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安全对现代社会的影响及作用
安全生产作为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基本条件,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实现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本质内涵。社会进步、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提高是安全生产的必然结果。这些基本观点在全面建设小康的历史进程中,必然也必须获得全社会的共识。
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规划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发展规划中,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政府“执政为民”思想的具体体现。对于维护国家安全,促进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一、安全生产事关我国小康社会的安全稳定
党和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了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是国家的一项基本政策。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明确提出:“高度重视安全生产,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安全生产的基本目标与我党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基本精神是一致的,即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在人民群众的各种利益中,生命的安全和健康保障是最实在和最基本的利益。因此,要求各级政府和每一个党的领导要站在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角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立党为民”是党的基本宗旨,满足人民群众的利益要求是国家稳定和发展的基础,安全生产是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内容,因此,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社会稳定、事关社会发展。
安全生产职业安全健康状况是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程度的反映,是所有劳动者具有安全与健康保障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是社会协调、安全、文明、健康发展的基础,也是保持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条件。因此,安全生产不仅是“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准,而且是党的立党之基——“三个代表”的重要体现,因为,安全生产保障水平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要求。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不好,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病,这对人民群众生命与健康,对社会基本细胞——家庭将产生极大的损害和威胁,由此导致广大人民群众和劳动者对社会制度、对党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改革的目标产生疑虑和动摇。当这些问题积累到一定程度和突然发生震动性事件的时候,有可能成为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因素之一。当人民群众的基本工作条件与生活条件得不到改善,甚至出现尖锐的矛盾时,也会直接影响稳定发展大局。据我国相关改革发展省市的有关统计,在日益增多的劳动争议案件中,涉及职业安全健康条件和工伤保险的已达50%,在全国各地多次出现因上述问题激化而发生集体请愿和上街游行等事件,安全生产可能直接影响到国家的政治经济安全,影响社会的稳定。
二、安全生产事关我国国际形象和国际市场的竞争力
我国的社会主义国家性质,决定了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提高职业安全健康水平和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是政府、国家和社会的重大责任与义务。如果重大安全事故不断发生,职业病发病率过高,这对我国的国际形象极大的不利。世界经济一体化提出安全生产标准国际化的要求。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全球一体化的大背景下,国际上出现了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一体化的倾向。美、欧等工业化国家提出:由于国际贸易的飞速发展和发展中国家对世界经济活动越来越大的参与,各国劳动安全卫生的差异使发达国家在成本价格和贸易竞争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这些国家认为,这种主要是由于发展中国家在劳动条件改善方面投入不够使其生产成本降低所造成的“不公平”是不能接受的,并已经开始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对发展中国家施加压力和采取限制行为。作为经济最活跃的亚洲和环太平洋地区被视为行动的重点,其中经济增长最为显著的中国则理所当然地成为限制的主要对象。北美和欧洲已都在自由贸易区协议中作出规定,只有采用同一劳动安全标准的国家与地区才能参与贸易区的国际贸易活动,以期共同对抗以降低劳动保护投入(低标准)作为贸易竞争手段,共同对那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较差又不采取措施改进的国家和地区在国际贸易中进行制裁和谴责。国际劳工组织(ILO)的一位负责人提出:国际劳工组织将像贯彻ISO 9000和ISO 14000一样依照ILO 155号公约和161号公约等推行企业安全卫生评价。