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独自穿越沙漠,领悟了安全感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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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昔日爱丽丝泉(4)

我的帐篷一点儿也不舒服,就丢在沙漠烈日的正下方,但它是我的——是我的空间。阿肯纳顿会早早在破晓之前大摇大摆地进来,袭击小刨,直到她从床上爬起来抗议,然后阿肯纳顿又把被单从我脸上扯开,轻轻地啄我的耳朵鼻子,嘎嘎大叫,直到我起床喂他。他贪得无厌。天知道他把那些肉都吃到哪儿去了。该去工作时,他就坐在我的肩膀或帽子上,直到我们三个都爬上山丘,能看到牧场在下方铺开,像一块假的绿宝石,那么他就会鼓起勇气飞行,翱翔到屋顶的高度。这是我此生对飞行知识最有间接同感的时候,容忍他需索无度的天性和长期的偷窃癖,也算值了。

我给小骆驼准备好鲜牛奶之后,小刨会跃到空中六英尺高,抓咬每一个想偷她早餐的长脖子,还以为是给她喝的,乌鸦则会俯冲袭击所有家伙。他是个无法控制的挑事鬼,小刨很想一巴掌拍死他,但被我禁止。她最终学会,就算不是真心喜欢他,也要接受他,甚至容忍他站到她背上带他兜风,而他非常享受这件事,一直在低声哼唱和自言自语,还自负地梳理亮泽的墨蓝色羽毛,偶尔啄她一下让她加速。人生中,我头一次发现,我其实享受动物的陪伴多过于人。跟自己的同类在一起,我害羞而困惑,不信任他们。我不理解这一变化,也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变得孤立、自卫和缺乏幽默感,我不知道我寂寞。

失去帐篷是件难过的事。一晚刮起超大的冰雹风暴时,我正睡在里面。冰球积在篷顶,直到帐篷被压裂,砸下一堆冰水。我回到科特家,压力又开始慢慢地积聚。他不断抱怨没有钱了,于是我决定在镇上找家餐厅工作,一周去几晚。那是恶心的工作,但它意味着我又再次与人类相处,在厨房里跟真人讲笑话。也意味着我第二天工作时会过度疲劳。科特变得越来越刻毒,越来越懒,把经营牧场的大部分工作都交给我做,我现在发现自己相当能够胜任了。没有他在背后监视,正合我的心意。

但是一天早晨,他宣布,我要提早两个小时带骆驼回来。我难以置信地瞪着他,人生中第二次也是最后一次,我跟他吵起来了。

“你这个浑蛋,”我小声嘀咕,“你这个无人能及的浑蛋,怎么敢命令我那么做。”

我跟他在一起待了八个月,估算着他可以开始帮我的那一天愈发隐约可见了。他近来把刀子绞得越来越紧,就盼着我会崩溃,自行离开。他玩了数不清的残忍小手段,它们只能坚定我的决心,不让他得逞。但现在,我累了,没法继续压制我的情绪。科特震惊得像石头般安静。但等我一个小时后回来,他脸色白得像死了一样,嘴唇抿成一条硬线。

“你必须万万(完完)全全按我说的做,不然就滚。”他嘘我,同时一把抓住我,晃得我牙齿咯吱作响。

第二天,我在恍惚中离开牧场。我再也不会得到我的骆驼和其他任何东西了。我惊讶于自己的盲目,我是瞎到了什么地步,才会给他当这么久的笨蛋。我在邻居家消沉地待了几天,哭了好多次,捶胸顿足。然后有人提出给我一份工作。就是那个急躁的老先生萨雷·穆罕默德,他后来成了我的朋友、骆驼上师和救命恩人。他告诉我,不管谁,能忍受科特那么久,都值得休息一下。他立即起草了一份签名保证书,只要我来为他工作几个月,就会给我两头野骆驼。我真想感激地亲遍他全身,匍匐在他的脚下说“谢谢你谢谢你谢谢你”,但那绝不是萨雷的行事风格。我们握手成交,于是一整个新纪元开始了。

萨雷的慷慨有悖常理,因为他知道我对他从事的工种几乎帮不上忙。通过一个从布里斯班过来的熟人,他听说了我的困境。那人是一个骆驼师,他带着自己的三头骆驼两次横跨澳洲中部,是自探索时代初期以来的第一人。在那个糟糕的夏季,我们两人都为萨雷工作。或许是我们工作帐篷里无法忍受的酷热,或许是穿过草坪不停从活页板下面爬进来的毒蛇,或许是夜里吸你的血、直到把你吸成贫血的一英寸长的蚊子,或许仅仅是因为,所有跟骆驼打交道足够久的人都会变得有点神经兮兮,但不管是什么原因,我终于也疏远了丹尼斯,他早前那么愿意帮我,现在我们经常因为口角吵翻,继而陷入沉闷而灼热的氛围中。能在男人心中引起敌意,我想不明白自己是怎么获取这种新技能的。

