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品书心得(2)
谈读旧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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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鍊青
欧洲有一句老话儿:“当你听到新书出版,同时读旧书。”我引用这句来谈读旧书,也自有一点意思。旧书,不一定是先秦的著作,荷马的史诗,也许明人的小品,清人的小说;也许伊里沙白朝的戏剧,维多利亚朝的创作,——只要没有这二十世纪热烘烘的气氛,皆可统称曰旧书。
我这里所要谈的旧书,鸿沟先分,是单指文艺一类的。
旧书经过时代淘汰,其能长久吐出光芒,遗留于人间而不会消灭者,自然有它难以消灭的成分在。你若问我:它不会消灭的原因在哪里?具体的答复我可答不来,仅能说,单在它能经得起人们一读,读了还想读,这一点想去,就足证明它有存在的价值。不像新出版的书,没有经过时代淘汰,好坏不一,盘根错节的充满于市场,教人眼花缭乱,不知要看哪一本好,看后是否虚费金钱与光阴,也够煞费一般读书人选择了。然而新书也并不一定尽坏,须知旧书在若干年以前也就是新书。目下的新书,过了若干年后,我敢肯定,平庸者的命运,决长埋于泥土中,没有人肯向它一顾;被时代的筛子一筛,便剩那些佳作,留传世间,长给人们拭摩与欣赏,永远读之不倦。这些新书,后我之人,披览之下,也称之曰旧书。
旧书的好处在不厌重读。对于心所爱好的旧书,不是仅读一二过便满意,有时需要读二三十过也不一定。有人说读沙士比亚的著作,年年读了,年年都有新的见解,次次都可以发见新的宝藏。这或者是真的,虽则我不是一个沙翁剧本的内行家。但我知道大杰作之所以伟大处,是在于百读不厌,非仅看了一过就能够透视其内心,常常要看了许多过,念了又念,读了再读,才能咀嚼出它的味道来。并且有时因学业和年龄的关系,同是一个人,同读一本书,往往前后会生出殊异的味品。读了一篇杰作,你大前年读后不觉得怎样,轻轻地把它放过去,没有深切的引起共鸣;而今年读了,却字里行间像有一种魔力,打动你的心弦,不由你不一读一击节。盖青春时代与中年晚年,环境之变迁,情绪之推移,学业之精进,在在不同,故赏鉴力也就显出高下之分。这仿佛记得小泉八云也曾说过:“大杰作不必就会感动青年,单在说话的表面,也不会就明白的。要到积聚了许多经验,再把这种读起来,才会生出新的趣味。十八岁所感到的趣味,和二十五岁所感到的趣味不同;三十、四十、五十、六十岁到了,愈读愈生新的趣味。沙士比亚、但丁、哥德的伟大,全在于这一点上……”我以为这话很不错。然而也有些旧书,有时青春时代读后以为了不得的杰作,到了中年就没有这样感觉,那也是有的。譬如我,在十八九岁时候读英译本大仲马的《The Count of monte cristo》,给书中的情节和许多漂亮的会话迷住了,读得津津有味,几乎连吃饭的时候也拿这部小说放在桌上,一边吃,一边看,一心一意,想要探究主人翁Dantes出狱得了宝藏后,到了巴黎如何痛快的复仇;那时的心理,确视是书为天地间许多好书之一部,够称为伟大的杰作,接连的读了二三过。但是隔了十年八年而后,现在偶尔把它从头至尾再翻看一遍,倒也不觉得如何伟大;虽然并不感到讨厌,但赏鉴之味品已异于畴昔了。可见少年时读书的评断,即以时代淘汰下来的名著论,也不甚可靠;赏鉴力之高低,往往会颠倒一部作品的评价了的。
所以读书,——这可不分新书或旧书,孩提之童有他感到趣味的童话,青年人多好那些热血奔腾的作品,中年而后,大概都喜欢读点隐逸而冲和的,胃口各自不同。不过读书操断作品之好坏,也要有高尚的味品,才能真正的谈到赏鉴上去。而高尚味品之获得,却由学识与经验修养而成。一本书爱读者之多,不一定那本书便是大杰作,这应看读者是哪样性质的人。如以读者之多寡就断定一本书的价值,那么市场上的武侠小说之类普遍于一般大众,其销路之广,决十倍于时下负盛名的新文艺作品,那可谓之为伟大的著作么?——不能的。大众虽则是占多数,但味品之低能,合其胃口即消化,伟大的作品,大众教育程度未高,学识修养未富,压根儿就难以领略。实际上,愈是大杰作,愈得不到多数之爱读。比方说,爱读福尔摩斯侦探小说的人,决较爱读司各德的传奇多;爱读司各德的传奇,决较爱读沙翁的乐府多。《楚辞》在中国文学史上确是一部伟大的杰作,然而《楚辞》的爱读者毕竟有几人?真正能赏鉴其托辞寄意之妙处者也寥寥无几了。以故大杰作不能以读者多寡论。
