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书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第3章 “老虎!老虎!”

勇猛的猎手噢,狩猎何惶惶?

——兄弟啊,那潜伏寒冷又漫长。

捕获的猎物噢,是个什么样?

——兄弟啊,他仍在丛林吃草忙。

尊驾的伟力噢,可否供瞻仰?

——兄弟啊,它随着鲜血快流光。

你行色匆匆噢,赶着去何方?

——兄弟啊,我正归巢穴迎死亡。

现在要接回第一个故事了。莫格里在议会岩上同狼群决裂后,下山来到了村民居住的耕地里,可他无意逗留,因为此地紧挨着丛林,而他很清楚,自己在议会中树下了至少一个死敌。他沿谷地的土路匆匆而下,匀速小跑近二十英里,抵达了一处陌生的地方。山谷尽头衔着开阔的平原,平原被沟壑支离,散布着一簇簇的岩石。一座小村伫立在平原一端,而在另一端,茂密的丛林刚从山上铺到牧场,就像被一锄头刨断似的戛然而止了。平原上处处都有黄牛和水牛在吃草,而小牧童们一见到莫格里便尖叫着逃跑了,那种浪迹于每个印度村落的黄色土狗也吠叫起来。莫格里觉着饿了,便继续朝前走,将近村口时,他看见了被推在一旁的大堆荆棘——每到黄昏,这种路障就会被横到村门前面。

“嗐!”他叹了口气,因为他在夜里搜寻食物时,曾不止一次遭遇过这种路障。“原来这里的人也害怕丛林子民啊。”他坐在村口候着,一见到有人走出来,就起身张开嘴巴,朝喉咙里边指了指,示意自己需要食物。那人盯了他一会儿,扭头沿村里唯一的马路往回跑去,边跑边呼唤着祭司。肥胖的祭司来到了村口,他一身白衣,额头上涂着道红黄相间的纹饰,身后跟着一百来号人,这群人对莫格里品头论足,大呼小叫,指指点点。

“这些人族啊,真没礼貌,”莫格里自语道,“也就灰猿才这副德行。”于是他将头发甩到后面,朝人群蹙起了眉毛。

“有什么好怕的?”祭司说道,“瞧他胳膊、腿上的痕迹,都是被狼撕咬出来的。只是个逃出了丛林的狼孩儿嘛。”

狼崽子们跟莫格里玩耍时,不免啃得重了些,于是他满胳膊满腿都是白色疤痕。但莫格里根本不会把这些称作“撕咬”的痕迹,因为他明白什么叫真正的撕咬。

“哎呀,哎呀!”两三个妇女齐声道,“可怜的孩子啊,被狼给咬啦!这小子还挺俊呢,眼睛亮得像火似的。我敢说,梅苏娃,他跟你那个儿子一模一样啊,就是让老虎叼走的那个。”

“让我看看。”答话的女人手腕和脚踝上戴着粗重的铜环。她摩挲着莫格里,把他端详了一番。“确实很像。他瘦了点儿,但跟我儿子一个长相。”

祭司是个聪明人,而且知道梅苏娃是本村首富的妻子。他朝天空仰视了一会儿,庄重地说道:“丛林所取,丛林还予。姊妹啊,带这男孩回家去吧,勿忘祭司的荣耀,因为他将人之命运看得如此透彻。”

“凭赎买我的牛说话,”莫格里嘀咕道,“这一通叽叽呱呱,跟族群的检视不就一回事吗?好吧,如果我真是人,那就当个人吧。”

人群散去,那女人把莫格里领回了家。她的棚屋里有一部红漆床架,一只硕大的、带有滑稽凸纹的陶制谷箱,几只铜锅,一副嵌在小龛里的印度教神像,墙上还挂着一面照起来真真儿的镜子,就是村里市集上卖的那种。

她给了男孩一大杯牛奶和一些面包,然后抚着他的头,凝视着他的眼睛。她想,或许真是被老虎掳进丛林的儿子回来了?因此她呼唤道:“纳图,纳图噢!”看起来,莫格里并未听过这个名字。“还记得我给你新鞋那天吗?”她摸了摸他的脚——几乎跟牛角一般硬。“不对,”她黯然说道,“这双脚根本没穿过鞋。可你真像我的纳图啊,你就当我的儿子吧。”

莫格里很不自在,因为他头上没有过屋顶这种东西。不过他朝上瞧了瞧,发现只要自己想跑,随时可以扯开那些茅草,何况窗子上也没有闩扣。

“要是不懂人话,”他最后嘀咕道,“又算个什么人呢?我现在又傻又哑,就像进了丛林、跑到我们当间的人类一样。我必须会说他们的话。”

