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国内外政府绩效合同研究主题与展望
伴随着公共管理学的百年发展史,发端于20个世纪90年代的政府绩效合同已成为公共管理学发展过程中年轻而又具有生命力的研究领域。历经20多年理论演绎,国外已基本确立政府绩效合同研究体系,逐渐从政府绩效合同内涵辨析、宏观理论精细拓展到测评方法与标准、机制建构等层面,但与政府绩效审计、预算、规制等领域相比仍存有较大差距。而我国直到2002年才首次出现关于政府绩效合同研究的相关文献,2008年之后才陆续有相关学术论文发表。总体来看,国内外政府绩效合同研究仍处于理论探索时期,存在理论滞后于协作性公共管理、网络化治理等实践诉求的问题。据此,本书旨在对国内外近十年来的政府绩效合同进行主题梳理及反思,以期为后续研究提供素材。
1.3.1 文献来源于选取方法
本书采用文本、文献研究方式对国内外政府绩效合同文献进行综述。关于国外相关研究,以JSTOR数据库作为期刊文献来源,将检索范围限定在Public Policy&Administration子数据库,检索截至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该数据涵盖了如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Public Affairs Quarterly、Public Performance& Management Review等42项与公共管理、政府绩效管理相关度较高的学术性期刊,选取“performance contract”为主题词,分别以数据库中所设定的“item title”“abstract”“caption”“full-text”进行检索,结果为2篇、30篇、5篇、4427篇。由于前三种样本量极为有限,故选取以“performance contract”为全文主题词,选取以关联度排序前100篇期刊作为文献分析来源。此外,为了更为系统地把握国外关于政府绩效合同的研究动态,将国内业已出版的学术著作作为分析样本,依据相关度按降序排列共有11本,依次为《合同制治理》《新公共管理》《民营化与公私部门的伙伴关系》《分散化的公共治理:代理机构、权力主体和其他政府实体》《公共与非营利组织绩效考评:方法与应用》《建设更好的政府:建设监控与评估系统》《公私合作伙伴关系:基础设施供给和项目融资的全球革命》《网络化治理:公共部门的新形态》《权力共享:公共治理与私人市场》《协作性公共管理:地方政府新战略》《公共部门管理》。
关于国内研究文献,将检索时段限定为2000—2012年,中国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数据及中国博士学位论文数据库为文献来源。按照检索要素逐步扩散原则,分别选取了“政府绩效合同”“绩效合同”“政府合同”等作为“主题”检索词,检索结果如表1.1所示。以“政府绩效合同”为主题词进行精确搜索,仅有陈天祥教授于2008年在《公共行政评论》发表的《政府绩效合同的设计与实施:交易费用的视角——来自广东省J市的调研》一篇文章。由于模糊检索文本量较大,为确保文献质量,基于公共管理学的学科视角仅选取以精确检索文本作为分析样本,去除重复及较为关注于企业合同、研究视角为法学视角、写作形式为通讯稿等主题相关度较低的样本,此类样本较为分析文献为63篇。
表1.1 从政府合同到政府绩效合同国内期刊检索(2000—2012) 单位:篇
1.3.2 国外政府绩效合同研究主题
在19世纪,关于政府合同的概念、种类、内容等都不明确,否定政府合同的见解曾具有相当的说服力,国家与公民之间签订属于公法领域的契约被认为是不可能的。这种情况到了20世纪特别是“二战”后有了很大改变,各国在学说和立法上都逐渐肯定政府合同的概念并应用于实践。政府绩效合同作为一种特殊合同,国外学者历经20多年研究,其本质意蕴、功能及适用领域等得到新的演绎,突出体现在以下五个层面。
1.3.2.1 何谓“政府绩效合同”:内涵界定、学科体系定位分析
关于政府绩效合同是“什么”,国外学者有不同表述(主要为public sector performance contracting、performance-based contract in government)及理解,“公共管理治理模式”“政府工具”及“合同管理新哲学”是公共管理分析层次映射到内涵界定的三大分析视角。
