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五一节(3)
罗斯聪明地点点头,好像这事早在他意料之中。对一个能干的人偶尔跳槽不应该感到惊奇。他从前认识一个侍者……接着,他们又开始了一大篇关于侍者是挣工资还是拿小费赚得更多的谈话……最后的结论是,这取决于那个侍者工作的连锁餐馆的社会地位高低。两个人互为对方活灵活现地描绘了百万富翁在德尔莫妮科就餐时只喝了一夸脱香槟,就甩了五十块小费这样的画面。这之后,两个人就都暗自思忖要去当侍者。事实上,基已经眉头紧锁地想着如何不为人知地让他哥给他找个工作。
“侍者就能把那帮家伙剩在瓶子里的香槟喝光。”罗斯咂摸着嘴,接着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添上一句,“啊,天哪!”
到达德尔莫妮科的时候是十点半,他们惊奇地发现一辆又一辆出租车川流不息地开到餐馆门前,车子里走出来让人叹为观止的、不戴帽子的年轻女士,每位女士身边都有一位穿着笔挺晚礼服的年轻绅士陪着。
“这是派对,”罗斯一脸敬畏地说,“咱们最好还是别进去了,他肯定很忙。”
“不会,他不会忙的。他能搞定。”
犹豫片刻,他们走进一扇一点儿也不打眼的门,进到屋内,瞬时不知如何是好了。角落里有一间不引人注目的小餐室,他们脱下军帽,拿在手里,局促不安地站在那儿。二人心头均蒙上一片愁云。房间一头有扇门砰的一声被撞开,着实让他们吓了一大跳,只见那里弹出来一个侍者,流星一般飞快地划过房间,然后又消失进另一头的一扇门里。
侍者们这么闪电般地来回穿梭了三回,来找人的这二位凝聚起所有聪明才智才总算叫住了侍者中的一个。侍者转过身来,狐疑地看着他们,然后迈着猫一样轻柔的脚步走近前来,那架式好像随时准备着转身逃跑。
“喂,”基开始说,“喂,你认识我哥哥吗?他是这儿的侍者。”
“他叫基。”罗斯加了一句解释。
巧了,这个侍者认识基。他应该在楼上,在主舞厅里,那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舞会。他答应会告诉他的。
十分钟以后,乔治·基出现了,满腹狐疑地跟他弟弟问好。他最初的,也最自然的反应是,他弟弟八成是来找他要钱的。
乔治高个儿,几乎没有下巴——但他跟他弟弟的相似之处也就这些。这个侍者的眼神不呆滞,反而是机敏有神的。他举止温和,在室内工作,并微微带着点高傲。他们相互寒暄客套。乔治已经结婚了,有三个孩子。他听到卡罗尔参军以后到外国去过的消息时,似乎很感兴趣,但他其实并没觉得有多了不得。这让卡罗尔很失望。
“乔治,”寒喧之后,做弟弟的说,“我们想喝点酒,但他们不卖给我们。你能给我们弄点儿吗?”
乔治认真考虑着。
“当然。没准儿能行。但是可能要等半小时。”
“好,”卡罗尔附和着,“那我们就等着。”
听罢此言,罗斯便就近找了张椅子坐下去,不料乔治怒喝一声,吓得他立刻又站起来。
“嘿!看着点儿,说你呢!不能坐这儿!这个房间是为十二点钟的宴会准备的。”
“我又不会损坏它,”罗斯愤愤地说,“我用过除虱剂了。”
“算了吧,”乔治严肃地说,“要是领班的看到我站在这儿聊天,他会扑过来撕了我。”
“哦。”
提到领班,对另外两个人来说就足够解释一切了。他们紧张地捏着从国外戴着回来的军帽,等着看有什么好建议。
“我告诉你们,”乔治停了一下,说道,“我有一个地方,你们可以在那儿等着,跟我来。”
他们跟着他走出另一头的那扇门,穿过一个无人的餐具室,爬了两三层黑暗、盘旋而上的楼梯,最后进入一个小房间,里面基本就是一堆堆水桶和一垛垛硬毛刷,外加一盏昏暗的电灯照明。他跟他们要了两美元,答应半小时后送一夸脱威士忌来,然后就把他们丢在那儿走了。
“我敢打赌,乔治挣着钱了,”基往一个倒扣着的桶上一坐,阴沉着脸,“我敢打赌,他一礼拜要挣五十美元。”
罗斯点点头,吐出一记口水。
“我也觉得他挣着钱了。”
“他说那舞会怎么了?”
“很多大学生,耶鲁大学的。”
两人朝着对方严肃地点了点头。
“我在想啊,那群士兵现在到哪儿了呢?”
“这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对我来说那段路走着实在太他妈远了。”
“对我也太远,从来没见过我走那么远吧。”
待了十分钟,他们开始坐立不安了。
“我要去看看这外头是什么。”罗斯一边说,一边蹑手蹑脚地向另一扇门走过去。
那是一扇蒙着绿色粗呢的弹簧门,他小心地推开了一英寸。
“看见什么了吗?”
