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我国土壤污染的导则与指南
2.4.1 污染场地术语(HJ 682—201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范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监测、评估、修复和管理中的术语,制定污染场地术语导则(HJ 682—2014)。规定了与场地环境相关的名词术语与定义,包括场地基本概念、场地污染与环境过程、场地调查与环境监测、场地环境风险评估、场地修复和管理五个方面的术语。污染场地术语按汉语名词所属技术体系的相关概念体系排列。一个概念有多个名称时,确定一个规范名作为正名,规范名的异名分别冠以“简称”、“全称”或“又称”,异名与正名等效使用。英文名有约定俗成的习惯性缩写时,在英文名后列出缩写,并用“,”与英文名分开。凡英文词的首字母大、小写均可时,一律小写。英文除必须用复数者,一般用单数。“()”中的字为可省略部分。附录A(英汉索引)和附录B(汉英索引)为资料性附录,英汉索引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汉英索引按汉语拼音顺序排列。
2.4.1.1 场地基本概念术语
①场地(site) 某一地块范围内的土壤、地下水、地表水以及地块内所有构筑物、设施和生物的总和。
②土壤(soil) 由矿物质、有机质、水、空气及生物有机体组成的地球陆地表面的疏松层。
③地下水(ground water) 以各种形式埋藏在地壳空隙中的水,含包气带和饱和带中的水。
④地表水(surface water) 流过或静置在陆地表面的水。
⑤室外空气(outdoor air) 一般指建筑物外部的空气,与室内空气相对应。
⑥室内空气(indoor air) 一般指建筑物内部或其他相对比较密闭的空间内的空气,与室外空气相对应。
2.4.1.2 场地污染与环境过程术语
①潜在污染场地(potential contaminated site) 指因从事生产、经营、处理、储存有毒有害物质,堆放或处理处置潜在危险废物,以及从事矿山开采等活动造成污染,且对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构成潜在风险的场地。
②污染场地(contaminated site) 对潜在污染场地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确认污染危害超过人体健康或生态环境可接受风险水平的场地,又称污染地块。
③关注污染物(contaminant of concern) 根据场地污染特征和场地利益相关方意见,确定需要进行调查和风险评估的污染物。
④目标污染物(target contaminant) 在场地环境中其数量或浓度已达到对生态系统和人体健康具有实际或潜在不利影响的,需要进行修复的关注污染物。
⑤场地残余废物(on-site residual material) 场地内遗留遗弃的各种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设备、设施及其他物质,主要包括遗留的生产原料、工业废渣、废弃化学品及其污染物、残留在废弃设施、容器及管道内的固态、半固态及液态物质,以及其他与当地土壤有明显特征区别的固态物质。
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VOCs) 沸点在50~260℃之间,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0℃和1个大气压)下饱和蒸气压超过133.32Pa的有机化合物。
⑦半挥发性有机化合物(semi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SVOCs) 沸点在260~400℃之间,在标准温度和压力(20℃和1个大气压)下饱和蒸气压介于1.33×10-6~1.33×102Pa之间的有机化合物。
⑧非水相液体(non-aqueous phase liquid,NAPL) 不能与水互相混溶的液态物质,通常是几种不同化学物质(溶剂)的混合物,又称非水溶相液体。
⑨高密度非水相液体(dense non-aqueous phase liquid,DNAPL) 相对密度大于1.0的非水相液体,如三氯乙烯(TCE)、三氯乙烷(TCA)、四氯乙烯(PCE)等。
⑩低密度非水相液体(light non-aqueous phase liquid,LNAPL) 相对密度小于1.0的非水相液体,如汽油、柴油等烃类油品物质。
地下储罐(underground storage tank,UST) 一个或多个固定的装置或储藏系统,包括与其直接相连接的地下管道,其体积(含地下管道的体积)有90%或超过90%位于地面以下,通常含有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液相有害物质。
地上储罐(aboveground storage tank,AST) 一个或多个固定的装置或储藏系统,包括与其直接相连接的地上管道,其体积(含地上管道的体积)有90%或超过90%位于地面以上,通常含有可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液相有害物质。
土壤质地(soil texture) 按土壤中不同粒径颗粒相对含量的组成而区分的粗细度。
土壤pH值(soil pH) 土壤溶液中氢离子浓度的负对数。
土壤密度(soil density) 单位容积土壤的质量,又称土壤容重(soil bulk density)。
土壤孔隙度(soil porosity) 单位土壤总容积中的孔隙容积。
