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判官巷之行
【第一话 杀死人妖的少年佐藤幸三(十六岁)】
我杀了那个男人。他不是好东西。他说自己是女人,把我骗得团团转。从一开始我就觉得有点不对劲,也怪我太激动,没沉下心来看清楚。
他带我去了他的公寓,我还看见他家挂着男式西装,迹象够明显了吧,但我跟他进被窝后都没发现,我也真是傻。所以清清楚楚地认识到他是男人时,一股火就冲了上来。我哪是好欺负的?他可收了我一千日元。
不过,我本来没想过一定要杀死他。我假装去厕所,在走廊打开折刀的时候,已经完全丧失了理智。突然我捅了那家伙一刀,有刺进软肉里的手感。他大声怪叫着倒地,于是我抱起房间里的衣裤,从窗户逃走了。我一边跑一边才发现抓错了裤子。
但跑着跑着,我心里一凉,想起裤子口袋里有刻着我名字的奖章。我留下了证据。完了!跑不掉了!我打算认命自首了。
那天晚上我是离家出走才在外面的。从前我在家里就很孤独。我家里有六口人,父母、二哥、二嫂、三哥和我,大哥战死了。
有过这么一件事。打仗的时候,我们被疏散到神奈川县高座郡,那里有一个女孩和我同龄,我们很要好。我特别喜欢她,回到东京后也思念她,于是去年八月,我到底背着家人,跑去找她了。但她家搬走了,没找到。打那以后,我做什么都没意思。母亲看我没精打采的,很担心,就说:“既然你那么喜欢,早点也没关系,把那姑娘找出来,娶了人家吧。”可是我上头那个二十岁的三哥却反对说:“我都没结婚,他才十六。”父亲也这么说。
不光是这件事,我动不动就和家人吵起来。只有母亲是真心为我着想。那天早上也是因为一件小事,我和父亲大吵一架,给母亲写了封遗书。我下定决心,要将考虑很久的事情付诸实践。哪里都能活,死又有什么关系。
我揣起当月的学费和正月的零花钱,加起来有两千五百日元,还有去年年底买的防身用折刀也放进了口袋,然后在下午三点左右离家出走了。半路上我在新宿下车,寻思着反正都要死了,看场电影吧,就看了一部《女贼和判官》。出了电影院,我买一包和平[1]抽,味道不好。
我大脑一片空白,漫无目的地在新宿车站的西口附近晃悠时,一个年轻男人向我搭话,说:“有漂亮女人,要不要去玩玩?”
死之前我想体验一次女人。然后他带来的人,就是那个男人。
这篇手记倒是能改编成童话吧。少年在赴死途中嫖娼[2]纪念人生,又有人妖登场,真是一个污秽不堪的童话,但似乎说得上是斯特林堡[3]风的童话。
十六岁的少年曾在避难的村子里和一个姑娘结为玩伴,那时两人都不到十岁吧。少年忘不了那个女孩,又回村子找她,但对方早已搬走,因此他失望了。
直到这里为止,都很像是怀着《塞根先生的山羊》[4]的纯真,谈《青梅竹马》[5]的恋情。实在是至纯至美的童话世界。由于少年丢了魂似的,钻牛角尖里出不来,母亲便想为他们牵姻缘,但二十岁的哥哥反对说还轮不到他,父亲也赞成哥哥。十六岁的年龄结婚过早,这是大众普遍的常识。理性的父亲依循常识也是理所当然。但母亲无视常理,自己的儿子既然那么惦记,让他们结婚不就好了,这也浑然是母爱天性,往往盲目溺爱。双亲观点的分歧和争论等,可演一出净琉璃[6]的重头戏。
