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林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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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白海豹

静静睡,小宝贝,夜幕已低垂,

绿依依,波光寂,海里黑漆漆。

小月牙,逐浪花,找咱过家家,

水涡涡,响娑娑,就是咱被窝。

浪打浪啊波推波,枕着浪和波,

宝宝累啦宝宝睡,鳍足慢慢挥。

风暴吵不到啊,鲨鱼也抓不着,

大海慢慢摇啊,摇我的好宝宝。

——《海豹摇篮曲》

这是多年以前的旧事了,发生在一个叫作“诺瓦斯托什那”的地方,这里又称“东北点”,位于白令海的圣保罗岛上,距离陆地十分遥远。这个故事,是一只叫黎墨馨的冬鹪鹩讲给我的。当时我搭乘汽船前往日本,见他被风刮到索具上,便救下来带回了我的客舱。我给他暖身子,喂他吃了几天的东西,直到他身体康复,飞回了圣保罗岛。黎墨馨是只怪鸟,不过他讲的都是真话。

诺瓦斯托什那这种地方,若非有什么要紧营生,是谁也不会去的,而总有营生要做的,也只有海豹一族了。在夏天的几个月中[1],经由冰冷的铅色海水,他们成千上万地来到这里,因为诺瓦斯托什那海滩,是天下最适宜海豹栖息的地方了。

海爪当然知道,因此每逢春季,不论他浪迹何方,都会像艘鱼雷艇般,以直线游到诺瓦斯托什那,耗费一整个月,跟同伴们争夺礁石上的地盘——离海越近越好。海爪十五岁,是头大个子灰色海狗,肩上毛发几乎能算作鬃毛了,他还长着修长而凶恶的犬齿。他撑着前鳍站立时超过四英尺高,而说到体重——若谁胆敢称上一称——足有近七百磅。他满身恶斗的残疤,却时刻准备再干一架。他会把头侧向一边,好似不敢直视对手的脸,随后就闪电似的疾攻向前,等他的长牙咬定在某头海豹颈上,那海豹便只有想逃的份了——但海爪可不会轻易松口。

然而海爪从不穷追战败的海豹,因为那违反了沙滩法则。他只想要块临海的空间,好用来养儿育女。可是每逢春季,不下四五万头海豹都在争夺这样的空间,沙滩上充斥着高鸣、低吼和怒号,声势吓人得很。

自一座名为哈钦森丘的小山顶,你能望见那三英里半土地上挤满了打斗的海豹。而翻涌的海浪里也密布着海豹的脑袋瓜,他们正赶着登陆,也准备投入到打斗中去。他们在浪花里战斗,在沙地里战斗,在光滑的玄武岩育儿场上战斗,因为他们跟人类一样愚昧而不近情理。他们的妻子要到五月末或六月初才来岛上,免得被撕个稀巴烂;那些尚未持家的两到四岁海豹,穿过战斗者的层层包围,深入内陆半英里,在沙丘上成群结队地嬉戏,蹭光了每一抹长出来的绿色——他们被称为“嚎鲁士吉”,也就是单身汉,光在诺瓦斯托什那就有两三万头。

某个春日,海爪刚打完第四十五架,就见到他那绵软、苗条、目光温和的妻子玛卡从海里冒出来了,他便噙着她后脖颈拎到了自家保留地上,没好气地说道:“又迟到了——你跑哪儿去了?”

海滩上的四个月中,海爪总是要克制饮食,所以脾气通常不怎么好。玛卡知道,所以就没搭茬。她环顾四周,咕噜噜地说道:“你可真体贴啊,又拿下了老地方。”

“我觉着也是。瞧瞧我这副样子!”

海爪浑身有二十来处受了伤、流着血,一颗眼珠子差点掉出来,肋下被撕咬得一塌糊涂。

“哎,你们这帮家伙啊!”玛卡扑扇着后鳍,“怎么就不能理智下来,心平气和地把地方安排好呢?你瞧着就像跟虎鲸打了一仗。”

“从五月中旬到现在,我除了打架就啥也没干。这片沙滩今年挤得不像话。我碰见过最少一百头卢卡农海滩来的海豹,正在找地方呢——他们干吗不老实待在自己的地盘呢?”

