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圣人身世不寻常(2)
当地人以“神童”的眼光定位小阳明,却不知道,小阳明能够在才学上领先同龄孩子一大截,一半是缘于其天生聪慧、领悟力强,另一半则是王家王伦、王华两代大文化人都在苦心做孩子的文化启蒙功课。不管怎样,小阳明算是名声在外。
做红人难,做名人难。做一个又小、又红、又有名的人,难上加难。平日里,关注小阳明的,除了一些平凡的当地百姓,更有“神仙近卫”式的人物。
有一位“神仙近卫”关注王阳明好久了,他就是余姚当地一家寺院的和尚——惠明。惠明和尚之所以关注王阳明,是因为他对王阳明“神孩子”、“神童”、“慧童”的特殊身份另有所图。
这要先从惠明本人讲起:惠明和尚,俗家姓赵,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入了佛门。惠明年纪轻轻,也读了不少书。他人生的一大爱好就是喜欢找人对课,说是切磋道行,实是借机炫耀才学。每每辩赢,他就会像一只战胜的公鸡,趾高气扬。几次下来,惠明便自诩是余姚最聪明的和尚,不仅如此,他甚至觉得自己是当地最聪明的人。可是,一个自我意识膨胀、一个以为自己“最棒”的人,却又偏偏不被广泛知晓、不被广泛赞誉,这是件多么痛苦的事啊!强忍着这份痛苦,惠明和尚决定迅速提升自己的知名度。
但惠明有一点总算是理智的。他知道,尽管自己想出名都想疯了,可总不能站出去喊“我是余姚最聪明的人”,这样真的会被当成疯子的。要红,就要先炒作,一个方便快捷的方法就是借一个红人上位。想来想去,他想到了王阳明(那时这孩子还只叫王守仁),一个因为传奇经历而红遍当地的“神孩子”。
“只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孩子,就能被传得神乎其神,什么天赐的、神送的、又学富五车的。想我惠明,佛门弟子、青春潇洒,一腔才华却无法被人赏识。真是千里马少有,伯乐更少有啊!真是一群没见过世面的俗物!”人们的憎恶与不平衡,有时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却又理所当然。
想到王阳明,选择王阳明,惠明有自己的如意算盘。首先,从敌我力量来评估,自己都是成年人了,而对手不过是个七八岁光景的孩子,自己赢在了年纪和见识;第二,这个孩子五岁才会说话,虽然出口就能背文章,可毕竟真正接触文化知识的时间很短,自己赢在多读了好多年的书;最重要的是,只要自己赢了这个“神仙送来的孩子”,不就是堪比神明了么!还不得风光无限啊!惠明越想越美。可是,自己毕竟身为出家人,怎么好主动去王家找一个孩子切磋,他能做的,唯有焦灼地在庙里“守株待兔”。
“小兔子”当然会来,因为王阳明的母亲和祖母都是虔诚的佛教徒。
这一天,小阳明随着母亲到庙里上香,隔着老远,惠明就看到了这个还在抹鼻涕的孩子。其实,这不是惠明第一次见王阳明了,只是之前,因为有老和尚在场,碍于师父的威严,他实在不敢轻易上前打扰这位“小香客”。但这次不一样,师父不在家。
趁着王母跪在佛前祷告的时机,惠明冲上去,拉起了小阳明,把他带到偏殿。没有选择在大众面前比试,是因为惠明也觉得这孩子看着聪明伶俐,担心万一出点什么差错,自己输给一个孩子岂不很丢人,还是先低调地试探一下吧。
时间紧迫,惠明和尚开门见山:“我是惠明,你是人们口中的‘聪慧神童’,不如我们对课,看谁更配得上这慧字。”
小孩子哪禁得起这样的挑衅,小阳明脱口应道:“好啊,尽请出题。”
倒是惠明和尚愣了一下,暗想:“好一个比我还傲气的小家伙,还让我先出题。那就给你点颜色瞧瞧。煞煞你的锐气。”想毕,和尚开口说道:“轰字三个车,余斗字成斜。车车车,远上寒山石径斜。”
小阳明听罢,没有立刻回答,反倒是哈哈大笑起来:“和尚大哥,你不要欺负我小,我们家族中大人们在一起喝酒的时候也会说你这样的话,你是要和我比酒令么?”阳明没有注意到惠明的脸色变化,接道:“品字三个口,水酉字成酒。口口口,和尚只贪一杯酒。”
被说贪酒,惠明脸上有些挂不住,决定给这孩子一个反击:“古有李守仁,今有王守仁,手中一本《太公法》,不知是兵家?是法家?是道家?”
