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聚合创意、传播文化的社交网络
2015年,“互联网+”写入了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这意味着“互联网+”正式被纳入顶层设计,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
随着“互联网+”被提升为国家级战略,“互联网+”也成为中国经济需求增长和产业变化的核心动力。“互联网+”不仅为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创造了全新的模式和产品,也对传统行业的生产方式、商业模式、服务模式进行了改造。过去仅仅集中在互联网领域内的创新、创业浪潮,未来将扩散到全社会各个行业,包括文化产业领域。
如今,“互联网+”正在为中国文化产业提供前所未有的巨大机遇,传统文化产业很多正在或已经与互联网结合,互联网企业也开始了文化产业的并购和资源整合。在互联网环境下,文化产业商业模式已经发生变化,传统文化产业与互联网对接需要模式创新。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陕西省政府直属的国有大型文化企业,是陕西省实施“文化强省”战略的重要市场平台。集团产业范围覆盖影视娱乐、艺术投资、文化旅游、文化科技、文化金融、广告传媒六大领域,拥有21家全资和控股公司。集团在互联网产业中不断创新体制机制,目前已在互联网金融、互联网营销、跨境电商、智慧旅游等领域取得了一定的成果。通过研发“云创意威客网”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构建基于互联网技术的文化创意整合平台。通过文化产业融资担保、小额贷款、投资基金、资产管理、P2P互联网金融等构建“陕西文化金融中心”的基本格局。
作为集团的一员,我既是文化产业的老兵,也是一个“社交网络控”。通过社交网络口口相传,我撰写的《西安,我的神啊!》上市十天便销量过万册。我的粉丝大都是来自各行各业的精英,通常我会主动提出一些话题和粉丝进行探讨。在这样的一问一答的社交网络聚合创意中,形成了《嘿嘿,文化那个陕西》一书。这本书的思考在陕西省铜川市照金镇建设运营中落地实现,使这个深山小镇的游客量从一年不到10万人增加到2014年的130万人,当地在红色旅游、休闲运动、城乡统筹等方面获得了巨大成功。
文化产业最终的用户是消费者,如今消费者已经被社交网络链接了起来。文化产品的创作、开发、制作、销售等环节都与用户的社交网络产生关联。网络并不仅仅是文化产业展示、交易、融资的平台,更有可能渗入前期创意过程,从根本上改变文化产品的产业链。很多文化创意企业需要来自用户的创意分享,而社交网络的互动交流特性为引爆创意提供了可能。用户的积极参与,增加了用户的消费满足感和文化认同感,在产品产出之前就已经产生引领文化、传播文化的作用。
随着文化产业、企业与消费者社交网络的结合,会产生新的用户消费习惯,会不断产生新的市场需求,也会为企业创造一系列发展空间。文化产业企业能否抓住社交网络时代的机遇,在于其是否与消费者建立良好的链接关系、是否撬动了消费者社交网络的价值,而这些问题在《链传播》一书中可以得到解答。
赵文涛
陕西文化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延安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陕西照金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