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生态文明内涵
从字面上理解,生态与文明是自然属性与人文属性的集合,核心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之所以将生态文明的界定追溯到古代中国哲学的“天人合一”思想,原因就在于需要理解并界定人与自然的关系。部分,必须尊重和顺应自然。人不是自然的主宰,不应该去改造和征服自然,与自然是平等的、和谐的;对待自然,人需要理性、公正。人们所追求的,并非是非自然的物质财富的无限积累,而是要认同并尊重自然的价值。如果说尊重和顺应自然是一种生态公正的话,天人合一的价值观还包括社会公正,即对人的权利的尊重和对自然资源收益的公正分享。生态公正和社会公正相辅相成,构成生态文明的价值基础。一般狭义的、文化理念上的理解,多限于价值理念,强调人是自然界的一员,在思想观念上,人要尊重自然,公平对待自然;在行为准则上,人的一切活动要充分尊重自然规律,寻求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广义的生态文明不仅包括尊重自然、与自然同存共荣的价值观,也包括在这种价值观指导下形成的生产方式、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即制度体系,构成一种社会文明形态,是“人与自然和谐共进、生产力高度发达、人文全面发展、社会持续繁荣”的一切物质和精神成果的总和。
在生产方式上,不是一种从资源经过生产过程到产品和废弃物的线性模式,而是以生态理性为前提,寻求物质产出的效率,而非简单的产出最大化的效益。这就要求摒弃低效粗放掠夺和破坏自然的生产方式,以资源高效利用和最低环境影响的方式从事生产,实现一种从原料经过生产过程到产品和原料的生产模式。在消费方式上,不是以追求占有、奢华和浪费的生活为目的,而是以绿色、节约、健康、理性和品质的方式进行生活。满足人的基本物质需求是有限的,但是人的欲望具有无穷尽的一面。生态文明的生活方式,并非是要节衣缩食,退回到农耕文明时代的原始生活,而是在保障基本的物质需求的基础上,抑制不必要的物质占有和消费欲望。由于生活方式决定的需求反作用于生产方式,因而,生态文明的生活和消费方式是生态文明的伦理价值的具体反映和体现。
在最终目标上,追求的是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生活品质保障。当代的生态文明,并不是2000多年以前的被动的顺应自然,而是在现代科学技术和对自然的认知水平上的天人合一。自然的美丽和博大不仅是思想的摇篮,也是生活品质的必要元素。美丽自然也并不是要经济的萎缩和社会的凋零,相反,维系自然的美丽也需要经济繁荣和社会稳定。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水平上的天人合一,是一种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一体的理想境界。
在制度体系构建上,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尊重和保护自然、促进社会公正、规范生产和生活方式、保障人文发展的体制机制。价值观需要制度的规范和引领。生态文明的生产和生活方式的形成和发展,也必须要有系统的体制机制约束和导向。人的发展和生活品质,同样需要相应的标准、规则和法律体系构架。资本主义制度体系的构建,不仅是工业化进程的产物,也是工业化进程顺利推进的保障。如果没有市场体系的建立和法制规范的完善,资本主义的发展也不可能那样高效和有序。
从以上讨论可见,生态文明作为一种发展范式,其核心要素是公正、高效、和谐和人文发展。公正,就是要尊重自然权益实现生态公正,保障人的权益实现社会公正;高效,就是要寻求自然生态系统具有平衡和生产力的生态效率、经济生产系统具有低投入、无污染、高产出的经济效率和人类社会体系制度规范完善运行平稳的社会效率;和谐,就是要实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包容互利,以及生产与消费、经济与社会、城乡和地区之间的平衡协调;人文发展,主要包括生活的尊严、品质和健康。各个要素之间也是互相关联的:公正是生态文明的必要基础,效率是生态文明的实现手段,和谐是生态文明的外在表现,人文发展是生态文明的终极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