与狼共处时,他学会了模仿雄鹿示警的鸣叫和野猪的哼唧,这种本事可不是闹着玩的。因此,梅苏娃刚说出一个词儿,莫格里就能学个八九不离十。还没到天黑,他已经记住了棚屋里好些器物的叫法。

就寝时间是个难关,因为棚屋太像个捕豹陷阱了,莫格里不愿睡在这种地方。因此,当他们关上房门时,他就从窗子翻了出去。“随他去吧,”梅苏娃的丈夫说道,“别忘了,他可没在床上睡过觉。他要真是被派来顶替咱儿子的,就不会跑。”

莫格里来到田边,在洁净的深草中躺了下来。可没等他合上眼睛,一只绵软的灰鼻子就戳到了他下巴上。

“噗!”是狼母的大儿子灰哥,“我一路追踪二十英里,你就给我这个回报?你闻着又像熏木头又像牲口,活脱脱是人类味儿了。快醒醒,小兄弟,我带了点消息来。”

“丛林里还好吗?”莫格里搂着他问道。

“除了让红花烫坏的狼,都挺好的——是这么回事:希尔可汗让你烧得很惨,就跑到远处打猎去了,要一直待到毛发再长出来。他发誓说,等他回来,要让你尸陈维贡嘎。”

“那可难说,这种小愿望我还许过呢。不过有消息总是好的。我今晚累坏了——学习新东西可真累啊,灰哥——可你要常给我带信儿啊。”

“你不会忘记自己是狼吧?人类不会让你忘了本吧?”灰哥不安地问道。

“绝对不会。我会永远记着我爱你,爱咱洞里的每一个。但我同样忘不了,我是让族群赶走的。”

“你还会让另一个族群赶走的。人类就是人类,小兄弟,他们说的话,跟池塘里的蛤蟆叫差不多。等我再下山的时候,就在牧场边上的竹林等你。”

那晚之后的三个月中,莫格里连村门都没怎么出,一心忙着学习人类的习惯和风俗:首先要围上一匹裹身的布,这让他反感透了;接下来要了解金钱,他对此毫无概念;至于耕种土地,他觉得是白费力气。再就是,村里那些毛孩子把他惹得十分恼火。好在丛林法则教他要克制脾气,因为在丛林里,保命和饱腹都要依靠这种克制。可是,每当因为不会做游戏、放风筝,或者说错了某些字眼而遭到取笑时,他要靠“猎杀没毛幼崽不体面”的见识,才能阻止自己把那些孩子拎起来撕成两半。

他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大力气。在丛林里,他清楚自己要比兽类弱小。可到了村民眼中,他却健壮得像头公牛。

关于人类之间的种姓之分,莫格里同样一无所知——陶工的毛驴滑进了黏土坑里,莫格里就扯着尾巴将它拖了出来,还帮忙码放陶罐,好让他们去坎西瓦拉赶集。这也够骇人听闻的,因为那个陶工属于低种姓,而他的毛驴就更别提了。祭司斥责莫格里时,莫格里却威胁着把他也搁到驴背上去。祭司便跑去告诉梅苏娃的丈夫,说最好尽早给莫格里安排点活儿干。于是村长就通知莫格里,让他次日赶着水牛出门,照看它们吃草。这正中莫格里的下怀。当晚,鉴于已然获得“村民公仆”的委任,他便走出村子,来到了一伙人当中。每天晚上,这伙人都会聚在大无花果树下的砖台上。此乃本村俱乐部,村长、巡夜人和通晓全村八卦的理发师都会凑在这里抽烟。老巴丢也会来,他是村里的猎户,有一杆塔式滑膛枪。猴子们坐在高枝儿上闲扯,而砖台下面的洞中住着条眼镜蛇,作为圣蛇,他每晚都可以享用一小碟牛奶。老爷子们围坐树下,聊着天,抽着大号水烟枪,直到深夜。他们讲着人、鬼、神的精彩故事,而巴丢说的林中野兽故事格外出彩,讲得坐在外圈的孩子们眼珠都要瞪出脑壳了。多数故事都是关于各类动物的,因为丛林就在他们的家门口。鹿和野猪会糟践他们的庄稼,偶然会有老虎趁着暮色,在由村口就能看见的地方把人给叼走。

他们讲的许多事情,莫格里自然是清楚的,所以,当巴丢将滑膛枪横在膝头,从一个故事掰扯到另一个,他只得把脸捂上偷着乐,肩膀却不住地颤抖。

巴丢正在讲解:叼走梅苏娃儿子的是一头鬼虎,被一个老放债人的阴魂附体了,而那个坏家伙已经死去很多年了。“我之所以敢肯定,是因为在一次骚乱中,普安达的账本全给烧了不说,腿也让人打瘸了,而我说的这头老虎也是瘸的,因为脚印儿不对称。”

“对啊对啊,这肯定错不了。”老爷子们齐齐点头。

“这都是些什么没影子的事儿啊!”莫格里插嘴道,“那头老虎走路瘸,是因为他天生就瘸啊,这谁都知道。这头畜生,胆子还没有胡狼大,还说他身上有放债人的魂儿——你难道是小孩子吗?”