有高尚的味品者,对于平庸的作品,只泛泛地看了一过便不想再看它,总不及大杰作之耐人寻味,百读不厌。一个新式的商人,或者是一个时髦的留学生,于业余之暇,一星期读完了几部Classics,就洋洋得意,以为他在研究文艺,那决不是善于读书者。譬如你,觉得迭更斯的小说好,文笔很幽默,打算一个月的光阴读完《迭更斯全集》,看后永远让它贮在玻璃橱内,摩洛哥皮订装着的外套,又年年依旧精美,这敢断定你对于迭更斯没有深刻的爱好;如其爱好,也不是一个真正的欣赏文艺的人。昔年在新嘉坡时候,曾听说老舍君的身边老是带着一部《迭更斯全集》,不时翻阅,(那时他在新嘉坡作数月之勾留。)像他那样,才堪称为迭更斯的爱好者呢!无怪他写出来的文章,有意或无意地带多少迭更斯味。在我自己,觉得心爱的书籍,应常在身边,翻阅久了,册页封面必破而且旧,不是看了一下便齐整的摆在书架上,用以点缀你的书斋。读大杰作更加不能走马般的看去,须字字精读,读后又应常常回顾它,拭摩它;读完了一章,必须掩卷细细地咀嚼,吞到肚里,才会消化,有如培根所说一样。我们的《红楼梦》也算是一部好的旧书,然而它之伟大处,却在于二百余年间,经得起人们一读,再读,以至读了十几遍,隔了若干年后还不厌重读。读旧书往往有这种不厌重读的勇气。你读中国时下的创作有这种勇气么?单在我,勇气却鼓不出来。
有时读一本书,在某一种环境披读则适合,在另一种环境便不宜。于车上,马上,厕上看《影梅庵忆语》,岂不唐突了董小宛?但在书斋里,俗客不至,用宣窑的茶盏,喝杯奇种茶,遥看玻璃窗外江村雨后的景色,这种心绪,来披读一点明人的小品,是再好没有了。阑姆在他一篇读者杂记里,说他喜欢于冬夜读沙翁的《暴风雨》;我却喜欢在秋天桂花树下读雪莱或者是姜白石的小诗。冬夜,我觉得,最好窗户关起,卧于被窝里读一本传奇(比方说,司各德的),至不然就看一二册想入非非的《野叟曝言》,来引你到另一个境界去,突然忘却了北风的凛冽,殊不无趣味。若时下出版的新书,在你的书斋里,我以为无论什么时候都可读,因为只把眼睛一页一页地溜过便好了,委实无须选择时与地,反正书斋的环境每天都冷静得如古庙。
溷于乡村一个古旧的别墅里,时时听到新书出版的消息,偶尔也托人到汕头买些来看,有许多看后只搁在书架最后一排,让美丽的册面涂满尘秽,隔了一年半载,忽动“新生活”之兴,书房里来一次清洁运动时,始把这些一捆一捆的放在别的房子里,使它永不见天日。不如许多爱读的旧书,常常由书架拿下来,轮流放在我的枕边,书案头,沙发旁的小桌上,得到我的拭摩,把玩;破旧的册页,一页一页地满印着指痕,嗅之含些油味,与之相对,更觉有无穷的妙致。可是新书虽然多半不能使我满意,但我看后却不想悔,没有发过阑姆似的脾气,为这类“穿着书的外衣的东西”而气愤。无可消遣时,也常选些比较好的近人短篇小说和散文,命弟侄辈逐字逐句念出声来,我合眼躺于椅上谛听,也不感到厌倦;更没有像他那样对古代总怀着多么浓厚的憧憬,老是憎恶着新书,“听人念那些比较好的近代小说,也免不了觉得万分的不耐烦”。阑姆思古之幽情,也太怪癖了。新书我也想读,无聊时披览也是无妨,闲里光阴尽可看看消遣,其与旧书差异者,只不过仅看一遍便没兴致再看加一两过而已。
昼长无事,偶在报上看到新书又有一批出版时,复把心所爱好的旧书,随便拿一本躺在沙发上再精读一遍。
廿四年春天写于韩江堤畔
载第28期(1935年5月20日出版)
论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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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黎庵[原文署名“吉力”。]
看报纸,确乎也需要有力透纸背的眼光,不但要看得精细,而且要多看几种。只要一个人本身健全没有毛病,我是主张连汉奸报纸都可以看看的,虽然那办法对于糊涂蹒跚的人是不妥的。
例如要把友邦的领袖加上一个“独裁者”的恶谥,使大家对他有着另两个魔王的恶感,用自己的文字不行,就得鬼鬼祟祟说是译来的。但从什么地方译来和原著者的姓名却不肯宣布了。这办法是巧妙和恶劣得很的,用不着像汪精卫那么愚笨地喊出反共的口号,一个独裁者的恶谥施诸于友邦领袖的名字上,已很可以收相当的效果了。
