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短信长别(5)
“你这个臭家伙!”我说道,“我要打你个稀巴烂,我要打你个稀巴烂,我要打你个稀巴烂。你可别让我看见你,你这个捣蛋鬼。要让我捉住你的话,可就没你的好果子吃了。”
有人在挣扎,他被抬了出去,我跑过去,看到他在门口窒息,“是花粉过敏!”那个扶着他的人滑了一下,摔倒了,我帮着把人抬进屋,然后慢慢走开。当我赤脚踩到一个并不尖锐的小石子上时,一种刻骨的痛如电流从脚底窜到大脑里。接着,女人们在我身后窃窃私语地传递着死亡的消息,小心翼翼,她们并没有窃窃私语,只是她们的衣服在沙沙作响,从一个泥潭里露出一对癞蛤蟆的眼睛,一只门把手慢慢地上下移动,小心翼翼,我伸出光着的腿,碰到荨麻草。一只壁虎从我视线旁跑过,那不过是钥匙旁的酒店招牌,还挂在门上荡来荡去。“我再也不愿孤单一人。”我说。
我已给住在费城西部菲尼克斯维尔的一个女人写信,告知她,我也许会去看她。她叫克莱尔·麦迪逊,三年前我来美国时,我们上过一次床。我们几乎互不相识,我当时是那么地急切,所以才老会想起。
我在电话簿上找到她的名字,和她接通电话。“你在什么地方?”她问。“在费城。”我回答。“明天我和孩子开车去圣路易斯。”她说,“你想一起去吗?”我们说好,我明天中午时分去菲尼克斯维尔,等孩子睡完午觉后我们就会出发。
她马上就挂了电话,我还留坐在电话机旁。床头柜上有一个小电子钟,钟面的微光在黑暗的房间里照得很远,每当分针移动一格,它会轻声地响一下。我把钟的插头拔出来,房间里顿时一片漆黑。我们第一次见面时,克莱尔三十岁左右,高个子,长着一张大嘴,微笑时她的嘴不张开,只是双唇变得更薄更长了些。她的脸也很大,抚摸她,不太合适。几乎不太可能去亲近她,她从不谈论自己,我也从来没想到要说说她的什么事,她总是真真切切地在那儿,以至于没必要再说什么。我跟她谈论自己或窗前的东西,这是我们惟一能够亲密的方式。要是会有其他什么过渡的方法,我们俩都会觉得太累。第二天我去找她,她从房间里向外叫我,让我进来就是,门是开着的。我进去时,她靠在另一扇门旁。一切突然像是在梦中安排好的,我走向她,拥抱她,马上将一条腿伸到她两腿之间。当意识到该站起来时便站起身,再坐下,使劲闭上眼,闭到双眼发痛。经过那么长的呻吟,她开始脱衣服!我们相互转过身去,说话声音陌生,默默地投去发自内心但空洞的目光,长久地打量对方,一次次地亲吻爱抚,直到欲火使两人大声喘息,只得分开身体,眼光从对方下身移向上方,又不得不转过身,一个开始娇气地呻吟,直到另一个夸张地给予爱抚。而她刚才倚着的不过是一扇美国大冰箱的门!后来在我们三心二意的亲热中,我突然进入了她的身体。我要叫她的名字,却叫不出口。她在一所学校教德语,她父亲战后随军驻守在海德堡,没让她跟着,而只是在信中让她学德语。她有过一段婚姻,她身边这孩子不是我的。
深夜,房间很高,在顶层,路灯也照不进来。那些大楼都是黑洞洞的办公楼;清洁工也都走了。只有当一架飞机低低飞过时,房间的墙壁闪亮了一下。我给费城几家豪华酒店打电话,那儿的高价会使尤迪特选择去住:喜来登酒店、华威酒店、阿德菲亚、诺曼底酒店。我突然想到她也可能就住在这个酒店里,我给下面打电话。她在巴克利酒店住过,两天前刚走,没有留下或忘了什么东西,房费是用现金付的。
我气愤起来;愤怒随后消失,而一种厌恶如此强烈,房间里的物件似乎如蝙蝠的翅膀开始抖动起来。接着,厌恶也随之而去,我感到一股强烈的厌倦,我依然还是那个我,不知该怎么办。我向厨房订了一份吐司和法国红酒,把房间里的灯全都打开,就像人们平常看到的酒店房间广告画那样。我也打开了卫生间的灯。当服务生把餐车推进房间时,我把电视也打开了。餐车上面的吐司和红酒奇怪地并列着。我边吃边喝,当有女人在影片中尖叫,或者好长时间没动静时,便抬头看一下。有一次,当电视长时间地只有电流声时,我抬头看到由空空荡荡的德国市民房子组成的电影画面。屏幕前方突然有一头怪兽走过,图像很大,只见到它的头。其间,画面里一个戴着厨师帽子的男人正不断地介绍着由五道菜组成的晚餐,这些菜只需要简单地包在袋子里放进开水中浸泡几分钟拿出来即可。他还示范如何用剪刀把袋子剪开,将食物倒出,并用近镜头展示食物倒入盘子时热气腾腾的样子。我只喝了酒,换到另一个频道看动画片,演的是一只猫在吹泡泡糖,直到吹爆,把自己给憋死了。我还头一次在动画片中看到有谁死了。