巴丢吃惊得一时说不出话来,村长则瞪起了眼睛。

“哦吼!这不是那个丛林小鬼嘛?”巴丢说道,“既然你懂得那么多,把他的皮拿去坎西瓦拉多好,政府可悬赏一百卢比要他的命呐。不过最好的是——长辈说话时,闭上你的嘴巴。”

莫格里起身就走。“我躺这听了一晚上,”他扭过头来喊道,“可是关于丛林的事儿,巴丢没说过几句真格的——丛林就在他家门口啊!他还说亲眼见过鬼啊、神啊还有地精的事儿,这叫我怎么信?”

“这小子早该去放牛了。”村长评论说。巴丢则喷了口烟,对莫格里的无礼嗤之以鼻。

印度村庄大多有这样的习俗:让几个男孩清早带黄牛和水牛出去吃草,夜里再带回来。那些能把白人践踏致死的牛,却容许高不过它们鼻子的孩童抽打、驱赶与呵斥。孩子们只要跟牧群在一起就安全无虞,因为就连老虎都不敢攻击一整群牛。不过,要是他们掉队去采野花、逮蜥蜴,有时就会让野兽掳走。

黎明时分,莫格里骑着大种牛喇默走过村里的大街。那些石青色水牛顶着向后卷曲的长犄角,瞪着凶蛮的大眼睛,一头接一头从牛栏里冒出来,跟在他的身后。莫格里让一道放牧的孩子们明白他才是老大。他用一根光溜溜的长竹竿抽打水牛,赶着它们继续朝前走,并且吩咐一个叫卡米阿的男孩,让他们几个自行放牧黄牛,尤其小心别跟牧群走散了。

典型的印度牧场,不外乎是岩石、灌木丛、草丛和小河沟,牧群就在其间分散开来、消失不见。水牛通常流连于池塘和洼地,花上好几个小时在温和的泥巴里打滚儿、晒太阳。莫格里把它们赶到了平原尽头,维贡嘎河就是在这里流出丛林的。他从喇默的脖子上溜下来,小跑到竹林,找到了灰哥。“哎呀,”灰哥说道,“我每天都过来等你,有好些天了。这个放牛的差事算怎么回事?”

“这是任务,我要给村里放一阵子牛。希尔可汗有什么动静吗?”

“他回来过,等了你很久。这会儿因为猎物太少,他又离开了。不过他真是打算杀掉你。”

“很好,只要他没回来,你或者哥四个里边随便哪个,就坐在那块岩石上,让我一出村口就能看见。等他回来,就改在平原中间那棵达科树[1]旁的河沟里等我——咱们犯不着往希尔可汗嘴里溜达。”

交代妥当,莫格里寻了处荫凉地,躺下去打起盹儿来,水牛就在他的周围吃着草。在印度放牧,可算这世上最悠哉的差事之一了。黄牛就那么晃悠着、啃着草,不时趴下去,趴够了就继续晃悠,都懒得哞哞叫唤,只是咕噜咕噜地哼哼。水牛则几乎一声不吭,鱼贯着下到泥洼里,扎扎实实地蹭进泥浆深处,只留鼻子和青瓷色的大眼睛在外边,然后就一动不动,好似木头。太阳底下,岩石的身影在热浪中扭曲跃动。牧童们能听见,看不到的高空里有鸢鸟在尖鸣,并且就那么一只。但他们知道,如果他们或者一头母牛奄奄待毙,那只鸢鸟就会俯冲直下,而几英里外的另一只也会看见并且跟上,就这样一只接着一只,用不着等他们彻底咽气,一大群饿鸢就已经凭空现身了。