这些新的国际动向可能将对我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产生潜在影响,它应充分引起我国政府的重视并尽早采取防范对策,以便尽量消除或减少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近年来,国际上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卫生科学技术水平提高很快,进展迅猛,中国的安全生产状况不但比工业发达国家明显落后,而且与韩国、新加坡、泰国这些亚洲的发展中国家相比较也有较大差距。比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也有差距,这种落后的状况已经使我国在一些国际交往中有时处于被动的位置。长期不能解决这些问题,长期处于被动的位置,必然要影响到国际经济活动,也可能危及国家政治体制和行政管理体制的顺利运行。因此,安全生产的水平或标准不是以本国的条件为依据,而是受到国际规范和标准的约束。
WTO规则和规范广泛涉及劳工安全标准和职业安全健康准则。加入WTO后,我国经济的发展进入一个更高的新阶段,而作为社会进步重要标志之一的安全生产却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步伐,在矿山安全方面表现更为突出。WTO是世界上唯一处理国与国之间贸易规则的国际组织,其核心是WTO协议,建立标准化的市场体制。在2001年中国上海安全生产论坛会议上,来自美国的前劳工部副部长纪傅瑞(Charles N.Jeffress)在大会上作了以《安全生产规范的全球化》为题的发言,他认为:经济全球化必然导致安全生产标准、规范的全球一体化,经济贸易问题无法与社会问题分开,这代表了当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观点。由此看出,落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将对参加国际经济活动产生的不良影响是显而易见的。消极抵制不利于我国企业在国际经济贸易中的竞争,只有积极应对才能顺应国际潮流。无论从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体制,促进国家社会经济健康发展,还是从顺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国际趋势,保证国际经济活动安全顺利地运行,都应注重安全生产,否则将影响我国的国际形象和国际市场竞争力。
三、安全生产水平反映我国“人权”标准
1.国际社会“人权”呼声涉及安全生产
生命权、健康权、安全权,这是最基本的人权。这一理念是国际社会共同的认识。因此,保障劳动者、公众和个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落实安全生产方针,做好劳动保护工作,是重视人权、体现人权的最重要、最基本的原则。“劳工生命安全与健康权利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这是国际劳工组织(ILO)推崇的基本理念。因此,每一个政府官员、企业生产经营人员或每一个社会公民,都应该站在人权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工作。
如果安全生产问题严重,将会受到国际社会指责。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安全生产现状一直吸引国际社会的关注。在每年的国际劳工组织大会上常有批评中国职业安全健康状况的发言,工伤事故与职业病问题也是世界人权大会上和其他一些国际组织攻击中国“忽视人权”的借口之一。几乎每次中国发生特重大工伤事故,美国之音、BBC等国外媒体都大肆渲染事件的严重和影响。国外一些友好人士也对中国的职业健康安全状况表示担心和忧虑。1994年,美国《新闻周刊》刊登的《亚洲的死亡工厂》文章对我国的南部特区“三合一”工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提出指责;当年,国际皮革、服装和纺织工人联合会秘书长尼·克内曾致函李鹏总理对我国政府指责“没有使用有力的法律手段”,要求“政府制定相应的监察机制,并停止将工人宿舍设在工厂厂房内的做法”;进入21世纪,世界国际煤炭组织曾召唤世界进煤国家联合起来,抵制进口“中国带血的煤”。这些事件都反映出安全生产问题对我国国际形象产生极大的影响。这些问题表现出我国在维护工人的基本人权和安全健康事业方面还有较大不足,各类安全事故降低了我国公民的人权标准,使我国不得不承受来自国际社会的压力,同时也影响了我国的国际形象。
2.我国安全事故关系公民“人权”标准
我国安全生产状况是反映“人权”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从社会学的观点,由于受事故伤害的人员多为青壮年,不仅对罹难者造成损害,而且对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生活造成经济和心理上的重大损失和创伤,成为造成我国贫困人群的主要因素之一。同时,由于我国家庭独生子女的普遍性,安全事故往往造成重大的社会危害。我国高频率的事故指标和数据水平,显然与我国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人权”标准是不容许的,与我党“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宗旨是不协调的。
四、安全生产事关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1.安全生产是国民经济的有机整体
国民经济是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是由各部门、各地区、各生产企业及从业人员组成的。从业人员是企业、地区、各部门的主体,是生产过程的直接承担者。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本单位,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细胞组织。
整个国民经济是由一个个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相对独立的生产企业经济组织组成的。企业经济是构成国民经济的基础,企业经济目标的完成和发展需要安全生产的保障。因此,企业安全生产同国民经济是不可分割的整体。没有安全生产的保证体系,就不可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没有企业的经济效益,国民经济目标就不可能实现。所以安全生产是实现国民经济目标的主要途径和基石。