童话与净琉璃中的少年与家人吵架,离家出走后,剧情陡然流入污浊,转到了现代风嫖娼。他的出发是暗淡的,离家出走,或是自杀,此时带上防身用的折刀,我不是不能理解。去自杀,还说防身用,乍听起来好像矛盾,但自杀和他杀差不多,当一个人心情悲怆,日月无光,伤痛得难以自持时,不论自杀还是离家,路上可能埋伏着的强盗、山贼、妖怪挤挤挨挨混杂一团,悲怆的心情综合了所有令人不安和痛苦的事物,一件也拆不开。即便是十六岁的少年,人的心理也绝不会简单分明。
但是,他先提了自杀,却不强调刀具用来自杀,而说用来防身,大概是孩子共通的诚实优点。可话又说回来,也不能排除他害怕被误认为自己的目的是杀人,而自杀这种用途又有几分相似,所以故意说成防身的可能。再有最近安眠药才是自杀的代名词,这时候的少年或许是没想到折刀也能自杀。被皮条客搭话那一节虽已陷低俗,但多少飘着童话的气氛,蕴含着游冶风流的诗意。
以前的女孩离家出走,坏人迎候在路边、车站,上前搭话,哄骗拐卖,屡见不鲜,但却没怎么听说过皮条客招呼男孩。现如今在那里,大人小孩被一视同仁。主动踏进花柳巷的暂且不论,只是走在灯红酒绿之中,孩子就会被皮条客叫住。以皮条客为首的现代派卖淫业具备一种务实精神:有钱就是爷。更何况不乏比十六岁还年幼的妓女。
现在的少年在家里是少年,可一旦踏出家门一步,成人世界的大门就会向他敞开,遭遇如大人的经历。爸爸只知在家与公司之间往返,孩子却会看看电影,喝喝茶,闲逛爸爸不知道的那些娱乐场所,说不准会因此更多地参观成人世界。不过,少年也有少年自己的理想,自成一套道德观或洁癖,即使站在成人世界的门口,受到可疑人物的招待,也不会轻易越过那道门槛。杀死人妖的少年似乎也是这天第一次越界。当家长的有必要牢记,孩子超出你们想象地靠谱。醉醺醺地去一次娱乐场所就立刻接受可疑人物的邀请,而后把肠子悔青的这种莫大忧虑是属于家长的,孩子的意志力才没有那么薄弱。
若不给予信任,过度地怀疑孩子,那就是给他们的逆反心理火上浇油,久而久之,“我就做给你看看!”逮到借口就难保不会实践了。要论为什么,孩子拥有洁癖和自制力的同时,当然也有性欲,以及旺盛的好奇心,并且一定会盼望能有个机会,让自己转嫁罪恶感,挣脱自制的枷锁。而最好的机会,无疑是父母给了委屈,由此发生口角,自暴自弃奔出家门的时刻。原因在于,家长施加的压力是孩子最有力的刹车。被刹车踩住的愿望悄悄地等待着,等一个能够将罪过转嫁他人的正当借口;想方设法自然地,或是表面上自然地摆脱刹车。无法理解少年人这种心情的家长,反而会早早便将孩子赶上歧途。第二话的女孩便是如此境遇。孩子将罪过转嫁家长,家长也半斤八两,不假思索地依赖常识性道德观,用一句棍棒出孝子推诿自己的懒惰、愚蠢、无能。孩子拿他人当借口转嫁责任时,其实还是抱有痛苦的罪恶感,但家长仰仗修身教育的法定准则,没有人追究他们的罪过,包括他们自己。
且说少年跟着男人去了他的公寓。因为房间里挂着男人的外衣,少年开始感到蹊跷,上了床以后发现真是男人,于是很不爽,不甘心被骗,便谎称去厕所,在走廊打开折刀,捅了男妓。扑哧扎进去,男人一声怪叫,想跑,他下意识又是一刀,男人大叫着倒地,于是他抄起上衣和裤子从窗户逃走。这段的观察,或者说回忆的角度很像电影。也许在应对不幸的犯罪时,他只能想起电影的回顾手法,有样学样。但无论如何,唯独这里像极了电影,很写实主义(山际语)。在当今的时代,分量和本领最大的教育者,可不是电影吗?
