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阿多斯的肩膀 波尔朵斯的肩带和阿拉密斯的手绢
达尔大尼央火冒三丈,噌噌噌,三个箭步就穿过了候见厅,向楼梯冲去,打算四级一跨地下楼。他在奔跑中收不住脚,低着的头朝一个由边门从德·特雷维尔先生的房里出来的火枪手撞去,额头撞到了他的肩膀,撞得他发出一声叫喊,或者说得更确切些,发出一声号叫。
“对不起,”达尔大尼央说,一边想继续往前跑,“对不起,不过我有急事。”
他刚跑下头一段楼梯,就有一只铁爪般的手抓住他的肩带,迫使他停下。
“您有急事!”那个火枪手脸白得像裹尸布,大声嚷道,“在这个借口下您撞我,说声‘对不起’,您以为这就够了吗?完全不够,我的年轻人。就因为您听见德·特雷维尔先生今天跟我们说话稍微粗暴了一点,您就以为别人也可以跟他一样对待我们吗?您错了,朋友,您呀,您不是德·特雷维尔先生。”
“请相信我,”达尔大尼央辩解道,他认出了阿多斯;阿多斯是在医生进行包扎以后,回到自己的住所去,“请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我说过了‘对不起’。因此我觉得这就够了。然而我向您再重说一次,这一次,也许是多余的,我以名誉担保,我有急事,很急很急。因此我请您放开我,让我到我急着要去的地方去。”
“先生,”阿多斯放开他,说,“您不懂礼貌。看得出您是从很远的地方来的。”
达尔大尼央已经一步跨下三四级楼梯,但是听见阿多斯的评语,他又一下子停住了。
“见鬼,先生!”他说,“我告诉您吧,不管我从多么远的地方来,也轮不到您来给我上礼貌课。”
“那也说不定,”阿多斯说。
“啊!如果我不是有急事,”达尔大尼央嚷道,“如果我不是去追赶一个人……”
“有急事的先生,您用不着追赶就能找到我,您明白吗?”
“请问,在什么地方?”
“在赤足加尔默罗会[1]修道院旁边。”
“几点钟?”
“中午十二点左右。”
“十二点左右,好,我一定到。”
“尽量设法别让我等着!因为到了十二点一刻,我要预先通知您,将是我追赶您,在奔跑中割下您的两只耳朵。”
“好!”达尔大尼央向他喊道,“十二点差十分到。”
接着他就像有魔鬼附身似的开始狂奔,希望还能追上他的那个步伐平稳,看来还不会走远的陌生人。
但是波尔朵斯这时正立在临街的门口,和一个站岗的士兵谈话。两个谈话者之间正好有一个人宽的空当儿。达尔大尼央认为这个空当儿对他来说足够了,于是一直向前冲,指望像一支箭一样从他们中间一穿而过。但是达尔大尼央没有把风估计在内。他正要穿过去时,风猛地吹进波尔朵斯的长披风,达尔大尼央一头栽进了披风。毫无疑问,波尔朵斯一定有理由不放弃他的服装中这个主要部分,因为他非但没有放开手中握着的下摆,反而朝自己这边拉,以致达尔大尼央随着固执的波尔朵斯的抵制造成的旋转动作,裹在天鹅绒披风里了。
达尔大尼央听见这个火枪手在骂街,想从遮得他什么也看不见的披风底下钻出来,在披风的皱褶里摸索着。他尤其害怕碰坏了我们知道的那条崭新的华丽肩带。但是,当他胆怯地睁开双眼时,发现自己的鼻子正贴在波尔朵斯两个肩膀的中间,也就是说,正好贴在那条肩带上。
唉!正像世上的大部分东西都是徒有其表的一样,这条肩带前面是金的,后面却是普通水牛皮的。波尔朵斯是个真正的自命不凡的人,他不能有一条整条是金的肩带,至少也有一条半条是金的;现在我们终于明白了伤风感冒为什么是必需的,披风为什么不可少了。
“见鬼!”波尔朵斯一边叫喊,一边使出全身力量来摆脱在他的背后乱动的达尔大尼央,“您像这样朝人扑过来,莫非是疯了!”
