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应收账款主要的审计问题
3.3.1 私占应收账款的问题
【例3-9】 2013年大地物业管理公司为A公司提供服务,应收服务费50000元。但由于A公司经营效益不好,虽经大地物业管理公司多方催促仍未支付服务费。大地物业管理公司几经人事变动,负责此事的人都早已离职。由于其他人员都不过问此事,2015年大地物业管理公司会计王某将长期挂账、多年的应收未收回款项,做坏账处理。2016年,当王某得知A公司按规定还要继续偿还以前债务时,于是到A公司索要原欠款50000元现金并据为己有。
分析:
审计人员审计应收款项的方法:
(1)应收账款入账金额是否准确。
(2)“应收账款”有无与“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科目混用的现象。可按新会计准则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逐项核对。
(3)企业是否将应收账款虚增收入以调节利润。
(4)利用“应收账款”科目转移资金。审计时,可发函询证,或检查销货发票、出库单等原始凭证。
(5)坏账损失的确认及其账务处理不符合准则规定。审计时,应重点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查询债务单位是否有偿还能力,回收措施是否得力,核销坏账的证据是否充分等。
(6)将已收到的应收账款不入账或推迟入账。审计时,要经常向对方单位发函询证或派人核对,查明本单位应收账款是否与对方实际欠款金额相吻合。如果不一致应进一步查明原因。
该案例是审计人员在对该企业应收账款进行函证时,发现了这起会计人员违规事实。小型物业管理企业会计对尚能收回的货款作为坏账转销,然后到对方要回全部欠款,将其据为己有,一切账务处理看似“天衣无缝”,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只要进一步追查应收款项的对方单位,通过函证的形式,必要时可以去对方单位核对相关账务,落实资金去向,便可以水落石出。
3.3.2 会计核算失真的问题
【例3-10】 A公司与大地物业管理公司无任何业务往来,A公司也从未收到过大地物业管理公司的任何资金,但A公司的负责人与大地物业管理公司的财务主管有亲戚关系,于是,A公司就以收取一定使用费为条件,在审计人员的函证中证明该公司收到大地物业管理公司的预付款,给审计人员的工作制造了很大的障碍,使两公司的会计核算失去了真实性。
分析:
按规定,企业的预付款业务必须以有效合法的供应合同为基础,而实际工作中有的企业的预付款业务根本无对应的合同,而是利用预付款这一中转站往来搭桥,为他人进行非法结算,将所得回扣或佣金据为己有;或利用该项业务转移资金,隐匿收入、私设小金库或私分。查找此类问题的关键点在于除了函证之外,还要对资金的去向作必要的追踪,这样才能找出隐藏在背后的秘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