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军中是否有种族歧视
华裔军人陈宇晖于2012年在阿富汗南部坎达哈站岗时遭枪击死亡,陈宇晖死后,此案经主流媒体《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及有线电视新闻网(CNN)、哥伦比亚电视台(CBS)等报道后,引起极大反响,亚裔士兵在美国服役遭歧视的问题浮出水面。美华协会纽约分会等华裔团体一直在努力推动军方彻查真相、尽早公布陈的死因。华裔团体为向军方征集公开请愿信署名,并举行集会、游行,向政治人物呼吁,提出澄清真相的要求。
不久后,该案在北卡罗来纳军事法庭宣判,主要嫌犯之一、美军中士霍尔科姆仅被法庭裁定军事监狱监禁30天及降低一级军阶和减薪。作为此案中的主要被告,被处以如此轻微刑罚并继续留在军队服役,引发美国政治人物和华人社会的强烈不满。
在美国,军事司法系统不同于地方司法系统。在早期军事司法理念中,军事法院被认为是指挥官用来维护军队秩序与纪律的工具,军人的权利保护是相对次要的。随着社会进步,军队中的人权保护不断受到重视。国会1920年通过法案,在军中设立复核委员会,于1950年建立了军事上诉法院(1994年改为武装力量上诉法院),1983年又通过了新的《军事司法法》,授权联邦最高法院可对武装力量上诉法院的裁决进行复核。尽管这些法案加强了军人的人权保护,但军事需要优先仍是美国军事司法的主导思想。
在这个主导思想下,美国的军事法庭由指定的高级军官负责召集,决定是否对被告提出指控,可以挑选陪审团成员,甚至影响并有权修改判决,最终的决定权也在指挥官手中。因而外界普遍认为军事法庭在判决中保持客观公正难度很大。陈宇晖案的审理过程,陪审团由指挥官挑选出来的10名军官和士兵组成,可以想象这样的陪审团的判决结果,必然同军中对种族偏见、歧视和凌虐的容忍度有很大关联。
有人说,在军事法庭中判决的许多案子,都曾被指责不公正,那是因为军事法不仅要表达公正,还要帮“武装力量维持良好的秩序和纪律,促进军事组织的效率和效力,从而巩固国家安全”等(《美国军事法庭指南》),这是由军队的特殊性决定的,因而此案的判决即便有争议之处,也并非专门针对少数族裔。
当然,军队的重要使命使军事法有其特殊性,但司法公正和军人人权的保护并不能因此被忽略,军队并不是在真空中存在,而是由千千万万平民穿上军装组成的,并不能和社会脱节。在当今美国社会对种族歧视已有共识的情况下,军队并不能置身度外。
陈宇晖案的判决说明美军方对种族偏见和歧视及凌虐有很高的容忍度。在陈宇晖案中,大量证据证明,霍尔科姆对陈宇晖的粗暴欺凌和带有种族歧视色彩的侮辱直接导致了陈宇晖的自杀。检方律师,少校Steven Bertin指出,霍尔科姆因陈宇晖是其团队中唯一的华裔,常用歧视的字眼来骂他“龙女”“中国佬”“亚洲佬”“春卷”等;并将他从床的上铺拖到地下,一路穿过布满帐篷和砾石的道路拖行到澡房门口以致背部严重受伤。当霍尔科姆被当庭问道,这种辱骂的字眼是否带种族歧视时,他居然回答说从不觉得,引起旁听者哗然。
华裔军人陈宇晖死了,一个年轻的生命在死后也没能得到公正的对待,令人想起29年前芝加哥美籍华人陈果仁被杀案,“陈果仁案”就是一起典型的反亚裔暴力案件。当时底特律司法机构对此案凶手的轻判,促使底特律和全美的华人和其他亚裔群体团结起来。掀起了为陈果仁争取司法公正的抗议和声援运动,虽然最终凶手未得到应有的惩罚,但亚裔美国人包括华裔开始展现自己的力量,因此此案被认为是亚美民权运动的一个重要标志。
29年过去了,美国社会对种族歧视问题已经有了全社会的“政治正确”共识,但种族歧视的暗流依然存在。陈果仁案曾被认为是包括华裔在内的亚美民权运动的一个重要标志,陈宇晖案也将会在美国华人抗争史上写下浓重的一笔。
(刊于美国《侨报》,修改于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