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骂人的艺术
任何民族的非知识阶层,
学起外国口语来,往往先问怎样骂人。
骂人是一种高深的学问,有各种技巧:
要旁敲侧击,以退为进,
要小题大做,远交进攻。
“臭鱼市场”(billingsgatc)粗野下流的骂街,
有损于骂人的人更甚于被骂的人。
我住在旧金山的时期,有一天办公室里来了一位广额深眼的老先生登门造访。他自我介绍是裴威廉博士(Dr. William Pettus),半生在中国从事教育,现任“中国加州学院”(California College in China)院长。原来该学院是以前设在北平,专门教美国外交官、军人、商人和传教士的华语学校。抗战期间北平沦陷,学院停办,裴博士把校址名义上搬到加里福尼亚州金山湾区的伯克莱市,他本人则另外赞助当地加州大学为美军附设的战时中文研习班。年逾七十的裴博士在华交游颇广,说起来还是我的父执辈,其人相当风趣,一见面就管我叫Good Humor Man(“和气人”或“好的幽默人”),因为我那时刚在纽约出版了一本英文《中国幽默文选》(Chinese Wit and Humor),他借题一语双关,寻我开心。大家所熟知的所谓Good Humor Man是夏天沿街驾白色汽车,身穿白色制服,最受儿童欢迎的冰淇淋小贩。
有一天裴博士邀我同去旧金山市立图书馆二楼会议室,参加“洛士堡社”(The Roxburge Club)的例会。“洛士堡社”是当地有藏书癖的人士所组织的,经常开会座谈,听演讲,交换有关孤本善本等等的藏书经。社章规定凡申请入社者须自费刊印图书一本分发社友,作为入会条件。裴博士对我说,他曾把一本中文小册子《骂人的艺术》译成英文,准备拿出来以文会友,可惜不晓得原作者姓名。我很高兴能够毫不迟疑地告诉他这篇文章的作者是“秋郎”,而“秋郎”不是别人,就是鼎鼎大名的梁实秋教授。不久以后,裴博士译的《骂人的艺术》精印成册,英汉对照,书面朱红题签,题曰The Fine Art of Reviling,初版只一百本,专为分赠亲友及加入“洛士堡社”之用。打开这本小书看一看“珂罗封”(Colophon),发现该书设计人某君除对所用字体有所注释外,又加跋语说:“惜乎余青年时代未得机缘获悉本书内蕴藏的这份东方人的智慧,然余认为作者所提供的箴言余今读之将仍有莫大裨益。”
秋郎在《骂人的艺术》这篇脍炙人口的妙文里劈头一句说:“古今中外没有一个不骂人的人。”由于少数美国人特别欣赏梁教授对此一艺术的分析与诠释,我们可以意味到在美国这个百般艺术都很发达的国家,骂人的艺术似乎还没有十分讲究。我怕读者之中有人会骂我捧美国,说美国人有美德不骂人,于是赶紧补充一句:古今中外没有不骂人的人,美国人也骂人,只是不大懂得骂人的艺术,骂人的技巧不够高明而已。这是在美国人骂人的话语贫乏里可以找到证明的。
美国骂人艺术的笨拙,多半是历史背景和客观环境所使然。在垦荒拓疆的过程中,人烟稀少,对敌是大自然,即使想骂人也找不到对象。真的碰到冤家路狭,两不相下的关头,单靠骂人也绝不能制胜。“君子动口,小人动手”,照这种说法,美国是十足的小人国,因为直到如今,果真意见不合要评一个谁是谁非时,在美国人心目中“动手”还是强于“动口”——比较直截了当,比较英勇。好莱坞牛仔影片里的大打出手虽然做得过火,但不是毫无根据的。最早写牛仔英雄故事的一位作家,东部哈佛大学毕业的欧文·威士特在他的名著《维吉尼亚人》中有一段写歹徒Trampas对南方来的绰号The Virginian的牛仔英雄看不顺眼,骂了他一声:“You son of a —”维吉尼亚人这个角色在银幕上由已故男星加利·古柏(Gary Cooper)两度扮演,成为“强壮而缄默的汉子”(strong, silent man)的典型。你看他受了侮辱,一语不发,掏出手枪放在赌桌上,然后,冷冷地道:“When you call me that, smile.”意思说:你要这样骂我最好以玩笑出之,如果认真的话,我就请你吃手枪!从此以后,这句话成为美国人不鼓励骂人的名句。
《维吉尼亚人》电影海报(1929)
美国人斗嘴,口角非其所长,有时以恶声相向,丑言诋毁,美其名曰:name-calling(叫名字)。最大的侮辱不过当面叫人liar(撒谎家),或强调为goddam liar(混账撒谎家)。到了这个地步,对方会认为故意挑衅——Them's fightin' words!(这是打架的话。)——卷起袖子来,诉诸老拳。