读报者若没有精邃的眼光,真是受累不浅。
但最好的办法是多看,用比较的方法来显出短长,这在读者是必需的。例如一个汉奸被击丧命,真是新年以来“孤岛”上大快人心之举。不过倘使只看一种报纸的人,这个被殛的汉奸便会变成使人同情的人物,说是“今遭此不幸,至深悲切也”。而奋身一击为国去害的志士,也变成“瘦小男子”的“暴徒”,那个汉奸似乎很有出特辑开追悼会的必要了。
然而只要翻一翻另几种报纸,便会发见了大大不同的记载。那个汉奸的卖国历史,真是久矣乎得很,连《顺天时报》时代对华新闻侵略的孽绩,都也亲手干过的,何况沦陷后高坐堂皇的“老爷”职务以及主办无耻的小报,都是彰彰在人耳目。而报纸编辑摇笔即来的“身后萧条,情至悲切”那种滥调,也恰恰有了反证,因为一个当报馆记者职务的人,生前竟有钱至雇用“保镖”两人,可见造孽钱也确是不少的了。除了狐死兔悲之外,要是稍为有良心的人,实在不该摇那样的笔头来欺骗读者的。
一个有过光辉历史的报纸,在这样艰难奋斗的大时代中,倘使不肯用牺牲的精神来迈进它的事业,只想以虚伪欺诈的手法迷濛读者,势必一手掩住已往的业绩,一手建立未来的孽绩,为中国新闻界计,实是可惜异常的。
但读者们也得有精邃的选择眼光才行。否则,正合着中国的一句古语,可以借来说:尽信报,不如无报!
一月七日夜
载《鲁迅风》第6期(1939年2月15日出版)
论读书与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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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辣青
书籍是一种怪物:它能使你越读越爱,越爱越和它接近,越接近越上瘾,如抽烟,如啜茗,如喝酒,一天总离不了它。到了上了瘾,无论你有何种忧愁,当你拿书静看时,刹那间便忘怀了一切,一心一意只在领略书中无穷的妙味。如其一拿书本就有了功利的成见,那不算对于书籍有深刻的爱好。真正的读书人,只是“行其所无事”的读,丝毫对于书籍没有功利的念头。古人说什么“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的话,原是以金钱和美人的磁石,来吸引人们走上读书之路,自己骗自己的讲下,与书籍毫没相干。看书上瘾的人,视书为娱悦心情之安慰品,除此之外,又当它是智识的宝库,并不想藉它来钓名,来取利,来博得美人的青睐。
人们常说,书籍是智识之宝库,里头藏着许多用不尽的好东西,需要智识的总要时时亲近它,保管不会受亏。不错,我也相当的承认。然而话虽这样讲,事实上,不是件件智识都由读书得来,得之于别的,如大自然的现象,现实社会的生活,也非常之多。但书籍之地位,仍不因此而失却其重要。譬如我们今日晓舞文弄墨,知道我们自己心眼中所谓真是与真非,而和非力斯丁(Philistine)甚异其趣,未始不是多半从它得来的结果。体认事理,虽然有脑筋供我们判断,可是不能件件都靠自己的经验,毕竟还须靠它来帮助我们的思考。所以书籍虽不是什么万能,然而它会直接帮助我们的心灵到广博的地方游历,间接又能帮助我们了解事理,洞悉人生。这是确实的话。我没有勇气敢否认这话。
历来几乎没有一个思想家,在良心上敢公然说他自己是顶厌恶书籍的。虽则曾听说斯宾塞尔是一个著名的憎恶书籍者,然而你能够承认那是他心里抒发出来的么?说不定当他嚷出憎恶书籍的呼声时,他的肚子里已经装满了一肚学问罢,因之就无妨随便讲讲。这好像我们的李太白,因为天才不可一世,胡乱拿起笔挥了一下,就有好诗由他的毫端吐出来,一朝碰着杜子美那个“平生性癖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呆子,怎么不引起他的嘲笑哩!人总喜欢用自己的尺寸去量世间的一切,正如坐在青色的玻璃窗内玩看窗外的景色一样,望舒凝睇,无论什么东西都染着青色的色彩。我们站在公允的地方看,书籍是重要的,世界文明的进化总钜大的靠着它。并且我们可再进一步说,没有一个思想家不是在书堆里呼吸了长期的气息,而后能成就其伟大,倾吐其光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