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民主集中制思想与当代中国政治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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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列宁主义的民主集中制的理论渊源

一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始终是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建党思想基础之上的

有的学者提出,马克思、恩格斯没有民主集中制的理论,这一概念是苏联学者臆造出来的。“有一种说法,认为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源自马克思恩格斯。然而,马克思恩格斯并没有谈过民主集中制,这个概念是苏联时期的理论界制造出来的。苏联出版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中文第1版)名目索引中单列了一条‘民主集中制’,但没有标出具体的卷次和页码,只是说‘见无产阶级政党——组织原则’。当人们按图索骥,找到‘无产阶级政党’中‘组织原则’,并按其中所指各卷页码查阅时,却始终找不到‘民主集中制’一词,看到的只是马克思恩格斯关于共产主义者同盟和第一国际章程的一些论述,并且那里说的是‘民主制’,而不是‘民主集中制’。”郑异凡:《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 工人民主制》, 《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年第5期。这种观点一方面否定了民主集中制原则的历史合法性,另一方面抽掉了列宁民主集中制理论的马克思主义基础,使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处于“悬空”状态。的确,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没有使用过“民主集中制”这个词儿,但不能否认的是,他们有非常丰富的民主集中制的思想。

无产阶级政党的历史使命决定了其组织原则必须是以民主为基础的集中制。马克思在1871年11月致弗里德里希·波尔特的信中谈道:“工人阶级的政治运动自然是以为自身夺得政权作为最终目的,为此当然需要一种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在经济斗争中成长起来的工人阶级的预先的组织。”《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0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69页。同样的思想,马克思在1880年口授的《法国工人党纲领导言》中有更进一步的论述:“生产者只有在占有生产资料之后才能获得自由;生产资料属于生产者只有两种方式:(1)个体占有方式,这种方式从来没有作为普遍现象而存在,并且日益为工业进步所排斥;(2)集体占有方式,资本主义社会本身的发展为这种方式创造了物质的和精神的因素。”“这种集体占有制只有通过组成为独立政党的生产者阶级——无产阶级的革命活动才能实现。”《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64页。无论是“工人阶级的预先的组织”,还是“组成为独立政党的生产者阶级”,它们的目的就是推翻资本的统治,实现以集体占有制为基础的工人阶级的解放。“对我们说来,问题不在于改变私有制,而只在于消灭私有制,不在于掩盖阶级对立,而在于消灭阶级,不在于改良现存社会,而在于建立新社会。”《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68页。要实现这样的目标,无产阶级政党应当建立秘密的和公开的、集中的和民主的相结合的制度。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工人,首先是共产主义者同盟……应该努力设法建立一个秘密的和公开的独立工人政党组织……并且应该使自己的每一个支部都变成工人协会的中心和核心。”同上书,第369页。

无产阶级政党所进行的对抗统治阶级的集体权力即政治权力的斗争决定了其组织原则必须是以民主为基础的集中制。仅仅依靠民主制度是难以对抗资本的力量的。这一点,考茨基在1902年发表的《社会革命》一书中有明确的论述。考茨基指出:“由此可见,民主制作为一种使无产阶级成熟起来以适应社会革命的手段,是必不可缺的。但是民主不能用来阻止这种革命。民主之于无产阶级,犹如空气和阳光之于有机体那样,缺少了就不能发挥其力量。但是,不能只看到这一个阶级的成长而忽视敌人的同时成长。民主并不妨碍资本的发展;资本的组织程度及其在政治和经济上的力量,是与无产阶级的力量同时增长着的。”[德]考茨基:《社会革命》,何江、孙小青译,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面对这样一种可以促进无产阶级觉醒,也能增强资产阶级力量的民主制,无产阶级必须以严格的制度组织起来。列宁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他强调“我们完全以马克思的理论为依据,因为它第一次把社会主义从空想变成科学,给这个科学奠定了巩固的基础,指出了继续发展和详细研究这个科学所应遵循的道路”。《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8页。正是有这种对马克思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理论坚持的态度,列宁才能够科学地提出和阐明民主集中制思想。他在1906年指出:“现在留下的是一项重大的、严肃的和非常重要的任务:在党组织中真正实现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要进行顽强不懈努力,使基层组织真正成为而不是在口头上成为党的基本组织细胞,使所有的高级机关都成为真正选举产生的、要汇报工作的、可以撤换的机关。”《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6页。列宁的民主集中制思想是建立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思想基础之上的。