小阳明见好好地对课扯到挖苦自己上来,小嘴当即嘟起来:“古有卜惠明,今有赵惠明,手中一本《金刚经》,不知是胎生?是化生?是卵生?”
挨了骂,惠明和尚可是再也挂也不住了,他拉住阳明头上三根辫子,恶狠狠地说“三叉如鼓架”。
小阳明这下更不乐意了:“作对子就作对子,还对我动手动脚的,讽刺我的发型,太不像话了!”想着,他跳起来点点惠明和尚的头说“一秃如锣槌”。
二人追逐着来到正殿,惠明指着殿上三尊佛像说:“三尊佛像坐象坐虎坐莲花。”
虽然这回和尚说了正经点的话,可是小阳明还沉浸在自己发型被打击的不愉快中,他转着眼珠想了想,接道:“一个秃驴偷鱼偷肉偷女人。”在小阳明看来,虽然不知道酒肉、女人和和尚到底有什么渊源,但他知道,很多和尚都不喜欢与这些词联系起来,就像是自己也不喜欢被别的小朋友说“尿床”一样。
王阳明哪里知道,自己话一出口,篓子就捅大了,惠明真的气急败坏起来,还跑到母亲面前去告状。看到母亲投来指责的目光,阳明赶紧笑嘻嘻地改口道:“和尚大哥听错了,我说的是,‘一位师父念经念佛念观音’。”
尽管如此,和尚仍不依不饶,眼看阳明母子就要走出庙门,他气急败坏地追出去对小阳明低声说:“牛头且喜生鹿角。”对着不依不饶的无理和尚,小阳明同样低声回道:“狗嘴何曾吐象牙。”然后扮着鬼脸大步流星地离开了,留下生气的和尚把木鱼敲得咣咣巨响。
从寺院出来,小阳明的脸上还挂着得意。他想起了当年小苏福和母亲一起在田垄上拾穗的故事。那时,恰巧有一位驿丞途经田间。驿丞以“拾穗与神童”句相戏,苏福随便答“折梅逢驿使”,佳话流传至今。现如自己对大和尚的考试也能对答如流,也该配得上这“神”、“慧”了吧。
小阳明越想越得意,他本想回家向父亲、爷爷炫耀一番的。但想到自己过于着急时说和尚偷酒肉,总显得不大文雅,还惹恼了和尚。便决定不再提起此事,以免被长辈们教训。小阳明当然理解不了,自己只是童言无忌,不想输给别人,但他却无意中揭穿了惠明“花和尚”的真实面目,逼得和尚狗急跳墙。
还不谙世事的小阳明当然没有错,他只是一个口无遮拦的孩子,他不想输给一个无理的挑衅者。错的是那个惠明和尚,一个本该六根清净的出家人,却犯了贪戒、犯了色戒,人在寺中,心却是百草丛生。但或许那位和尚也没什么大错,毕竟,那根本就是一个有着众多宗教、却缺乏真正信仰的年代,从国君到百姓都是那样浑浑噩噩地过日子。
这个老爹很强悍
成化十七年(1481年)春,大明江山多地天灾不断,国都北京城倒是相对受眷顾。有人觉得,这是万贵妃及其党羽受了天子开金枝、散玉叶的打击,短暂泄气、消停所致。也有人辩驳说,应该是沾了科举大考的光,文曲星庇佑,冲淡了京城的晦气。
不管怎样,随着最终殿试成绩的公布,北京城内热闹非凡:新科状元身着红袍、帽插宫花打马御街前。状元身后,还跟着稍逊风骚的榜眼、探花等人。一行人风光无限地接受着围观百姓的目光膜拜,可谓是“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京城花”。
再说那些京城百姓,虽然上到老妪、下到几岁孩童,都看习惯了达官贵胄。但是对于新科状元,他们却还是激情澎湃。每隔三年春天,他们都会兴高采烈地去围观,好奇状元的模样,好奇他的家世。他们向状元郎招手,因为状元让他们看到了麻雀变凤凰的希望……
连续数日,在浙江余姚,瑞云楼前也是热闹非凡:爆竹声不断、贺喜声不断、推杯换盏声不断,当地人都沉浸在节日般的喜庆之中。原来,北京城的新科状元不是别人,正是王伦之子——也就是王阳明的父亲——王华。状元及第,这不但是个人荣光,家族荣光,甚至称得上是一个乡、一个省的荣光。其年十岁的王阳明也和众人一起,沉浸在父亲带来的无上荣光中。