2.安全生产具有的劳动价值
人类的社会生产活动,从其共性上说是由决策劳动、生产劳动和安全劳动这3种基本性质的劳动所构成的。它的构成方式和表现形式因所处地位、条件不同而不同。决策劳动通过各方面提供的信息进行决断,如劳动对象对人们的需要,其开发性的大小,开发的价值、时间以及如何开发等;生产劳动是劳动对象必须具有按照人类可变革的性质,通过生产对它进行变革加工,形成人类社会所需要的产品;安全劳动取决于对劳动对象的可控制性,任何劳动对象,人类都要应用其自身的规律对它进行变革,并需要具有控制其自发的破坏性和对人类社会造成危害的控制能力,否则开发价值再大,也只能是不可开发的自然对象,而不能构成劳动对象。
安全生产的价值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怎样创优质高效、实现产品质量安全。它以最终提高产品的使用价值为目标,通常是由许多工序和从许多方面创造使用价值的劳动而创造的,不能说最后由谁拿出产品就是谁创造的。例如在采煤过程中,凿岩工没有挖出煤来,也不能因此否定其所创造的价值。
安全劳动和生产劳动同寓于企业生产活动的过程中。从保障生产顺利进行的意义上说,安全劳动处于一种特殊地位并起着特殊的作用。它的特殊地位和特殊作用在于能够保障决策劳动和生产劳动,将生产的需要性和可能性变为现实。
3.安全生产状况是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
当今世界,各国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安全生产情况也不尽相同。在20世纪70年代之后,发达国家的职业伤害事故水平一直处于稳步下降的趋势。如日本在75年至85年的10余年间,职业伤害事故死亡总量下降了50%;美国在70年实施《职业安全健康法》后的15年间,事故死亡总数降低近18.8%,万人死亡率降低近38.9%;英国1972年实施《职业安全健康法》后的15年间,死亡总数下降近40%。
因此,进入20世纪90年代后,各国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和重点均发生了很大变化。面临的主要任务已由职业安全转变为职业健康保健,因此这些国家相应的研究机构、管理机构和法规标准应更多地关注职业健康。如美国NIOSH研究所所长米勒在谈及20世纪90年代安全卫生研究问题时,提出了下列重点:①研究因工作紧张引起的精神压力综合症;②保护健康;③人类工效学;④室内安全质量问题;等等。瑞典确定近期的研究任务是职业事故、化学危害和物理因素(如噪声、振动)等方面的预防措施,如肌肉骨骼损伤,人类工效学、心理学等。澳大利亚由于50%以上的职业病与重复肌肉疲劳损伤有关,因此确定以人类工效学为主要研究内容。
发展中国家情况则有所不同,包括亚洲许多国家在内的发展中国家,职业伤害水平较高,并呈明显上升趋势,因此发展中国家的安全生产的主要任务还集中在职业安全方面。如印度根据自己的国情制定的20世纪90年代安全生产方面的任务是:①加强化工安全管理,建立重大灾害控制系统,开展评价工作,分析伤害和职业病的原因;②改善作业环境,加强职业健康保健工作;③建立工伤事故数据库和信息分析系统;④改善小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状况。
我国是发展中国家,工业基础比较薄弱,科学技术水平低,法律尚不够健全,管理水平不高,发展水平不平衡。从总体上看,安全生产还比较落后,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比较严重。根据2001年ILO(国际劳工组织)公布的20余个国家的劳动工伤10万人死亡率指标,我国的数据是8.1人,世界20个国家平均值是8.496人,美、英、德、法、日5国平均水平是3.18人。基于这一指标,可得出我国综合安全生产(事故)指数水平相对发达国家是255,相对世界平均水平是95.3。其他一些国家的综合安全生产指数水平是美国47、英国8.2、德国40.2、日本38.8、意大利94.1、加拿大78.8、俄罗斯169、澳大利亚47、巴西218、韩国224、乌克兰108、墨西哥106、阿根廷254、奥地利57.6、丹麦35.3、波兰与马来西亚124.7。
上述分析表明,安全生产的情况是衡量一个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标志,经济发达国家的总体安全生产状况优于发展中国家。但是应该清楚地认识到,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政府、社会和公众对安全生产的要求和需求是一致的。
4.安全生产水平受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
人类的安全水平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经济水平。一方面经济水平决定了安全投入的力度,另一方面经济水平制约了安全技术水平和保障标准。
在工业安全方面,西方一些国家的研究表明,经济发展周期影响事故的发生。事故发生率及其严重程度与经济发展周期变化是一致的,即在经济萧条时期,伤亡事故的发生率及严重程度都会下降,在高度繁忙和就业高峰时期则会上升。经济学家对此的解释是,在萧条时期,更多有经验、受过高等训练的雇员被企业留下了,没有经验、受训练较少的雇员则被解雇了。与此相反,在充分就业时期,大批无经验、稍受训练或者未受训练的工人都被引入到一般企业中做工,因而造成事故比率增加。另外,萧条时期工作时间减少,作为个人疲惫作业原因减少,作为社会事故风险概率降低。
事故与伤亡是工业化进程带来的产物,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是“自然的惩罚”。事故状况与国家工业发展的基础水平、速度和规模等因素密切相关。剖析我国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除了体制不顺畅、法制不健全和基础薄弱等这些众所周知的原因之外,同时还应认识到:安全生产现状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和各级政府管理能力的反映。
5.安全生产影响企业商誉
商誉是指企业由于各种有利条件,或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从事本行业的经验,或产品质量优异,生产安全或组织得当、服务周到,以及生产经营效率较高等综合因素,使企业在同行业中处于较为优越的地位,因而在客户中享有良好的信誉,从而获得超额效益的能力。商誉是在可确指的各类资产基础上所获得的额外高于正常投入报酬能力所形成的价值,是企业的一项受法律保护的无形资产。商誉是企业经过多年的各方面的努力才赢得的,但是只要发生一次安全事故,就有可能将企业商誉毁于一旦。一个具备良好商誉的企业必然是一个安全状况良好、生产稳定的企业,如果一个企业事故频发,劳动者职业危害严重,生产就不可能稳定,产品质量就不可能优异,企业就无商誉可言,也就不可能在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更不可能在同行业中获得高于平均收益率的利润,甚至安全事故可能会导致企业蒙受巨大的损失和严重的人员伤亡,从而带来不良的社会影响。