“对不起,”达尔大尼央说,一边从巨人的肩膀下面重新露了出来,“不过我有急事,我在追赶一个人,而且……”
“您追人,难道忘了带眼睛?”波尔朵斯问。
“没有忘,”恼怒的达尔大尼央回答,“没有忘,正是靠了我的一双眼睛,我甚至看见了别人看不见的东西。”
波尔朵斯也许听懂了,也许没有听懂,反正他控制不住自己,大发雷霆了。
“先生,”他说,“我预先通知您,您要是像这样招惹火枪手,是成心找挨揍。”
“挨揍,先生!”达尔大尼央说,“话说得过重了。”
“对一个惯于面对敌人而毫无惧色的人来说,说这话正合适。”
“啊!见鬼!我知道您决不会把您的背转过来对着您的敌人。”
年轻人对自己的这句玩笑话感到很得意,他敞开喉咙笑着走了。
波尔朵斯气得发了狂,动了一下,想朝达尔大尼央扑过去。
“以后吧,以后吧,”达尔大尼央朝他喊道,“等您不再披您的披风的时候。”
“那就一点钟,在卢森堡宫后面。”
“好,一点钟,”达尔大尼央一边回答,一边在街角拐弯了。
但是不论是在他刚跑过的那条街上,还是在他现在举目眺望的这条街上,他都看不见人。那个陌生人,不管走得多慢,也该走得很远了;说不定他还走进了哪所房子里去了。达尔大尼央一路上向遇到的每一个人打听,沿着下坡道往下一直走到渡口,又沿着塞纳街和红十字路口往上走;可是没有,连影子也没有。然而随着他的额头上汗如雨下,他的心却冷静下来了;从这个意义上说,他的这段奔跑还是有益的。
他于是开始考虑刚发生的事;发生的事真还不少,而且挺不吉利。这时才上午十一点钟,而这个上午已经让他失去了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好感;德·特雷维尔先生不会不认为达尔大尼央离开他所采取的方式有点唐突无礼。
另外他还给自己招来了两场货真价实的决斗,跟他决斗的这两个人每个人都能杀死三个达尔大尼央,总之是两个火枪手,也就是说,是他如此敬重,因而不论在脑子里还是在心里,都看得比其他人高的那些人中间的两个。
推测起来,结果是不容乐观的。十拿九稳会被阿多斯杀死,所以我们也能够理解,年轻人并不太担心波尔朵斯。然而因为在人的心里最后破灭的总是希望,所以他到最后还希望自己在两场决斗以后能活着,当然身上带着可怕的重伤,而且是在假定自己幸免于死的情况下,他为了未来对自己作出了以下的谴责:
“我是个多么没有头脑的蠢人啊!这个勇敢而不幸的阿多斯伤在肩膀上,而我偏偏像山羊似的一头撞在这边肩膀上。我感到奇怪的是他没有当场把我杀了。他有权利这么做,我给他造成的疼痛一定难以忍受。至于波尔朵斯!啊!至于波尔朵斯,说真的,就有点滑稽可笑了。”
年轻人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然而他同时又四面张望,看看他的笑会不会伤害到哪个过路的人。他独自一个人笑,在看着他笑的人眼里是笑得毫无理由的。
“至于波尔朵斯,就有点滑稽可笑了;但是我并不因此就不是一个可鄙的冒失鬼。连个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这样朝人扑过去!不仅如此!还钻到披风底下去看,看见了里面所有的东西!他肯定不会原谅我;如果我没有向他提起那条该死的肩带,也许他会原谅我,不错,我没有明说,用的是隐语,可是多么高明的隐语呀!啊!我真是个该死的加斯科尼人,我落到煎锅里也要说俏皮话。好啦,我的朋友达尔大尼央,”他表现出他认为自己应该有的和蔼态度,继续对自己说下去,“如果你能幸免于难,看来这个可能性不大,将来做人一定要礼貌周全。从此以后应该让人钦佩你,应该让人把你引为自己的典范。待人和蔼可亲,彬彬有礼,这不是懦弱。看看阿拉密斯吧;阿拉密斯,他是文雅的化身,谦恭的化身。有没有人想到说阿拉密斯是懦夫呢?没有,肯定没有,从此以后我要处处以他为榜样。啊!他正好在这儿。”