“我常想,咱不如迁出这个挤巴巴的地方,到水獭岛去吧,应该能快活不少。”玛卡说道。

“呸!嚎鲁士吉才去水獭岛嘞!要是跑到那儿去,他们该说咱们怕了。咱得保住脸面啊,亲爱的。”

海爪将脑袋雄赳赳地缩到肥膀子中间,装了一会儿睡,其实他保持着警惕,伺机再打上一架。这会儿所有的海豹夫妻都已登岛,他们那鼎沸的喧嚣,你能在海上隔着最响的波涛听到。即使照保守估算,这片海滩上也有百十万头海豹,包括老海豹、海豹妈妈和小宝宝,以及嚎鲁士吉,有的正在争斗,有的推推搡搡,有的嗷嗷待哺,有的爬来爬去,还有些玩到了一处。他们成群结队地下到海里再登上海岸,躺满目力所及的每一寸土地,并在浓雾中分帮搭伙,四处火并。诺瓦斯托什那几乎总是雾气缭绕,只有日头出来,才会将满世界映成夹着虹彩的珍珠白,但也只有片刻而已。

就在这片迷魂阵中,玛卡生下了儿子考弟。他同所有小海豹一样,是个大头、肥肩的娃娃,一对蓝眼睛清亮而水润,可他的皮毛却有些异样,妈妈便凑上去端详起来。

“海爪,”她最后不禁说道,“咱宝宝会长成白色的!”

“胡说八道!”海爪很不屑,“世上从来没有什么白海豹。”

“那我管不着,”玛卡回道,“反正现在要有了。”随后她低声吟唱起《海豹歌谣》——每个海豹妈妈都会把它唱给自己的宝宝:

不到六周大呦,千万别游泳,

宝宝下水头重脚又轻;

夏天风浪高呦,虎鲸凶又猛,

遇上宝宝它们不留情。

乖乖呦,

遇上宝宝它们不留情;

扑通通,快长成,

长成以后任你行呦——

无边大海的小精灵!

当然,这个小伙子最初并不理解歌里的意思。他只是跌跌撞撞地跟在妈妈身边,并学会了在爸爸打架时笨拙地逃离现场,任由那两个家伙在滑溜溜的礁石间咆哮着翻上滚下。通常是玛卡下海捕食,每隔一天才喂一次宝宝,但他每次都会吃个十分饱,因此便茁壮地成长起来了。

他干的头一件事就是爬到内陆去,跟上万头同龄宝宝聚在一起,狗崽儿似的一同嬉闹,然后在洁净的沙地上睡觉,醒来以后再接着嬉闹。育儿场上的老海豹根本不理他们,而嚎鲁士吉全都守着自己的地盘,这样,宝宝们就可以恣意地玩耍了。

一结束深海捕鱼,玛卡就会径直赶到游乐场上,像母羊寻找羔羊那样呼唤起来。等到听见考弟的咩叫,她便对准他的方向直线前进,挥舞着前鳍,不管不顾地将小家伙们撞得东歪西倒。游乐场上,随时都有几百位妈妈在搜寻自己的孩子,搅得宝贝们不得安宁。不过,正如玛卡跟考弟说的,“只要你别躺进浑水得上疥癣,别把粗沙蹭进创口或者伤痕,也保证不在大风浪时下海游泳,那就什么都伤不着你”。

幼海豹的泳技并不比人娃娃高,但是他们极为好学。考弟第一回下海时,一个浪头就把他卷到了深水域,他那大脑袋沉下去、小后鳍翘起来,就跟妈妈歌里唱的一般样,要不是下个浪头又把他抛回来,他可就淹死了。

那次之后,他便学会了趴在沙滩上的水泡子里,等波浪冲刷过来,将要把他淹没和托起时,才开始拍打鳍足,还始终警惕着危险的巨浪。他用了两周熟习自己的鳍足,其间,他在水中不停地起伏挣扎,他呛水,哀叫,爬上沙滩打个小盹儿就要回到水中,直到终于,他发现自己真正地融入了大海。

想象一下他与同伴共处的时光吧:穿梭在大浪底下,或者骑上波峰,趁巨涛打着漩涡拍上沙滩深处时,“扑通”一声出水着陆;跟老海豹一样立在尾鳍上挠头;爬上比浪头略高的礁石,踩着滑腻的苔藓玩“我是城堡之王[2]”。隔三岔五,他能瞧见一道锐利的背鳍贴近海岸游弋,看似一尾巨鲨,他却知道这是虎鲸戈兰布[3],这家伙但凡能捞到小海豹,就非把他们吃掉不可。这时考弟就箭一般地冲向海滩,而那道背鳍便会一行一顿地渐渐离开,做出只是闲逛的样子。

十月将尽时,海豹们渐次离开圣保罗岛,携家连族地朝深海域游去,于是育儿场上再无争斗,嚎鲁士吉们也能四处撒欢了。“等到明年,”玛卡告诉考弟,“你就成嚎鲁士吉了,不过今年,你给我乖乖地学会捕鱼。”

一起纵穿太平洋时,玛卡教会了考弟如何仰着睡觉——要将他的鳍足背到身下,只留小鼻子露出水面。太平洋无垠的波涌,比世上所有的摇篮都要舒服。当考弟浑身皮肤刺痛时,玛卡跟他说这就叫“水感”——这种刺痛、扎痒的感觉预示着坏天气快来了,他必须使劲游到别处去。