根据原籍意大利的语言学家贝氏(Mario Pei)的调查,英文里有一百二十五种方法骂人“撒谎”而不明说这个字。比如说某人“对真理不够尊敬”(trifler with the truth),又引邱吉尔的话,说某人“在用词方面稍欠准确”(guilty of terminological inexactitude)等等。这些算得上艺术化的骂人,是一般美国人不擅长的。
从前“华盛顿内幕新闻”专栏作家朱·皮尔逊时常出言不逊,开罪高官大爵,罗斯福总统曾呵之为chronic liar(习以为常的撒谎家),但究竟不是当面责骂,何况身为一国元首多少也有骂人的特权。后来杜鲁门在任时也用字母的简称骂过皮尔逊为S. O. B.(词义见下文),亦未招致什么反响。可是以反共起家的参议员麦卡锡生前饱受皮尔逊等报人的攻击,以牙还牙,他也毫不客气地回骂。结果有一天两人在华府“杜邦圆场”(Dupont Circle)附近一所高尚妇女俱乐部的电梯前狭路相逢,就不免彼此扭打起来。
文人相轻,文人无行,双方口诛笔伐自是意中事,但是演出全武行来,倒不多见。1930年第一位荣获诺贝尔文学奖的美国小说家刘易士是一个口头相当刻薄的人物,三杯下肚以后常会嬉笑怒骂,毫不留情。当年在纽约一个欢迎苏联作家皮涅克(Boris Pilnyak)的宴会席上,刘易士当众指控老作家德莱塞(Theodore Dreiser),说他的《苏联访问记》书中剽窃了刘易士太太(即后来享盛名的女时评家多萝西·汤普森)的著作,并且骂他是a liar and a thief(撒谎家兼小偷)。德莱塞恼羞成怒,当场以巨灵之掌回敬刘易士两记耳光。这场风波登时传遍全国,多半人士投书同情德莱塞,可见在美国一般而论,还是下手为强,动口遭殃!两人争辩,动不动就请对方“到外面去讲理”(step outside and settle it)。邻里小孩吵架,甲童对乙童说:“My old man can lick your old man! ”(我的老子可以打倒你的老子!)
辛克莱·刘易士(Sinclair Lewis)
再引秋郎的话,“骂人是一种高深的学问”,有各种技巧:骂人要“旁敲侧击”, “以退为进”,要“小题大作”, “远交近攻”。这些精致、细腻、微妙的骂法也绝非缺乏修养的美国人所能望其项背的。堂堂总统如杜鲁门者,骂起人来也不过S. O. B三个字母。又有一次,杜鲁门女公子登台独唱,《华盛顿邮报》的音乐评论家不给面子,加以评批。总统一怒之下致函该报,声称要饱以老拳,连S. O. B.都来不及骂了(S. O. B.是son of a bitch“母狗养的”缩写)。用字母来代表,表示典雅、含蓄(倒与秋郎“出言典雅”一条巧合),大概总统骂人还稍有顾忌,等而下之,普通老百姓骂起来就直言不讳,写实文学中常拼作sonafabitch或sonavabitch。
任何民族的非知识阶层,学起外国口头语来,往往先问怎样骂人。对美语入门的朋友们,此处应当声明:与前例类似的还有son of a gun(直译:“枪杆的儿子”)一语,通常并无谩骂的作用。That dirty sonavabitch!(那个肮脏的狗养的)与That crazy son of a gun!(那个傻小子)语气不同,用意也迥异——后者是带着玩笑的亲热口吻,所指的可能是你的最好的朋友。你可以当面叫他“Yo u son of a gun!”而他不以为忤,等于中国话“你这个家伙!”或者从前在北方念书时听到,同学们互相呼喝的“你这个浑鸡子儿!”——当然说时也要遵维吉尼亚人之命,面露笑容,以免误会。
《美国俚语辞典》(Wentworth and Flexner编,1960年纽约出版)在“狗养的”一条下小心加注道:“此语今用绝非含有侮辱对方生母之义。”一般来说,美国人骂人并不涉及令堂令妹以至祖宗八代。美国人也不善于讨人便宜,自命为“老子”,把别人降为“晦孙子”。曾经听到过这么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中国留学生在太平洋海船甲板上散步,一不留神摔了一跤,旁边一位美国长者忙来搀扶,并慰问道:“Hurt yourself,son? ”(跌痛了没有,“我儿”?)此处的son,不过是年长的对年轻小伙子好意的统称。谁知道这位留学生爬起来脸色一变,反唇相讥道:“You are my son! ”(你是我的儿子!)