土壤有机质(soil organicmatter) 土壤有机质是土壤中形成的和外部加入的所有动、植物残体不同分解阶段的各种产物和合成产物的总称,而进入土壤的各种动植物残体、微生物体及其分解、合成的有机物质中的碳则称之为土壤有机碳(soil organic carbon)。土壤有机碳是土壤有机质的一部分。
土壤含水量(soil water content) 单位体积土壤中水分的体积或单位重量土壤中水分的重量。
阳离子交换量(cation exchange capacity,CEC) 每千克土壤或胶体,吸附或代换周围溶液中的阳离子的厘摩尔数。
地层结构(stratigraphic structure) 岩层或土层的成因、形成的年代、名称、岩性、颜色、主要矿物成分、结构和构造、地层的厚度及其变化、沉积顺序等。
表层土(surface soil) 位于场地土壤的最上部,从地面至地下一定深度(一般为0~0.2m)的土壤层,主要指场地中与人体直接接触密切相关的土层。
亚表层土(subsurface soil) 表层土以下一定深度(一般为0.2m至数米)的土壤,主要指场地中可能受到污染物迁移扩散影响的土层。
水文地质条件(hydrogeological condition) 地下水埋藏、分布、补给、径流和排泄条件,水质和水量及其形成地质条件等的总称。
地下水污染羽(groundwater plume) 污染物随地下水移动从污染源向周边移动和扩散时所形成的污染区域。
地下水埋深(buried depth of groundwater table) 从地表到地下水潜水面或承压水面的垂直深度。
水力梯度(hydraulic gradient) 沿渗透途径水头损失与相应渗透途径长度的比值。
渗透系数(permeability coefficient) 饱和土壤中,在单位水压梯度下,水分通过垂直于水流方向的单位截面的速度。
潜水层(unconfined aquifer layer;phreatic stratum) 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水层,有自由水面,以上没有连续的隔水层,不承压或仅局部承压。
含水层(aquifer) 能够透过并给出相当数量水的岩层。
隔水层(aquifuge) 不能透过与给出水,或者透过与给出的水量微不足道的岩层。
透水层(permeable bed) 透水而不饱水的岩层。
非饱和带(unsaturated zone) 又称包气带(vadose zone;aeration zone),是指地表面与地下水面之间与大气相通的,含有气体的地带。
饱水带(saturated zone) 地下水面以下,土层或岩层的空隙全部被水充满的地带。
潜水(phreatic water) 地表以下第一个稳定隔水层以上具有自由水面的地下水。
承压水(confined water;artesian water) 充满于上下两个隔水层之间的地下水,其承受压力大于大气压力。
2.4.1.3 场地调查与环境监测术语
①场地概念模型(site conceptual model) 用文字、图、表等方式来综合描述污染源、污染物迁移途径、人体或生态受体接触污染介质的过程和接触方式等。
②场地环境调查(environmental site investigation)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场地是否被污染以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
③场地历史调查(site history investigation) 对场地历史事件、场地用途变更、场地生产经营活动,以及场地中与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等相关的历史资料进行系统的收集、整理、分类和分析,以明确场地可能发生污染的历史及成因。
④场地特征参数(site-specific parameter) 能代表或近似反映场地现实环境条件,用来描述场地土壤、水文地质、气象等特征的参数。
⑤现场快速监测(on-site rapid monitoring) 采用现场快速检测设备对场地潜在污染物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
⑥场地环境监测(sit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连续或间断地测定场地环境中污染物的浓度及其空间分布,观察、分析其变化及其对环境影响的过程。
⑦污染场地环境调查监测(monitoring for investigation of contaminated site) 在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过程中,采用监测手段识别土壤、地下水、地表水、环境空气及残余废物中的关注污染物及土壤理化特征,并全面分析场地污染特征,确定场地的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和污染范围。
⑧污染场地治理修复监测(monitoring for remediation of contaminated site) 在污染场地治理修复过程中,针对各项治理修复技术措施的实施效果所开展的相关监测,包括治理修复过程中涉及环境保护的工程质量监测和二次污染物排放监测。
⑨污染场地修复工程验收监测(monitoring for engineering acceptance of contaminated site) 在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完成后,考核和评价场地是否达到风险评估所确定的修复目标及工程设计所提出的相关要求。
⑩污染场地回顾性评估监测(monitoring for retrospective assessment of contaminated site) 在污染场地治理修复工程验收后,特定时间范围内,为评价治理修复后场地对地下水、地表水及环境空气的环境影响所进行的监测,同时也包括针对场地长期原位治理修复工程措施效果开展的验证性监测。