一是侧重于“公共管理治理模式——合同制治理”视角。Jan-Erik Lane等认为新公共管理是一种规范性理论,将其界定为一种使合同制成为公共部门中的沟通媒介理论,这些合同不仅涵盖了所有的雇佣关系,同时它们还被用来界定公共服务提供的目标和任务。Phillip J.Cooper撰写的《合同制治理——公共管理者面临的机遇与挑战》一书中便将政府绩效合同作为新型的治理形态。Alan Schick在《代理机构:探求原则的过程》一文中指出,作为一种服务替代方式的绩效合同,改变了传统公共部门层级节制,上令下达的管理方式,并且把私人或非营利部门引入了公领域的治理。
二是侧重于“政府工具——为公众做个好交易的行动工具”视角。国外学者们基于政府工具理论,分析政府绩效合同的工具属性,将其定位于新公共管理的有效政府工具,研究视角隶属于公共管理学科体系下政府工具理论的分支体系。Steven Rathgeb Smith等指出绩效基础合同(performancebased contract)是随着过去10年中合同制的演进而不断发展的,且政府部门日益青睐将绩效合同作为激励合同方达到目标的工具。Davis指出政府在公共服务领域表现得越来越像个合同承包商,其注意力放在如何才能满足在机构协议中所规定的绩效指标上。Hansen& Weisman指出绩效合同不是强调合同纸面的细节,而是关注实际制造的结果。Maureen Lally认为绩效合同是当前美国政府应对学校校舍老化及财政缩减的最有效工具,其特征表现为实现自我融资、产品服务外包,并能依据委托方要求整合资源以降低运营成本。
三是侧重于“合同理论新哲学——政府规制合同向绩效合同的演进”视角。该领域学者则是受到德国传统公共行政学家影响,侧重从合同理论分析政府绩效合同,故此类文献将政府绩效合同定位于合同学范畴。Robert D.Behn等将传统政府规制合同向政府绩效合同的转变喻为政府合同管理的新哲学思想(A New Philosophy of Government Contracts),将政府绩效合同界定为政府与私人部门或非营利性组织所签订的一种明确规定了合同商所应该达到的绩效类型和标准的合同。基于政府立场,从理论假设、激励方式、问责机制、确定性等方面阐述规制合同走向绩效合同的变化轨线,如表1.2所示。
表1.2 政府规制合同与政府绩效合同间的不同之处
(资料来源:Behn R D, Kant P A.Strategies for Avoiding the Pitfalls of Performance Contracting[J].Public Productivity&Management Review,1999,22(4):470-489.)
1.3.2.2 政府绩效合同评估方法如何抉择:评估模型及适用研究
依据文献分析,国外侧重从实证研究入手,基于绩效与风险管理、经济学视角寻求适宜评估对象的方法与模型,侧重解决政府绩效合同如何实施的问题。
第一,基于政府绩效要素构建的通用型评估模型。平衡计分卡是当前评估政府绩效合同最为通用的评估模型,Paul R.Niven在《政府及非营利组织平衡计分卡》一书中指出运用政府绩效合同监控政府合同行为,可以从财务、客户、内部流程及学习与成长四个层面评价内外部政府合同实现状态。此外,Theodore H.Poister所构架出的项目工作逻辑模型,就是凭借公共项目(合同)中所需资源、行动方案、产出、原始成果、中间成果及远期成果等前后相继的要素所构成的“结果链”。
第二,基于风险管理所构建的绩效合同控制模型。Trevor L.Brown(2003)基于交易成本理论提出了政府绩效合同监控两阶段模型,指出现实世界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已远远超出了政府预测合同风险和目标达成的能力。为此,作者援用交易成本理论,通过美国国家城市县区协会对市县级政府公共服务供给合同所获取的数据进行分析,探求合同监控方式、合同服务属性等与合同绩效间关系,根据“赫克曼两阶段法”构建了合同监控两阶段模型(yc=xiβ+u1;ym=ziφ+u2),注1论证公共服务的专属性、目标的不一致性及非竞争性市场成为影响合同绩效实现的要素。Fred Wulczyn等在《基于管理数据评估合同代理绩效》一文中通过比例风险模型(Proportional Hazards Model),将性别、年龄、种族、联邦的资格审查、托管服务类型、代理机构的改革等作为解释变量,将纽约市43家承担儿童托管服务的代理机构的托管时间与服务绩效作为分析对象,以此揭示托管时间与代理商所提供服务的关系。
