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骆驼屁股(1)
1
当疲倦的读者将呆滞的目光移至以上题目稍息时,还会以为它仅仅是种隐喻。所有关于杯子、嘴唇、破便士和新扫帚的故事,都很少当真与杯子、嘴唇、便士或扫帚有什么相干。但这故事是个例外。它说的是一个真实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与现实生活中所见大小一样的,骆驼的屁股。
我们要从脖颈一直讲到尾巴。我要让你见见派瑞·帕克赫斯特先生。二十八岁,律师,土生土长的托莱多[12]人。派瑞有一口漂亮的好牙,还有张哈佛大学的文凭,梳着中分样式的头发。你以前见过他——在克利夫兰[13]、波特兰[14]、圣保罗[15]、印第安纳波利斯[16]、堪萨斯城[17]等地。纽约的贝克兄弟公司在半年一次横穿西部的旅途中,会专门停下来为他定制服装;蒙莫朗西公司每三个月,会十万火急地派一个年轻人来确保他鞋上有正确数量的镂空小孔。现在的他,开着辆国产敞篷跑车,但如果他活得够久,便会有一辆法国敞篷跑车。当然,如果哪天开坦克变得时髦的话,无疑他还会有一辆中国坦克。看上去,他就像广告里小麦色胸膛上涂着油,隔年去参加一回班级聚会的那个年轻人。
我想让你认识认识他的情人。她叫贝蒂·梅迪尔,要是拍电影应该特别上镜。她父亲每月给她三百美元用来穿戴打扮,她有着黄褐色的眼睛和头发,她还有一把五种颜色的羽毛扇。我还得向你介绍一下她父亲——赛勒斯·梅迪尔。尽管很容易就看得出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但说来奇怪,在托莱多,人们通常称他为“铝人”。不过当他和两三个铁人、雪松人、黄铜人一起坐在俱乐部窗户旁时,他们看上去跟你我无异,甚至比你我更寻常不过,如果你懂我在说什么的话。
在一九一九年圣诞假日期间,仅仅是那些有头有脸的人,就在托莱多举行了四十一次晚宴、十六次舞会、六次男女共进的午餐会、十二次茶会、四次不带女伴的晚宴、两次婚礼和十三次桥牌局。所有这一切层层叠加的累积效应,促使派瑞·帕克赫斯特在十二月二十九日做出了一个决定。
这位梅迪尔小姐既想嫁给他又不想嫁给他。她的日子过得十分畅快,固然极不情愿迈出这痛快明确的一步。加上,他们私下订婚已然太久了,似乎任何一天,这纸婚约都有可能不堪重负而被毁掉。有一个名叫沃伯顿的矮个子男人(一个无所不知的男人),他劝派瑞先把她给办了,再去搞张结婚许可证,然后上梅迪尔家告诉她——要么立刻嫁给他,要么就彻底一刀两断。就这么着,派瑞真去了,亮出了他的心、亮出了他的结婚许可证和他的最后通牒。结果,没出五分钟,他们就吵翻了,就像一切漫长战争和漫长婚约行将结束时,都会爆发的那些零零星星的公开大火拼一般。火拼带来的无非是众多可怕后果中的一种:相爱的两人会突然打住,冷冷地盯着对方,心想这全都是一场错误。风暴过后,他们通常会友善地亲吻,并且要确保一点——刚才都是对方的错。说啊,都是我的错误!我要听你亲口说出来!
正当和解的气氛开始在空中微微摆荡,这两位却都多多少少地有意拖延这一时刻的到来,以便当和解真正降临时能更性感撩人、更缠绵哀婉地享用它,可此时,一通长达二十分钟的电话却永久地打断了他们,是贝蒂的一位话痨姑妈打来的。在通话十八分钟后,派瑞·帕克赫斯特在骄傲、猜疑和自尊受损的驱策下,穿上了他的毛皮大衣,拿起浅棕色软帽,愤然地大步走出了房门。
“全完蛋了!”他一边试着把车挂上一挡一边断断续续地咕哝着,“全完蛋了……去死吧!如果我必须在这儿跟你耗上一个小时的话。”最后那句是对车说的,因为它已经停了有一阵子,全冻透了。
他朝市中心开去,确切地讲,是一条雪地里的车辙引领着他往市中心驶去。他无精打采地深陷在座椅里,万分沮丧,根本无心留意车会驶向何方。
在克拉伦顿旅馆前,有个叫贝利的坏小子在人行道上跟他打了个招呼,这个长着一副大板牙的家伙就住在旅馆里,一辈子没谈过恋爱。
“派瑞,”当跑车驶到他身旁,在马路牙子边上停下时,那个坏小子低声说,“我弄到了六夸脱[18]最他妈带劲的无泡香槟,绝对是你喝过的最好的。派瑞,要是你上楼帮我和马丁·梅西一起喝掉它,那三分之一就是你的了。”
“贝利,”派瑞声音很激动,“我要喝你的香槟。喝得一滴不剩,管它喝了会不会死。”
“闭嘴吧,你这傻瓜!”那坏家伙柔声说道,“他们不会往香槟里加木醇的。这东西能证明世界已有六千多年历史,老得连瓶塞都成化石了,不用石钻是根本拔不出来的。”
“带我上楼吧。”派瑞情绪低落,“如果你那瓶塞可以看见我的心,仅仅是靠着我心中的那份羞辱,瓶塞自己也会从瓶口滑出来的。”
楼上的房间里挂满了那些旅馆中常挂的天真纯洁的图画——坐在秋千上的小姑娘,咬着苹果,和狗聊天。房间剩下的装饰便是系着领结的男人们,以及一个穿着粉红色衣装的男人正面向穿着粉红色紧身衣的女人们读着一张粉红色报纸。
“当你必须开上高速公路,途经岔道时……”粉衣男人念道,眼睛却盯着贝利和派瑞,全是责备的味道。
“你好,马丁·梅西,”派瑞简短地说,“那石器时代的香槟在哪儿?”