系统布点采样法(systematic sampling) 将场地分成面积相等的若干小区,在每个小区的中心位置或网格的交叉点处布设一个采样点进行采样。
系统随机布点采样法(systematic random sampling) 将监测区域分成面积相等的若干小区,从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小区,在每个小区内布设一个采样点。
专业判断布点采样法(judgemental sampling) 根据已经掌握的场地污染分布信息及专家经验来判断和选择采样位点。
分层布点采样法(stratified sampling) 将场地划分成不同的(层次)区域,根据各区域的面积或污染特点分层次布点采样的方法。
对照采样点(reference sampling point) 在场地外非污染区域的同类土壤中布设的一个或多个采样点。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quality assurance and quality control,QA/QC) 质量保证是指为保证场地环境监测数据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可靠性和完整性等而采取的各项措施。质量控制是指为达到场地监测计划所规定的监测质量而对监测过程采用的控制方法,是环境监测质量保证的一个部分。
2.4.1.4 场地环境风险评估术语
①致癌风险(carcinogenic risk) 人群暴露于致癌效应污染物,诱发致癌性疾病或损伤的概率。
②非致癌风险(non-carcinogenic risk) 污染物每日摄入剂量与参考剂量的比值,用来表征人体经单一途径暴露于非致癌污染物而受到危害的水平,通常用危害商值来表示。
③污染场地健康风险评估(health risk assessment for contaminated site) 在场地环境调查的基础上,分析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污染物对人群的主要暴露途径,评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致癌风险或危害水平。
④污染场地生态风险评估(ecological risk assessment for contaminated site) 对场地各环境介质中的污染物危害动物、植物、微生物和其他生态系统过程与功能的概率或水平与程度进行评估的过程。
⑤危害识别(hazard identification) 根据场地环境调查获取的资料,结合场地土地(规划)利用方式,确定污染场地的关注污染物、场地内污染物的空间分布和可能的敏感受体,如儿童、成人、生态系统、地下水体等。
⑥暴露评估(exposure assessment) 在危害识别的工作基础上,分析场地土壤中关注污染物进入并危害敏感受体的情景,确定场地土壤污染物对敏感人群的暴露途径,确定污染物在环境介质中的迁移模型和敏感人群的暴露模型,确定与场地污染状况、土壤性质、地下水特征、敏感人群和关注污染物性质等相关的模型参数值,计算敏感人群摄入来自土壤和地下水的污染物所对应的暴露量。
⑦受体(receptor) 一般指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中可能受到污染物影响的人群或生物类群,也可泛指场地周边受影响的功能水体(如地表水、地下水等)和自然及人文景观(区域)等(如居民区、商业区、学校、医院、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公共场所)。
⑧敏感受体(sensitive receptor) 受场地污染物影响的潜在生物类群中,在生物学上对污染物反应最敏感的群体(如人群或某些特定类群的生态受体)、某些特定年龄的群体(如老年人)或处于某些特定发育阶段的人群(如0~6岁的儿童)。
⑨关键受体(critical receptor) 经场地风险评估确定的,对污染物的暴露风险已超过可接受风险水平的人群或生态受体。
⑩暴露情景(exposure scenario) 特定土地利用方式下,场地污染物经由不同方式迁移并到达受体的一种假设性场景描述,即关于场地污染暴露如何发生的一系列事实、推定和假设。
暴露路径(exposure pathway) 污染物从污染源经由各种途径到达被暴露受体的路线。
暴露途径(exposure route) 场地土壤和浅层地下水中污染物迁移到达和暴露于人体的方式,如经口摄入、皮肤接触、呼吸吸入等。
暴露评估模型(exposure assessmentmodel) 描述人体对污染物的暴露过程,预测和估算暴露量的概念模型及数学模拟方法。
污染物迁移转化模型(contaminant transport and fatemodel) 描述污染物在土壤和地下水中扩散、迁移、衰减和转化等环境行为,预测污染物时空变化规律、瞬时动态及扩散和影响范围的数学模型及模拟方法。
暴露量(exposure dose) 人体或生态受体经各种途径(如口、呼吸系统和皮肤)摄入污染物的量。
暴露参数(exposure parameter;exposure factor) 与人群行为相关的,用于反映场地污染物人体暴露特点的参数,如敏感人群结构特征(年龄、体重等)和人群通过各种环境介质暴露于污染物的时间、频率、周期等。
暴露期(exposure duration) 人群停留于污染区域或接触污染物的时间长度,在假设性未来场景中也可指污染区域保持污染状态的时间长度。
暴露频率(exposure frequency) 特定人群(受体)年平均暴露于污染环境(介质)的天数。