在科特的地盘,我学会了对待骆驼的微妙技巧。跟萨雷和丹尼斯在一起,我熟悉了艰苦和慌乱;了解到,这些动物一有机会就能、也会杀人。有丹尼斯那令人紧张的“注意”和“小心”帮忙,以及萨雷一向对女性弱者的保护本能,我开始活在一种几乎永恒的恐惧状态里,再加上我自己在这两个男人面前的焦虑,使之雪上加霜。我在那里的时候,被踢过,打过,踩踏过;我从一头突然尥蹶子的疯骆驼身上摔下来,小腿被夹在鞍座铁条和一棵树之间压碎。这是骆驼的老伎俩,用以甩掉背上那些讨厌的人:挤压他们,用大树枝把他们刮下来,或者坐下来往他们身上滚。我不是个足够好的骑手,也没有体力来应对这个。我开始感觉自己没用又笨拙。

萨雷教给我最重要的东西,是怎么用绳索绑牢一头骆驼,怎么用白木或围篱雕出和削出鼻栓,怎么捻绳,怎么修鞍座,其实都是些五花八门的小知识,我后来能在林地里活下来,它们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他是这种信息的无穷宝藏。他一辈子都跟骆驼在一起,尽管他对它们毫不感情用事,相较于我的心软,他对待它们的方式粗暴了点。他对这些动物了如指掌,有些知识也渗进我的心里,在旅途中最不经意的时候冒出来。我见过他的妻子爱蕊斯,她有了不起的奇妙幽默感,帮我嘲笑自己的窘境。她和萨雷是完美的对比,又彼此互补。在那个可憎的破烂地方,他们是我遇见的最好的人,直到今天,我依旧喜欢、钦佩和敬重他们。我也永远心怀感激。

一天下午,睡在简易床上的我,从一摊汗水中醒来后,有种怪异的感觉,好像有人在看我。我心想或许是哪个镇民来了,想攫走我的衣服,可是没有人。我再次躺下,但那种感觉挥之不去。我抬头一瞥,透过帐篷顶上一个两英寸的小洞,看到阿肯纳顿蓝色的小豆眼,先是右眼,再是左眼,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的裸体。我扔了一只靴子砸他。

他的偷窃习惯也让他成为一只让人忍无可忍的害鸟。就在你正准备刷牙时,他会抓起牙刷飞进树林里不愿放下,除非你不再对他大喊大叫、挥舞拳头。同样的事也发生在你喝茶时,刚拿着糖罐和一杯茶坐下,勺子就没了。

我有个辅助的睡觉用小帐篷,形状像个圆锥,绑在一根突出的枝干上。因为酷热难耐,我的一半身子睡在帐篷里,一半在外面,树枝就在我头顶六英尺高处。一天早晨,不到黎明,阿肯就开始像往常一样叫我起床,但我已经厌烦了这套程序;他完全能够自己吃食,照料自己,不应该再依赖他的替身母亲。在他尝试唤我起床未遂,我又骂他让他自己去找该死的早餐之后,他跳上那根大枝,走了两步,在故意瞄准后,投下一汪滴滴答答的白色礼物,正中我的脸。

我现在在爱丽丝已经将近一年,我是不一样的女人了。就好像我一直待在那里,以前的经历都是一场属于别人的梦。我对现实的把握有点儿不牢靠了。我想再见到我的朋友,因为我开始意识到,除了骆驼和疯子,我和其他的一切都离得太远。跟科特待在一起的时间对我有种怪异的影响——太自我保护、多疑,而且处处防御,随时准备攻击和扑向任何看似会让我不好过的人。尽管这听起来像是负面的特质,但它对我超越典型雌性生物的成长必不可少,她们从出生开始就被训练成甜美、顺从、宽容、有同情心、受气包的样子。至少,我也会为此感激科特。我的后背还有一根钢筋混凝土砼条,很好地掩藏在黄色的皮肤下面。我获得的,与其说是力量,不如说是韧性——斗牛犬的韧性。我决定飞回昆士兰,去看南希,我最亲密的朋友。她和我是多年的闺密,我们一起经历过20世纪60年代后布里斯班的萧条期,然后带着亲近、宽容、深情的友情全身而出,而这种友情只会存在于两个为之努力过的女人之间。她是一根标杆,能衡量我学到的东西和我的感受。她比我大十岁,也多十年的智慧,我永远可以指望她洞察我的思想,得到正确的认识。我重视那种睿智和温暖超出一切。现在,我需要和她坐在餐桌旁好好聊一聊。

我乘坐轻型飞机回家,飞过辛普森沙漠无穷无尽的不毛之地,这让我再次斟酌了此行的蛮勇。南希和罗宾住在南昆士兰花岗岩丘陵山区的一处果园。哦,沿海城市真是湿润得郁郁葱葱啊。我好久没有去过那里了,现在它看起来更密实了,杂乱无章。