相比于儿子日后成为中国历史上少有的集立功、立德、立言为一身的“真三不朽”圣人,老爹王华自是差了一个相当大的梯度,但能够从全国读书人中杀出,他也绝非等闲人物。在科举这样残酷的竞技游戏中,聪明的玩家不少,但能像王华一样玩通关成为状元却是三年出一个,还是数万里挑一。
说起王华,不论是在王家,还是当地,也是早有口碑和盛名的。
王华在家排行老二,本来在中国人的潜意识里“老大受重视,老幺吃香,独留老二夹在中间,爹不疼妈不爱的”,但王华在家中不但没受冷遇,还最有分量,因为王华和王阳明一样,都不是随随便便就出生的小孩。
相传,在生王华的时候,他的奶奶孟老太太也做了一个神奇的梦,她梦见已故的姑姑将一个绯衣玉带的孩子送到自己手中,还对她说:“在我活着的时候,你和孙子媳妇都很孝敬我,我虽然死了,但是我和祖宗们都保佑着你呢,现在把这个小孙孙交给你了,保我王家世世荣华。”
或许,就是这个梦彻底改变了这个家族的命运走向。
王华出生,其后又有一个弟弟出生。一个不能说的惊天秘密也就来了。
这点,从王家三兄弟的名字中就能看出些端倪:王荣、王华、王衮。中国汉字文化博大精深,单王伦大儿子叫“荣”,解释可以有千万种:“茂盛”、“受人敬重”,或许起这个名字是希望家族开枝散叶、人丁兴旺。至于王家二儿子叫“华”,顾及到要顺应逝去老人家的梦与寄予,“荣华”倒也说得过去,况且“华”本身也有精英寓意。可是偏偏王家三儿子叫“衮”,这就有点门道了。“衮”的意思是指古代君王等的礼服,色彩绚丽的官服!这三兄弟的名字连在一起,哪像是隐居者的,倒是功利性十足,官宦色彩十足!
可见,王华这代人其实很小就被赋予了涉世荣华、振兴家族的重任,这恐怕是连老王伦本人早些年都不愿意承认的。
对于绚烂仕途,对于富贵功名,一面扭捏、一面矜持、一面刻意逃避、一面又欣欣向往,这便是中国古代读书人连自己都意识不到的态度与宿命。
当王家人终于开始直面这个严峻的问题时,禀赋最高的王华是最被寄予厚望的,而王华本人也是个不折不扣的励志哥儿:为家族使命而生,为家族使命而战。没什么可说的!唯有学习!
凭借机敏与过目成诵的天分,加上后天勤学努力,王华很小便声名远播,年纪轻轻就被推荐给浙江大人物的爱子做私塾老师,十里八村,连临近省的人都纷纷赶来,排长队向他报名求学:“走啊,去听小王老师讲课啊,去晚了可就没有座位了!”
经常,王华上课最先做的事不是问今天谁没来,为什么没来。而是新生介绍:“今天班里又来了一位新同学,让我们掌声欢迎,请大家挤一挤。”
这王华,学问好也就罢了,人品也是一极的棒。他从小就孝敬父母,团结兄弟,还做出过“拾金不昧”的举动。
据说,当王华还是个小孩子的时候,天性使然,他在读书之余,也会和同龄小朋友一起玩。不同的是,别的孩子都是光着屁股下河捞鱼,他则是很绅士地在河边玩石头什么的。尽管有些“不合群”,他还是很受小伙伴们的敬重。
一天,小王华又在河边玩耍,他意外发现了一个装着明晃晃金子的钱袋。当时,王华很淡定地将钱袋放到就近水下。他组织小伙伴们到稍远处去玩,自己则留守着,一直等到了急火火的钱袋主人。
钱袋主人坚持要拿其中一部分做酬金,小王华却是一脸不屑:“大叔,我要是稀罕你的金子,为什么不扣下一整袋呢。”
从小,王华就是非分明,正义感十足。长大后的王华更是超级有节操。比如,他就曾上演了一部正义凛然的大明版“聊斋”。
那时,王华在湖南祁阳读书,仍是一心研学,不像其他士子们一样吃喝嫖赌。可是人这种动物很奇怪,独醒的人往往被醉着的人们认为是醉汉,士子们决定借着为王华践行的酒会搞一搞这个君子,让他显出“狐狸尾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