说来惭愧,我身为巷谈师,却从未拜访过人妖的住所,实为遗憾。但我也曾在夜游上野[7]丛林带时,不无敬畏地暗暗注意过一伙人妖。大体来讲,比起视觉上的观感,听觉上的阴阳怪气更能突显他们的特异之处,纵使一眼看不出是男人,只消听听声音,便如兜头一盆凉水泼下来,污浊感劈头盖脸。人妖怪就怪在声音,然而少年认识其真面目的过程、观察的角度又都是单一的视觉通道,比如房间里挂着男人的外衣,因而起疑的桥段也很有电影风格。完全就像是看电影一样观看、架构自己的现实,使人禁不住猜想:他除此表现手法再无他法。一般来讲,电影不会采用“诶?男人的声音?”作为疑心的出发点;一般都是从说话的内容产生怀疑。
见到男人的外衣,所以开始感到蹊跷,上了床后知道是男人——在什么情况下得到的证实,想来真是污秽不堪,从《青梅竹马》、《塞根先生的山羊》和净琉璃的重头戏,突然来一个怪诞的大反转,闯入这个场景,融合了最纯真的稚嫩与大人都无法直视的污秽,这种情节太过于悖谬、脱离现实,因此在我看来近似童话。可仙女与安达原鬼婆[8]交织而成的少年,却并非弗兰肯斯坦那一路,而是日本现实的一部分,现代少年们的生活现状的的确确存在这一面。毕竟他们心无杂念地散步,大门也会随时随地敞开。
以为是女人,结果是男人。被骗难怪会发怒,要是一声不吭地笑笑就过去了,反而恐怖。但发怒就砍人,普通人不怎么能做得出。即使是带点自杀想法的离家出走,内心悲怆激昂之际,大多数人也很难干得出来。
醒悟自己被骗,幼儿稍微倾向于立刻拿起武器,积极报复,但上了小学后,罪责意识萌芽,除了少数人,大家都学会了控制自己,不再立刻拿武器。成年人还有制裁要接受,更不会去犯险。与幼儿同样马上端起武器报复的,唯有国家。只适用于幼儿的报复理由,在国家手里,却足以冠冕堂皇地掀起战火。国家撒泼不亚于婴孩,当真是个我行我素的暴力团伙。
说是被骗,不过是性别问题,在成年人的世界里并不值得动怒。人妖登不上人生的表面舞台,甚至占不了后台的一席之地,他们躺在碍不着人的路边或角落,怪异却也仅仅是荒谬的存在。与这种可笑的怪物相比,抬眼皮一扫政界、官场、实业圈、教育界、宗教圈、文坛、学界,到处都是更加妖邪的贻害无穷的大怪物。几万把折刀也是杯水车薪。政界还有长了三五枚舌头的怪物,但那也得往后排。少年都活到十六了,应该跟人妖以上级别、有实际危害的大怪物打过交道吧,然而他发现了人妖,却发现不了大怪物,可见他脑子并不灵光。
蠢笨得对成人世界一无所知的孩子,有些人将其视为天真无邪,自然纯洁,但是任何情况下的无知都没有赞赏空间。知与行是两码事。聪明人有求知欲,知善恶,而不行恶,或许算是优点;不知,也只是痴愚,等长大后懂了,天真变质,凶恶难料。所谓单纯,只是无意义的时间差罢了,而且饱含滋生误差的因素,家长若在这种认知中放宽了心,待到孩子长成,就会猛然束手无策:孩子已然妖魔化。
满十六岁的年龄,理解力快赶得上成年人了。可这名少年理解人生的能力不强,略显低能,似乎是勉勉强强从电影学来人生。在手记中也是,突然出现“心情阴郁地走出电影院,买一包和平,味道却不好”的描写。这里也很电影化,仿佛“由于失恋或是什么原因,主角愁云笼罩,香烟抽不下去撇掉”的场景。有的是更应该交代的重要情节,但他却寥寥几笔跳过,特别地专注于情景描写的画面感。换言之,除去电影手法,他再不会回想自己的人生。
虽是因为弱智把人捅了,但他的理解力、判断力、抑制力多半能发展成熟,以后长大了倒也未必会成为邪魔外道。他伤感于家人的不谅解,顾影自怜,被骗固然发怒,却仿佛未曾想过骗人。是弱智,不是邪道。也许捅人这件事本身,就是因为他弱智得混淆自己与电影而模仿。