“急什么?又不是动手术,你懂不懂,这是派对。”
派瑞郁闷地坐了下来,很不以为然地打量着那些领结男。
贝利不紧不慢地打开橱柜,拿出六只漂亮的酒瓶。
“把那该死的毛皮大衣脱了!”马丁·梅西对派瑞说,“难不成你是想让我们把所有窗户都打开?”
“把香槟给我,”派瑞说。
“今晚去汤森特家的马戏舞会吗?”
“我不去!”
“邀请你了?”
“嗯哼。”
“那为什么不去?”
“我讨厌派对,”派瑞大声说道,“我讨厌它们。我去得太多了……烦死了。”
“那你会不会去霍华德·塔特家的派对呢?”
“不去,我说了,我讨厌派对。”
“好吧,”梅西安慰他道,“反正去塔特家派对的人都是些孩子,读大学的那些。”
“我跟你说……”
“我还以为你无论如何也会去参加一个呢。我看报纸上说,这个圣诞节你可是一场派对也没落下过啊。”
“嗯……”派瑞闷闷地哼了一声。
他再也不去参加什么派对了。他脑海中出现了一些经典的句子——生活的一扇窗已经关上了,关上了。如果当一个男人这样说“关上了,关上了”,你就能够百分百确定准是某个女人将他甩了两回,所以他才这么说。派瑞也在琢磨另外一个关于自杀是有多怯懦的经典想法。这想法很高贵、很温暖,又那么的鼓舞人心。如果自杀不是一种怯懦的表现,想想我们该会失去多少好男人!
再过一小时就六点了,这时的派瑞已不再像油膏广告中的那个年轻人了。现在的他看起来就像是草图上那个放浪形骸的卡通人物。旁边的人唱着歌——那是贝利的一首即兴之作:
客厅有条蛇叫笨蛋派瑞,
他喝茶的方式在全城响当当;
他玩它,他耍它,
安安静静啜饮它,
茶杯稳当地放在餐巾上,
餐巾放在他训练有素的膝盖上。
“麻烦的是,”派瑞说,“你们这帮家伙屁也不会唱。我一停,开始唱男高音了吧,你们也开始唱上男高音了。”前一分钟派瑞还用贝利的梳子梳了头发,把一条橙色的领带绕到头上,试图扮成朱利乌斯·凯撒[19]的模样。
“我是天生的男高音,”梅西郑重其事地说,“没别的,只是缺乏练声而已。我姑妈总说我天生有把好嗓子,是天赋异秉的优秀歌唱家。”
“歌唱家,歌唱家,全都是优秀的歌唱家。”贝利边打电话边说,“不,不要酒吧那种歌舞表演;我要夜宵……我的意思是要找一个他妈的能弄点儿吃的来的人……吃的!我要……”
“朱利乌斯·凯撒,”派瑞从镜前转过身来,大声宣布,“一个具有钢铁意志且坚定不移的人。”
“闭嘴吧!”贝利大声嚷着,“嗨,是贝利先生。送一份丰盛的晚餐来。好好动动你的脑子。就现在!”
他将听筒挂到挂钩上很费了番工夫,然后紧紧抿着嘴巴,神色极为凝重地走向衣橱下面的抽屉,拉开。
“瞧!”他说,手中拿着一件改短了的粉格子棉布衣服。
“裤子,”他声音非常严肃,“瞧这个!”
那是一件粉红色女罩衫,一个红领结,还有一个巴斯特·布朗牌的硬领。
“瞧!”他重复说道,“为汤森家的马戏舞会准备的服装。我是为大象送水的小男孩儿。”
派瑞不由自主地心动了。
“我要扮凯撒大帝!”他凝神想了一会儿后宣布。
“还以为你不去呢!”梅西说。
“我?我当然去了。什么时候缺席过啊。对舒缓神经有好处……就像芹菜一样。”
“凯撒大帝!”贝利冷嘲热讽道,“不能扮凯撒!他跟马戏挨不上。凯撒是莎士比亚的人。干脆当个小丑吧。”
派瑞摇摇头。
“不行,就凯撒。”
“凯撒?”