注1:如果政府实行合同形式时,作为选择的因变量yc记为1分,否则为0,而作为第二阶段的因变量ym只有当政府实行监控方式才记为1分,只有当xiβ+u1大于0时,ym才被观察,xi为选择方程自变量的向量,β为与确定政府致力于合同管理概率的相应系数。相应的,zi为选择方程自变量的向量,β为与确定政府致力于监督概率的相应系数。运用赫克曼两阶段法,即是通过方程1来测量ym的结果,这样以减少φ相应系数时所造成的偏差或者可以用此来消除由u1和u2相关性所推导出φ的偏差。
第三,基于评估主体构建的利益相关者评估模型。David A.Hensher基于顾客维度评估公交合同的服务质量,提出了可靠性、服务频率、等待安全性、公交站可到达性、公交站设施、司机态度等13个指标的公交合同服务质量指数模型。瑞典学者Torbjörn Stenbeck采用使用者利益评估模型(U=UNow+UFuture)评价瑞典铁路维护合同中的当前与长远的绩效。UNow表示当下使用者的当下所感知的最小损失和最大的满足感,UFuture表示设备在最佳状态或最差状态所耗费的成本,二者都受到U=F(A,T,C,P,I,W)影响。
第四,基于统计学构建的模糊推理系统评估方法。C.A.Miguel在批判多属性效用理论存在加法函数属性间独立性较难达到、等级量表与加法函数相关参数较难获取的基础上,提出适用于绩效合同模糊推理系统评估方法,该方法试图运用非二进制逻辑模拟人类定性分类及决策分析技能,将带有模糊性的专业人员或专家的经验和知识组成的知识模型作为规则引入到系统,运用直觉模集理论来描述过程变量和控制作用的模糊概念及其关系,并根据这种直觉模糊关系运用直觉模糊逻辑进行推理决策。该方法可以提高绩效合同评估的可信度,提高推理结果综合值的精度。
1.3.2.3 政府绩效合同评估要素如何确定:通用及专项型评估指标设计
依据文献分析,政府绩效合同评估标准与指标设计突出体现在以下两方面:一是基于政府绩效合同信任交互、绩效结果等关键要素上的通用型评估指标;二是基于政府绩效合同类型,构建了兼具评估对象个性与共性的评估指标。
第一,通用型政府绩效合同评估指标。此类指标凝练了政府绩效合同评估的核心要素,普遍适用于不同类型的政府绩效合同。Sako依据订约程序细分为11个评估要素:交易依赖程度、订货程序、交易期限、文件备办、契约主义或意外事件的处理、合同信用、能力信用、商誉信用、技术转让和培训、沟通渠道和强度以及风险分担。Cunic认为选择最有价值的合同承担者是衡量绩效合同成功的关键准则,此外,专业知识、核心能力与技能、交易流程与方法、交易稳定性与模式等都应作为绩效合同的关键评估指标。Phillip J.Cooper认为,好的交易并不是由一种标准衡量的,尽管标价是一个因素,但效率、有效性、回应性以及责任等也是一个重要的问题。Brian Munday在论及英国社会服务民营化时,指出合同服务条款比先前规定得更为严密,它详细规定了服务投入和产出的数量和质量,这些规格包括了用户状况的改进、服务提供的精确数量和要达到的标准。
第二,特定类型的政府绩效合同评估指标。此类集中体现在国防合同、能源、信息技术等高资本密集型政府合同(highly capital-intensive system)的研究。西班牙学者Alberto Sols通过分析军事、电信等高资本密集型政府合同,提出法定性、政策因素、信息因素及稳定性是政府绩效合同的核心评估维度,其中法定性特指合同条款清晰、确保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对等、适用的诉讼权等;稳定性涵盖了合同双方应规范程序、持续创新实施技术、确保设施有效运行,以确保合同绩效的实现。Simon Domberger等指出信息技术维护与支持服务是公共部门信息合同外包中最为核心部分,并将服务的可用性与时效性、小时可用性、突发事件回应性、所提供预算成本等8项要素作为评估指标。Jean-Michel Oudot基于交易框架做出假设,提出了美国国防采购合同交易目标中决定性因素的扩展含义,并将订立合同看成成员要达到各自目标(包括效率和功效尺度)的一场交易,同时将追求效率和功效的国防采购代理所应达到的目标概括为价格最小、不妨碍期望的延迟交货、达到设定的技术目标、保持国防工厂的发展这四项目标。