二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始终是紧紧把握俄国的基本国情、借鉴优秀的革命传统

1861年农奴制改革的结果使原来对沙皇怀有期望的俄国知识分子大失所望,纷纷转向革命的民粹主义,在巴枯宁、克鲁泡特金、拉甫洛夫等人的无政府主义的影响下,数千名革命青年和一些贵族到民间去,策动农民造反。但遭到沙皇政府的残酷镇压,仅1874年就有一千多名“宣传员”被捕,1873—1879年因“社会革命宣传”案件而受审判的人有2500人。运动失败以后,民粹派首先意识到必须把各个小组联合起来,于是1876年成立了一个秘密的民粹派团体——“土地与自由社”。该组织最大的特点是它奠定了“集中制”组织原则的雏形:秘密、集中、互相监督、少数服从多数、严守纪律(在此之前涅恰耶夫也曾提出过要以极端专制、铁的纪律的小型革命支部覆盖全国,但是没能付诸实践)。

列宁高度重视俄国革命的传统,并善于从中吸取经验教训。在1919年4月25日撰写的《纪念赫尔岑》一文中讲:“我们纪念赫尔岑时,清楚地看到先后在俄国革命中活动的三代人物、三个阶级。起初是贵族和地主,十二月党人和赫尔岑。这些革命者的圈子是狭小的。他们同人民的距离非常远。但是,他们的事业没有落空。十二月党人唤醒了赫尔岑。赫尔岑开展了革命鼓动。响应、扩大、巩固和加强了这种革命鼓动的,是平民知识分子革命家,从车尔尼雪夫斯基到‘民意党’的英雄们。战士的圈子扩大了,他们同人民的联系密切起来了。赫尔岑称他们是‘未来风暴中的年轻航海长’。但是,这还不是风暴本身。风暴是群众自身的运动。无产阶级这个唯一彻底革命的阶级,起来领导群众了,并且第一次唤起了千百万农民进行公开的革命斗争。第一次风暴是在1905年。第二次风暴正在我们眼前开始扩展。”《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89页。

在第二代人物领导的平民知识分子革命时期,出现了一个重要的人物就是特卡乔夫。他主张建立“革命的战斗组织”,这种组织必须是集中统一的、下级服从上级的,应该具有严格的纪律,保持绝对的秘密。特卡乔夫从残酷的斗争中看到,沙皇政府是一种“强大的”“集权组织的力量”,它手中握有各种“物质的力量”,它依靠的是千百万把刺刀,它拥有军队、宪兵、警察、狱卒等,而革命者却两手空空,因此他认为,敌我力量是“极不均衡的”。特卡乔夫得出结论认为:采取集中制的战斗组织不仅有利于革命事业迅速蓬勃地开展,而且可以最大限度地积聚革命力量和保证个人安全。特卡乔夫在他创办的《警钟》杂志上阐述了“战斗组织”所必须遵循的最重要的组织原则,这些原则包括:权力要高度集中,革命活动的职能则需要分散;组织成员要下级服从上级、全体服从中央,要实行无条件的纪律;必须给每个组织成员的革命活动保守绝对秘密,不仅对敌人保密,而且对组织内的所有其他成员保密。特卡乔夫按照这些原则建立了秘密团体——“人民解放协会”,并通过严格的组织章程和细则对它进行领导和组织管理。