除了“狗养的”之外,美语中还有更普通的damn(诅咒)、goddamn(上帝诅咒)和hell(地狱)。其实这几个词的用法与分量不过相等于中国话的“该死”、“混账”、“浑蛋”,最多是“他妈的”等等,而且不一定是骂别人,可以自言自语,不高兴或发脾气时当诅咒词用,即所谓cuss (curse) words。以前美国中上阶层人士,由于礼教的束缚,说话避免用粗野字眼而设法用代名词。除上述S. O. B.之外,还有 that so-and-so,近乎中文说某人“不是东西”。damn可以用darn替代。“I don't give a damn.”(我毫不在乎。)如有女客在座,连忙改口说:“I don't give a darn!”最有趣的是有些字,要避免印出来,如中文用“X”一样,就用“——”来代表,念的时候即念为“空白”(blank)或“空白又空白”(blankety-blank)。
去冬美东职业篮球锦标赛,巴尔的摩“子弹队”与纽约“聂克队”(Knicks)举行七赛四胜的决赛,第一场球赛在纽约市有名的“玛迪逊坊园体育馆”举行,势均力敌,情绪激烈,结果112比111,纽约队以一分之微险胜,当场气得巴尔的摩队教练暴跳如雷,指控裁判员在最紧要关头的一次吹哨偏袒了主队。第二天体育记者报导这位教练的话说:“It was a blankety-blank call.”(那是一项空白又空白的裁判。)表示这位教练一时气愤、口不择言,实在是不堪入(耳)目。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社会逐渐解放,但咒骂的语句仍然是在舞台上比客厅里听得多,每每话剧中人大声对白道:“Where's that goddam drink of mine?”或“Where the hell is my drink?”(他妈的我那杯酒哪儿去了?)无不博得观众哄堂大笑,因为在大庭广众听到粗语,下意识里仍不免感觉惊讶。
“地狱”(hell)一词用途极广,以下的例子可见一斑:
The hell you are!(你才不是哩!)否定之谓。
hotter than hell(热得要命)极言其热。
fight like hell(拼命打)啦啦队口号之一。
We had one hell of a time.(我们受了大罪,吃饱苦头。)
We had a hell of a good time.(我们玩得不亦乐乎。)
Who the hell is he?(他算是老几?)
Go to hell!(滚他妈的!)
The hell with it!(管他妈的!)