罗斯深吸了一口气,才给出答案。
“他娘的!我敢打保票这里有酒!”
“酒?”
基走过去跟罗斯一块儿站在门边,急切地张望着。
“我敢向全世界保证,这是酒。”他聚精会神地看了一会儿说道。
那个房间是他们待的这间的两倍大,里头是已经备好了的酒品盛宴。两张铺着白桌布的桌上头尾交替地摞着好几排跟墙一样高的酒瓶,有威士忌、杜松子酒、白兰地、法国和意大利出品的味美思,还有橘子汁,更不消说那一排排大弯管和两个巨大的空宾治酒钵了。房间里没人。
“这是为他们那场才开始的舞会准备的。”基低声说,“听到小提琴声了吗?嗨,我说,我可不介意跳支舞。”
他们轻轻地关上门,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色,不用互相猜,准错不了。
“我真想拿两瓶。”罗斯加重语气说道。
“我也想。”
“你觉得会被人看见吗?”
基想了想。
“要不咱们还是等他们开始喝了以后再说。他们现在把酒都摆在这儿,是有数的。”
他们为这一点争论了好几分钟。罗斯的意思是趁着现在屋里没人,赶紧去拿上一瓶塞在外套底下。可基更愿意谨慎一些。他怕这么做或许会给他哥哥惹来麻烦。要是等到酒过三巡以后,再去拿上一瓶就没什么关系了,每个人都会认为这是哪个大学生干的。
他们还在争论着,乔治·基急急忙忙地奔进来,只对他们咕哝了两句就又从绿色弹簧门那里出去了。过了一小会儿,他们听到几下软木塞迸出去的噗噗声,接着是倒冰块的哗啦声,然后又是哗哗地倾倒液体的声响。乔治正在调制宾治酒。
两个士兵兴奋地相视一笑。
“噢,天哪!”罗斯低叹道。
乔治又出现了。
“再耐心等一下,小伙子们。”他飞快地说,“你们要的东西我五分钟以后拿过来。”
他从之前进来的那扇门又出去了。
等他的脚步声渐渐消失在楼梯上,罗斯谨慎地四下看了看,飞镖一般蹿进那间让人欢喜的房间,回来时手里拿着一瓶酒。
“这就是我说的。”他们坐下,美滋滋地啜下第一口酒,“咱们等他回来问问,能不能就待在这儿喝他给咱们拿来的酒……懂吗?咱们就跟他说没别的地方可以喝酒了……懂吗?如此一来,只要那个房间里一没人,咱们就偷偷溜进去,塞一瓶在衣服底下。这不就够咱们喝上两三天了么……懂吗?”
“当然啦。”罗斯坚决同意。“啊,天哪……还有,如果咱们想卖给士兵的话,那还不就想什么时候卖就什么时候卖。”
他们没说话,乐观地考虑着这个玫瑰色的好点子。接着,基抬手解开他军装的领扣。
“这里真热,是吧?”
罗斯真心表示同意。
“热得像地狱。”
4
她还是很生气,从化妆间出来,穿过通往大厅的休息室——并不是因为事情本身生多大的气,而是因为事情偏偏发生在这个特殊的夜晚,归根结底,那只不过是她社交生活中一件再普通不过的琐事。她不会抱怨自己哪里做得不好。她表现得体,保持了一贯的高贵和冷淡。她仅仅是干脆又利落地冷落了他而已。
事情发生在他们的出租车驶离巴尔特摩,还没走出半个街区的时候。他笨拙地抬起右臂——她坐在他右边——企图贴身紧揽在她身上那件深红毛皮滚边的夜礼服披风上。这么做本身就是一个错误。一位年轻男士想要拥抱一位年轻女士,在并不肯定对方是否默许之前,须得先用离她较远的那条胳膊搂她,这样做无疑才是更优雅的,这样做也可以避免举起那条近侧手臂的尴尬。
他的第二个失礼行为完全是无意识的。那天下午,她把时间都消磨在了理发店里,一想到会有什么可怕、不幸的事情降临到她的头发上,她就极度腻烦。可是彼得在做那个不幸的尝试的时候,偏不巧他的胳膊肘尖轻轻刮蹭了一下她的头发。这是他第二个失礼之处,而两次已经足够了。
彼得开始嘟嘟囔囔。从听到第一声嘟囔起,她就断定他只是个大学里的小男生。伊蒂丝二十二岁,不管怎样,这次舞会——开战以来第一次这样的联谊舞会——愈发加快的节奏提醒着她另一件事、另一场舞会和另一个男人。她对此人的感情要比哀伤的眼神、青春期的恍忽迷离多那么一点儿。伊蒂丝·布拉丁正爱着她记忆中的戈登·斯特雷特。