后来我还想出去走走。没有关电视,灯也亮着,我就下楼了。因为是星期天,酒吧关门,我走到街上。费城的马路平行排列,纵横交叉形成直角。我朝前走去,拐进栗树街。这是一条主街,我继续往前走。街上静悄悄的,在一个地下音乐厅里我又遇到了那个大兵。尽管这里不卖酒,他像是喝醉了,靠在墙上看着那些年轻人跳舞,没穿军装,穿着一件皮衣,眼镜插在口袋里。我对他点头,他挥手回应,似乎并没有认出我。我端着一杯叫“根汁汽水”的饮料,颜色很暗有点焦味,在桌旁坐下,目光却不能从他身上移开。
乐队已经撤走了,只剩下那个歌手。这歌手拿来一把吉他,坐到麦克风前的凳子上,开始一边歌唱,一边叙述着或许他自己经历的故事。大家都不再跳舞了,站在周围倾听着。他讲述了一个傻姑娘的故事:她在农庄工作,被农庄主强奸后生下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就是我!”歌手用力拨响吉他说,吉他声余音未止,他又接着讲下去。“就在她去井旁打水时,生下了这个孩子,她用围裙裹起他,把他抱回了家。于是我就成了农庄主和他太太的儿子一天天长大。有一天,我翻铁丝网时挂在上面下不来。这时,那傻子奔过来将孩子抱下来,她甚至连话也说不出来。那孩子对农庄主太太说:‘喂,妈妈,为什么这傻女人的手这样柔软?’而这个傻女人就是我的母亲!”歌手喊叫着。他举起吉他,蜷缩着身子,开始用缓缓而颤抖的和弦演奏着。
当音乐越来越激烈和急促时,那个大兵突然激动起来。他举起手臂,仿佛要伸展四肢似的。可是他此刻碰到什么不能完全掠过头顶的东西:他双手停滞,颤抖着攥成一团。他紧闭双眼,连眼珠都开始颤抖起来。他顶着无比巨大的阻力将头扭向一边,然后耸了耸肩,试图顶住自己的耳朵。这时,他张开嘴巴,牙咬得咯咯响。他所开始的每个动作都立刻停滞在一个同样强大的反动作中。他面孔歪斜,脑袋扭曲,仿佛它马上就会弹回来一样。他一再试图高高地推开什么;双臂一次次努力举过肩,举到那儿就开始颤抖,稍稍垂落下来,又重新使劲举起来,后来甚至连两臂垂落好像对他来说都不堪重负。他接着抬起一条腿,将脑袋硬抵在膝盖上,额头在上面蹭来蹭去。汗水从他的鬓角流出,牙床因白沫而闪亮。然而,我怀着崇敬和爱慕注视着他。他的陶醉不像其他此时又开始跳舞的人那样做作和讨厌,而且这种陶醉使他诧异,连他自己也不知道怎样来收场。他再也说不出话来,甚至连结结巴巴都不能,就这样,他试图让自己解脱,因为他的一举一动看上去仿佛有个史前的魔鬼在他的身上死去了。然后他突然安静下来,手上拿着一把刀。那个盯着他的人立刻朝他小臂打去,刀随之掉在地上。只有几个人眼看着这个士兵怎样被带了出去。
后来,我回到酒店,又看了《绿衣亨利》,亨利怎样开始模仿自然作画,然后才在其中寻找那些遥远和神秘的东西。他凭着对残缺树干和岩石幽灵的想像要超越自然,为了使自己这个观察家更开心。他虚构出怪模怪样的树木和岩石,并画上一些神奇而衣衫褴褛的形象作为陪衬,因为他对自己了解如此之少,连那简单存在的大自然都对他一语不发。直到有一个生活在大自然中的亲戚让他意识到,他画的那些树,棵棵看上去都很相像,统统堆在一起,没有一棵像真的。“这些岩石和石块一刻也不可能如此垒在一起,肯定早就垮塌了!”这位亲戚让他画他拥有的财产;尽管他只是这样说说,可亨利则不得不仔细端详那些东西。此时此刻,那些寻常不过的东西,哪怕是屋顶上的瓦片,都比他想像的要难多了。我突然又想起来,有好一阵子,我也对环境抱有一种古怪的看法:当我要描述什么时,我从来都不知道它是什么样子,最多莫过回想起怪异的特征,如果没有什么怪异的话,我就虚构。所以,在我的描述中,出现的总是长着红痣的巨人,说话嗓门尖细。他们大多数都是些逃犯,在雨中几个小时坐在林中的树桩上,冲着风讲述着他们的故事。残疾人、瞎子和傻子我一眼就看出,但却根本无法详细描述他们的模样。我对废墟比对房子更有兴趣。我喜欢待在墓地里,站在墓地围墙边数起有多少自杀者的坟墓。我可以与某人在一起待很长时间,然后他出出进进时,我却认不出他来,至多还记得他脸上有颗痘痘或者他咬舌。只有不同寻常的特征和不良的习惯动作会吸引我多看一眼,别的看一眼就不会再去看了;如果我要讲述的话,那只有去想像了;如果想像不出来的话,那我就编造出一些特征,像通缉令一样。于是,这些特征取代了整个场景、关联和命运。而在尤迪特那儿,我才第一次开始感受起什么;我获得了观察环境的目光,而且不再一味是邪恶的目光。我不再去收集特征,开始变得耐心了。