牧童们睡了醒、醒了又睡,还会拿干草编织小筐,再把蚂蚱关进去,要么就捉两只螳螂,让它们打架。他们用林子里红色和黑色的坚果串项链,看蜥蜴在岩石上晒太阳,看蛇在泥塘边逮青蛙。他们会唱起很长、很长的歌谣,还拖着本地特有的曲折尾音。他们的一天,仿佛比多数人的一辈子还长。他们或许还会塑起泥巴的城堡,上面有泥人、泥马、泥水牛,他们把芦秆插到泥人手里,假装自己是王而它们是军队,或者自己是供人膜拜的神明。待到天色暗了,应着牧童的召唤,水牛从黏糊糊的泥巴里笨拙地挣脱出来,那动静像是开了一连串的枪。然后他们就走成一长溜儿,穿过那灰蒙蒙的平原,回到村子里星星点点的灯火之间。

日复一日,莫格里都引着水牛到洼地去;日复一日,他都能在平原上望见一英里半之外灰哥的背影,因此知道希尔可汗尚未归来。于是他一天天地躺在草间,伴着周遭的响动,梦着旧日丛林的光景。在维贡嘎一带的丛林里,希尔可汗的跛脚若因为失足搞出什么动静,莫格里便能在这些悠长、静谧的早上听得一清二楚。

那一天终于到了——他发现灰哥不在发信号的地方,便大笑起来,并将水牛赶往达科树旁的河沟方向。那棵树上正开满金红色的花朵,灰哥蹲坐树下,背上的刚毛根根耸立。

“他躲了一整个月,好让你放松警戒。昨晚他带着台巴齐从山里经过,紧忙着追踪你呢。”这头狼还在喘着粗气。

莫格里皱起了眉头:“我不担心希尔可汗,可台巴齐倒是诡计多端。”

“不用怕,”灰哥略舔了舔嘴唇,“天亮的时候我会过台巴齐了,这会儿他那颗机灵的脑袋早喂鸢了。不过在我咬断他脊梁骨之前,他就把什么都给招了:希尔可汗计划今晚去村口堵你——单找你一个。他现在正躺着呢,就在维贡嘎干涸的大河谷里。”

“他今天进食了吗?还是想空着肚子打猎?”莫格里问了个攸关生死的问题。

“破晓时他宰了头猪,水也喝得挺饱。记住,希尔可汗绝不节食,哪怕是为了复仇。”

“哎!傻瓜,蠢货!太幼稚啦!吃饱又喝足,还以为我能让他好好睡觉!他在哪里趴着呢?咱们只要凑够十个,就能趁他趴着把他干掉。这些水牛得先闻到他才会攻击,而我又不会讲它们的话。咱们能不能绕到他后身,好叫水牛闻到味儿呢?”

“他顺着维贡嘎河游了很远,把气味截断了。”灰哥答道。

“台巴齐教他的,我敢肯定。他自己绝对想不到这个。”莫格里含着指头,站在那边想边说,“维贡嘎大河谷……尽头就在平原上,离这不到半英里。我可以带牧群穿过丛林,绕到谷首再冲下来——但他会从谷尾溜出去……还必须把末端给堵死——灰哥,你能帮我把牛群切成两半吗?”

“我嘛,可能够呛,不过我带了个聪明的帮手。”灰哥碎步跑开,跳到一眼洞穴里去了。接着,一颗硕大的灰脑袋冒了出来,那正是莫格里的旧相识。炽热的空气里,整个丛林最苍凉的吼声弥散开去——那是狼族在煌煌白日中狩猎的号子。

“阿克拉!是阿克拉!”莫格里拍起了巴掌,“我早该知道你还想着我呢。咱们现在有大事儿要干——把牛群割成两半,阿克拉。让母牛和牛崽儿在一块儿,把公牛和耕地的水牛分出来。”

两头狼跑出“8”字舞形的路线,在牧群中间穿进穿出,牲口们便喷着鼻息、撅着脑袋分作了两群。这一群中,母水牛围住幼崽,目露凶光,蹄子刨地,时刻准备撞翻某头停止跑动的狼,再踩得他三魂出窍。那一群里,大小公水牛也都一边喘粗气,一边狠跺地面,可它们虽然看起来更带威势,实则不那么危险,因为它们用不着保卫幼崽。就算来六个男人,也没办法将牧群分割得如此利落。

“快给指令!”阿克拉喘着粗气,“它们又要会合啦!”

莫格里溜到了喇默背上。“阿克拉,把公牛朝左边赶!灰哥,我们走时,你把母牛稳在一块,赶到河谷尾巴去!”