然而,即使低能至此,仍会有顾影自怜的伤感,人类也着实可悲。事实上,如少年这般享有丰足母爱的人不是很多吧,只是他没有认识到这个事实。但他也明白母亲爱他。还有一些人是误解爱,或硬生生否认爱,比较起来,少年还不是很扭曲。只不过他将重点放在了不予理解的人身上,父亲、哥哥、嫂子等,大抵就是看什么都不满意,撒娇使性,被母爱宠坏的味道扑鼻而来。总之他虽然低能,却非性格乖张,一言以蔽之:乳臭未干。但话说回来,无法得到理解的伤感应是真实的感伤。不管如何幼稚、低能,这种伤感是世人共通的刻骨之痛,别无二致。或许越是年轻,痛得越厉害。长着一颗多愁善感的心,便做不了幸福的灵魂,但也算不上乖僻。可以说是诗人的灵魂。是低能刺死了人,灵魂不多刺。
杀人也分很多种。有一种低能是自诩正义地替天行道,暗杀高官,洋洋自得。同样的低能杀人犯之间也有云泥之别,自诩英雄的人暗杀高官,其出发点应是来自政治观点的判断,然而都是个拥有理论判断能力的成年人了,却弱智地选择了杀人这种手段,行为野蛮且恶劣。少年的情况是被骗去一千日元,开门见山,构不成理论云云,就是幼年普遍的低能。等他智力发育,低能稍稍得到改善,估计就做不出这种事了。虽然同样热爱正义,嫉恶如仇,自诩英雄的人却是以一己之见归结了政界的善恶,甚至为此杀人,却不知反省自身行为的善恶,反倒骄傲地以英雄自居,好一副野人嘴脸,没有比这更像文明人的邻居的了。但少年憎恨的恶却很纯朴、直接,他所爱的正义也并非野人那异想天开的作威作福,而是世俗寻常的纯朴之善。少年表现的低能不像硬伤,想来以后会有所长进,只要提高智商,那么应该还有救。视杀人为神圣的冷静弱智才无药可救。就像一只疯狗自诩正义,若不与疯狗同流,怎么也不会想到发起战争。少年长大后智力发育,就不会借着幼儿的歪理拿起武器捅人了吧。我期待这个少年保持着嫉恶如仇之心,快点长大成人。大人净是怪物。你也会成为怪物吧,但看起来缺乏成为大怪物的潜力。
【第二话 诈骗犯[9]女孩山口公子(二十岁)】
我是在旅馆工作时和吉米相识的,他说他有外国国籍。他从不掩饰对我的好感,很照顾我。
从小到大这二十年里,我一直没遇到过什么挫折。其实,连我也意识到从小被双亲溺爱,自己的性格有多么任性。可是,当我到了适婚的年龄,父母立刻变得神经质,啰里啰嗦地管我。我说服父母,到旅馆工作,也是因为受不了家里沉闷的气氛,想去闯荡自由的社会。
所以,尽管我对吉米没什么感情,我们的交往对我来说,却是一种救赎。我开心极了。
虽说是出去玩,我也不会跳舞什么的,也就在银座散散步,看个电影吃顿饭。
不过,每晚我都必定回家。我家住镰仓。父亲规定的门限是晚上八点。虽然我很注意守时,但和吉米交往后就时常晚归了。每当那时,父亲都会狠狠地骂我一顿。我心里不痛快。镰仓那么远,即使只是看场电影,超过八点也很正常。
九月份我离家出走的那天,晚上也是和吉米在一起来着。等我想起看表,早就已经过了八点。横竖会被骂,我索性和吉米多待了一会儿。
十点到家,门锁上了,灯还亮着。但父母怎么也不让我进门。我来气了,调头往车站走,可说到底,也没有别的去处,只有吉米住的旅馆。
当晚在旅馆,我第一次把自己献给了吉米。这是没办法的事。也许是对双亲的反抗。而且,他对我很好。
打那以后,我就没回过家。吉米原先说他是外籍的贸易商,但在共同生活中,我知道了他的真名是新佛典仪,还有父母在广岛生活。不过吉米特别富裕,那段日子可开心了。随便买东西,随时看电影,一个按铃就能满足需求的旅馆生活——就像美国电影一样。可是一月初,搬到雅叙园后,吉米也开始为钱发愁了。