6.安全生产对社会经济发展的正面影响
据联合国统计,世界各国平均每年支出的事故费用约占总产值的6%。ILO编写的《职业健康与安全百科全书》提出:“可以认为,事故的总损失即是防护费用和善后费用的总和。在许多工业国家中,善后费用估计为国民生产总值的1%~3%。事故预防费用较难估计,但至少等于善后费用的两倍。”
1980~1986年,全世界平均国民生产总值年增长率为2.6%,其中发达国家除日本外,均在2%左右徘徊,这一比率大大低于因职业伤害所造成的比率。所以国际劳工组织的官员惊呼:事故之多,损失之大,真使人触目惊心,这是一个十分严峻的问题。
鉴于职业伤害给国民经济带来的严重后果,不少国家指定了有关政策,开展了有计划预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投资,是安全生产工作得以与国民经济同步发展。据美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局对全国100家大企业的调查结果表明:企业用于安全生产的费用占工业全部投资的2.6%,投资额从1972年的30亿美元上升到1985年的58亿美元。除了企业自筹资金外,联邦政府每年都投入一大笔资金。例如在1981~1988年间,联邦政府每年拨给其直属机构的资金为(7~8)亿美元。美国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资额占国民生产总投资额的1.5%~1.6%。
日本用于安全生产的经费预算比较稳定,每年几乎均占国民生产总值的1.4%。如1982年的经费预算为37032亿日元,1983年为39262亿日元,1987年则为45000亿日元。
我国的研究表明,在必要、有效的前提下,安全生产的投入具有明显、合理的产出。我们研究得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安全生产的投入产出比是1∶3.65;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安全生产投入产出比是1∶5.83。安全生产的投入产出比水平与20世纪90年代中期工业领域总的投入产出比1∶3.6相比,显然安全投入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因此各级领导和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转变长期以来将安全当作“包袱”或“无益成本”的不明智的观点。
安全生产对社会经济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减少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方面,同时安全对经济具有“贡献率”,安全也是生产力。因此,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完全一致的。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3年鉴定的《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研究课题,针对我国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经济背景数据,应用宏观安全经济贡献率的计算模型,即“增长速度叠加法”和“生产函数法”,经过理论的研究分析和数据的实证研究,获得安全生产对社会经济(国内生产总值GDP)的综合(平均)贡献率是2.40%。
实际上,由于不同行业的生产作业危险性不同,其安全生产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同,因此对于不同危险性行业的安全生产经济贡献率也不一样。因此,分析推断出不同危险性行业安全生产经济贡献率为:高危险性行业约7%;一般危险性行业约2.5%;低危险性行业约1.5%。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这是整个经济活动最基本的指导方针之一,也是生产过程的必然规律和客观要求,因此安全生产是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动力。
7.安全生产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负面影响
美国劳工调查署(BLS)对美国每年的事故经济损失进行统计研究,其结果占GDP比例为1.9%,总数1992年高达1739亿美元。研究还表明:事故损失总量随着经济的发展呈不断上升的趋势。
根据英国国家安全委员会(HSE)研究资料,一些国家职业事故和职业病损失占GDP的比例如表2-1所示。
表2-1 职业事故和职业病损失占GNP或GNI比例对比
从表中可以看出,虽然各国对事故经济损失的统计水平不尽相同,但是显然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是巨大的,事故对社会经济的发展也产生了较大影响。
国际劳工组织局长胡安·索马维亚说:人类应加强对工伤和职业病的关注。他还指出,目前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给世界经济造成的损失已相当于目前所有发展中国家接受的官方经济援助的20倍以上,这将造成世界GDP减少4%,这一数字还不包括一部分癌症患者和所有传染性疾病。
8.我国的研究
根据国家经贸委组织的科研课题《安全生产与经济发展关系研究》的调查研究表明:
20世纪90年代我国平均直接损失(考虑职业病损失)占GDP比例为1.01%;
平均年直接损失为583亿元,并且按研究比例规律,我国2001年事故经济损失高达950亿元,接近1000亿元;
如果考虑间接损失,因为事故直间损失比系数在(1∶2)~(1∶10)之间,取其下四分位数为直间比系数值,可得出90年代年平均事故损失总值为2500亿元。若采取美国1992年事故损失直间比数据,即1∶3,则我国事故损失总值为1800亿元。
根据对我国企业进行的抽样调查获得的数据统计,我国企业的事故损失倍比系数在(1∶1)~(1∶25)的范围,数据离散较大,但大多数在(1∶2)~(1∶3),取其中值,即1∶2.5,则我国20世纪90年代事故损失总量约为1500亿。若按我国2002年的经济规模推算,则每年的事故经济损失高达2500亿元。