达尔大尼央边走边自言自语,这时来到了离代吉荣府邸几步远的地方。他看见阿拉密斯正在这座府邸前兴高采烈地跟国王卫队中的三个贵族聊天。阿拉密斯看见了达尔大尼央,但是他没有忘记德·特雷维尔先生就是当着这个年轻人的面发那么大的火,而且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喜欢亲眼看见火枪手挨训的人,因此他装着没有看见。达尔大尼央正相反,他全神贯注地想着他的和解和谦恭的计划,走到四个年轻人跟前,郑重其事地朝他们行了一个礼,同时脸上还露出极其亲切的微笑。阿拉密斯稍微点了点头,但是没有微笑。而且四个人全都立即停止了他们的谈话。
达尔大尼央还不至于傻到看不出自己是多余的人;但是他还不很熟悉上流社会的礼数;一个人来到他勉强认识的人中间,打扰了与他无关的谈话,陷入的那种尴尬处境,他还不会很巧妙地摆脱掉。因此他心里在寻找一种尽可能显得不那么笨拙的办法离开,恰巧这时候他注意到阿拉密斯的手绢掉了下来,而且显然是出于无心地踩在上面;他觉得弥补自己失礼的机会来了,于是弯下腰,不管火枪手多么使劲踩住不放,还是以他能找到的最优雅的姿势从火枪手的脚底下把手绢拉了出来。一边奉还给火枪手,一边说:
“这儿有一条手绢,先生,我想您丢了一定会感到遗憾的。”
手绢确实绣得很华丽,一只角上还绣着冠冕和纹章。阿拉密斯脸涨得通红,与其说是从加斯科尼人手里把手绢接过去,还不如说是夺了过去。
“哈!哈!”卫士中的一个叫起来,“守口如瓶的阿拉密斯,你以后还要说你跟德·布瓦—特拉西夫人关系不好吗?这位可爱的夫人跟你亲热得连自己的手绢都借给你了。”
阿拉密斯朝达尔大尼央看了一眼,用的那种目光让他一下子就明白了自己刚给自己招来一个死敌;接着阿拉密斯又恢复了过分温柔的表情。
“你们弄错了,先生们,”他说,“这条手绢不是我的,我不知道这位先生为什么会想到把它交给我,而不是交给你们中间的一个。能为我说的话作证的是我的手绢,它当然在我的口袋里。”
说到这儿,他掏出了自己的手绢,这条手绢也非常雅致,是上等细麻布的,虽然在当时细麻布很贵,不过这条手绢没有绣花,没有纹章,仅仅有一个姓名起首字母组成的图案作为装饰,是手绢主人的姓名起首字母组成的图案。
这一次达尔大尼央没有吭气,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犯了错误,但是阿拉密斯的朋友们并没有被他否认的话说服,他们中间的一个装出一副严肃认真的态度对年轻的火枪手说:
“如果情况确实像你所说的,我亲爱的阿拉密斯,我就不得不向你讨回它;因为,你也知道,布瓦—特拉西是我的知交,我不愿意有人拿他妻子的东西来炫耀自己。”
“你这个要求提得很不妥当,”阿拉密斯说,“就内容来说,我承认你的要求是正确的,但同时我也因为你提出要求所采用的方式而要加以拒绝。”
“事实上,”达尔大尼央战战兢兢地大着胆子说,“我没有看见手绢从阿拉密斯先生口袋里掉出来。他的脚踩在上面,仅此而已;我当时想,既然他的脚踩在上面,手绢一定是他的。”
“您弄错了,我亲爱的先生,”阿拉密斯冷冰冰地回答,对达尔大尼央改正过错的表示毫不领情。
阿拉密斯接着朝自称是布瓦—特拉西的朋友的那个卫士转过身去,继续说:
“况且,我考虑到,我亲爱的布瓦—特拉西的知交,我也是他的朋友,而且交情并不比你浅;因此严格地说,这条手绢可以是从我的口袋里掉出来的,同样也可以是从你的口袋里掉出来的。”
“不是的,我以人格担保!”陛下的卫士叫了起来。
“你以你的人格来发誓,我呢,我以我的荣誉发誓,我们两人中间显然有一个人在说谎。好,让我们想个更好的办法,蒙塔朗,让我们每人拿半条。”
“半条手绢?”