旅馆一再催账,最后吉米和我商量,要么假扮钟表商干一票。听了他的话,我感觉行得通,毕竟,我还是想有钱花,想回到之前那样的生活中,我放不下这强烈的欲望。
按着吉米的吩咐,二十三号我在八洲旅馆与东京商会的人会面,收了六十六万,溜出旅馆的时候心跳个不停。等在外面的吉米一见到我就说“你可以去买新衣服,到太阳旅馆待几天,看看情况”,我听他的。我在旅馆藏起钱,一整天闭门不出,心里七上八下,很害怕,希望快点见到吉米。但来的人不是他,是警察。刚开始我还在警察面前虚张声势,死鸭子嘴硬,但冷静下来一想,便深切地反省到自己做了错事。不管会被骂得多惨,我也想回家,从今往后洗心革面,比如当一名家庭英语老师。只不过同时我也觉得,似乎无法和吉米分手了……
这是一对蠢父母无意中帮孩子离家出走的故事。要求在东京工作的女儿每天八点准时回家,可不是为难人吗?既然那么担心,最好给她的脖子拴上链子。谁都会没事想看一场电影,何况女儿都已自立工作,就该明白她会谈恋爱,并协助她谈一场美好的恋爱,这才是为人父母的明智之举。多了协助,孩子也难免犯错,但如果能疏解孩子的罪恶感,教他吸取教训,不再重蹈覆辙,做人有进步,那也是件好事。就像第一话所说,在少年这个年龄段,即使成人的大门就在他们的面前,他们也不会贸然跨入。好像有很多自以为是的家长,对孩子本身的刹车不予理解,只自满于严格的管教,直到孩子的叛逆心惹是生非,都意识不到帮凶是谁,还坚信自己尽了家长的责任。
将十点回来的女儿关在门外,敲门不给开,帮工终于圆满,这对父母真是弱智得让人心服口服。他们有一定的社会地位,那么上过学念过书吧?学的什么东西?好歹看些解析人心的小说,也能了解一点孩子的心理,这花不了多少时间。即便是没文化的体力劳动者,只消反躬自省,接受身边事实的无言的教训,都会自然而然地掌握一套心理学;反观身居高位,领导众多男女社员的人物,智商居然如此低下,简直不可思议,教人费解。
女孩想看电影,对跳舞感兴趣,喜欢在银座散步,有人请吃饭就会开心,这些都无可非议。也有人讨厌这些事,喜欢做做家务、读读书增长见识,两厢比较,道德上并没有高低之分。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是个人喜好的问题。我要是找老婆,爱做家务活的不如爱玩的,因为那种魅力更能吸引我。这也是个人喜好的问题,没什么可议论的。
女孩渴望些许自由是人之常情,双亲将门限设为八点,给她的叛逆心煽风点火的做法,才是愚蠢得不可理喻。转嫁罪恶感的借口一旦成立,孩子就会抛弃洁癖刹车,肆意冲下好奇心的坡道。既然那么怀疑,干脆让你们怀疑个够——孩子们最常用且通用的赌气思路。任何人的内心都生来就有善恶对峙,要打破平衡一心向恶,当事人也需要莫大的决心,但双亲因此过度地怀疑,导致孩子自暴自弃,却是最易打破平衡的一种情况。女孩也有几分错。即使自暴自弃地昏了头,得到刹车失灵的借口,也还是悬崖勒马的女孩比较多吧。不过当然了,父母的低能还是远远凌驾其上。