1.3.2.4 政府绩效合同如何运行:机制与制度安排研究
国外文献侧重从合同类型学视角剖析政府绩效合同运行机制与制度安排。
第一,政府绩效合同结构与定价机制的相关性。Peter Marsh将合同结构分为总价合同、工作量度量合同及成本补偿合同三种类型,其中成本补偿合同可根据目标需求,设置不同类型的奖励或目标合同成本,再结合成本补偿和财务纪律测量以及奖励,可作为一种对灵活和速度的组合方式,实现项目绩效合同的经济和效益。Alberto Sols等依据规定价格合同、成本加激励费用合同、成本加固定费用合同、固定价格激励合同、基于后勤支持的绩效合同等类型分析其与政府合同激励、绩效达成之间的相关性。
第二,交易成本视角下的政府绩效合同运行机制。丹麦学者Anne以丹麦中央政府机构所实施的2005项合同作为分析对象,以交易成本及行动者为中心的制度主义作为分析框架,提出绩效合同是政府分层交互性治理工具,并分析了交易成本(分为政治与经济成本)与合同相对方属性(政府部委内部间合同、与公民或商业组织间合同)之间的关系,如政府部委间内部合同包括了规模小的部委与规模大的代理机构签约政府绩效合同、规模大的部委与规模小的代理机构签约政府绩效合同这两种模式。如在由规模较小部委与规模较大代理机构达成的政府绩效合同中,部委机构受规模制约,仅具有较弱控制能力,但由于代理机构规模大、代理资质较为成熟,因此部委信息搜寻等经济交易成本较低,而在控制代理机构行为时面临的风险较高,政治交易成本相应较高,此过程中可通过政府绩效合同以确立代理机构的优先选择顺序,但在后续履约中,部委机构受控制能力的限制还是较难确定和监控合同相对方所要达到的绩效要求。Jan-Erik Lane之所以将政府合同细分为交易合同(现货市场合同)和代理合同(关系合同),其目的就在于论证新公共管理背景下的合同结构,如图1.2所示,即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的关系合同,从根本上说就是一种节省交易成本的设置。新公共管理要求综合运用代理合同和交易合同,政府将使用关系合同任用首席执行官,而这些首席执行官则要在与代表产品和服务生产单位的首席执行官谈判的基础上,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生产签约发包给一个公共的或者私人的生产单位。在这一过程中,政府角色也开始由权威源泉和法律权威的享有者转变为签约者、仲裁者和资产所有者的角色。
图1.2 新公共管理的合同结构
(资料来源:[英]简·莱恩.新公共管理[M].赵成根,译.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2004:172.)
第三,政府内部流程管理视角下的政府绩效合同制度安排。Alexander将内部管理合同分为战略合同、预算合同、服务合同和雇员合同,战略合同整合了公民和地方利益集团的利益;预算合同是更具有操作性的合同,它要求所编预算应该包括所有服务领域和所分配的财政转移的真实目标和结果;服务合同是规范一个组织内部服务部门之间内部关系的合同;雇员合同则规定了雇员应达到的目标。西班牙Carmen Tabernero研究了组织任务导向、关系导向与履行合同绩效间关系,其研究样本为72名参与者(分为3组),通过仿真评估研究,发现任务导向的领导者会依循组织契约产生较高绩效,组织成员也具有较高的实证主义取向,相反关系取向的领导会诱发成员产生较高的凝聚力。
1.3.2.5 政府绩效合同效用如何:实证分析与反思研究
通过文献分析,国外学者关于政府绩效合同的实证分析基本汇聚于公共卫生、国防、信息技术等领域,公共卫生领域尤为突出,其他公共领域鲜有涉及。探寻政府绩效合同实际效用价值及适用情境是实证分析的研究目标所在。研究结论表明政府绩效合同一方面确实具有激励绩效的效用,但却受到适用对象特质、明晰目标、翔实绩效数据、有效监控行为等核心要素的制约。