“用不了多久,”玛卡说道,“你就知道该往哪儿游了。眼下咱就跟着海猪吧——就是那头鼠海豚,他可聪明呢。”一队鼠海豚梭动着身体破水前行,小考弟全速跟从着,费力地问道:“你怎么知道该去哪儿呢?”队伍的头领翻了翻白眼珠子,蹿到他身下答道:“我的尾巴刺痒了,小家伙,这说明快来飓风了——跟上!——你在黏水(指赤道)南边时,尾巴刺痒就是说前方有飓风,你要调头向北——快跟上!这水感觉不妙。”

这只是考弟掌握的好些本事之一,而他总在不停地学习着。玛卡教他沿海沟边缘追踪鳕鱼和鲽鱼,从海藻丛中的洞穴里将三须鳕掏出来;教他在上百英寻[4]深水中绕开残骸,沿着游鱼的路线,子弹似的从一个舷窗穿进去,再从另一个冲出来;教他怎样在满天霹雳时立在浪头舞蹈,并对顺风飞落的短尾信天翁和军舰鸟挥鳍致意;教他如何像海豚那样收鳍、曲尾,跃出水面三四英尺;教他别理会飞鱼,因为它们浑身尽是骨头;教他在十英寻水中全速扯下鳕鱼的肩胛肉,还教他千万别停在船只跟前卖呆,尤其要远离划桨的小舟。入海将满六个月时,关于深水捕鱼,考弟已掌握了应该掌握的一切。这段时间里,他从没有涉足过陆地。

然而有一天,在胡安费尔南德斯岛海域的暖水中浅睡时,他就像早春里的人类一样,感到了空乏和厌倦。他开始想念七千英里之外的诺瓦斯托什那,想念它优质、夯实的沙滩,想念与同伴们的嬉戏,想念海藻的味道,甚至想念海豹们的咆哮与争斗。他当即转头,对准北方坚定地游去,沿途还碰到了许多伙伴,他们全都奔着同一个目的地。他们招呼道:“你好啊,考弟!咱们今年都成嚎鲁士吉了,能在卢卡农的浪花里跳火焰舞,还能到嫩草皮上玩儿了——你从哪儿弄的那身皮啊?”

对已然近乎纯白的皮毛,考弟虽然觉得骄傲,却避而不谈:“快点游吧!我太想要上岸啦!”他们便回到了自己出生的海滩,听到了他们的父辈,那些老海豹们,在滚滚浓雾中打斗的声音。

当晚,考弟同其他一岁海豹们跳起了火焰舞。自诺瓦斯托什那直到卢卡农,夏夜里的大海磷光充盈。海豹们游过去,就会留下油脂燃烧样的航迹;海豹们腾跃起来,就会溅起火焰般的水花。海浪搅动,分裂成了荧光的巨大条带和漩涡。舞蹈结束后,他们来到嚎鲁士吉的内陆领地,在新生的野麦草上纵情打滚儿,各自讲述了海上的经历。他们谈起太平洋,就像男孩子谈起自己采过坚果的树林,如果有人听得懂海豹语,就能为这片大洋绘出前所未见的海图了。三四岁的嚎鲁士吉们从哈钦森丘上跋扈而下,叫嚣道:“别挡道,小崽子们!大海可深得很,你们这才哪到哪,等你们绕过非洲之角[5]再说吧——哎,那个一岁的,你这身白皮哪儿弄的?”

“这不是弄的,是长的!”考弟说着正要扑倒那个问话的,却见一座沙丘背后,闪出两个长着扁平红脸的男人。考弟从未见过人类,便嘶叫着弓起了头颈。别的嚎鲁士吉却只是拥到了几码之外,坐在那里卖起了呆。来的不是别人,正是岛上头号海豹猎手克里克·布特林和他的儿子帕塔拉蒙。距海洋育儿场不过半英里有个小村子,他们就是从那儿过来的,想要选定一些海豹,赶羊似的赶到屠宰栏里去——再之后,这些海豹就变成海豹皮夹克了。

“嚯!”帕塔拉蒙惊道,“快瞧!那有头白海豹!”

身为阿留申岛民,克里克·布特林当然不是个干净人,可是透过油蒙烟熏,他的脸色还是变得煞白。他先是咕哝着祈祷了片刻,然后说道:“帕塔拉蒙,别动他。哪有过白海豹啊?反正打我生来是没见过。那没准是老扎哈洛夫的鬼魂——去年刮大风的时候他失踪了。”

“我会离他远远儿的。”帕塔拉蒙说道,“这东西不吉利——他不会真是老扎哈洛夫的鬼魂吧?我还欠他几个海鸥蛋呢。”

“看都别看他,”克里克说道,“去赶那群四岁的吧。伙计们今天本应该剥两百,不过今年刚开始,他们还是新手,一百也够了——开始吧!”