事故经济损失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按每年造成2000亿元的事故经济损失,就相当于我国每年损失两个三峡工程(工程静态投资为900.9亿元);每年损毁10个中国最大的机场(新白云机场预计200亿);足够全国居民消费20天(107.9亿元/天);相当于2000年度深圳市国内生产总值化为乌有(1665亿元)。因此,事故经济损失对我国社会和经济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五、安全生产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1.安全生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蓝图中不可或缺的内容
“小康”源出《词经》:“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在西汉《礼记·礼运》中,“小康”开始与社会模式相联系,成为了仅次于“大同”理想社会模式的代名词。近代,小康社会和小康生活已作为一种社会理想,散发着诱人的魅力,特别是对于我国长期处于贫困和温饱的老百姓,小康成为一种梦想、一种追求。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1992年在会见日本首相时,使用“小康”来描述中国式的现代化;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首次提出了“小康”的奋斗目标;1990年12月,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对小康的内涵作了详细描述,即“所谓小康水平,是指在温饱的基础上,生活质量进一步提高,达到丰衣足食……”。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又制定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在这个文件中,对小康生活的内涵又作了较为明确的描述:“我们所说的小康生活,是适应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体现社会主义基本原则的。人民生活的提高,既包括物质生活的改善,也包括精神生活的充实;既包括居民个人生活消费水平的提高,也包括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其中社会福利和劳动环境的改善,就明确包含劳动安全卫生即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内容。根据中央建设小康社会三步走的战略目标和《规划·纲要》对小康生活标准的概括,1991年国家统计局会同计划、财政、卫生、教育等12个部委提出了小康社会的16项基本标准:
①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2500元(按1980年的价格和汇率计算,2500元相当于900美元);
②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2400元;
③ 农民人均纯收入1200元;
④ 城镇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2平方米;
⑤ 农村钢木结构住房人均使用面积15平方米;
⑥ 人均蛋白质日摄入量75克;
⑦ 城市每人拥有铺路面积8平方米;
⑧ 农村通公路行政村比重85%;
⑨ 恩格尔系数50%;
⑩ 成人识字率85%;
⑪ 人均预期寿命70岁;
⑫ 婴儿死亡率3.1%;
⑬ 教育娱乐支出比重11%;
⑭ 电视机普及率100%;
⑮ 森林覆盖率15%;
⑯ 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基本合格县比重100%。
我们要清醒地认识和正确地评价目前所达到的小康水平。十六大报告就指出: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的、不全面的、发展不平衡的小康。
所谓低水平,就是虽然我国经济总量已经达到一定规模,但人均水平还比较低。2000年,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只有800多美元,属于中下收入国家的水平,只相当于日本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2.3%。我国劳动生产力比发达国家低,事故发生率却比人家高。如煤炭行业,美国和我国煤炭产量相当,但美国平均每个职工每年生产煤6000吨,而我国仅有200吨,是美国的1/30,但百万吨死亡率却是美国的近200倍。
所谓不全面,就是目前的小康基本上还是生存性消费的满足,重点在解决温饱问题,旨在提高物质文明的水平。发展性消费还没有达到有效满足,社会保障还不健全,环境质量有待提高,各类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还没有被有效地控制,精神生活还需丰富。
所谓发展不平衡,是指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各种社会阶层之间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我国西部12个省市区,面积占全国的71%,而国内生产总值只占18%。近年来,全国每年有十几万人死于各类事故,几十万人受伤,几百万人置身于职业危害之中,给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个家庭带来不幸,给社会带来不安定。
以上情况反映了1991年国家制定的小康基本标准偏低,并且指标不全面,没有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的有关指标。例如,伤亡事故和职业病控制指标。在革命、建设、改革推进过程中,随着形势和社会的发展,党的十六大及时提出全面建设更高层次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2.