Jeffrey A.Alexander等通过将1980年内短期运行合同管理的8家医院与122家传统管理方式的医院以及已开始实行合同管理一到两年的74家医院进行比较,试图从运作效率、服务结构、医疗案件来检验处于合同管理下的公立医院的运行绩效。通过实证研究,发现合同管理的成效并不显著,导致某些公立医院使命及责任感缺失。Dor Duffy等运用费用偏好理论分析美国非营利性医院自1980年至1990年十年内的合同管理行为,发现从传统管理方式转向绩效合同管理,减少了在健康护理市场上的费用偏好行为,更为重要的是发现了费用偏好行为有赖于可自由支配投入,尤其对面临财政压力的医院来说,绩效合同管理可能是更为有效的管理选择。Crystal Collins-Camargo以美国儿童福利服务的私有化质量改进中心的示范项目为研究案例,总结了在实施绩效合同存在三种挑战,即为缺乏数据及资源有效监控合同履行、缺乏合格供应商、缺乏具体指南去指导服务改进。此外,通过对25~27个州在儿童福利服务方面已使用的绩效合同结果来看,有11个州是以绩效作为合同是否续签的标准,14个州合同支付直接与绩效相挂钩。加拿大Mingshan Lu等基于经济学视角下,指出绩效基础合同是提升医疗系统效益、责任、引入竞争机制及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工具,但由于合同双方存在不对称性,明晰界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付出与报酬机制则是绩效合同的精髓所在。但是,作者也指出如何明晰评估指标及实施,是绩效基础合同在理论及实践中运用所面临的突出问题。
1.3.3 国内政府绩效合同研究的主题领域
在我国,与行政合同、政府合同等概念相比,“政府绩效合同”这一词汇显得较为陌生,但随着近年来中国公共管理学界密切关注政府绩效管理这一热点的发展动态,开始萌生了政府绩效合同这一术语,并将其纳入政府绩效管理或政府治理的范畴,但总体来说,国内研究起步较晚,但学者们已开始将研究触角延伸至政府绩效合同,渐生性展开了探讨。
1.3.3.1 对国外政府绩效合同理论及实践的辩证认知
对国外政府绩效合同理论及实践的引入,往往成为国内学者研究的萌芽领域。依据文献分析,突出体现在民营化与政府采购、科技与教育管理、公务员管理这三大领域,其中民营化与政府采购是学者们关注的核心领域。
在民营化与政府采购方面,张洋分别从通常政府采购的绩效保证方式、影响变量研究以及对显示变量选择、竞争性理念以及拍卖合同方式选择、绩效基准合同及根据合同质量性质来细化绩效条款这五个维度较为详细地介绍了西方政府采购中的绩效保证方式。国清通过专栏形式介绍了加拿大政府可以利用各种形式的合同去规范与供应商的协议,如设立绩效合同奖,依据绩效而不是依据运营成本给予奖励。而句华则从批判角度,依据当前美国政府外包合同数量存在逆向发展趋势,反思合同承包方式的变迁,指出单纯的合同外包并不一定能节约成本,因为效率问题涉及多种变量,例如服务成本、服务提供的区域密度、服务质量与频率等,此结论为理性看待单纯外包模式的绩效问题提供了思考空间。
在科技与教育管理方面,卫之奇与李强从绩效合同管理的逻辑架构、相关部门与人员职责分工、实验室年度绩效计划、绩效检查与绩效评估等方面,较为详细介绍了美国能源部国家实验室绩效合同管理情况,剖析了绩效合同目标设置与绩效实现的关系。熊耕介绍美国政府就科研实验与各大学签订了绩效合同,并通过国家任务完成情况、科研建设与项目管理等维度对国家实验室进行常规性评估。
在公务员管理层面,任宣介绍了新西兰政府通过绩效合同实现了政府雇员制,并从工作绩效目标、每周工作时间、工资待遇、退休金支付方式、业绩考核、教育培训内容及方式、工作纪律和职业道德等维度评价工作业绩。
1.3.3.2 公共管理治理模式下的政府绩效合同理论框架构建
从政府治理层面开始探讨政府合同、直至绩效合同行为,集中体现在以陈振明教授为代表的合约制政府理论上,其中蕴含了政府绩效合同追求绩效、注重平等协商等要义。陈振明教授从西方新公共管理合约制实践着手,构建出作为现代政府治理新模式——合约制政府的概念框架,合约制政府模式即为“政府主要是通过竞争性的合约制度安排,来决定一项公共物品和服务是由政府体系内还是体系外的组织来提供”。吕志奎在借鉴莱恩契约制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基础上,从委托代理及制度创新视域分析了政府合同治理的风险,建议采用选择性激励、第三方监督等举措以确保政府合同的有效实施。再者,朱玉知认为政府绩效合同就是政府部门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合同履约资质的社会组织来完成,根据社会组织提供服务数量和质量,并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评估后支付费用。薛恋鼎从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公共责任实现及政府绩效考核这三个方面入手,论述政府绩效合同内涵,指出其是创新政府管理的机制。