列宁善于借鉴平民知识分子革命家的理论。车尔尼雪夫斯基1862—1863年撰写了《怎么办?》,他提出了“要把国家从卑劣的政治和经济专制制度的压迫下,从这种制度使之陷入的崩溃的绝境中解救出来该怎么办?要把铭刻在青年心中的道德和社会主义理想贯彻到个人和社会生活中去该怎么办?”而特卡乔夫则为“人民解放协会”撰写了重要的建党文献——《怎么办?》。列宁从特卡乔夫等人那里汲取了丰富的营养。他在1901—1902年写的《怎么办?》中体现了这一点。列宁多次讲过:“这位作家(指特卡乔夫)无疑比其他人更接近我们的观点。”转引自周尚文《苏共执政模式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年版,第27页。“特卡乔夫比其他人更接近自己的观点。”转引自[德]赫尔曼·韦伯尔《列宁》,王源译,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第25页。特卡乔夫写过一篇题为“革命与国家”的文章,列宁则在1917年写了《国家与革命》一文。

当然,要注意这种借鉴不是完全抄袭,也不是趋同。有的学者讲:“列宁在《怎么办?》中对俄国马克思主义者所要创建的无产阶级政党连续使用了一些断语,比如‘战斗的革命组织’、‘集中的战斗组织’、‘坚强的革命组织’、‘集中化的组织’、‘严守秘密的组织’,等等。如果我们仔细留心一下特卡乔夫在他关于建党的一篇重要文献《怎么办?》中经常使用的这一类断语,就会发现,两者使用的词语都是非常相近的,有些词组甚至完全一样。这种语言上的相近实际上反映了思想的相近。”周尚文:《苏共执政模式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年版,第27页。笔者认为,这一观点值得商榷。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与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相联系的,是为了克服无产阶级自发斗争的局限性;而特卡乔夫等人的集中制思想是一种少数人的密谋。列宁讲:“所以,把战斗的革命组织看作民意党人特有的东西,这在历史上和逻辑上都是荒谬的,因为任何革命派别,如果真想作严肃的斗争,就非有这样的组织不行。民意党人的错误并不在于他们极力想把一切心怀不满的人吸引到自己的组织中来,引导这个组织去同专制制度作坚决的斗争。恰恰相反,这正是他们伟大的历史功绩。他们的错误在于他们依靠的理论,实质上并不是革命的理论,又不善于或者不能够把自己的运动同发展着的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的阶级斗争密切联系起来。”“无产阶级的自发斗争如果没有坚强的革命家组织的领导,就不能成为无产阶级的真正的‘阶级斗争’。”《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414页。一个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无产阶级政党其根本任务就是把无产阶级的自发斗争转变为自觉斗争,夺取政权。这与少数人密谋的组织有着根本的区别。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原则是一个科学完整的理论体系,而特卡乔夫等人的集中制思想只是为政治密谋而概括出的几个信条,本身并不是一个科学的体系。列宁在1905年7月提出的基本组织原则是:“(1)少数服从多数。(2)党的最高机关应当是代表大会,即一切享有全权的组织的代表的会议,这些代表作出的决定应当是最后的决定。(3)党的中央机关(或党的各个中央机关)的选举必须是直接,必须在代表大会上进行。不在代表大会上进行的选举、二级选举等都是不许可的。(4)党的一切出版物、不论是地方的或中央的,都必须绝对服从党代表大会,绝对服从相应的中央或地方党组织。不同党保持组织关系的党的出版物不得存在。(5)对党员资格的概念必须作出极其明确的规定。(6)对党内任何少数人的权利同样应在党章中作出明确的规定。”《列宁专题文集·论无产阶级政党》,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45页。这六条规定是一个完整的体系:既包括民主要求,又包括集中原则;既包括中央领导集体的权力行使,又包括党员个人权利的保护。

三 列宁的民主集中制理论始终扎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潮流中

有的国内学者提出:列宁在提出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和制度后,曾经受到了德国社会民主工党领袖罗莎·卢森堡的批评。列宁在受到卢森堡的批评后提出民主集中制。这一观点有一定道理,但并不全面,需要进行系统的分析。