毒性评估(toxicity assessment) 在危害识别的工作基础上,分析关注污染物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效应,包括致癌效应和非致癌效应,确定与关注污染物相关的毒性参数,包括参考剂量、参考浓度、致癌斜率因子、单位致癌因子、毒性当量、血铅含量等。
致癌斜率因子(cancer slope factor) 人体终生暴露于剂量为每日每千克体重1mg化学致癌物时的终生超额致癌风险度。
吸入单位风险(inhalation unit risk,IUR) 人体终生暴露在含有污染物浓度为1mg/m3的空气中的致癌风险值。
参考剂量(reference dose,RfD) 参考剂量是一种日平均剂量的估计值,当人体终身暴露于该水平时,预期发生有害效应的危险度很低,或者实际上检测不到。吸入暴露的参考剂量称为参考浓度(reference concentration,RfC)。
土壤筛选值(soil screening value) 基于保守情景确定的,用于判定是否启动场地风险评估的参考值。
风险表征(risk characterization) 综合暴露评估与毒性评估的结果,对风险进行量化计算和空间表征,并讨论评估中所使用的假设、参数与模型的不确定性的过程。
可接受风险水平(acceptable risk level) 对暴露人群不会产生不良或有害健康效应的风险水平,包括致癌物的可接受致癌风险水平和非致癌物的可接受危害商。
危害商(hazard quotient,HQ) 污染物每日摄入量与参考剂量的比值,用来表征人体经单一途径暴露于非致癌污染物而受到危害的水平。
危害指数(hazard index,HI) 人群经多种途径暴露于单一污染物的危害商之和,用于表征人体暴露于非致癌污染物受到危害的水平。
不确定性分析(uncertainty analysis) 对风险评估过程的不确定性因素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称为不确定性分析。场地风险评估结果的不确定性分析,主要是对场地风险评估过程中由输入参数误差和模型本身不确定性所引起的模型模拟结果的不确定性进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包括风险贡献率分析和参数敏感性分析等。
2.4.1.5 场地修复与管理术语
①场地治理修复(site cleanup and remediation) 采用工程、技术和政策等管理手段,将场地污染物移除、削减、固定或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的活动。
②土壤修复(soil remediation) 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的方法固定、转移、吸收、降解或转化场地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含量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物质的过程。
③原位修复(in-situ remediation) 不移动受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直接在场地发生污染的位置对其进行原地修复或处理。
④异位修复(ex-situ remediation) 将受污染的土壤或地下水从场地发生污染的原来位置挖掘或抽提出来,搬运或转移到其他场所或位置进行治理修复。
⑤场地修复目标(site remediation target) 由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的目标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生态受体不产生直接或潜在危害,或不具有环境风险的污染修复终点。
⑥修复可行性研究(feasibility study for remediation) 从技术、条件、成本效益等方面对可供选择的修复技术进行评估和论证,提出技术可行、经济可行的修复方案。
⑦修复系统运行与维护(operations andmaintenance of remediation system) 对长期运行的修复系统进行定期的监控、检查、保养和维护,以确保修复工程的稳定与运行效果。
⑧修复工程监理(site remediation supervision) 按照环境监理合同对场地治理和修复过程中的各项环境保护技术要求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理。
⑨场地修复验收(site remediation acceptance) 在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完成后,对场地内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以确定场地修复是否达标并总体评估修复效果的过程。
⑩制度控制(institutional control) 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条例、准则、规章或制度,减少或阻止人群对场地污染物的暴露,从制度上杜绝和防范场地污染可能带来的风险和危害,从而达到利用管理手段对污染场地的潜在风险进行控制的目的。
工程控制(engineering control) 采用阻隔、堵截、覆盖等工程措施,控制污染物迁移或阻断污染物暴露途径,降低和消除场地污染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风险。
修复技术(remediation technology) 可用于消除、降低、稳定或转化场地中目标污染物的各种处理、处置技术,包括可改变污染物结构、降低污染物毒性、迁移性或数量与体积的各种物理、化学或生物技术。