她就这么从德尔莫妮科的化妆室里出来,在门口站了一会儿,目光越过眼前一个身着黑色礼服的肩膀,落到那帮如同高贵的黑蛾子般在楼梯口转来转去的耶鲁小子。从她刚出来的房间里飘出一股股浓重的香气,那是进进出出抹得喷香的小美女们留下的——那浓烈的香水以及承载着脆弱的尘封记忆的脂粉。这些飘出的香气混着大厅里呛鼻的烟味向外飘移,在楼梯那儿沉降下来,并在即将举行伽马普西舞会的舞厅里弥漫开来。她对这种气味很熟悉,让人兴奋、给人刺激,甜腻得使人坐立不安,这正是一场时髦舞会的气味。
她想到自己的外貌,赤祼的臂膀拍着乳白色的香粉。她知道今夜在穿着黑色礼服的脊背的衬托下,她的臂膀一定看上去十分香软,并且泛着牛奶般的柔光。头发造型无懈可击,成功至极;浅红色浓发高高堆起,盘成骄傲的动感波浪式;唇彩精致描摩成深胭脂红;像易碎的瓷器一般的眼珠呈微妙的蓝色。从复杂的发式到纤细小巧的脚都是杰作,她无疑是完美无瑕的精致美女。
她在思考今晚在这个狂欢舞会上说些什么,那些高低起伏的笑语声和凉鞋发出的脚步声,还有成双入对上下楼梯的人群已然让她觉得今晚排场盛大,且这场舞会十分重要。她要说的是许多年来她一直在说的那些话——她擅长的——用时下流行的表达方式,外加一点儿报章和学院派俚语串烧。这样结合得天衣无缝的文体,使话语随意又稍带着点儿挑逗和精致的感性。这时,坐在楼梯那里的女孩的话还是让她稍稍愣了一下:“你了解的仅仅是皮毛而已,亲爱的!”
她展颜一笑,心中的火气也立刻烟消云散了,闭上眼睛,十分享受地深吸一口气,再垂下双臂于身体两侧,轻轻碰触着那光滑的、凸显身段的紧身礼服——她从未发觉自己是如此柔软,也从未如此欣赏过自己双臂的白皙。
“我如此香甜,”她单纯地对自己说,接着又是一闪念,“我是为爱而生的。”
光是这句话的调调就着实让她喜欢,顺势再往下想,那新近产生的、有关戈登的一连串骚动的梦境便不可避免地交替出现了。两个月前,事情变得愈发纠结起来,那神秘的欲望呈现在她眼前——想再见到他。如今的她似乎又被这个欲望驱使着来到了这场舞会,来到了这一时刻。
相对她雅致的美貌来说,伊蒂丝则是个严肃且心思缜密的姑娘。她的哥哥跟她一样爱思考,两人都带有青春期理想主义的特质,借此特质,她哥哥已然变成了一位和平主义者和社会主义者。亨利·布拉丁原来是康奈尔大学的经济学讲师,后来他离开那儿到纽约来,给一份激进的周报专栏撰写文章,试图为那些不可救药的邪恶灵魂开出最新的回春良方。
伊蒂丝没有她兄长那么荒唐和愚蠢,在她心里,能治愈戈登·斯特雷特就满足了。戈登身上那种孱弱的气质,会让她想去关心、照料他。而那份无助,又总是让她想去保护他。她需要一个她认识了好久的人,一个爱了她好久的人。她有点儿厌倦了,想结婚了。在一堆书信、五六张画和同样多的回忆中,再加上心生的厌倦,她决定下次要是再遇见戈登,两人的关系一定得发生点儿变化。她会说一些改变他们关系的话。这个夜晚来临了,就在眼前。这是她的夜晚,所有的夜晚都属于她。
她的思绪被打断了,一个严肃的大学生带着副受了委屈的神情,相当拘谨地向她深深鞠了一躬。这就是和她一起来的那个人,彼得·希梅尔。他个子很高,富有幽默感,戴着角质框架眼镜,有一种讨人喜欢、捉摸不定的气质。而她忽然就很不喜欢他——或许因为他没能成功地吻她的缘故。
“那么,”她先开腔,“你还在生我的气?”
“一点儿也不。”
她走上前去,拉住他的手臂。
“我很抱歉,”她柔声说,“不知道刚才为什么那样发火,我今天晚上莫名其妙地脾气不好,我很抱歉。”
“没什么,”他含糊应声,“快别再提这事了。”
他很尴尬,有些被冒犯的感觉。之前的失礼,难道她还逮着不放吗?
“那是个错误,”她还在继续,声调和刚才一样柔和,一样刻意,“我们俩把它忘了吧。”就这句话,他恨上了她。
几分钟过后,他们移步到了舞厅。这时候,特地雇来的十几个爵士乐演员,正摇摇摆摆、唉声叹气地给舞厅里拥挤的人群演奏着“如果只剩萨克斯风和我,干吗不凑成一对”。
一个留着小胡子的人插进来。
“嗨,”他语带责备地打着招呼,“你记不得我了?”
“一下子想不起名字来,”她轻声说,“但是觉得你很面熟。”
“遇见你是在……”他寂寞的声音低了下来,这时一个一头金发的男人插进来。伊蒂丝低声跟先前那位客套着:“谢谢你,人太多了……过会儿再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