to raise hell(闹得天翻地覆)
to catch hell(大吃排头)
Hells bells!(惊叹词:类似淮语“乖乖咙的咚”)
hell for leather(马不停蹄)
come hell and high water(天不怕,地不怕)
hasn't got the chance of snow ball in hell(绝对没有希望)喻以地狱之火热,雪球在其间有何生存的希望。
to give him hell(把他臭骂一顿)
这十五句话,句句嵌有hell字,都是一时情急、发怒、夸张、过甚其词,但是语法各有不同,而且翻成相等的中文,“地狱”两字根本用不上。
还有一类词汇,虽不是完全用来骂人的,美国人也传统地畏之如蝎,认为unprintable(不能印出来的),那就是香港人通常所谓的“四字经”(four-letter words)。凡关于性交、性器官,以及身体上各种排泄的自然功用,在新英伦清教徒的观念之下都是不可说——更不可写的。说来话巧,盎格鲁撒克逊语文中这些“肮脏”的词汇多数是四个字母拼成的单音节字,至今标准辞典里都不予收容,销路广大的杂志和报纸,所谓家庭读物的,也绝不刊登。至于书籍方面,禁例倒不太严。创造写实文学的所谓“失落的一代”,以海明威为首,专门用这些“四字经”在对话中吓唬读者。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这些“禁语”(taboo words)虽仍未普遍应用,但已无可避免。今天美国大学青年,随时随地,满嘴“四字经”,目的不在骂人,只是标志自己的解放、自由而已。年前耶鲁一位青年教授出版一本名叫《爱情故事》(Love Story)的小说,书和电影都轰动一时,据说是抓住了“当前一代”(now generation)的心理。奇怪的是书中写男女主角,两个天真无邪的青年,开口闭口,甚至谈情说爱,都夹以粗话,但全书的内容和写作却返回19世纪言情小说那种缠绵悱恻的格局,假使叫“失落的一代”的写实主义者读了,会啼笑皆非的。
从无的放矢的诅咒再谈回到损人利己的谩骂,我们也不能说美国人完全辞穷。此处试用中国话(特别用沪语)来注解几个经常耳闻——可是不常身受——的美语:
stinker(浑蛋)或You stink!(你混账)。正宗英文原有rotten egg(直译:“坏蛋”)的说法,与时下的stinker分量相等,直译为“臭东西”。
dope(憨大)或moron(白痴)。曾有一时,流行所谓moron jokes,类似中国呆女婿的笑话。形容人笨曰dumb(哑巴)、dummy(木人),即“傻瓜”之谓。
punk(饭桶)。酒囊饭袋,不中用之徒,如蹩脚拳师之流。游手好闲的青年流氓叫做young punks。
cuckoo(形容词:神经病,音kookoo)。例如:You're cuckoo(!你发神经,你疯了。)历久不衰的同义语有:You're nuts!(你是“干果仁”。)掉转来说:Nuts to you!(请你“吃干果仁”。)表示予以拒绝,毫不置信。比较现代话的字眼有screwball(钻球)、crackpot(破壶),皆指神经不正常的角色。
goofy(猪头三)。也是老憨、笨伯之意。唐老鸭卡通片中有一只憨头憨脑的狗,取名Goofy(高飞狗)。
bum(瘪三)。有支歌叫“Hallelujah,I'm a bum”,自认不讳。亦可用做动词:to bum around(流浪), to bum a cigaret(揩油一根烟), to bum a ride(搭便车,做“黄鱼”)。用做形容词:He gave me a bum steer.(他让我上了一个当),如问道时被人指入迷途之谓。
sap(阿木林)。用法如:Don't be a sap.(不要做阿木林。)原意树木的汁液。谐星马克斯三兄弟之一,板刷胡子、口衔雪茄的Groucho Marx曾有骂人“阿木林”的名句:Bore a hole in yourself and let the sap run out.(去把你自己钻一个孔让“树液”流出来。)