帕塔拉蒙走上前去,敲响了两块海豹肩胛骨,那群嚎鲁士吉僵立原地,急促喘息起来。克里克一靠近,他们便开始挪动身体,就这么被赶向内岛去了,完全没试着回到同伴身边。不计其数的海豹眼看他们被带走,却只是若无其事地继续玩耍。只有考弟觉得不对劲,却没有一个伙伴能跟他解释明白,只说人类每年都要这样赶海豹,会持续六到八周不等。

“我要跟住他们。”考弟鼓胀着眼睛,追随这群海豹的轨迹奋力爬行。

“白海豹跟过来了!”帕塔拉蒙惊叫,“头回有海豹主动去屠场。”

“嘘——别朝后看,”克里克说道,“那真是扎哈洛夫的魂儿!我得跟祭司说说这事儿。”

距屠场只有半英里,却用了一个小时才到,因为他们俩知道,海豹走得太快就会发烫,皮毛被剥下时容易破裂。因此他们走得慢悠悠的,先经“海狮脖颈”,再过“韦伯斯特屋”,最后来到了“盐屋”,刚好是岸边海豹看不见的地方。考弟疑惑地跟从着,累得气喘吁吁,还以为自己到了世界尽头,可身后仍有育儿场的吼声,像火车在隧道里鸣笛一样吵。这时克里克坐在了苔藓上,扯出块笨重的白镴表,掐着点儿让海豹群冷却了半小时。水雾在他帽檐上凝成露珠,考弟能听见它们滴落的声音。随后来了十一二个大汉,个个都拎着三四英尺长的包铁木棒子。克里克点出一两头有咬痕或体温过高的海豹,被那些人用海象颈皮做的靴子踢开了。克里克一声“干吧”,大汉们对准海豹脑袋挨个棒击,干了个热火朝天。

才过了十分钟,考弟就认不出自己的伙伴了——那些人先把他们的皮毛从鼻头剥到后鳍,再猛地扯下,扔到地上堆着。这下子考弟全明白了。他转头朝大海狂奔而去(海豹能快速奔跑一小会儿),刚长的短须根根惊立。他跑到了“海狮脖颈”——海狮们在浪边闲坐的地方——前鳍抱着脑袋,一头扎进冰凉的海水中随波沉浮,悲痛地抽噎着。“怎么回事儿?”海狮问得很粗鲁,因为照规矩,他们是不跟异族往来的。

“就剩我自个了!好孤独啊!”考弟回答道,“他们要把所有沙滩上的嚎鲁士吉全杀光了!”

问话的海狮把头扭向陆地一边,不屑地说道:“胡扯!你那些伙伴跟原来一样聒噪。肯定是老克里克给一群海豹扒皮,叫你给撞见了。这活儿他都干三十年了。”

“这太可怕了。”考弟说话时,一波海浪漫了上来,他便朝后划水,再旋动鳍足稳住身子,就势立在了锯齿状礁石边缘的三英寸[6]以内。

“才一岁就能这样!”那海狮很会欣赏出色的泳技,“我想,站在你的立场看,这确实是太糟糕了,可谁让你们这些海豹年年都来呢?人类不知道才怪。你们要是找不着一个人类没去过的岛,就永远等着让他们赶吧。”

“有这样的岛吗?”考弟问道。

“我追踪大鲽鱼已经二十年了,也不敢说见过这样的地方。不过你看起来很乐意向强者讨教,那不妨去海象屿找海威谈谈吧,他可能知道点什么——别那么火急火燎的,得游上六英里呢。小东西,我要是你,就先上岸打个盹儿。”

考弟觉得这个建议不错,便兜个圈子游回自家海滩,上岸睡了半个小时,再照海豹的习惯浑身抖上一遍,就朝海象屿进发了。那是个低平的小石岛,差不多在诺瓦斯托什那正东北,密布着明暗礁岩,筑满了海鸥巢穴,是海象的聚居之所。

他在海威身旁登了岛。海威是头硕大、丑陋、臃肿的北太平洋海象,皮肤疙疙瘩瘩的,长着肥脖颈和大獠牙,只有睡觉的时候脾气才好。这会儿他就睡着呢,一半后鳍垂在海浪里边。

“醒一醒!”考弟必须吼出来,因为海鸥们太吵了。

“哈!吼!哼——有情况?”海威说着用獠牙狠敲身边的海象,那海象惊醒后又敲醒了下一头,直到海象们统统醒来,左顾右盼,就是没瞧见考弟。

“嗨!是我!”考弟颠簸在波浪里,活似条白色小鼻涕虫。

“真是的,能不能别来跟我——扯皮!”海威说道。他们全都俯视着考弟,就像在俱乐部里,一帮昏昏欲睡的老先生在俯视着一个小男孩。考弟这时可不想再听什么“扯皮”的事儿,那个场面他看够了。他大声问道:“有人类没到过的地方给海豹吗?”