1.3.3.3 政府绩效管理体系下的政府绩效合同内涵及制度研究
政府绩效管理体系涵盖了绩效审计、绩效预算、绩效评估、绩效规制、绩效合同等子系统。与国外研究现状类似,国内政府绩效合同研究远远滞后于绩效审计、预算、规制等子系统,就绩效合同进行主题研究的学术论文也相对较少,仅作为政府绩效管理与评估的工具要素而存在。
马骏教授在阐述新绩效预算理论时,认为新绩效预算的核心在于签订绩效合同,绩效合同签订将传统预算中存在的隐性合同关系转化为显性合同关系,从而将公共预算转变成一种合同预算。卓越教授是首位将政府绩效合同系统纳入政府绩效管理学科体系中的学者,界定政府绩效合同涵盖了绩效项目完成数量、质量等级、违约责任等合同要素,对合同履约方时间期限、绩效评估的合同常素以及有关绩效合同等补充方面规定的绩效合同偶素。同时,卓越教授在《绩效评估:政府绩效管理系统中的元工具》一文中,详尽论述了绩效评估基于绩效合同的元工具效应,指出评估指标成为绩效合同中对双方进行约束的直接手段和执行工具。陈天祥教授运用“激励契约”理念,以广东省某市政府绩效评估过程与机制为研究个案,从交易费用视域完整剖析政府绩效评估过程,认为政府绩效评估机制实质是“激励合同的设计”,即在以目标责任制为基础的政府绩效评估中,上下级之间的关系就属于一种合同交易关系。倪星教授以批判性视角指出由于我国政府绩效评估在设定绩效目标和签订绩效合同的过程中缺乏谈判、协商机制,上级与下级之间没有真正实施分权和结果导向,认为政府绩效评估的有效推行必须处理好绩效合同目标设定的问题。
为了促进PPP物有所值评价工作规范有序开展,财政部于2015年12月18日制定了《PPP物有所值指引》(试行),本指引所称物有所值(Value for Money, VFM)评价是判断是否采用PPP模式代替政府传统投资运营方式提供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评价方法,具体包括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定性评价指标包括全生命周期整合程度、风险识别与分配、绩效导向与鼓励创新、潜在竞争程度、政府机构能力、可融资性等六项基本评价指标;定量评价是在假定采用PPP模式与政府传统投资方式产出绩效相同的前提下,通过对PPP项目全生命周期内政府方净成本的现值(PPP值)与公共部门比较值(PSC值)进行比较,判断PPP模式能否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由此可知,PPP物有所值评价方法是绩效评估理念在项目合同实施前的方案性评估,从其作用效力来看,属于政府绩效合同达成之前的前评估。
1.3.3.4 政府工具视角下的政府绩效合同评估体系的实证分析
从研究文献发表时间来看,在2008年以前,以政府绩效合同为创新工具对特定公共管理领域进行实证研究仅1篇,其后专注于政府绩效合同的主题文章逐渐成上升态势,但文献量仅为8篇。其中以华中科技大学张亮老师所主持的“英国赠款中国农村卫生发展项目咨询”课题成果最具代表性,发表了《政府购买绩效合同管理模式下农村孕产妇保健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政府购买绩效合同管理基本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等6篇文章。该课题组将政府购买农村公共服务绩效合同管理模式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模式,并运用德尔菲法构建了以服务过程、服务结果为一级指标,组织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及教育等10个二级指标所构成的购买合同绩效评估体系。同样,依循项目工作逻辑思路,针对农村孕保健服务构建了以服务过程与结果为一级指标,组织管理、孕产妇保健等9个二级指标,早孕建册率、孕产妇健康咨询覆盖率等22个三级指标所构成的绩效合同购买评价体系。