“进谷多远?”灰哥也喘得厉害,磕着牙齿问道。

“到谷壁够高、希尔可汗跳不上去为止!”莫格里喊道,“让它们在那儿待着,等我们下谷来。”

阿克拉低吼着,将公牛群浩浩荡荡地赶走了,灰哥则在母牛群前收住了脚步。等母牛们攻到跟前,灰哥才奔跑起来,引着它们奔向河谷末端。这时候,阿克拉已将公牛群远远地赶到左翼去了。

“干得漂亮!再冲一次,它们就彻底跑起来啦——小心,阿克拉,现在要小心,咬得太狠公牛会攻击的——呜哈!这活儿比追逐黑鹿还刺激呐!这些家伙跑得这么快,你不知道吧?”莫格里喊道。

“这些家伙,我当初……也捕猎过。”阿克拉在扬尘里大喘,“要带它们拐进丛林吗?”

“好!拐吧,快拐进去!喇默发飙了。哎!今天让它干的事儿,要是能跟它讲明白就好了。”

公牛群转了个弯,这次是朝右,直冲进硬挺挺的灌木丛里去了。半英里之外,其他放牛的孩子瞧见了,撒腿就朝村子狂奔起来,一边喊着水牛受惊逃跑的消息。

莫格里的计划其实很简单。他不过是想兜个大圈子上山,等到了河谷顶端,再率领公牛们俯冲下去,将希尔可汗困在公牛群和母牛群之间。因为他确定,餐足水饱的希尔可汗既不在战斗状态,也无力爬上谷壁逃窜。莫格里用叫声安抚着水牛,阿克拉则远远地缀在后面,偶尔才低嚎一两下子,催促着殿后的公牛。他们不想离河谷太近,怕被希尔可汗察觉了,所以这个圈子绕得极为迂回。终于,在一片陡降到河谷的草坡上,莫格里把满头雾水的牧群聚拢起来了。从这个高度,可以越过林梢俯瞰下方的平原,而莫格里观察的却是谷壁——他十分满意地看到,那些谷壁几乎是垂直的,并且挂满了藤蔓,老虎即便想逃,也没有任何落脚的地方。

“让它们喘口气吧,阿克拉。”他举起手臂说道,“它们还没闻着味儿呢,让它们喘会儿气吧。希尔可汗已经上套了,得让他知道是谁来了。”

他两手拢在嘴边,冲谷下喊了起来——好似朝隧道中叫喊一般,回音在岩石间激荡不已。

过了好一阵子,才传来饱餐过后、大觉初醒的老虎那慵懒、倦怠的咆哮。

“谁叫的!”希尔可汗这么一吼,一只光彩炫目的孔雀振翅而起,尖鸣着飞出了河谷。

“是我,莫格里!偷牛贼,你该去铺议会岩啦——冲下去!阿克拉,赶它们冲下去!冲下去,喇默,冲啊!”

牧群在陡坡顶端迟疑了片刻,但阿克拉一嚎出最响亮的狩猎号子,它们便一头接一头地怒射而下,好像汽轮激起的湍流,所过之处沙石飞溅。它们一旦发动就不可收拾,没等全体下到河床上,喇默便嗅到了希尔可汗的气味,怒吼起来。

“哈哈!”莫格里在它背上笑道,“你现在明白啦!”这时候,黑色的犄角、喷着飞沫的口鼻和瞪视的怒目汇成了湍流,沿着河谷迂回而下,好似被洪峰裹挟的巨石。弱些的水牛被挤得紧贴谷壁,拉扯着藤蔓继续狂奔。群牛清楚自己就要面对什么,而它们惊天动地的冲击,任何老虎都无望抵挡。希尔可汗听见了轰隆隆的蹄声,爬起身来朝谷尾蹒跚逃去,左顾右盼地搜寻着出路,却只看到了陡峭的谷壁,只得带着满腹的食物和水,沉重地继续逃窜,一点儿斗志也没有。群牛蹚过他刚刚离开的水塘,搅得水花飞溅,吼声震彻逼仄的河谷。莫格里听见谷尾传来应和的吼声,眼见希尔可汗扭头跑了回来——那老虎知道,两害相权的话,宁选公牛一边,也好过跟护犊的母牛狭路相逢——随后喇默脚下一绊,一个趔趄,从什么软东西上踩了过去,其他公牛紧随其后,一头扎进母牛群中去了。冲撞时的震荡,将较为瘦弱的水牛撞了个四蹄离地。这番冲锋过后,两拨牧群一同涌上了平原,犄角相抵,蹄子刨地,喷着粗气。莫格里看好时机,从喇默的脖子上滑了下来,用手中棍子对着它东敲西打。

“快,阿克拉!把它们分开、搅散,不然它们就打起来了。快把它们赶走,阿克拉。吁——喇默!吁!吁!小的们,乖一点,乖!都结束啦!”