“当然了。两轮战车嘛。”
贝利恍然大悟。
“对呀。好主意。”
派瑞像在找东西似的环顾房间。
“你借我件浴袍和这个领结吧。”派瑞最后这样说。
贝利盘算了一下,说:“这不行。”
“绝对行。我就需要这些。凯撒原本就是暴君。如果我扮成凯撒去,他们是不敢乱来的……如果他是个暴君的话。”
“不行,”贝利慢悠悠地摇着头说,“还是到商店搞一套服装吧,去诺拉克服装店。”
“早关门了。”
“试试啊。”
浑浑噩噩地过了五分钟,电话中传来一个细弱、疲倦、困顿的声音,这终于使派瑞相信那就是诺拉克先生本人。为了汤森家的舞会,他们会开门营业到晚上八点。这点得到确认后,派瑞吃掉好多烤牛里脊,还把最后一瓶香槟干掉了三分之一。八点一刻,那个戴着高帽、站在克拉伦顿旅馆门前拉门的男人,看见派瑞正在想办法发动他的跑车。
“冻上了,”派瑞明智地决断道,“寒冷让车冻上了。冷空气!”
“冻上了,嗯?”
“是啊。天太冷,把它给冻住了。”
“发动不起来了?”
“是的。就让它在这儿停着,等到夏天再说吧。八月的大热天会让它彻底化冻。”
“你想让它停这儿?”
“当然了。让它停着。贼要偷也得等到大夏天啦。给我叫一辆出租车。”
高帽男人叫来了一辆出租车。
“去哪里,先生?”
“去诺拉克……服装店,伙计。”
2
诺拉克太太身材矮小,一副孱弱的模样。世界大战结束时,她一度属于一个新产生的国家。但由于欧洲局势动荡的缘故,从那之后,她就再也没弄明白自己是谁,属于哪儿。她和丈夫每日蝇营狗苟、勉强度日的铺子晦暗阴沉、鬼气森森,里面堆满了一套套的盔甲和中式马褂,还有吊在天花板底下的一些巨大的纸质鸟模型。铺子背景混沌,挂着好几排没有眼睛的面具,空洞的窟窿瞪视着来宾。玻璃橱窗里装满了皇冠、权杖、珠宝和巨大的三角胸衣,还有颜料、人造假胡须和各种颜色的假发。
当派瑞踱进店里时,诺拉克太太正在收拾一个装满粉红丝袜的抽屉,在她心里,这是忙乱的一天留下的最后一堆麻烦事。
“你需要点什么?”她完全不抱任何希望地询问道。
“来一套双轮战车驭手朱利乌斯·凯撒的装束。”
诺拉克太太很过意不去,店里的战车驭手服老早就全租出去了,连一根线都没剩下。
“是要参加汤森家的马戏舞会吗?”
“是的。”
“对不起,”她说,“真正可以算得上马戏的东西一样都没剩下。”
这下碰到麻烦了。
“嗯,”派瑞念叨着,突然灵机一动,“要是你还有一大块帆布,那我就扮成帐篷去。”
“对不起,这种东西我们没有,如果要找,你就得去五金店问问看。我们倒是有一些很不错的南部邦联士兵装。”
“不,不要士兵。”
“我还有个非常英俊的国王装。”
派瑞摇了摇头。
“还有好多绅士装,”她满怀希望地继续说,“头戴高筒礼帽,身穿燕尾服,可以扮成马戏表演的领班……但是我们的高筒礼帽也没了。我可以给你一些人造假胡子。”
“我想要有点特色的东西。”
“什么东西呢……让我来想一想。有了,我们有一个狮子脑袋,一只鹅,还有一只骆驼……”
“骆驼?”有个念头占据了派瑞的想象,并紧紧抓牢了他。
“是的,但是得两个人。”
“骆驼。这个主意不错。让我看一下。”
骆驼从它待着的高架子上被取了下来。乍一看,它似乎完全是由一个形容枯槁的苍白脑袋和一个相当大的驼峰组成的,但一展开来,却发现它还有用厚棉布缝制的看上去毫无生气的深棕色躯体。
“你看是得要两个人吧。”诺拉克太太抓着骆驼,带着不加掩饰的赞美说,“要是你有一个朋友,他就可以扮作其中一部分。你看这里像两个人穿的裤子,两条裤腿给前面那个人,另外两条裤腿是给后面那个人的。前面的人从这里的眼睛望出去,而后面的人只需要弓着身子跟着前面的人转就行了。”
“穿上它!”派瑞以命令的口吻说。
诺拉克太太顺从地把她那虎斑猫似的脸伸进骆驼的脑袋,然后大幅度地左晃一下,右晃一下。
派瑞给迷住了。
“骆驼怎么叫?”
“什么?”诺拉克太太问,她露出头来,脸上稍稍弄脏了。“哦,怎么叫啊……有点像驴叫。”
“让我看看镜子里什么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