女人一旦横下了心,之后就全看男方了。如果男人爱她,有能力让她活得比以前和父母一起时更快乐,女孩便会与他同化。既然已经横了心,理当有如此变化,不足为奇。反过来,就算了解了男人是诈骗惯犯,但男人财大气粗,娇宠自己,而与其生活同化,也并不能代表女孩本性恶劣,行为不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就是指一般的女性,归根结底,应该说让她越线的父母愚不可及。毕竟与男人的生活同化了,自然会随之蛮横,也会随之端庄。如果和诈骗犯过着挥金如土的生活,奢侈的背面又被旅馆催账,妄图干一票挺过难关,那么人当然会发生相应的变化。报纸报道了她被捕后的情形,她满不在乎地说“不就是还钱吗”,如果过惯了彻头彻尾的无本买卖的生活,泼辣的言辞自己就会往外蹦。但那种泼辣并非与生俱来,许多平凡的女性都具备步她后尘的性质,当踏上同一条路,也就会习得同样的泼辣吧。被捕的当时,真正狡猾的人反而懂得装老实,那可是到了中学生级别才能学得的本领。
“虽然同时我也觉得,似乎无法和吉米分手了……”手记以此收尾,两个字:肤浅。这也是个弱智女孩,错不了。她欢喜吉米提供的奢华生活超过吉米本身。假使吉米以后出狱,无业又没钱,诈骗的技能再被封,绝对过不上好日子。思索未来时,人们会下意识地参照现在,但被捕的吉米未来还能和过去一样光鲜吗?一般人都会想到这个问题,她的智商连一般人的水准都达不到,考虑得少不说,还极其肤浅。报道左边有一张照片,是她被保释后,与母亲一同敲击天理教[10]的大鼓祈祷的画面,这也愚昧极了。反复无常的信仰,迟早心灰意冷,但女孩的愚昧与母亲如出一辙。她能否活用这次经验脱胎换骨,其潜力非常值得怀疑。偶然碰到好男人,倒是有望攀着男人重新站起,但凭她自身,我看不出这种天赋或实力。或者说,她不一再将越线的责任转嫁他人,就是万幸了。话又说回来,如果重蹈覆辙而毅然无悔,那也潇洒。相比与丈夫同床异梦、忍受难以忍受的生活、没有其他出路和经验、只得以泪洗面的夫人,当然是这个女孩的人生更死而无憾,要是这么算起来,应该属于见仁见智的问题吧。越线之时或是命运的分歧点。即使有天性的偏向,也未必会做那般选择。但这个女孩的情况,却是免不了由低下的智商开拓命运,从而只唤醒了与智商相匹配的资质。总之,学聪明非常重要。毕竟谁都至少有潜力达到自身智商的极限。
【第三话 遭税务局员工殴打的妇女竹内须惠(四十四岁)】
我家住东京新宿区,有四个孩子,最大的十八了,丈夫是一名装裱师。
说起缴税,哪家都一样头疼吧,但我在交税这件事上,真是伤透了心。昭和二十四年度的纳税申报表,我填写的所得金额是六万日元,分两期缴付税款,每次都缴了一千三百八十九日元。税务局却发来更正通知,改成了十八万日元,但我们的实际收入根本没有那么多,所以就提起了申诉。然后他们改了,却仍有十五万左右,并在去年九月初,要求我们上缴火盆、饭桌和屏风等三件家具,抵押税款的二万七千日元滞纳金。
之后又过了一个月左右,十月十三日,那天正好我丈夫不在家,四谷税务局的一名二十二三岁的年轻人和三名民工开着一辆卡车,来接收抵押品。
他们那态度简直傲慢得不像话。因为门脸太不好看,我向亲戚借钱买了新窗户,那人一个劲盯着窗户看,走进来第一句话就是“你好……这是发了啊。”就是这种语气。然后他们立刻开工了,我也帮忙把饭桌抬到门口。
火盆很重,我实在搬不动,就拜托了他们。税务局的人态度过于嚣张,我自知没礼貌也忍不住说:“那个火盆确实是抵押给你们了,但里面的灰和炭火总不会也抵押了吧?我们穷人买灰也得省吃俭用,所以还请你将灰倒在那边的地上。”税务局的人照做了,但搞得四周漫天灰尘,我就拿了布头在楼梯口拍打。
然后他又往调查报告里添了一项“前屋的玻璃窗四面”,一边让我借他印章。于是我说:“当家的不在家,我不能借给您。况且那扇窗户要是卸了,外面看里面清清楚楚,更别提防盗了。如果您无论如何都要卸,也请等我丈夫回来再说。”没有把印章交给他。