阿克拉与灰哥跑前跑后,啃咬着水牛的腿部,而牧群虽然一度磨着弯想要再次冲进河谷,在莫格里设法让喇默调头之后,也都跟着朝洼地去了。

希尔可汗用不着再踩了。他死了,鸢鸟已在向他聚拢。

“兄弟们,这就是一条狗的死法。”莫格里说着伸手去摸他的刀子。同人共处后他便有了这玩意,总是插在鞘里挂在脖子上,“可叹他都不拼上一拼。他的皮铺在议会岩上会十分漂亮——咱们得干得麻利些。”

换作人类带大的男孩儿,做梦也不敢独自去给十英尺的大老虎剥皮,不过莫格里既清楚兽皮如何包覆在动物身上,又知道应当怎样把它剥下来。但这仍然是份苦差事,莫格里不停地连削带扯,呼哧带喘忙了一个小时,两头狼耷拉着舌头蹲坐一旁,偶尔听他的指令上前帮着拖拽。正忙活着,一只手拍上了他的肩膀,他抬头一瞧,却是扛着塔式滑膛枪的巴丢。牧童将水牛狂飙的事儿告知了村里人,巴丢便怒冲冲地赶了出来,火急火燎地想要教训莫格里没把牧群管好。两头狼刚瞥见有人过来时便躲开了。

“你这瞎搞什么呢?”巴丢怒道,“你以为你能扒虎皮!水牛在哪儿弄死它的?这还是那个瘸老虎呢,脑袋值一百卢比。好吧好吧,你这次放跑牧群的事儿,我们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吧,等我把这张皮送到坎西瓦拉,兴许还能从赏金里分你一个卢比。”他从裹腰布中摸索出燧石和铁片,弯下腰去燎希尔可汗的胡须。大多本地猎手都会燎掉虎须,免得遭到老虎魂魄的纠缠。

“哼!”莫格里既是哼他,也是扯下爪皮时呼了口气,“就是说,你要拿着虎皮去坎西瓦拉领赏,然后兴许分我一个卢比?我的想法却是,这张皮我要留着自己用——嘿!老家伙,把火拿开!”

“你怎么跟本村头号猎手说话呢?你走运,你这些水牛又蠢,这才帮你宰了它。这老虎要不是刚吃饱,早跑出去二十英里了。你个小乞丐胚子,连好好扒皮都不会,而且,你还真敢拦着我巴丢燎虎须!莫格里啊,得了赏金,我连一个安那[2]也不会给你了,倒要赏你一顿老拳!快从尸体边滚开!”

“凭赎下我的公牛说话,”莫格里正着手处理肩膀,“我非得跟这个老猿猴聒噪一晌午吗?过来,阿克拉,这家伙烦死我啦。”

巴丢刚刚还弓腰瞧着希尔可汗的脑袋,忽地发觉自己四仰八叉地躺进了草窠里,还有头灰狼踩在他身上,莫格里却继续剥着虎皮,就像整个印度只有他自己一样。

“没——错,”他连嘴都懒得张,“你说得太对了,巴丢,那些赏金,你一个子儿也不用给我。这是瘸老虎跟我本人的宿怨,有好些年头啦,结果——我赢了。”

替巴丢说句公道话,要是早十年让他在林子里遭遇阿克拉,他应该会拼上一把的,不过眼前这小子跟吃人的老虎有私怨,而这头狼会服从他的命令,那肯定不是一般动物啊。巴丢心想这肯定是巫术,是最邪恶的妖法。他琢磨着颈上挂的护身符能不能保护自己。他躺在那里纹丝不动,时刻等着莫格里也变成老虎。

“大君[3]啊!大王啊!”他终于用喑哑的嗓音呼唤起来,细声细气的。

“怎么?”莫格里头也没转,窃笑了一下。

“我是个老人家,原本还以为您只是个牧童——我可以站起来离开吗?您的随从不会把我给撕了吧?”

“走吧,包你没事。只不过,下次别来插手我的猎物——让他走吧,阿克拉。”

巴丢挣命朝村子踉跄逃去,还回头看莫格里是否变成了什么怪物。等他到了村子,就讲了个关于魔力、妖法和巫术的故事,祭司听了,脸色阴沉如铁。

莫格里继续干他的活,直到天色近晚,他和两头狼才将那张华丽的大皮从尸身上剥离干净。

“咱们得先藏好这玩意,把水牛带回家!阿克拉,帮我一起赶。”

在雾蒙蒙的黄昏里,他们把牧群聚了起来。趋近村子时,莫格里看见了灯火,听到了寺院的螺号与钟鸣,似乎半个村子的人都在大门口迎候着他。他跟自己解释道:“这是因为我宰了希尔可汗啊!”可耳边忽然有一阵石头雨破风而过,村民们叫道:“巫师!狼崽子!丛林恶魔!滚开!再不快滚,祭司就把你打回狼形。开枪,巴丢,开枪!”