列宁比较长时间地生活在西欧国家,对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历史非常熟悉。他1900年8月到达瑞士苏黎世,开始创办《火星报》和出版杂志《曙光》。1901年5月和7月,列宁先后会见了罗莎·罗森堡、卡尔·考茨基等人,向他们了解情况并约稿。列宁对于以德国社会民主党为代表的西欧国家的工人政党的历史是比较了解的。这些工人政党利用西方国家的民主选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在民主的环境下,德国社会民主党的确有了较大发展,党员人数在1890年前后只有几万人,而到了1903年前后则达到183400人左右。但是,由于党内缺乏组织性、纪律性,离开集中过分强调党内的民主化,于是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党内出现了背离马克思主义的修正主义。在这种情况下,党的力量不是加强了,而是削弱了。

正是看到了这一点,列宁在1904年2—5月撰写了《进一步,退两步》一书,列宁指出:“不仅在德国,而且在法国,在意大利,机会主义者都在竭力维护自治制,力图削弱党的纪律,力图把党的纪律化为乌有,他们的倾向到处都在导向瓦解组织,导向把‘民主原则’歪曲为无政府主义。”《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11页。德国、法国、意大利等国的工人政党深受资产阶级民主的影响,在党的组织原则上只强调自下而上的民主,而否认自上而下的集中,把任何纪律都称为官僚主义。列宁引用了考茨基的一个资料“卡·考茨基写道:据说,给党的执行委员会一种权利,让它对各地方选举选择候选人(国会议员候选人)施加影响,就是‘无耻地侵犯民主原则,因为民主原则要求全部政治活动自下而上地有群众独立自主地进行,而不是自上而下地用官僚主义的办法进行……'”同上书,第512页。由此可见,资产阶级民主的观念已经深入到这些工人党的组织体制中,其战斗力在削弱。列宁讲:“机会主义在组织工作方面也像在我们的纲领和我们的策略方面一样无能为力地屈从于资产阶级心理,一样不加批判地接受资产阶级民主派的观点,一样削弱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武器。”《列宁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526页。要改变这一状况,列宁提出必须加强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性,“无产阶级在争取政权的斗争中,除了组织,没有别的武器”同上。。这种组织性是什么呢?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中提出“使党至少能接受最低限度组织性的先进分子”同上书,第471页。, “保证服从党机关的指示,享有党员的权利,可以成为委员会委员的直接候选人”, 同上书,第478页。列宁在这里概括出了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特性,既包括严格的纪律性,也包括广泛的民主性,并不是像有的学者所讲:列宁在这里把“集中制思想发挥到前所未有、淋漓尽致的地步”。周尚文:《苏共执政模式研究》,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10年版,第34页。

但是,列宁在《进一步,退两步》中阐述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特性并没有被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其他领导人所理解和接受,党的创始人、在党内有重要影响的理论家普列汉诺夫明确要求中央委员会抛弃此书,而孟什维克请求第二国际著名的左派领袖罗莎·卢森堡对列宁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进行评价。于是,1904年7月,卢森堡写下了《俄国社会民主党的组织问题》一文,先后刊登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火星报》和德国社会民主党的《新时代》杂志上。卢森堡批评列宁的集中主义是“极端集中主义”“无情的集中主义”和“密谋主义”。卢森堡认为:“实行这种集中制的结果,中央委员会成了党的真正积极的核心,而其他一切组织只不过是它的执行工具而已。”《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卢森堡专集》,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41页。她认为,党的集中制不能建立在党的战士对中央机关盲目听话和机械服从的基础同上书,第44页。,不然的话就会扼杀党内民主,形成“官僚集中制”与少数人独裁。

实事求是地看,卢森堡提出的观点从理论上讲是正确的,例如她批评极端集中主义是一种毫无生气的看守精神。但是,卢森堡简单地把列宁的组织原则概括为极端集中主义是没有多少根据的。列宁强调的无产阶级政党的组织原则不仅包括集中制(集中制不单单是针对俄国特殊的政治环境,也针对第二国际的工人政党对民主的过分膜拜),也包括民主制。正因为列宁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建党的组织原则和基本精神,所以,在与卢森堡的争论之后,列宁明确地提出了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可以讲,列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是由于卢森堡的批评才提出的,这一原则是在与卢森堡的争论中凸显出来的,是列宁一贯思想的集中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