“去找呗。”海威说着闭上了眼睛,“快去。我们这儿忙着呢。”

考弟像海豚一样高高跃起,竭力喊道:“你就知道吃蛤蜊!”他清楚海威这辈子没抓过鱼,全靠翻找蛤蜊和海藻为生,还偏要装成个狠角色。不出所料,那些时刻找机会起哄的北极鸥、三趾鸻和海鹦接住了这个话头,于是——黎墨馨告诉我说——五分钟之内,就算有人在海象屿上开枪你都听不到,全岛居民都在大呼小叫:“就知道吃蛤蜊!斯大利(老家伙)!”海威听得左右打滚,连吼带嚎。

“你到底说不说?”考弟有些声嘶力竭。

“去问海牛吧,”海威答道,“要是他还活着,就能告诉你。”

“我怎么才能认出海牛?”问话时,考弟已经开始离岛了。

“整个大海里,就他比海威丑!”一只北极鸥在海威的鼻子底下转着圈叫道,“比他丑,比他还不讲究!斯大利!”

海鸥们还在嚷个不休,考弟便游回了诺瓦斯托什那,结果发现,他寻找海豹乐土的小小努力没能得到丝毫认同。他们跟他说:人类总是要驱赶嚎鲁士吉啊,这不是很正常吗?不想看见恶心事儿,就别跑到屠场去。

可其他海豹与考弟不同,他们根本没见过那种屠杀的场面——何况考弟还是白色的。

听了儿子的历险,老海爪说道:“你啊,就该本本分分地长到你爸这么大,在海滩上弄个育儿场,到那时他们就不找你麻烦了。再过五年,你就能为自己而战了。”就连他的妈妈,那位善良的玛卡,也是这个态度:“你根本就阻止不了屠杀。考弟,还是到海里玩吧。”考弟就去跳起了火焰舞,却带着一副凝重的小心肠。

那年秋天,他尽早地离开了海滩,而且是独自动身的,因为他圆溜溜的脑壳里冒出了一个念头——如果汪洋之中真有海牛,只要先找到他,便能找到一座安宁的岛了,那里会有坚实、优质的沙滩供海豹生活,远离人类的侵扰。于是他自北向南,在太平洋上不停求索,一昼夜要游三百英里之多。他经历过说不尽的艰辛,多少回险些葬身于姥鲨、斑点鲨和锤头鲨腹。他遭遇过的,既有各色奸诈的无赖——他们在海洋当中无处不在——又有体型巨大却温文有礼的鱼类,还有长着绯红斑点的扇贝,他们会在一处守上几百年,带着与日俱增的骄傲。可他从未邂逅过海牛,也不曾找到一座使他留恋的岛。要是真碰上扎扎实实的好沙滩,而且后面有可供海豹玩耍的缓坡,那海面上就必然有捕鲸船熬制鲸油的浓烟——考弟可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再就是能看出岛上有过海豹,可后来被杀绝了,而考弟清楚得很:人类来过一回,就会来第二回。

他结识了一只年长的短尾信天翁,这位朋友告诉他:要找平静与安宁,就去凯尔盖朗岛。可考弟南下彼处时,那里电闪雷鸣,正刮着剧烈的雪暴,让他差点儿在险恶的黑崖上撞个粉身碎骨。他从狂风中脱身后却发现,就连这里也是个废弃的海豹育儿场——他拜访过的诸多岛屿无一例外。

黎墨馨历数了一长串岛名,说考弟耗费了五年的光阴去探索,每年会在诺瓦斯托什那休整四个月,而取笑他和他那些幻想中的岛,已成了嚎鲁士吉们的保留节目。他到过赤道上的加拉帕戈斯,那里过于干燥,险些把他烤死;他涉足过佐治亚群岛、奥克尼群岛和翡翠岛,还有小夜莺岛、戈夫岛、布韦岛和科洛塞群岛,甚至还登过好望角以南一座星点儿般的小岛。不论到了哪儿,海中居民告诉他的都一样:曾经有海豹来过,后来被人类杀光了。从戈夫岛返程时,他还游出太平洋数千英里,抵达了名为科连特斯角的地方,在一块礁石上,他发现了几百头生着疥癣的海豹,可就连他们也说当地有人类来过。