之后我回了一趟里屋,再来到店里时,就见他们已经卸了一块窗户,正要卸第二块。我光着脚跳出去,拼命哀求他们“求求你们千万不要动窗户!”这时,突然一只拳头凶狠地打中了我的右眼下方。那一下打得我头晕目眩,记不清之后的事了,据目击者说,在那猛烈的一拳后,我又被连着扇了五六个耳光。
目击者中有几个邻居,还有一位姓村田的年轻人偶然路过我家前街,他看不过去,将情况通报给了附近的派出所,又跑来告诉我,说警察马上就来逮捕现行犯。但那时税务局的卡车已经收工了。那块玻璃窗到底给我留下了。
丈夫被孩子叫回来,他大吃一惊,急忙赶回家里,又当即去警察局叙述了详情,但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
那天晚上,四谷税务局的课长[11]和另一个人带当事人来道歉。课长不断地赔不是,说:“我们犯下了严重的失误,实在颜面尽失。那人出身农村,如今景气不好,要是被解雇就活不下去了,还请你们大人大量,给他一个机会。”
那时是我丈夫出去应付他们,他说:“总之,我现在也在气头上,你们改天再来吧。”就请税务局的人们回去了。但是,又过去了将近十天,他们一点动静都没有。于是十月二十三日,我丈夫和大约三十位邻居一起找上了税务局。局长接见了我丈夫和四名代表,当场却说:“我的部下没有过错。那天晚上,税务局派三个人是去调查实情,不是去道歉。相反你们才是妨碍公务。”于是,我丈夫在回家路上就下定决心提起诉讼了。
不光是那一个人,街坊们也时常抱怨,说税务局的员工有很多年轻人,身处服务大众的位置,言行却横暴无比,人神共愤。
公务员本应和蔼可亲,那班人却这副德行,难道不该管吗?因此我要抗议到底。
这起事件正在打官司,写这本手记的妇女既是原告,也是被告。因此不能与犯人的手记混为一谈,无法当作一个独立的对象议论。但很不巧,我手头只有这份遭到殴打的妇女的手记,打人方的说法、证人的证言都是空白,所以单方面听信这篇手记也不公平,可话又说回来,我本来就从未妄想做个纸上裁判,并没有丝毫法官意识。
打了?还是没打?分辨真相论定是非,这些都轮不到我。但法律这个东西,只要你掌握了钻漏洞的窍门,做足了表面功夫,就怎么也构不成犯罪,所以并不牢靠。我没听过广播的采访,不甚了解详情,但据我探问,大致意思是税务局的人没有动手,而是那位妇女自己火冒三丈,脚步踉跄地一头撞了过去。再问证人怎么说?又好像记不清了。法律会如何裁决这桩案子,我无从推断。据说那位妇女脸上的伤,让她两个星期没能出家门,也没看医生,所以伤势痊愈后根本作不了证。目击者的证言可以在何种程度上作为判断事实的依据?毕竟除了口头证言以外,并没有其他有力证据,我这个门外汉可猜不到法律会倾向于哪种结论。
不过毋庸置疑的是,事件起因在于税务局一名职员的胡作非为。竟然将人家店面的窗户添进抵押品名单并动手拆卸,真是让人叹为观止。恃强凌弱的恶劣性质远超打人嫌疑。拆掉窗户的话,一来无法防盗,二来冬天灌风,有损身心两方面的健康,据说这种等同搞破坏的回收作风是家常便饭,他们不知也不必悔改。丧心病狂!人不学好反学禽兽。法律能否对此判刑?这种问题本身就腐烂至极。
一人做一人当地耍耍威风还凑合,但仗势欺人、为非作歹的公务员可坏了,因为国民最重要的日常生活直接与其关联,受其支配,教人如何容忍。我深深地感到,日本人不适合当官。这位公务员在摘下头衔时,应也不会亮出獠牙,可只要当了官,便会摩拳擦掌地逞起威风,以至于向弱者张开血盆大口。无论军人还是政治家,都有一种毛病:给他特权就性情大变。我们有必要清醒地认识到,以目前来说,只要官员还握有特权,那么谁当官谁完蛋。可悲可叹。