杜纲等人认为绩效合同是绩效计划的书面载体,是岗位任职人与其上级主管之间签署的一种内部协议,其内容主要包括受约(聘)人与发约人、岗位绩效指标、指标权重、绩效目标值等,并据此对济南市妇幼保健院设计了基于岗位绩效合同的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该方法适用于医院的医、护、技能、后勤等各类岗位考核。杜纲等主要关注于医院内部关系的考核与治理,而周海沙等人则将绩效合同管理定位于介于政府直接组织生产和政府购买之间的供给方式,运用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合同,可以将原来以公共卫生资源为预算标准拨款的方式转化为以公共卫生服务提供结果和提供过程为标准的拨款方式。邵燕斐从书评立场出发,阐述了莱恩《新公共管理》一书的主旨,着重分析了绩效合同对我国高级公务员管理的启示,如要明确绩效合同的适用范围、完善法律环境(既包括公法环境也包括私法环境)等。
为了更好地支持PPP的实际运作,财政部于2015年1月19日对外发布《PPP项目指南(试行)》,以此规范PPP模式的合同管理。在《PPP项目指南(试行)》第三章“不同付费机制下的核心要素”中就涵盖了绩效付费的内容。所谓绩效付费(Performance Payment)是指政府依据项目公司所提供的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付费,通常会与可用性付费或者使用量付费搭配使用。在按绩效付费的项目中,政府与项目公司通常会明确约定项目的绩效标准,并将政府付费与项目公司的绩效表现挂钩,如果项目公司未能达到约定的绩效标准,则会扣减相应的付费。此外,在按绩效付费的项目中,通常会专门编制绩效监控方案并将其作为PPP项目的合同的附件。以明确项目公司的监控义务、政府的监控措施以及具体的绩效标准。由此可见,随着PPP改革的纵深推进,将绩效要义融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合同之中,已成为监控PPP执行效果、凸显PPP机制活力的核心工具。
综上分析,在政府合同使用类型中,公共卫生服务成为政府绩效合同运用于公共服务供给中的前沿创新领域;而公务员管理则成为政府绩效合同创新自身管理的先锋领域。从实践领域来看,自PPP改革推动以来,政府将会更加注重政府绩效合同在其运行中的运用。
1.3.4 国内外政府绩效合同研究评述与未来研究展望
综合上述文献分析,政府绩效合同研究是伴随着国内外政府改革与治理实践应运而生的前沿研究领域。国外学者关乎其研究的基本状态,生动将新公共管理特质透过绩效合同呈现出来,如在治理理念上强调协同治理、网络化治理、整体型政府等;在研究学科视角上,逐步整合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政治学、运筹学等多学科理论来系统研究政府绩效合同,尤其偏好运用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理论、风险控制理论分析政府绩效合同特质及运行机制;在具体研究领域,国防信息技术、公共医疗卫生、教育科学管理等成为政府绩效合同实证分析的三大主题领域,这与公共服务民营化改革浪潮及合同制实施的前沿阵地是不谋而合的;此外,绩效作为政府绩效合同的核心要义,切实反映出新公共管理结果导向、质量测评、绩效改进的价值与工具理性。与国外研究相比,尽管当前国内有部分学者开始关注政府绩效合同领域,但由于涉入该领域时间较晚,我国学者关于政府绩效合同的理论研究在研究主题领域、研究深度及实证分析层面与国外同行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具体见表1.3),基本处于借鉴和萌芽探索阶段。
国外政府绩效合同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国内研究相对处于萌芽探索阶段,但对于国内外学者来说,关于政府绩效合同值得研究的问题如下:
第一,政府绩效合同内涵的界定问题。从国外已有相关研究和实践来看,“政府绩效合同”这一词汇业已成为公共管理学科中的专业术语,是公共管理学者密切关注当代各国政府改革与治理发展浪潮,并对传统政府与社会、市场间互动关系所做出的积极反思,成为新公共管理运动向纵深层面拓展的衍生词语。关于政府合同,法学与经济学业已成为主要研究视角,但对于衍生于公共管理实践与理论发展过程中的政府绩效合同来说,如何确立自有的公共管理学科语境及理论体系则成为研究政府绩效合同的首要问题。故此,要从公共管理学、政府绩效管理的学科体系探讨政府绩效合同内涵,克服其与政府合同、合同制治理、契约型政府、政府绩效评估等学术概念的边界模糊。本书认为,应融合交易成本理论、契约经济学理论、合同法理论、社会资本理论、绩效管理理论,运用公共管理学及政府绩效管理的学科语境来解读政府绩效合同内涵,构建以政府绩效合同要素、类型及特质为介质的理论框架,以凸显其“公共性”“合意互动性”“战略发展性”的有机平衡。
表1.3 国内外政府绩效合同研究比较分析
第二,政府绩效合同影响因子的理论与实证研究。国外对于政府绩效合同影响因子的分析常见于评估指标体系、运行机制的研究之中,研究成果依循特定政府绩效合同类型呈现出相对独立性,较为缺乏从广角镜视角系统分析政府绩效合同的影响因子。此外,经济学委托代理理论、交易成本分析框架、契约经济学业已成为分析政府绩效合同影响因子的核心理论,但如何透析分析视角的融合性与差异性、如何有效将理论与实证分析有机契合将成为未来研究的主题。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探索:政府绩效合同代理商资质与合同绩效间关系实证研究;政府绩效合同运行周期与合同绩效间关系实证研究;政府绩效合同管理能力与合同绩效间关系实证研究;政府及合同代理商双边策略行为与合同绩效间关系实证研究;政府绩效合同类型与合同绩效间关系实证研究;政府绩效合同风险系数与合同绩效间实证研究;政府绩效合同评估指标选取与合同绩效间关系实证研究等。由于政府层级、职能部门特点、绩效合同类型及目标效价各异,因此,研究可增大实证研究样本,针对具体政府职能部门、某种类型政府绩效合同,采用问卷调研、深度访谈等方式系统研究影响因子间相互作用关系,使政府绩效合同实践改革有理论可循。
第三,政府绩效合同的通用型与专项型指标评估体系的研究。研究成果高度聚焦于信息技术合同、公共服务外包合同尤其是公共卫生服务绩效合同,而对于具体类型的政府采购合同、政府租赁合同、政府人事合同、政府社会性事务合同等关注则相对较弱,存在着个性因子之间与通用标准之间难以相互兼容的问题。此外,基于利益相关群体的多元性,应考虑如何通过评估指标体系构建来有机平衡多元主体间利益、充分体现出政府绩效合同的价值精髓在于合作契约型文化等问题。再者,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应考虑如何凸显政府绩效合同的多方互动性、运行周期性、利益风险性及合约担保机制等特性,这也将成为政府绩效合同之所以能单列成为政府绩效管理子系统的重要标识。为此,本书认为可以以政府绩效合同类型为研究脉络,紧扣政府绩效合同内在本质,构建一般通用型评估指标体系、公共资源配置类与职能受托型为特质的专项型政府绩效合同评估指标体系群,系统拓展政府绩效合同评估指标体系的研究。
第四,基于公共管理学科体系系统分析政府绩效合同作用机理、运行制度与价值塑造间关系。如适用于政府与公众、私人组织所达成的绩效合同,从公民权视角,其是一种有助于增强公民参与和提高公共服务效率的有价值的工具,在此种合作下,国家保留它在管理的权威角色,而由私人组织来负责计划的实施;此外,囿于公共服务互补协作供给、城市群发展愿景等,政府间绩效合同将会如何改变政府间双边策略行为、如何有效驱动双边达成绩效合作行为都将成为府际关系中的前沿问题;再者,伴随着公共服务标准化、公共服务质量管理、公共部门资源管理等研究主题的兴起,如何将政府绩效合同置于其学术及实践情境中,发挥其基于公民视角监控服务内容、问责服务效果、激发地方政府制度创新的空间,将成为政府绩效合同制度安排中值得深思的问题。
以上四项主题也将是本书深入探析政府绩效合同评估体系与制度安排研究的着眼点及研究重点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