他伤透了心,只得绕过非洲之角,向自己的海滩游去。他在北归途中登上一座葱郁的岛,发现了一头老到濒死的海豹。考弟捕鱼喂他,向他倾吐了自己的苦衷。“现在,”考弟说道,“我要回诺瓦斯托什那了,就算他们把我和嚎鲁士吉一起赶进屠宰栏,我也不在乎了。”

老海豹回道:“再试一次吧。马萨福埃拉部族没了,我是最后一个。人类大肆屠杀我们的时候,海滩上有这么个传说:终会有一天,一头白海豹将从北方来,领导海豹族去一个安宁的地方。我老了,看不到那天了,可别的海豹还有指望。再试一次吧。”

考弟弯起漂亮的髭须说道:“海滩上边,就生过我这一头白海豹,而且不论黑白,就我想要寻找新岛。”

这回他彻底振作起来了。那年夏天他回到诺瓦斯托什那后,妈妈玛卡祈求他娶个妻子安定下来,因为他不再是嚎鲁士吉,而完全是头成年海豹了——他肩上披着卷曲的白色鬃毛,块头和威风都不让乃父。“再给我一年时间吧,”他说道,“别忘了,妈妈,冲到沙滩最远处的,总是第七个浪头。”

说来凑巧,还有头海豹也想晚一年成家。考弟在一个夜里同她跳起了火焰舞,一直舞到卢卡农海滩。第二天他便踏上了最后一次征程,这回是奔向西边——因为他撞进了一大群鲽鱼的路线,而要保证状态,他每天至少要捕上百磅鱼。他追逐着它们,直到感觉累了,就蜷起身子睡在涌向铜岛的潮涡里。他对这片海岸了然于胸,因此在半夜里,当他觉着自己轻轻撞上海草丛时,便自语道:“嗯,今天的晚潮很急嘛。”他在水下翻了个身,徐徐地张开眼睛,舒展身体,接着跟只受惊的猫一样跳了起来——他看见有些庞然大物在浅水里拱来拱去,啃食着海草的厚边儿。

“麦哲伦海峡的巨涛啊!”他抖着胡须说道,“深海大洋的,这是什么族类啊?”

他们的样子,不同于考弟见过的各色海象、海狮、海豹,也不像熊类、鲸类、鱼类乃至乌贼和扇贝。他们身长在二十到三十英尺间,没长后鳍,却有条铲状的尾巴,像是用湿皮子削出来的。他们长着世上最滑稽的脑袋,吃草时将尾巴深扎在水中保持平衡;他们面无表情地彼此躬身,挥舞起前鳍时,活似个大胖子男人在挥舞手臂。

“啊哼!”考弟咳嗽一声道,“收成不错啊,先生们。”这帮大家伙像青蛙男仆[7]似的躬身、挥鳍作答,然后又吃了起来。这时考弟发现,他们的上唇分成两瓣,能咧开一英尺宽,足可吞进一整蒲式耳[8]的海草。他们先把食物裹进嘴里,再一本正经地咀嚼。

“好家伙,这吃相可真邋遢。”考弟评论道。他们又躬了躬身,搞得考弟不耐烦了。“很好——不过就算前鳍碰巧多个关节,你们也不用这么显摆吧?你们的躬身礼很优雅,这我看见了,可我还是想知道诸位的名字。”考弟说完,但见那些兔唇嚅动着咧开,绿眼睛呆滞地瞪着,可他们还是不说话。

“好吧!我见过那么多族类,也就你们比海威还丑,而且比他还不讲究。”

说完他猛然想起:他还是个周岁小海豹时,海象屿上的北极鸥冲他嚷过这话!于是他在水中来了个后空翻,因为他知道——总算找到海牛了。

海牛们继续在海草丛中撕扯、吞吃、咀嚼着,考弟则不住地冲他们发问,用尽了旅途中零星学来的各般语言——要知道,海语的种类可不少于人言。然而海牛之所以不答,却是因为他们根本就不会讲话。脖子上本该长七块骨头的部位,他们只长了六块,海民们都说,正因如此,他们连同类之间都无法交谈。不过如你所知,他们的前鳍倒是多出一个关节,可以上下左右挥舞并借此进行沟通,类似一种笨拙的电码。

挨到天亮时,考弟鬃毛倒竖,耐心早丢到九霄云外去了,海牛们才开始慢悠悠地向北行进,还要时不时停下来召开荒唐的躬身会议。考弟一边跟随着一边安慰自己:“这么愚蠢的族群,一定是找着了安全的岛,不然早都被杀光了,而海牛的好地方,也会是海豹的好地方——尽管如此,他们也该抓点紧啊。”