不过我们当然会想:总不会所有税务局职员都丧心病狂,强拆窗户。然而这也有可疑之处。关于打没打人的争执,至少因为是触犯法律的问题,他们似乎还自觉有必要说一句抱歉——虽然税务局扬言并不是去道歉。无论如何,强拆窗户在他们眼里自一开始就不成问题,以此推论,我不得不认为这是他们惯常的思路与行为。
不是去道歉,而是去调查实情。这个说法挺有意思。他们要调查的是哪门子实情呢?单看这本手记,被打的妇女一家并没有当天就去税务局抗议。那位丈夫应付他们的说法是“我现在也在气头上,你们改天再来吧”,所以他不可能在当天就主动找上税务局了。
准确地讲,手记里写的是他去报警,但缠夹不清。那么也许是警察局与税务局通电话了,可事实经过如何,本该由警察最先着手调查,而非当事人自己吧。警察自己不去调查,反倒给当事人打电话,委托他们调查,有可能吗?
他们从谁口中得到消息?去调查什么?我实在是摸不着头脑。
又说我方没错,相反你们才是妨碍公务。这句话也耐人寻味。既然他们犯了名为妨碍公务的重罪,那个“调查”结束后,岂非正是闪电执法的时刻,可是看样子,直到对方找上门来为止,这个罪名都并没什么了不起,很是宽松。那对夫妇的哪一点行为构成了妨碍公务,我好奇得不得了。
打了没打,无所谓。即使如税务局所说,实际上是这位妇女自己大发雷霆,踉踉跄跄地撞了过去,导致误伤,那我也要说,她的怒火有理有据。妇女独自在家,眼见来人拆起了窗户,必然会张皇失措。他们若是冲上前勒住女人脖子撬她的金牙,说不定还多一些幽默感;要么默默拿起剃刀给女人的头发刮个干净,也能卖去假发店,或可抵得上四面窗户的价钱。遥远的平安时代,曾有一名农民结婚买不起喜酒,便向寺院的和尚借了两斗。没等还酒,他却病死了。于是和尚来到他床前,说:“喂!你这人,欠着东西就要死?这可不行。你下辈子来我的寺院做牛吧,干四年活儿,我就当你还清了债,再放你自由。”农民无可奈何,哭着投胎成了牛,干了四年活儿,好容易被超度了。在平安时代,和尚也属于特权阶级。扭着农民的胳膊带回寺里,那双胳膊也做不到每日耕田犁地。反观让他转世为牛,使唤四年,讨回债务,这个主意棒极了。
不过,如果实际打了却说没打,被这种官员占领的日本真是走到末路了。还不如把日本打个粉碎。
注释:
[1]香烟牌子,寄托对和平未来的期望。1946年开始发售。(译注)
[2]原文中的娼妓特指二战后以美军为对象的野妓。(译注)
[3]奥古斯特·斯特林堡(1849—1912),瑞典作家,瑞典现代文学的奠基人,是瑞典的国宝,世界现代戏剧之父。(译注)
[4]法国童话故事。(译注)
[5]日本女作家樋口一叶的代表作,描写了日本明治维新之前,东京下町有名的风俗区域吉原花街发生的故事。(译注)
[6]日本民间曲艺,在三味线的伴奏下说唱。(译注)
[7]地名。位于东京都台东区,以上野站为中心的区域。(译注)
[8]日本神话中的女鬼。(译注)
[9]原文中的诈骗特指伪装成相关人士骗取财物,再从建筑物的其他出入口逃脱的犯罪形式。(译注)
[10]日本新兴宗教之一,教祖中山美伎于1838年创立。(译注)
[11]日本的工作岗位名称,独立部门的主管,大致相当于科长。(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