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附1: NBA脑残规则无责任提案
近些日子,“NBA计划引入四分线”的传闻甚嚣尘上。圈里圈外对这一规则变化的关注度是如此之高,以至于连NBA当局都被惊动,不得不安排发言人蒂姆·弗兰克出面否认。好玩的是,弗兰克的公开否认又被一些专家认为是欲盖弥彰,真让NBA管理层欲辩无言。
古人云:“穷则思变。”人们对NBA规则的调整如此上心,说明篮球这项运动发展到今天,多少显出了一些暮气。比赛越来越显得死气沉沉,观众们也看得昏昏欲睡、哈欠连天,当然需要一些新鲜玩意儿来刺激刺激。看看全明星周末吧,新总裁亚当·萧华为什么宁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要把周六的各项赛事改得面目全非?这跟外界对“四分线”的欲拒还迎其实异曲同工。
NBA联盟从1946年成立到今天,一路上经历过无数次规则上的变迁,有顺应民意、皆大欢喜的,比如1973年在技术统计中增加了抢断和盖帽数据;有应运而生、力挽狂澜的,比如1954年引入24秒进攻时限;有因人废事、“打击迫害”的,比如为了限制麦肯,将三秒区宽度从6英尺扩大到12英尺,又为了限制张伯伦进一步扩大到16英尺;有步步为营、小心翼翼的,比如2004年在NBDL试行所有投篮只算两分,直至第四节最后5分钟和加时赛才启用三分球规则;也有弄巧成拙、朝令夕改的,比如1953年曾规定每队每名球员单节只能犯规两次,第三次犯规就被罚出场,但实施不久之后就不了了之……简单来说,NBA本质上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联赛,为了最大限度地提升比赛观赏性,保证球迷心甘情愿地掏钱买票,别说现在讨论的“四分球”,也许将来连“十分球”都能被提上议程!
本着唯恐天下不乱的原则,我们不妨为NBA出谋划策一番,看看除了“四分球”之外,还有哪些千奇百怪的规则可供他们筛选实行。
1.提升篮筐高度:NBA和FIBA比赛所采用的篮筐高度都是10英尺(约3.05米),如果提高到12英尺(约3.66米)会怎样?想象一下,以往扣篮像家常便饭的NBA球员们,抬头一看,发现篮筐平白无故高了两英尺,再也没人能随随便便完成“大风车”,所有人都像普通篮球爱好者那样规规矩矩地投篮……该有多有趣(或无聊)!这不是天方夜谭,NBA早在1954年3月7日就曾在湖人对阵黑鹰的比赛中尝试过12英尺的高篮筐,结果非但没能达到预想中的目的(限制“巨人”麦肯),反倒让其他球员投出的球连筐都沾不到。后来,乔丹和“人类电影精华”多米尼克·威尔金斯也较量过一次超高篮筐扣篮,结果威尔金斯胜出,他所能完成扣篮的最高高度正是12英尺,再高一点儿可就真扣不了了。
2.取消六犯离场:还记得当年湖人对阵骑士的那场比赛吗?因为球员们在比赛中接连遭遇伤病,湖人在最后关头居然凑不够出场的5个人,只好让已经六犯在身的萨克雷重新披挂上阵,然后付出每一次犯规都会被记作技术犯规的代价……或许,NBA应该考虑取消“六犯离场”这一规则。当然,其目的并不是为了满足湖人这样伤兵满营的球队,而是有效遏制裁判在关键时刻对明星球员的“软哨”。最后关头,如果明星球员已经五犯在身,裁判们一般不再轻易吹罚他的第六次犯规,以免将其送出场外,这是NBA圈内心照不宣的默契。在这种约定之下,明星球员们就可以尝试突破裁判尺度,在关键时刻使出一些隐蔽的阴招,以此影响比赛走向。如果取消六犯离场的规定,但对第六次之后的犯规予以类似“两罚一掷”的严厉处罚,或许更能起到既有法必依又执法必严的效果。
3.减少暂停次数:每一场NBA比赛,一旦到了最后关头仍然比分紧咬,那最后的一两分钟时间简直“度日如年”。各种数不清的长暂停、短暂停被一窝蜂地抛了出来,球员们像木偶一样重复进场、回到替补席、进场、回到替补席的机械运动,电视台趁机插入一个又一个百无聊赖的广告,观众们只能拼命按捺着尿意和睡意,苦苦等待着比赛结果。够了,让所有不必要的暂停都见鬼去吧!别再用暂停把一场正常的比赛肢解得支离破碎了。即使之前为了保证广告客户的利益,那比赛的最后两分钟最多也应该只允许一次暂停,这是篮球,不是国际象棋!
4.扣篮算三分,三分球算四分:先别笑,这种奇葩规则真不是笔者的原创。此前广州男篮乙级联赛就曾传出把扣篮算三分的说法,而罗德曼以前去某个半岛国家“招摇撞骗”,据说当地采用的篮球规则就是“扣篮算三分,三分球算四分”,甚至在比赛的最后3秒,三分球可以被算作8分;而且,如果罚球不进,球队会被倒扣1分……这套规则究竟是真有其事还是子虚乌有,我们不得而知,但如果真的在NBA赛场上得以启用,比赛的娱乐指数无疑马上会像火箭冲天一样急剧提升。真这么打起来,163比155这样的全明星式比分恐怕将会贻笑大方,对任何一支球队来说,在一场比赛中得不到200分,就真没脸在NBA混了。
类似的创意还有不少,比如用哈林篮球队的红白蓝三色花球取代现在的橙色篮球,规定每支球队的场上五人阵容中必须拥有一名女球员;比赛常规时间结束若平分不打加时赛,而改用全队罚球决胜负(对,说的就是你,CUBA);把篮球场扩大4倍,从5打5变成10打10……没有最脑残,只有更脑残!
还是回到咱们最关心的“四分球”话题吧。写到这里,突然想起一个很有名的段子。当年被誉为“波士顿双子星”之一的安东尼·沃克,生平最爱浪投三分,有好事者问他为何爱投三分,这位“胖头陀”眼睛一瞪,朗声回答:
“为什么爱投三分?因为NBA没有四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