这份工作可累坏了考弟。海牛群一天只前行四五十英里,夜间还要停下来进食,路线始终紧靠着海岸。不论考弟围绕他们游、越过他们游,或是在他们身下游,都没法教他们提速哪怕半英里。深入北方海域之后,他们每隔几小时就要开一次躬身会议,把考弟急得差点啃光了自己的胡子。直到他们乘上了一股暖流,他才对海牛生出一些敬意。

一天夜里,他们如石块般沉入了剔透的海水,自考弟认识他们后,第一次快速游动起来。考弟跟随着,震惊于这样的速度。他做梦也想不到,海牛居然算得上游泳健将。他们游向岸边一座直插深水的峭壁,下潜二十英寻,冲进了峭壁根基的黑洞里。这是一次漫无尽头的潜泳,考弟无比地渴求着新鲜空气,直至跟他们游出了那条漆黑的隧道。

“祖宗啊!”他从老远的另一头冒出水面时,拼命喘息道,“这潜得也太久了——但是值啦!”

海牛们分散到各处海滩边缘,慵懒地啃起草来。依考弟所见,这些滩涂都是最上乘的。这里有绵延数英里的光滑礁石,用来做育儿场再合适不过,再往里还有倾向内陆的粗沙游乐场。这里有卷浪供海豹弄潮,有长草供海豹撒欢,也不乏可以爬上爬下的沙丘。而最妙的是,考弟通过水感知道:这里从没有过人类的踪迹——水可骗不着老练的海豹。

他首先确认了这里鱼群繁茂,然后沿海岸游了一遭,将那些矮沙洲数了个遍——它们半掩在滚滚迷雾当中,个个让他喜欢。再往北边,一带沙洲、浅滩和礁石探到海上,可将任何船只挡在海滩六英里之外。小岛同主岛之间隔着海沟和高耸的峭壁,隧道入口就在峭壁之下的某处。

“又是一个诺瓦斯托什那——不过还要好上十倍。”考弟说道,“海牛肯定比我以为的聪明。就算有人来了,也没办法从悬崖上下来。那些伸向海里的暗沙能把船只撞成木头片儿。这不就是大海上的安乐乡吗?”

他开始思念那头他抛在故乡的海豹,迫切地想要回到诺瓦斯托什那,可为了能够应付任何疑问,他走前还是彻底勘察了这个新家。

随后他潜到水下摸清了隧道入口,再从中急速向南穿去。除了海牛和海豹,任谁做梦也想不出还有这么个通道。当考弟回望悬崖时,连他也不敢相信自己是从那底下冒出来的。

他游得不算慢,但还是花了六天才到家。他刚在“海狮脖颈”登岸,第一个便遇上了那头海豹。她一直在守候着,并从他的目光里看出,他终于找到了那座岛。

然而,等他讲述了自己的发现,不论是嚎鲁士吉们还是爸爸海爪,以及所有其他的海豹,都给当成了笑话。一头跟他年纪相仿的海豹说道:“考弟,你说得倒是挺好,可你从不清不楚的地方回来,就这么命令我们离开,这可不行。你别忘了,我们的育儿场是自己打下来的,可你根本没打过,你就知道在大海里浪荡。”

其他海豹又笑了,这头年轻海豹把脑袋左右摇晃起来——他那年刚结婚,很有股嚣张劲儿。

“我不用抢什么育儿场,”考弟回道,“我只想带你们都去看看那个安乐窝。打来打去又能怎样呢?”

“好吧,既然你要认怂,我就不说什么了。”年轻海豹丑陋地冷笑一声。

“我要是打赢了,你就跟我走?”考弟快气炸了,眼睛直冒绿光,因为他根本不想打架。

“好啊,”年轻海豹满不在乎,“你赢了,我就去。”

他来不及改主意了——考弟一头冲上去,牙齿钉进他颈间的脂肪里,然后猛地矮下身体,将他拖在沙滩上掀动,把他掀翻在地。随后考弟对着海豹群吼道:“过去五年里,我为你们竭尽全力。我给你们找到了安全的岛,然而,不把你们的脑袋瓜从蠢脖子上扯下来,你们就是不相信!那现在我就给你们上一课,都给我小心点吧!”

每一年,黎墨馨都能看到上万头成年海豹的拼斗,但这个小家伙告诉我,考弟在育儿场上那种攻击,是他前所未见的。考弟专挑块头最大的成年海豹,他扑上去,咬住喉咙使其窒息,连摔带打,等到对方哀声讨饶便将之扔到一边,再攻向下一头。你知道,成年海豹每年要节食四个月,考弟却从不如此;茫茫海中的漫游使他保持了完美的体力;而他最大的优势在于从来没打过架。他那卷曲的白色鬃毛愤怒地耸立起来,目光炽烈地燃烧着,大犬齿上寒光闪烁,他看起来威猛堂皇。他爸爸老海爪看见他厮杀而过,看见他将灰色的老海豹像鲽鱼似的拖来扯去,看见他把四面八方的年轻海豹搅得东倒西歪。海爪长嚎一声,吼道:“他或许是个傻瓜,可他是沙滩上最强的战士!别拦着你爸,儿子啊,我要跟你并肩作战!”

