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什么是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离婚后父母就可以不抚养未成年子女了吗?
贝贝今年3岁了。她的爸爸妈妈因为感情不好离婚了,两人都表示不愿意继续抚养贝贝。经过法院判决,贝贝由爸爸继续抚养,由妈妈支付抚养费。贝贝的爸爸在离婚后有了新的女朋友,平时对贝贝的照顾很不周到,致使贝贝生病住院。贝贝的妈妈也不见了踪影,难道离了婚后父母就可以不抚养未成年子女了吗?
本案主要涉及对未成年人的监护的法律规定。贝贝的爸爸妈妈虽然离婚了,但是仍然应该对贝贝尽抚养义务。
在民事法律上,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完全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与保护的法律制度。
在《民法通则》第十六条中,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作了规定,包括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类。其中,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这里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子女之间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
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则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也可以成为监护人。
此外,在未成年人没有任何监护人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所谓指定监护,是指没有法定监护人,或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监护人由有关部门指定而设立的监护。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监护人的职责包括:保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照顾未成年人的生活;管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财产;代理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和管理;代理未成年人诉讼;承担因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被监护人实施侵权行为而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另外,根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还负有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的责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本案中,贝贝的爸爸和妈妈虽然离婚了,但他们和孩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没有解除,他们都是贝贝的法定监护人,应该对贝贝尽抚养义务。
法条链接
《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十九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第二十条 第一款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对未成年人不得放任不管,不得迫使其离家出走,放弃监护职责。
《民法通则》
第十六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1)祖父母、外祖父母;
(2)兄、姐;
(3)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