hick(阿土生)。如:He's just a hick from the sticks.(他是乡下来的阿土生。)
sucker(洋盘、瘟生)。即乡下佬进城,妄想酒色征逐反而做冤大头的写照。1920年代美国禁酒时期,纽约私酒夜总会的老板娘吉南(Texas Guinan)曾有箴言曰:Never give a sucker an even break.(对付洋盘,不必客气。)
以牲畜为比喻的诟骂,本应中外一理。美语普通有rat(老鼠),skunk(即满身奇臭的“鼬鼠”),还有西部牛仔嘴边的varmint(乃vermin“害虫”一词念走了音)。以上皆是歹徒、地痞、恶棍的统称。“母狗”(bitch),前文在“狗养的”一条下已提及,单独应用是指泼妇、悍妇。西人虽然以犬为“人之至友”,情急起来也可以骂一声dirty dog(脏狗)。
pig(猪猡)。近年来美国“嬉皮”对维持治安的警察,泛及任何当权人物的“尊称”。美国人有注意阴历新年的,往往喜欢问今年生肖是什么。去年辛亥新春间,适逢纽约市警察罢工,我同朋友开玩笑道:“This is the year of the pig: no wonder the police have the upper hand.”(今年是猪年,怪不得警察老爹抬头了。)
fink(赤佬)。也是近来青年一代流行的骂人语,原意工厂雇用来对付劳工的私家警察,其中又分dirty fink(脏赤佬)和rat fink(老鼠赤佬),有轻重的不同。
读者要问:本文主题似乎是说美国人对骂人一道功夫不够,修养不深,怎么又列举出不少美语的侮辱词汇来呢?我的答复是:以上所举的不过是初中的骂人程度,只是破口大骂,出口伤人,而不能称为登堂入室的骂人“艺术”。美国人一般而言,不会冷嘲热讽,不会做反面文章,没有指桑骂槐的本领,也没有欲抑先扬的诀窍,更没有秋郎所申引的骂的哲学。在骂的程度上说,美国人一方面办不到英国绅士轻描淡写的understatement,一方面也比不上苏联人骂人骂得痛快淋漓,狗血喷头。
约莫四五年前,《纽约时报》“观察者”专栏作家贝克撰文论“侮辱的式微”(The Decline of Insult),起因是黑豹党某领袖公开一连串地骂最高法院的黑人法官马歇尔(Thurgood Marshall)为汤姆叔叔(Uncle Tom)、“舔人鞋底的奴才”(bootlicker)、“黑猪猡”(nigger pig)、“唐驼”(Tonto)和“饭桶”(punk)。贝克指出,这种是英语所谓“臭鱼市场”(billingsgate)粗野下流的骂街,有损于骂人的人更甚于被骂的人。
可是我们也不能一概而论。美国至少有两类人物,两种场合,在骂的技术上比较高明。一是美国政客,尤其是在竞选季节抨击对方,常有多彩多姿的警句。但这是一把两边开口的刀子,你骂人,人家也可以回骂你。美语中被人骂了,急切想不出妙语回敬时,便说一声:“You're another! ”(你还不是一样的!)所以候选人对人身的攻击也很检点,不然对方以其道还治其人之身,也够受的。即使竞选期间彼此交恶,投票揭晓之后马上互相道贺,握手言欢,表示以前那些乃是“竞选运动语”(campaign talk),不过说说罢了,双方并无芥蒂,保持“运动员的美德”(sportsmanship)。
另外一类深得骂人诀窍的是文艺批评界,尤其是剧评家。往往花了几十万元资本、几个月工夫排演的百老汇新戏,第二天经不起早报剧评的三言两语,釜底抽薪,演不到十场便关门大吉。1920年代经常在纽约“阿岗昆酒店”聚餐的一群人就是专以挖苦别人为己任的。圈子里的人物如考夫门(George S. Kaufman)、吴尔考(Alexander Woollcott)、吉勃斯(Wollcott Gibbs)、派克(Dorothy Parker)等等,他们在报章杂志运用高度的机智和幽默来调侃人家,多半的时候谑而不虐,不但读者争相传诵,往往被骂的人也引以为荣。可是这种骂人的技巧究竟只有少数文人骚士才能欣赏,通常不慎向天生拘谨的“洋奇”老兄说两句俏皮话,他会一语不发,面红耳赤的。
“阿岗昆圆桌”(The Algonquin Round Table)