南希马上注意到我的变化,我们每天伴着咖啡、威士忌和香烟聊到凌晨。很多朋友都在,重回充满爱意的友好氛围中真是美好得难以置信。我用奇闻趣事和传奇西部的真实生活逗乐他们。能再次那样大笑就像吃药治病一样。我离开前的下午,南希和我去灌木丛里散步。我们没怎么讲话,最后她说:“小罗,我真的喜欢你正在做的事情。我以前不理解,但站起身来真正为自己做些什么,对我们所有人都很重要。尽管我不能说我不会想你想得要死,不能说我不会常常担心你,可是我要说,你做的事很了不起,我为此而爱你。我们要离开彼此和所依赖的舒适,到外面转转,尽管有时这很艰难,但它很重要,这样我们回来时才能交换我们学到的知识,即使一些事情会改变我们,我们恐怕会认不出彼此,也在所不惜。”

那一晚,我们在谷仓里开了个离别派对,跳舞,喝酒,笑啊,说啊,直到拂晓。

我从没在像澳洲社会的这样一些小范围以外发现过同样的友谊。这与旧时的兄弟情义守则有关,与人们有时间彼此照应有关,也与异见分子必须团结起来有关,同时竞争与成就在澳洲文化中不是特别重要,另外,还有一种慷慨的精神,能够在那种缺少传统的空间与潜力的独特感中成长起来。不管是什么原因,它都格外珍贵。

回家一趟让我恢复了对自己和自己所做事情的信念。我感觉平静、积极、坚强,现在,旅途不再是脱离本性之举,也不再担心这件事是不是毫无意义,我能更清晰地看到原因和它背后的需要。

几年前,有人问过我一个问题:“你所生活的那个世界,实质是什么?”我被问到时,已经三四天没吃没睡,当时我的印象是,那是个非常深刻的问题。我花了一个小时来回答,当我回答时,答案似乎直接来自于潜意识:“沙漠,纯粹,火,空气,热风,空间,太阳,沙漠沙漠沙漠。”我被吓到了,我不知道那些符号对我有如此强烈的作用。

我读了大量关于原住民的资料,那是我想在沙漠旅行的另一个原因——直接简单地了解他们。

我也对自己的生活和它的重复性隐约厌倦——对不同工作和各种研究三心二意地尝试;厌恶了背负任性的消极态度,这种态度几乎是我这代人、我的性别、我的阶级的通病。

于是我做出一个决定,它承载着我当时没有明确表达的东西。我本能地做出选择,后来才赋予它意义。在我的脑海里,这趟旅行从来没有被设定为一次要证明什么的冒险。当时我觉得,最难的就是做出行动的决定,剩下的只是坚韧。恐惧都是纸老虎。一个人真的可以通过行动来改变和控制自己的生活,而程序,过程,就是行动本身的回报。

3

到我自己挑两头骆驼的时候了。我挑了一头固执安静的老贵妇,她叫艾尔库塔·凯特,和一头美丽狂野的小家伙泽莱卡。萨雷认可了这一选择,祝我好运。我在巴索农场的朋友都搬进城了,把房子留给了我,可以一直住到它被卖掉为止。真是好运当头。在那个阶段,没有别的什么更合我意了。那意味着,我可以带着上绊的骆驼到没有围栏的荒野里,他们有大把的东西吃,我还能住在一个属于自己的家里。没有人。

在帐篷的最后一天是个灾难。我外出的时候,阿肯纳顿跟朋友飞走了,从此再不相见;我得想办法把两头暴躁的骆驼弄到主干道上走六英里,既不能弄死自己,也不能弄死她们;凯特几周前坐到了一个碎瓶子上,划伤了前胸,但没人多加注意这个伤口,只是偶尔用松焦油抹一抹;泽莱卡的头上有一条感染了的大口子;丹尼斯和我最后一次任由冲动的敌意发泄。

在仅遭受了些小伤和一次濒临神经崩溃后,我把她们弄到了巴索农场。现在我除了自己,没有别人可以依靠,没有科特、萨雷和丹尼斯他们来帮我或妨碍我。我清洁了她们的伤口,给她们上绊,带到外面,开心地看着她们一路咀嚼,走在通往东边山丘的土渣路上。是我的骆驼。我的家。

那种干脆明亮的日子,只有盛季的沙漠才有。晶莹的水沿着查尔斯河的宽阔河床急流,在一些一两英尺深的地方,它绕着一棵斑斑点点的赤桉树巨桩打旋;黑肩鸢在它们后花园的猎场上方翱翔,闪烁的翅膀和血红色的掠夺之眼捕捉着光;有着艳丽橘色尾羽的凤头黑鹦鹉透过高树,鸣出乐音;日光爆发,刺目的冲击能量淹没了一切;蟋蟀断断续续地从盛开的石榴树里发出摩擦音,和厨房里丽蝇的嗡嗡声一起,为炎热的澳洲下午奏出一曲颂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