“是的。”
“好主意,”另外两个卫士嚷了起来,“所罗门王[2]的审判。没错儿,阿拉密斯,你满脑子都是智慧。”
年轻人都哈哈大笑,我们也想象得到,事情不会有别的结果。过了一会儿,谈话停止了,在友好地握过手以后,三个卫士朝他们的房间走去,阿拉密斯也朝自己的方向走去。
“跟这个高尚的人和解的时机到啦,”达尔大尼央心里想;在这场谈话的整个后半部分时间里,他一直略微离开一些站在一边。他怀着这个美好的愿望走近阿拉密斯,阿拉密斯已经离开,根本没有注意他。
“先生,”他对阿拉密斯说,“我希望您能原谅我。”
“啊!先生,”阿拉密斯打断他的话,说,“请允许我向您指出,您在今天的这个场合里的表现,不像个高尚的人所应有的表现。”
“什么,先生!”达尔大尼央叫了起来,“您认为……”
“我认为,先生,您不是一个傻瓜;尽管您从加斯科尼来,您还是清清楚楚地知道别人不会无缘无故地踩在手绢上。见鬼!巴黎的街道又不是用亚麻布铺成的。”
“先生,您企图侮辱我是大错而特错了,”达尔大尼央说,他的喜欢争吵的天性开始压倒了他的和解的决心,“不错,我是来自加斯科尼;既然您已经知道,我也用不着告诉您,加斯科尼人是不大有耐心的;因此他们道过一次歉,哪怕是为了一件蠢事道过一次歉,他们也相信他们所做的已经比他们应该做的多了一半。”
“先生,我对您这么说,”阿拉密斯回答,“我决不是为了找碴儿跟您吵架。谢天谢地!我不是一个好斗的人,我当火枪手仅仅是暂时性的,我只有在我被逼得非打架不可的时候,才跟人打架,而且总是极其勉强;但是这一次事情比较严重,因为是一位夫人的名誉受到了您的损害。”
“应该说,受到我们的损害,”达尔大尼央叫了起来。
“您为什么那么笨,把手绢交给我?”
“您为什么那么笨,让它掉出来?”
“我说过,我再重复一遍,先生,这条手绢不是从我的口袋里掉出来的。”
“好呀,您说了两次谎,先生,因为我看见它掉出来的!”
“啊!您竟用这种口气说话,加斯科尼人先生!好吧,我要教教您怎么做人。”
“我呢,我要送您回去做您的弥撒,神父先生!请拔出剑来吧,就是现在。”
“请别拔,我的漂亮朋友;至少别在这儿。您没有看见我们是在代吉荣府的对面吗?那里面全是红衣主教的亲信。谁能向我保证不是法座派您来替他取我的脑袋的呢?可笑的是我十分珍惜我的这颗脑袋,因为我觉得它配我的肩膀再合适没有了。因此我要宰了您,您放心好了,不过在一个偏僻、幽静的地方慢慢地宰,在那里您就不可能拿您的死来向任何人夸耀了。”
“我同意,不过您别太自信了;带好您的手绢,不管它是不是您的,也许您有机会用上它。”
“先生是加斯科尼人?”阿拉密斯问。
“是的。为慎重起见,先生不推迟碰头的时间吗?”
“慎重,先生,对火枪手来说是一种无益的美德,这我知道,但是对教会里的人来说,却是必不可少的;因为我当火枪手只是暂时性的,所以我坚持要慎重行事。两点钟,我将荣幸地在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等您。在那里我再把合适的地点告诉您。”
两个年轻人互相行完礼以后,阿拉密斯沿着向上通往卢森堡宫的那条街走去,达尔大尼央呢,他看见时候已经不早,就朝赤足加尔默罗会修道院的方向走去。他一边走,一边心里想:
“可以肯定我再也不能死里逃生了;但是我如果被杀死,至少也是被一个火枪手杀死的。”
注释:
[1]加尔默罗会,一称“圣衣会”。天主教托钵修会之一。12世纪中叶创建于巴勒斯坦的加尔默罗山,故名。会规严密,会士持守苦行、缄默不语、与世隔绝。后分“住院会”和“保守会”两派,前者可穿鞋,后者赤脚或穿草履。赤足加尔默罗会指后者。
[2]所罗门王,古代以色列王国国王(公元前10世纪)。《圣经·撒母耳记》记载,所罗门智慧过人,有二妇女讼于所罗门前,争夺一婴儿,各称自己是婴儿的生母。所罗门佯命将婴儿劈成两半,分与二人。一妇同意,另一妇坚决反对。所罗门乃断定后者是婴儿生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