近来据观察,美国人不骂人的艺术似乎变了质——他们不但不会,而且根本不愿也不敢骂。照顾餐馆,侍应生尽管无礼貌到极点,客人只有忍气吞声,敢怒而不敢言,如若予以申斥那就是美国人最忌的making a scene(当场出丑),四围的食客面面相觑,相顾失色。在家对儿女,只有低声下气,好言相劝。隔着两代的鸿沟,话一不投机就惟恐青少年反唇相讥。“打是疼,骂是爱”——这种观念,今天美国做父母的似乎全然没有。在国际方面,好在美国人不惯收听短波广播,不然的话,听到敌对国家的百般辱骂,不知会作何感想。
美国人怕口舌的心理,分析起来似乎有以下几个因素:第一,企图抑制感情,提高理智,在大庭广众之间避免发作。第二,一切言行力求做到“自由派”,凡事推己及人,面面顾到。第三,崇尚人权,宁可空骂,不能认清对象作“人身攻击”。第四,自以为得天独厚,处境优裕,有一种“良心责备感”(guilty conscience),所以在口头上总要让人三分。
我有时想,不讲究骂人,只提倡不骂人的艺术,虽然显得宽宏大量,但未免也有弊病。在社会上不惯堂堂正正痛痛快快地骂人,久而久之会产生是非不明、皂白不分、普遍缺乏正义感的现象。到了那种地步,真个满街都会是白衣白裤的“和气人”了。
* * *
主持巴尔的摩《太阳报》笔政的文艺批评家和业余语言学家孟肯(H. L. Mencken)凭一枝犀利的笔对人口诛笔伐,毫不留情。他对于美国一般老百姓的智力没有太高的估计,喜欢把“布尔乔亚”(bourgeoisie,中产阶级)称为“布布乔亚”(booboisie,傻瓜阶级)——孟肯很瞧不起庸庸碌碌的美国前总统柯立芝,他说:什么叫“民主主义”?美国人民眼面前放着三千五百多万合格的人不选,而偏偏选上一个柯立芝,这就是“民主主义”。
早年名画家惠斯勒(Jams McNeill Whistler)以画《母亲》扬名(其实这幅画的原名是《灰与黑的布局第一号》),他的一张嘴也相当厉害,在19世纪末的时候经常与爱尔兰名士王尔德作舌战和笔战。惠斯勒的书简后来结集出版,题曰:《得罪人的艺术》(The Gentle Art of Making Enemies)。但是惠斯勒大半生侨居欧洲,在骂人的艺术方面不能代表美国土产。
倚老卖老是骂人的一种资格。本文提到杜鲁门总统在任时动不动出口伤人。卸任后杜老退隐密苏里独立镇(Independence, Missouri)家园,火气仍然很大。最近美国出版界一部引人注意的新书《老实话》(Plain Speaking),小题目“杜鲁门口述传记”,系根据他八十岁时所作录音写成的。书中对艾森豪、麦克亚瑟、尼克松等都大肆人身攻击;此公惯念旧恶,所骂的对象当然以他的共和党政敌为主。脾气愈老愈坏、老气横秋训人的人,英文有一个字叫curmudgeon。罗斯福总统第一任内阁中充当内政部长的叶基斯(Harold Ickes)也是一个出名的curmudgeon。
议会是彼此攻讦和谩骂的大好场所,美国国会自无例外,翻看历年来的“国会记录”(Congressional Record)便可知一二。从前有一位众议院议长李德(Tom Reed)以这样刻薄而儒雅的话形容两位同寅,他说:“They never open their mouths without subtracting from the sum of human knowledge.”(他们不开口则已,一开口就会减少人类知识的总和。)杂志大王鲁斯(Luce)的夫人克蕾尔担任众议员的时期也常同人家口角,有一次曾任罗斯福幕僚,号称才子的贝里(A. A. Berle)批评她信口雌黄(Luce talk)——利用“鲁斯”(Luce)姓氏与“出言不慎”(loose talk)——同音,来开她的玩笑。克蕾尔立刻反唇相讥,也用谐音来指摘贝里说话“悖理”(hurly-burly)。后来鲁斯夫人又和奥里冈州的参议员摩斯(Wayne Morse)交恶,甚至说老头子驰马跌伤头部,脑筋有问题。
克蕾尔与亨利·鲁斯(1950年代)