考弟以长嚎应和,老海爪便挺起髭须,带着火车头般的气势,一摇一摆地加入了战团。玛卡和考弟的未婚妻在旁弓着身子,欣赏着她们的男子汉。

这是华彩绚烂的一战,一直打到所有海豹都不敢抬头他俩才罢休,然后他们就肩并着肩,神采奕奕地上下沙滩,咆哮示威。

入夜后,当北极光透过迷雾倏忽闪耀,考弟登上一块光秃秃的礁石,俯视着狼藉的育儿场,俯视着受伤、流血的海豹们,说道:“现在,我给你们上完课了。”

“祖宗啊!”老海爪被撕咬得不成样子,硬把身体撑直了说道,“就算是虎鲸亲自下口,也不至于把他们咬得再惨了。儿子,我为你骄傲,不但如此,我还要跟你去那个岛——要是真有这个岛的话。”

考弟吼道:“你们这些海里的肥猪听好!谁跟我去海牛隧道?答话!不然我再给你们上一课!”

如同潮汐的涟漪,海滩上下泛起了喃喃的回应。“我们都去,”数千个无精打采的声音道,“我们都跟着考弟,跟着白海豹。”

考弟将脑袋缩到肩膀中间,自豪地闭起了眼睛。他不再是“白”海豹了,而是彻头彻尾的红色,纵然如此,对自己所有的伤口,他看也懒得看,摸也不屑摸。

一周之后,考弟率领他的大军(近万头嚎鲁士吉和老海豹)动身向北,直奔海牛隧道,留在诺瓦斯托什那的海豹把他们称作傻瓜。到了下一个春天,当他们重聚在太平洋渔场,追随考弟的海豹说起了海牛隧道尽头那些新鲜的沙滩,于是越来越多的海豹离开了诺瓦斯托什那。这当然不能一蹴而就,因为海豹们并不分外聪明,需要很久才能转过脑筋来。每年都有更多的海豹离开诺瓦斯托什那、卢卡农和其他育儿场,来到这些祥和、安定的沙滩。整个夏天考弟都会在沙滩上坐着,年复一年越来越硕大、肥胖和强壮,嚎鲁士吉们就在附近的海中玩耍——这片海域,没有人类能够到达。

卢卡农

夏天里,圣保罗岛海豹们游回自家沙滩时,都会唱起这支伟大的远洋之歌。这算是一首悲壮的海豹国歌。

夏日涌潮在礁崖上呼啸,

我与同伴们相逢在拂晓。

(哎!而我已垂老!)

我听见他们齐唱起歌谣,

高亢的歌声淹没了惊涛。

卢卡农的海岸,

有和声两百万!

歌唱潟湖边沿的欢乐驿站,

歌唱冲下沙丘的酣畅伙伴;

歌唱夜半起舞,

把大海给点燃——

卢卡农的海滩啊,

在猎人到来之前!

我与伙伴黎明里遇见,

(这是最后的会面!)

成群来去遮蔽了海岸。

为欢庆重逢放歌在沙滩,

嘹亮的歌声远播于海面。

卢卡农的海滩啊——

冬麦的长秆和卷曲的湿藓,

那海雾浸润了所有的衣衫,

那宽敞的乐园,

光滑又舒展——

卢卡农海滩啊,

我们的故园!

我与伙伴会面在清晨,

我们已经是溃不成群。

无论是陆上还是水下,

人类处处将我们宰杀。

我们被赶到了盐屋,

如羔羊一般地驯服。

可卢卡农之歌,

我们仍要高唱,

直到海豹猎人,

来到这个地方。

走吧,我们且调头南迁!

趁风暴尚未空卷海岸,

趁卢卡农的子子孙孙,

还没绝迹于这片沙滩——

快去吧,亲爱的三趾鸻,

告诉海精灵我辈的苦难!

注释:

[1]白令海接近北极圈,夏、冬悠长。

[2]西方常见儿童游戏,若干孩童在限定区域内互相推挤,留在最后不出界者胜。

[3]Grampus,本身就是虎鲸的意思,但是这里用作这一头虎鲸的名字。

[4]英寻:用于计量水深的英制单位,1英寻合1.828米。

[5]位于非洲东北部、亚丁湾南岸的半岛。

[6]英寸:英制长度单位,1英寸合2.54厘米。

[7]《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形象。

[8]英制容量单位,相当于36.268公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