“砰”的一声,塔式滑膛古董枪开火了,一头小水牛痛叫起来。

“又是巫术!”村民喊道,“他能让子弹拐弯!巴丢,那不是你家水牛吗?”

“这回又怎么啦?”莫格里困惑着,飞来的石块越发密集。

“你这帮兄弟啊,跟狼群也没两样。”阿克拉从容地蹲坐着,“我认为,子弹的意思是——他们要驱逐你。”

“恶狼啊!狼崽啊!速速退离!”祭司挥舞着一枝圣罗勒草高叫道。

“又是这样?上回因为我是人,这回因为我是狼。咱们走吧,阿克拉。”

一个女人穿过众人朝牧群跑去,那正是梅苏娃,她哭喊道:“儿子啊,我的儿子!他们说你会妖法,能随意把自己变成野兽。我不信,但你还是快跑吧!不然他们会杀了你的。巴丢说你是巫师,可我明白,你是给死去的纳图报了仇啊。”

“回来,梅苏娃!”人群叫道,“再不回来,我们连你一块砸!”

莫格里冲她笑了笑,他嘴上被石头砸了,笑得有些难看。“往回跑吧,梅苏娃。这不过又是一个愚蠢的故事,让他们在傍晚的大树下讲去吧。至少我给你儿子讨了命债。永别了——快跑吧,我要让牧群进村了,比他们的破砖头还快呢。梅苏娃,我不是巫师——永别啦!”

“阿克拉,再来一次,”他喊道,“把牛群带过来!”

水牛们早就急着回村了,阿克拉不用怎么吼,它们便旋风一般冲进了大门,把人群冲了个七零八落。

“数数吧!”莫格里轻蔑地喊道,“没准我还偷了一头呢。数仔细了,因为我再也不给你们放牧了。人娃娃们,祝你们好好的——你们还要多谢梅苏娃,要不是她,我就带着狼群进村去,满大街捕猎你们。”

他猛然转身,与独狼阔步离开了。仰视星空时,他感到快活自在。“阿克拉,我再也不用睡在陷阱里了。咱们拿了希尔可汗的皮就走吧——不,咱们不去村里捕猎,因为梅苏娃对我很好。”

当月亮升起,映得平原一片乳白,惊悸的村民看到莫格里脚边跟着两头狼,顶着一捆东西,以狼的稳健步幅渐行渐远,如同野火燃到天边。于是他们越发聒噪地敲打着寺钟,吹奏着螺号。梅苏娃在啜泣着,巴丢却添枝加叶地讲起他的丛林历险,故事结尾处,阿克拉直立起来说出了人话。

莫格里和两头狼抵达议会岩所在的山丘时,月亮正在沉下去。他们在狼母的洞口停下了脚步。

“妈妈,他们把我赶出了人族。”莫格里喊道,“但我履行诺言,把希尔可汗的皮带来了。”

狼母带着狼崽,从洞中冷峻地走了出来。看到那张皮时,她的眼睛焕发出光彩。

“那天我就跟他说过。小青蛙啊,就在他把脑袋和肩膀塞进洞来追猎你的那天,我就跟他说过:捕猎者终将遭到捕猎。干得好。”

“小兄弟,干得好。”灌木丛中一个深沉的声音说道,“你不在丛林,我们寂寞得很啊。”那是巴吉拉,他跑到了莫格里的脚边,随后他们一同登上了议会岩。在阿克拉蹲坐过的平坦岩石上,莫格里将虎皮铺展开来,用四根竹片钉牢了。阿克拉趴在皮上,对整个议会吼出了曾经的号子:“瞧——瞧仔细嗷——群狼同僚!”莫格里头一次被带过来时,他就是这样吼的。

自从阿克拉遭到罢黜,狼群便没了统帅,开始肆意地狩猎和殴斗了。不过旧习使然,他们还是响应了召唤。他们当中,有些因落入陷阱坏了腿脚,有些因为枪伤一瘸一拐,有的吃了腐食生出疥癣,还有许多不见了踪迹。但余下的全都来到了议会岩,他们看见希尔可汗的斑纹皮囊铺在岩石上,看见他那巨爪在空心的脚掌下晃荡着。就在这时,莫格里编了一支歌谣,这歌是自行涌上咽喉的,他便将它吼了出来,一边还跃高俯低,踩得兽皮啪嗒作响,并用脚跟打着节拍,直到上气不接下气。段落之间,灰哥和阿克拉插入了嚎叫。