修复技术筛选(screening of remediation technology) 依据经济可行、技术可行和环境友好等原则与特点,结合场地现实环境条件,从修复成本、资源要求、技术可达性、人员与环境安全、修复时间需求、修复目标要求,以及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综合考虑与分析,通过软件模拟或矩阵评分等技术方法与程序,从备选技术中筛选出适合修复特定场地的可行技术。
物理修复(physical remediation) 根据污染物的物理性状(如挥发性)及其在环境中的行为(如电场中的行为),通过机械分离、挥发、电解和解吸等物理过程,消除、降低、稳定或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
化学修复(chemical remediation) 利用化学处理技术,通过化学物或制剂与污染物发生氧化、还原、吸附、沉淀、聚合、配合等反应,使污染物从土壤或地下水中分离、降解、转化或稳定成低毒、无毒、无害等形式(形态),或形成沉淀除去。
生物修复(biological remediation) 广义的生物修复,是指一切以利用生物为主体的土壤或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包括利用植物、动物和微生物吸收、降解、转化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使污染物的浓度降低到可接受的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无害的物质,也包括将污染物固定或稳定,以减少其向周边环境的扩散。狭义的生物修复(bioremediation),是指通过酵母菌、真菌、细菌等微生物的作用清除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污染物,或是使污染物无害化的过程。
挖掘-处置/处理(excavation and disposal/treatment) 通过人工或机械手段,将污染土壤挖掘、移出原来位置并进行异地处理、处置或填埋的过程。
抽出-处理(pump and treatment) 通过在场地地下水污染羽的上游建造(必要时)注水井和在下游建造一定数量的抽水井,并在地表建造相应的污水处理系统,利用抽水井将有机(如NAPL)污染地下水抽出地表和采用地表处理系统将抽出的污水进行深度处理的技术。
电动分离(electrokinetic separation) 在土壤上施加低强度直流电,通过电渗析、电迁移和电泳等作用使土壤孔隙中的水和荷电离子或粒子发生迁移运动,从而去除污染物的技术。
土壤气相抽提(soil vapor extraction,SVE) 通过专门的地下抽提(井)系统,利用抽真空或注入空气产生的压力迫使非饱和区土壤中的气体发生流动,从而将其中的挥发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脱除,达到清洁土壤的目的。
热处理(thermal treatment) 通过直接或间接的热交换,将污染介质及其所含的污染物加热到足够的温度(150~540℃),使污染物发生裂解或氧化降解,或使污染物从污染介质中挥发分离的过程。
空气吹脱(air stripping) 通过加压将空气注入受污染的地下水中,使其中的溶解性气体和易挥发的有机污染物穿过气液界面向气相扩散,从而达到脱除水中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目的。
空气注入(air sparging) 原位修复挥发性有机污染地下水的一种技术。利用压力将空气或氧气注入受污染的地下水中,产生气泡,促使含水层(饱和带)中的污染物逸出并挥发进入包气带(非饱和带)中,从而达到脱除地下水中挥发和半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的目的。
生物曝气(biosparging) 将空气(或氧气)和营养物注入饱和带,提高饱和带土壤微生物的生物活性,从而促进饱和带有机污染物发生生物降解的技术。
循环井技术(circulating well) 建立包含空气注入和地下气体抽提的三维循环系统,通过注入井将空气注入受污染的地下水中,使水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随着气泡释放出来,再通过气相抽提,抽取和处理释放出来的挥发性污染物的技术。
填埋(landfill) 将污染土壤运到限定的区域内(山间、峡谷、平地和废矿坑内)进行有计划的填埋,使其发生物理、化学和生物学等变化,最终达到污染物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
焚烧(incineration) 在高温和有氧条件下,依靠污染土壤自身的热值或辅助燃料,使其焚化燃烧并将其中的污染物分解转化为灰烬、二氧化碳和水,从而达到污染物减量化和无害化的目的。
溶剂萃取(solvent extraction) 根据土壤溶液(或地下水)中某些物质在水和有机相间的分配比例不同,利用有机溶剂将土壤(或地下水)污染物选择性地转移到有机相进行物质分离或富集的过程。
多相萃取(multiphase extraction) 将溶剂、超临界气体等注入地下,再采用真空抽提系统,将土壤污染物、地下水污染物、游离相油类污染物以及石油烃蒸气等各种混合物一并抽出除去的技术。
土壤水洗(soil washing) 用清水对污染土壤进行洗涤,将附着在土壤颗粒表面的有机和无机污染物转移至水溶液中,从而达到洗涤和清洁污染土壤的目的。
土壤淋洗(soil flushing) 将可促进土壤污染物溶解或迁移的化学溶剂注入受污染土壤中,从而将污染物从土壤中溶解、分离出来并进行处理的技术。
化学氧化-还原(chemical oxidation and reduction) 根据土壤或地下水中污染物的类型和属性选择适当的氧化或还原剂,将制剂注入土壤或地下水中,利用氧化或还原剂与污染物之间的氧化-还原反应将污染物转化为无毒无害物质或毒性低、稳定性强、移动性弱的惰性化合物,从而达到对土壤净化的目的。
