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县域电商的概念与发展趋势
(一)县域电商的概念
在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行业背景下,县域电商也逐渐成长起来。通过对国内较早一批从事县域电商的地区研究发现,如浙江遂昌、江苏沙集、浙江义乌、河北清河等,都是从一开始由某几个懂电商的农户试着在网上卖土特产,或其他适合网销的产品,借助农村的熟人社会效应,逐步发展到形成以村、镇、县为单位的产供销产业群。
县域电商作为一种现象,已经受到全社会的关注和重视。但是作为一种理论研究对象,目前县域电商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定义。广义来说,县域电商是指在县域范围内以网络为基础,以电子化方式为手段,以商务活动为主体,在法律许可范围内所进行的商务活动过程。狭义来说,县域电商是电子商务在自身发展过程中,主动将网络销售平台和物流配送渠道下沉至县域,在县域范围内从事农特产品和生活日用消费品销售及服务的电子商务活动。
(二)县域电商的发展趋势
1.政企联合推动
我国的县域电商或者说涉农电商的发展并不是从近几年才开始的,而是从我国发展电子商务的初期就有了涉农电商的雏形。上世纪90年代中期,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投资建设了中华粮网,这是我国涉农电商发展的雏形,也可以看作是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早期形态之一。这一时期的电子商务发展的特点是以官办平台、以政府为主导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国家多年来一直都在努力推动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比如信息进村入户、电子商务进农村等计划,政府从人力、财力给予了很大的支持力度。但是,近几年县域电商才真正全面爆发,其重要原因,除了政府进一步推出一系列利好政策之外,近年在中国成长起来的一些电商公司纷纷推行渠道下沉战略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将业务范围从1-3线城市扩展至4-6线城市,将顾客群体从城市白领转向了县域居民,开辟县域电商的新战场。这种行为是由企业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需要作出的,是由市场决定的。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不论是京东的农村电商“3F战略”,还是阿里的“千县万村”计划,所到之处首先要做的就是与当地政府签订合作协议,与政府一起共同推动当地电商产业的发展。在合作协议中清楚地标明了政府需要做哪些工作,企业需要做哪些工作。未来,县域电商的发展一定是由政府和企业联合推动,尤其是在经济欠发达的地区、电商发展起步较晚的县域,需要政府发挥行政力量去帮助电商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助推电商产业成长;与此同时,企业也要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的作用,将本地产业与广域市场对接,使县域电商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充足动力。政企双方优势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推动县域电商的发展。
2.建设服务体系
电子商务由信息流、资金流和物流三个要素组成。我国早期电子商务发展首先解决的是信息流问题,也就是利用电子商务手段打破信息不对称,消除买卖双方之间的信息沟通障碍。如早期的中华粮网,主要作用之一就是多种农业产品的相关信息收集、整理、发布,努力使市场需求与市场供给对接。
经过多年的发展,建设电子商务网站,推行电子商务应用已成为社会上的普遍共识,信息流的问题已基本得到解决,而支付、物流等问题成为了县域电商发展要重视的新问题。例如,阿里巴巴推出的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宝,解决的是买卖双方在无法面对面交易的情况下的支付问题;京东自建仓储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解决的是县域电商的快递覆盖和配送时效问题;苏宁在原有1000多家家电门面店的基础上,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还有些公司专业做农产品的质量检测,有的做质量追溯体系,有的做网络营销策划,专业化分工趋势显著。当前县域电商发展的典型特点是努力建设健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完善电子商务产业链,打造电子商务生态。
县域电商涉及到一条长长的产业链,包含有品控、营销、配送、支付等多个环节,某一个环节出现问题对整个产业链的影响都是巨大的。我们看到,京东拥有京东商城、京东金融,并自建了仓储设施和物流配送体系,阿里拥有淘宝、支付宝、菜鸟网络等,在县域电商领域,电商巨头纷纷扩充服务项目,建设完整的服务体系,着重解决信息流、资金流、物流等方面的问题。
除了电商平台在建设基础服务体系,还有许多中小电商企业也在为大的电商平台在县域的项目实施提供服务,涉及到品牌宣传、营销策划、物流配送等。中国幅员辽阔,地域风俗千差万别,农特产品种类繁多,某一电商平台已不能完全满足各地县域的电商发展需求,需要有当地的电商企业来承担部分的落地服务工作。例如,在电商平台上开通的地方特色馆,虽然是由电商平台和各地政府签约合作,但是政府更多的是承担信用背书的作用,日常运营则由各地政府委托相关企业承接地方特色馆的电商运营工作。还有,全国知名的赣南脐橙、仁寿枇杷等一批火爆全国的农产品电商营销成功案例,背后都有提供项目落地服务的电商企业的功劳。
从服务性质上,可以将提供服务的主体分为三类:一是商业有偿服务。这类服务的提供者是企业,由企业参与到县域电商产业链条中来,承接一些电商运营工作,如物流配送企业、营销策划公司等。二是政府公共服务。这一类的服务提供者是政府,由政府整合当地电商配套资源,为电商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如建立电商产业园区、电商企业孵化园区等;三是社会公益服务。这类服务的提供者通常是协会、联盟、志愿者团体等,由这些第三方社会组织参与到县域电商发展环节中,如中国扶贫基金会在四川等地组织当地农民成立农村信用合作社,把控产品品质,组织农民开展产业化、标准化生产,促进当地产业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