尼克松总统的副座艾格纽,在没有一落千丈之前,曾经代表当局对美国的所谓大众传播媒介以及批评政府的前进分子作严厉的抨击。他在演讲中相当讲究骂人的艺术,常有为人津津乐道的佳句,如骂前进分子为effete snobs(扭扭捏捏、自命清高的人物),骂新闻界为nattering nabobs of negativism(喋喋不休的否定主义者)。可惜许多人认为艾格纽的这一类嬉笑怒骂的辞藻不是自己的文章,而是请人捉刀、挖空心思而产生的。
前文曾提到,写文章时避免明文写出坏的或丑的字眼,用横杠“——”做代表,念起来就说blank(空白)。那是白纸黑字、以文笔为传播工具时代的做法。目前已进入电子传播时代,电视的音响与影像凌驾一切,那么要避免在荧光幕上说粗话、污染听众耳目,又怎么办呢?美国电视节目制作者在现场录音、访问谈话等类事先未经排演的镜头里,如果发现参与者偶尔失言或故意捣乱,就用剪刀把“音的”(audio)部分中犯忌的字眼剪掉。放映时只见其人张口闭口,而发出来的只是blip-blip(哔、哔)之声。于是美语中平添了一个新词:blip,代表一时失言、说走了嘴;推而广之,包括一切不中规矩但亦无伤大雅的事。当“水门”丑闻闹得白热化之际,尼克松总统和他的左右一面矢口不承认错,一面扬言都是政敌和报界小题大作,故意跟他为难。白宫发言人齐格勒(Ronald Ziegler)说:如果“水门”之类的祸事是“自由派人士”闯的,大家最多不过当它作一个blip(哔、哔)而已。
* * *
《杜鲁门妙语录》(The Wit and Wisdom of Harry S Truman)书中,关于杜鲁门总统痛骂音乐评论家的轶事,有详细而风趣的记载如下:
1950年12月某日,总统的千金玛格丽特(Margaret Truman)在华盛顿“宪法大会堂”开独唱会。《华盛顿邮报》的音乐记者保罗·休谟(Paul Hume)为文批评道:“(杜鲁门小姐的)歌喉多半的时候荒腔走板……与职业声乐家比起来,相差不只一截……她的演唱完全不能表达所选乐章的韵味。”
杜鲁门总统对这位乐评家的答复,《邮报》予以来函照登。其中有以下的警句:“适才在报纸后版不显著的地位,读到你那篇狗屁不通的评论。听你的口气,你是个没出息的家伙,满肚子怨气无处发泄。我要是见到你,担保请你吃拳头,打得你鼻肿眼歪,下部更不必说。时事评论家泊格勒(Westbrook Pegler)是个下流胚子,比起你来,他还算是正人君子。我这句话是骂你个人,跟你祖宗八代无关。”
有人问休谟对这顿辱骂有何反应。这位记者心平气和地指出,总统最近丧失了一位老友(即他的密苏里同乡、总统发言人查理·洛斯),又身肩危机四伏的世界局势,我们应该让他偶尔发发脾气。
八年以后,杜鲁门卸任返里,休谟有一回访问密苏里州独立镇的“杜鲁门图书馆”,由前总统亲自出来导游。冤家碰头,可是杜氏不念旧恶,对这位报人道:“前些年我曾经拿你和麦克亚瑟元帅先后开过玩笑,希望你并不介意。”
杜鲁门还有一些多彩多姿的话语。有人批评某高级官员有共党嫌疑,他一语双关回敬道:“这完全是一条红鲱鱼。”俗语draw a red herring across the tracks(拖一条红鲱鱼遮掩足迹),喻淆乱视听、声东击西之谓。
他卸任后拥护另外一位民主党人竞选总统,说:“I am for him until the last dog dies.”(我拥护他一直到所有的狗死光了为止。)
还有一次他向人发火道:“If he thinks I'm going to change my mind, he has another think coming.”(他最好再想一想)。大家知道,to think(想)是动词,名词应作thought,这里他把动词当做名词用,显得格外有力。
晚近美国“民调”月旦历史人物,有一派对杜鲁门评价甚高,认为历代总统之中,他可与林肯和小罗斯福并列。他自己半开玩笑对他的老伴说:“我跟林肯倒有几分相像。第一,林肯和我都不爱打猎,因为他不喜欢杀生,我也不喜欢杀生。第二,我和林肯一样有幽默感。第三,我跟林肯,在没搞政治之前,都做过小本生意。他当过杂货铺伙计,我跟人合伙开过成衣店,结果关门大吉,我们两人都蚀掉老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