超临界水氧化(supercritical water oxidation,SCWO) 通过对水进行适当的加温和加压,利用水在超临界条件(温度>374℃,p>22.1MPa)下能与有机物和氧气混溶的特性,提高有机污染物的氧化反应及生成CO2、H2O和N2等无毒物质,从而达到销毁土壤或地下水中有机污染物的目的。
固化/稳定化(solidification/stabilization) 将污染土壤与能聚结成固体的材料(如水泥、沥青、化学制剂等)相混合,通过形成晶格结构或化学键,将土壤或危险废物捕获或者固定在固体结构中,从而降低有害组分的移动性或浸出性。其中,固化是将废物中的有害成分用惰性材料加以束缚的过程,而稳定化是将废物的有害成分进行化学改性或将其导入某种稳定的晶格结构中的过程,即固化通过采用具有高度结构完整性的整块固体将污染物密封起来以降低其物理有效性,而稳定化则降低了污染物的化学有效性。
生物通风(bioventing) 通过加压(并可适当加温)对污染土壤进行曝气,使土壤中的氧气浓度增加,从而促进好氧微生物的活性,提高土壤中污染物的降解效果。
生物抽除(bioslurping) 通过真空吸引式的抽汲技术,运用生物通风和污染物抽提回收两种机制清除包气带污染土壤中的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或石油烃类污染物。
生物反应器(bioreactor) 以活细胞(如微生物或动、植物细胞)或酶制剂作为生物催化剂,在生物体外进行生化反应降解有机污染物的装备和技术。
可渗透反应墙(permeable reactive barrier,PRB) 通过在受污染地下水流经的方向建造由反应材料组成的反应墙,通过反应材料的吸附、沉淀、化学降解或生物降解等作用去除地下水中的污染物。
自然衰减(natural attenuation,NA) 利用污染区域自然发生的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过程,如吸附、挥发、稀释、扩散、化学反应、生物降解、生物固定和生物分解等,降低污染物的浓度、数量、体积、毒性和移动性。
土耕法(landfarming) 将污染土壤撒布于土地表面并进行翻耕处理,促使污染物分散稀释或发生降解的活动。
堆肥(composting) 将受污染土壤与水、营养物、泥炭、稻草或动物肥料等混合,通过特定的堆制方式(如用机械或压力系统充氧并添加石灰调节pH值等),依靠微生物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进行降解和转化,并将治理达标后的土壤回填原地或用于农业生产,从而实现污染土壤的无害化和资源化的活动。
生物堆(biopiling) 将污染土壤挖出并堆积于装有渗滤液收集系统的防渗区域,提供适量的水分和养分,并采用强制通风系统注入空气(补充氧气),利用土壤中好氧微生物的呼吸作用将有机污染物转化为CO2和水,从而达到去除污染物的目的。
植物修复(phytoremediation) 根据植物可耐受或超积累某些特定化合物的特性,利用植物及其共生微生物提取、转移、吸收、分解、转化或固定场地土壤和地下水中的有机或无机污染物,从而达到移除、削减或稳定污染物,或降低污染物毒性等目的。
污染场地档案(archive of contaminated site) 记载场地基本信息,如场地名称、地理位置、占地面积、场地主要生产活动、场地使用权、土地利用方式,以及场地污染物类型和数量,场地污染程度和范围等,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各种形式的记录材料。
优先管理场地(prioritymanagement site) 指污染重、风险高、危害性大或污染情况危急,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威胁或极大破坏,或因某些特殊情况及实际需要,需要进行优先控制、管理和治理的污染场地。
2.4.2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
《工业企业场地环境调查评估与修复工作指南》于2014年11月由环境保护部发布。
(1)编制目的和背景
通过构建工业企业场地(以下简称“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和修复全过程工作框架,详细阐述场地环境调查评估及污染场地修复的工作流程、基本要求和技术方法,为从业单位进行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修复环境监理、修复验收、后期管理等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为管理部门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减少污染场地环境风险。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污染防治司组织制定。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国家环境保护工业污染场地及地下水修复工程技术中心、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共同编写。本指南为试行版,将根据实际管理需求,适时修订。
(2)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工业企业场地的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修复环境监理、修复验收和后期管理工作。本技术指南不适用于涉及放射性污染的场地。本指南的使用对象包括进行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修复环境监理、修复验收和后期管理工作的技术人员、场地所有者、进行污染场地监督管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等。