“瞧仔细嗷,群狼同僚——我是否说到做到?”莫格里问。众狼低叫:“是!”随后一头委顿不堪的狼吼道:

“阿克拉嗷,再次领导我们吧!人崽子嗷,再次统率我们吧!我们受够了无法无天,愿意重新成为真正的自由民。”

“算了吧,”巴吉拉闷声道,“你们大概成不了。等你们饱餐过后,狂劲儿又该发作了。你们号称自由民,可不是没有道理。自己拼来的自由果实,群狼嗷,你们就留着自己吃吧。”

“既然人族和狼族都把我赶走了,”莫格里说道,“那我就独自在丛林捕猎吧。”

“我们跟你一起捕猎。”四头狼崽说道。

于是莫格里离开了,自那天起,他就带着四头狼崽在丛林里捕猎。但他并不会一直孤单下去,因为许多年以后,他将会长大并且成家。

不过,那个故事就是给大人听的了。

且将我命令听候。

莫格里之歌

正是他在议会岩上,踏着虎皮边舞边唱的那一首。

莫格里的歌,莫格里来唱。

我把事迹讲,丛林听端详。

希尔可汗把口夸,

要将莫格里猎杀!

就在黄昏的村门口,

杀死我这只小青蛙!

他也吃得够,他也喝得酣。

希尔可汗啊,快饱饮一餐!

再要飨宴啊,不知是哪天!

叫他吃得饱,叫他睡得欢,

让他杀人愿,去到梦里圆!

我独自待在牧场,

等来了灰哥与独狼,

大计划正在酝酿,

好戏啊就快要登场!

健硕的公水牛啊,

和怒目的大种牛,

是驱前还是赶后,

希尔可汗,你还在梦中?

快醒醒吧!美梦已告终——我快到啦,引群牛汹汹!

水牛之王喇默,

正把四蹄猛跺。

维贡嘎河水啊,

可汗何处藏躲?

他不是豪猪伊奇,

能够掘土挖洞;

他不是孔雀马傲,

可以振翅腾空;

也不是蝙蝠芒格,

倒挂枝头从容。

问问婆娑细竹,

可汗逃命何处?

噢!他在此处。

哈!他在此处——

正是跛足老虎,

喇默蹄下匍匐!

希尔可汗起身!

赶快起身杀戮!

既有公牛在此,

何不宰来果腹?

嘘——快悄声——

他在长睡之中,

不要将他惊醒,

可汗力大无穷。

鸢鸟也落下瞻仰,

黑蚁也爬来致敬,

大集会正要开场,

为他的荣耀送行。

哎呀呀!可是我衣不蔽体。

这赤身,鸢鸟会尽收眼底。

我害羞,不敢同大家会面。

希尔可汗,你衣衫华丽斑斓,

何不借我,去议会岩上穿穿?

凭那赎买我的公牛,

我曾立下小小誓言,

可要将这誓言兑现,

只差你那体面衣衫。

借人类的刀,凭猎手的刃,

且让我躬身,收割战利品!

维贡嘎之河啊,流水缠绵绵,

可汗偏爱我啊,故把衣裳献。

灰哥啊,用力拉!

阿克拉,使劲扯!

可汗皮毛厚,

齐心方可得!

人群用愤怒迎我,

把些糊涂话乱说。

他们将石块抛掷,

我嘴角鲜血滴落。

逃吧——

此地已不再容我。

我与兄弟们冲破

夏日夜风的炽热。

背离那村落的灯火,

直迎向垂月的寂寞。

维贡嘎的河水啊——

人族已将我驱逐。

我不曾伤害他们,

何苦视我如异族?

狼群也同我反目,

丛林自此是陌路。

连同人类的疆土,

为何不容我立足?

我迷惑好比那芒格,

他鸟兽两族间穿梭,

我浪迹丛林与村落,

为何终无处可蹉跎?

我舞蹈在虎皮之上,

可心情却沉重彷徨。

当嘴巴被村民砸伤,

心灵倒愉悦地飞扬。

为何啊——

我仍把丛林当故乡?

这两般心绪在羁绊,

如双蟒缠斗在春天。

眼眶里泪水在打转,

落下时为何有欢颜?

脚踏着可汗的虎皮,

莫格里分裂成两半!

丛林中全部都知晓:

我将可汗性命终了。

瞧嗷——

瞧仔细嗷!群狼同僚!

——哎呀!

这些困惑那么难解,

叫我心儿如何安歇!

注释:

[1]即紫矿,热带、亚热带乔木。

[2]Anna,旧时印度货币单位,16个安那为一卢比。

[3]印度土邦(土著封建邦国)领主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