏的工资。

雍正时实施“耗羡归公”,但各地不归公的耗羡依旧照征不误。雍正的这一政策,本来是想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减轻农民负担,结果适得其反,反而加大了农民负担。

一县的地丁漕折,往往由胥吏负责征收。胥吏的工资都是很低的,不足以养活家庭,于是,他们纷纷随意增加耗羡。久而久之,这便成了官场潜规则,知县明明知道也不过问。

这样一来,就造成了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耗羡往往超出正常赋税五到六倍,甚至更多,农民负担大为增加。这样一来,农民也就很难生存下去了,遇到收成不好的年月,便有大量农民揭竿而起。

后来,左宗棠在湖南、浙江,胡林翼在湖北,曾国藩在江西、安徽、江苏等地都进行了漕折征收的改革。其主要的政策就是绕过胥吏,由百姓直接将漕折交到县里。这一改革多少取得了一些成效,减轻了农民负担,但漕折征收混乱的局面没有得到根本改变,曾国藩主政的江西、安徽、江苏等省更是这样。

这种问题在我们当今社会也或多或少存在着。很多政策在上面还是很好的,到下面就变了样。本来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政策,到了基层后反而成为危害农民的政策。如何使好的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增进民生福祉,这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第四,如何处理好中央与地方之间的关系。

自秦代开始的中央集权制度发展到清代,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清代实施高度集中的财政体系。布政使负责地丁漕折的征收,并将其中的绝大部分运送至国库,县、府、省三级都只能存留极少部分,用作办公经费。布政使隶属礼部和户部,不受督抚节制。皇帝通过控制户部,从而控制各省布政使,进而控制各省财政。

布政使还负责各省的民政,督抚也不得干涉。布政使之外,清廷还在各省设按察使掌管按劾、司法。按察使隶属于刑部,也不受督抚的限制。皇帝通过控制刑部,便可控制各省按察使,进而控制各省的按劾、司法事宜。

清代的兵权也由中央掌握。一旦发生重大的战事,朝廷会指派经略大臣前往处理。兵从各省绿营中抽调,粮饷由户部负责筹集,完全无需督抚插手。

清代的人事任免权也高度集中在中央。三品以上官员的任免,先由军机处在记名人员中选择几名,差额呈进,最后由皇帝朱笔圈定简放。三品以下的文官分别由皇帝、吏部、督抚任命,三品以下的武官分别由皇帝、兵部、总督、提督任命。皇帝亲自掌握着绝大部分的人事任免权。

这些制度在太平天国起义之前,都得到了严格的执行。其弊端是显而易见的。权力全部集中在一个一辈子也出不了紫禁城几次,根本不可能了解民生疾苦的皇帝手里,国家也就不可能发展好。督抚相对皇帝来说,离民众更近,但他们没有太多实权,即便洞察到某些弊端,也不能进行改革,长此以往,国家便江河日下了。

在镇压太平天国的过程中,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地方实力派形成,这些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冲击。但清政府对曾国藩等人非常猜忌,地方实力派并不能随心所欲地进行改革。后来的历史证明,在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下,曾国藩这些人再有能耐,也不可能挽救大清王朝。

说到这里,或许会有人反问,清朝后来不正是因为分权过多,才导致袁世凯势力膨胀、最终被袁世凯推翻的吗?你怎么还推崇分权呢?这样问的朋友,都只是看到了问题的表面,而没有看到实质。

清朝后来的被迫分权,正是前期过于集权所必然导致的结果。清朝末年,不是不想集权,是不可能集权。总而言之,问题出在集权上,而不是出在分权上。

这一问题对于我们今天也有着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央政府应该将一些非关键性的权力下放至各省,充分发挥各省的灵活机动性。对于各省提出的一些重要建议,中央政府应当引起足够重视。当然,权力下放要注意适当原则,分权过度会导致分裂主义抬头,甚至导致国家分裂,很显然也是不可取的。

最后,我们来说说“公务员应不应该涨工资”的问题。

前面已经说过,清代县一级办公人员,包括胥吏在内,工资都非常低。他们的工资往往不能维持日常生活所需,尤其是胥吏。所以,他们不得不贪污。清代吏治的腐败与基层官员的低工资制度有着必然的关系。所以,适当地提高基层官员的工资,是有必要的,对于我们今天来说也是这样。

但是,我们也必须防止另一种极端情况的发生。这种情况在北宋表现得最为明显。北宋优待士大夫,官员的工资非常高,政府因此背上了沉重的包袱。严重的财政问题是导致北宋覆亡的重要原因。

所以,公务员工资该不该涨,主要还是看国家的财政承受能力。国家财政能承受,适当地涨一点,对于减少腐败、澄清吏治,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

俗话说“一万个人眼中有一万个哈姆雷特”,我相信,本书带给大家的思考远远不止我总结的这五个方面,每个人都可以从这本书中得到不同的收益。希望本书能在历史与现实之间搭起一座桥梁,带给更多人以现实的思考。

廖正华

201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