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根据十五大提出的到2010年、建党一百年和新中国成立一百年的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大提出到2020年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并制定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4条宏观目标,包括:在优化结构和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人民的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形成比较完善的现代化国民教育体系、全民健身和医疗卫生体系;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加,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正如十六大报告指出的:“这次大会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目标”。安全生产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在所有目标中,条条都与安全生产有关,如“国内生产总值到2020年力争比2000年翻两番”这一目标,与安全生产有着密切的关系。据测算,要使2020年国内生产总值翻两番,平均每年国民经济将要以7.18%的速度增长,而每年各类伤亡事故所造成的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约占国民生产总值的2%,如果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了,不仅保障了人民的生命安全,而且还可减少这2%左右的损失,将大大加速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安全就是效益。在目标的第二条中,关于“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以人为本、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是我国立法的取向,完善法制主要是完善保护人全面发展的法制。十六大报告一共论述了10个大问题,其中,第4个大问题对安全生产提出要“高度重视”,达到“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的目标要求,从而使安全生产职业健康成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的具体内容。
人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体,也是享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主体。安全是人的第一需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首要条件。没有安全的小康不能称作是小康;离开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就谈不上全面的小康社会。不难设想,一个事故不断、人民群众终日处在各类事故的威胁中、老百姓没有安全感的社会,能叫全面小康社会吗?党和国家对人民的生命财产的安全一向高度重视。因此,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十六大报告将安全生产作为重要内容写入这份纲领性文献中,并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报告对各项工作提出了明确而严格的要求,把安全生产摆到了重中之重的位置。
3.把安全生产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体系之中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加快发展是今后相当长历史时期的基本政策。为了尽快达到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和中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迫切要求迅速扭转安全生产形势的不利局面,应从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家总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应用管理、法制、经济和文化等一切可调动的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在发展的进程中,逐步和有效地降低国家和企业伤亡事故风险水平,将事故频率和伤亡人数都控制在可容许的范围内。而且,我国现已加入WTO,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习惯把政治、社会问题与经济、贸易挂钩,要确保我国的政治经济利益不受到损害。因此,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强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力,建立统一、高效的现代化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体制与机制,与经济发展同步,逐渐增加国家和企业对安全生产投入和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等。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这一远大而现实的目标,不应仅仅反映在经济和消费指标上,它的“全面”的内涵还应该包括社会协调安定、人民生活安康、企业生产安全等反映在社会协调稳定、家庭生活质量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健康等指标上。因此,社会公共安全、社区消防安全、道路(铁路、航运、民航)交通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健康等指标上。交通安全、企业生产安全、家庭生活安全等“大安全”标准体系应纳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内容,纳入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目标系统中。
由此,我们应该认识和强调提高全社会、全民族的安全生活水平和安全生产标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我们应该将安全生产指标纳入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的指标体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