本指南在使用时,以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污染场地术语》(HJ 682)为基础。为避免赘述,对于与上述导则完全一致的内容进行了适当简化,着重体现对导则扩充和细化的内容。
(3)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
指导思想:以保护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为出发点,以建立和健全场地管理工作方法、提高环境管理能力为目标,以现有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为支撑,借鉴国外经验,并基于中国的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可行、便捷实用、完整全面的工作指南,防范场地环境风险,保障环境安全。
编制主要遵从以下原则。
①实用性原则 充分考虑国内技术条件和实践经验,细化各项工作方法,规范环境调查方法、风险评估方法、技术管理程序,增加可操作性,便于实施与推广。
②统筹性原则 在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修复环境监理、修复验收、后期管理等方面,吸收国内外先进的经验,统筹考虑土壤和地下水,并根据污染场地全过程管理原则,完善管理框架和技术体系,便于逐步推进我国污染场地管理工作。
③协调性原则 在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污染场地术语》的基础上,借鉴北京市发布的《场地环境评价导则》(DB 11/T 656)和《污染场地修复验收技术规范》(DB 11/T 783),统一并细化相关技术内容,做到整体协调一致。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4)规定了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调查的原则、内容、程序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为污染场地环境管理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不适用于含有放射性污染的场地调查。
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4)规定了场地环境监测的原则、程序、工作内容和技术要求。适用于场地环境调查、风险评估,以及污染场地土壤修复工程环境监理、工程验收、回顾性评估等过程的环境监测。不适用于场地的放射性及致病性生物污染监测。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规定了开展污染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的原则、内容、程序、方法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污染场地人体健康风险评估和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风险控制值的确定。不适用于铅、放射性物质、致病性生物污染以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风险评估。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4)规定了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编制的基本原则、程序、内容和技术要求。适用于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方案的制定。地下水修复技术导则另行公布。不适用于放射性污染和致病性生物污染场地的土壤修复。
2.4.3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
《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价工作指南》于2014年11月由环境保护部发布。
该指南针对地下水水源和污染源,提出了地下水环境调查评价、模拟预测评估、健康风险评估、污染修复(防控)的工作内容、流程、技术要求等规范性内容,明确了调查评价和评估之间的逻辑关系,规定了地下水污染修复目标制定、工程实施、工程验收等关键内容。《指南》提出了区域尺度的地下水污染防治区划分工作方法,为我国实行地下水保护区、治理区、防控区的分级分类防治提供技术支持;为科学判断《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进展情况,建立了规划评估的指标体系和方法。
《指南》的印发试行实施,将进一步指导、推动各地开展地下水调查评估、污染修复、划分防治区、规划评估四个方面的地下水环境保护工作,健全我国地下水环境保护制度,对促进全国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落实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编制实施,防治地下水污染,保障地下水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