我睡着了,没有关灯,所以做梦时太阳照在脸上。有一次,我等在十字路口;身旁停着一辆小车,我立刻将身子俯在上面,用手将雨刷推到挡风玻璃上。一个坐在副驾驶位子上的女人探出身子将雨刷拉回原处。与此同时,她指了指天空,我发现太阳当空。我笑了,开车的也冲着我笑了,他是个法国人。可这似乎是个噩梦,我醒来时,阴茎挺得直直的,但并不兴奋。然后我关上了灯。黎明时有人使劲拍手,我喊道:“唉!”,从床上跳起来,原来只是一只鸽子在窗前扇着翅膀飞起来。
菲尼克斯维尔只是一座拥有一万五千居民的小城,离费城约三十公里。我与出租车司机谈妥价钱,吃了早饭便上路。途中我们停了一次,在一家折扣店我买了些宝丽来用的胶卷,这里比机场要便宜一半,给孩子买了个口琴。给克莱尔买礼物让我感到为难,我想不起来什么东西适合她,也想像不出她手中拿到东西的样子,她一定会显得很尴尬。可当出租车在绿叶街她家门前停下时,她正手提箱子朝车子走去。这是辆旧车,后备厢盖开着,孩子在克莱尔前面笨拙地走来走去,拿着个化妆包。屋门也敞开着,门旁还有几只箱子,屋前的草地上闪耀着露珠。
我下了车,提着箱子向她的车子走去。我们互相问候,随即我将箱子放进车里。接着我去取门旁的行李,她接过手,把它们放进去。孩子大声叫她关上后备厢盖。这是个大约十二岁的女孩,因出生在新奥尔良,叫德尔塔·本尼迪克蒂娜。克莱尔将后备厢盖合上说:“如果本尼迪克蒂娜在,什么都要关上,不然她马上就开始害怕。昨天她突然开始大叫个不停,直到我终于明白是因为我衬衣上的一个扣子没有扣上。”她抱起孩子,因为我在,她不愿动。我们走进屋子,我关上门。
“你变了,”克莱尔说,“你看上去无忧无虑,你也不再介意穿着件脏衬衫。三年前你来时,总是穿着白衬衣,每次都是件新的,胸前的折痕都清晰可见。这次你来竟然还穿着上次那件大衣,纤维里子的。”
“我哪里还有兴致买穿的呢,”我说,“我不再看橱窗。以前我每天都要穿不同的衣服,现在几个月都穿一样的。这衬衫嘛,那是因为昨天住的饭店没有洗衣服务。”
“箱子里是些什么?”克莱尔问。
“换洗衣服和书。”我说。
“正在读什么书呢?”克莱尔问。
我回答道:“戈特弗里德·凯勒的《绿衣亨利》。”
她还没有读过这本书,我说,我会念给她听的。“今天晚上吧,”她说,“睡觉前?”
“会在什么地方?”我问道。
“在匹兹堡的多诺拉,”她说,“我知道那儿有一家远离马路的汽车旅馆,孩子在那儿可以睡得踏实些。我希望今天我们能开到那里,到那儿有三百公里路程,阿勒格尼山脉就在这段路中。你还是不会开车?”
“是的,”我说,“我不想再让人考我,这现在对我来说是难以忍受的,让人来向我提问,以我的回答作判断。以前,十年前,我也许还会去考,既便是满怀抵触和愤懑。现在绝对不会了。”
“你总提到‘以前’和‘现在’。”克莱尔说。
“这是因为我急着变老。”我回答道,并不得不笑起来。
“你多大了?”克莱尔问。
“三天后就三十岁了。”我说。
“在圣路易斯!”她说。
“是呀,”我答道,“我几乎都等不及了。”
“去圣路易斯,还是三十而立?”
“三十而立,并且要在圣路易斯。”我说。
她给孩子弄吃的,我去卫生间洗头发。因为她把吹风机已装在了车上,我就湿着头发坐在屋前的草地上。今天阳光明媚,我觉得理所当然。
我回到屋里时,她正给孩子脱衣服,我看着她。她将孩子套进睡袋,把她放到另一个房间的床上。我听到她拉上窗帘,然后她走出来,我们一起吃牛排和团子,喝着啤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