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体系中国化的形成与实践
【作者简介】 丁冰,首都经贸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兼任中华外国经济学说研究会总顾问、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顾问等职。1992年10月起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主要著作(按出版时间排序)有:《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简史》、《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圣西门、傅立叶和欧文》、《当代西方经济学原理》、《当代西方经济学流派》、《现代西方经济学说》、《瑞典学派》、《战后科技革命与现代资本主义经济》、《资本主义国家市场经济研究》、《丁冰学术文选》、《原凯恩斯主义学派》、《我国利用外资和对外贸易问题研究》、《中国经济热点问题研究》、《国内外若干经济热点问题探析》等14本;加上其他担任主编、副主编和参与合著的著作共90余部;在各重要杂志发表重要论文近240篇。
2015年11月23日,习近平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会上,作了关于如何“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讲话。这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国化已初步形成。这个形成的过程,大体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并相应取得两大理论成果。即第一阶段形成了毛泽东经济思想;第二阶段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从而大大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宝库。为了阐明这两大理论成果,有必要首先说明传统的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
一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理论体系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是伟大无产阶级革命导师马克思创立起来的。它集中体现在被称为“工人的圣经”的《资本论》这部马克思的伟大著作中。1867年《资本论》第一卷的出版,就标志着这个理论体系已开始建立起来。它的基本内容,简单地说,就是从分析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细胞的商品开始创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和货币理论,并以此为基础,创立了剩余价值理论;同时围绕对剩余价值的生产、流通和分配的深入系统分析,创立了崭新的资本理论,工资理论、资本积累理论、再生产理论、利润理论、利息理论、地租理论,以及虚拟资本理论、危机理论。这样,马克思便以劳动价值理论为基础,剩余价值论为核心,使各种理论形成为一个具有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建立起一座十分精巧完美的经济理论体系的科学大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正是通过这座经济理论体系科学大厦的建立,对资本主义经济从现象到本质、从微观到宏观,再到微观,把微观分析与宏观分析结合起来,深刻地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的本质和基本矛盾,及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规律性,从而否定了资本主义制度永恒性的说教,实现了政治经济学伟大革命性的变革,因而也就成为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强大思想武器,充分体现出它是为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利益服务的本质;同时也充分体现出它的革命性和科学性高度统一的特点。
当然,《资本论》并没有终结真理。马克思经济学是开放性的经济学,它不仅是在批判地吸收和继承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合理成分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而且也是在实践中不断地得到丰富和发展。自1867年《资本论》问世以来一个半世纪里,资本主义已从自由竞争阶段到垄断阶段,又从私人垄断到国家垄断,目前更进一步朝着国际垄断资本主义方向发展。与此相适应,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以列宁的《帝国主义论》为代表,也发展到一个新的列宁主义阶段。在这个阶段,列宁在继承马克思基本经济理论的基础上通过对垄断资本主义的分析,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体系作出了新的发展和贡献;而且在实践中,俄国就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指导下,于1917年赢得了“十月革命”的伟大胜利。
二 毛泽东经济思想的形成与实践
“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同志通过对作为帝国主义掠夺对象的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社会经济的深刻分析,以及对我国如何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进行成功的和有益的探索,使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在继列宁之后,再向前推进到新的毛泽东思想阶段,获得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中国化的第一个成果——毛泽东经济思想。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对这一阶段的成果,即毛泽东的光辉经济思想作出了言简意赅的高度评价,说他提出的新民主主义经济纲领和在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提出的一系列“独创性的观点”,“都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创造性发展”。
现着重谈谈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在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伟大贡献。
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半封建、半殖民地旧社会的结束,也就是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我国旧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与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正处于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变过程中的情况有些类似,即无产阶级都面临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据此,马克思说:“德国的资产阶级革命一定要成为无产阶级革命直接的序幕”,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要不断进行革命的理论。1952年冬,毛泽东在这不断革命论的指导下,创造性地提出由资本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总路线和相应的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仅仅在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在全国范围内,除港澳台和西藏外,基本上都建立起以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随着这种崭新制度的建立,便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大大提前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1952—1957年工农业总产值增长68%,年均增长10.89%。
随后,在我国已开始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新形势下,毛泽东同志及时先后发表《论十大关系》(1956年)、《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读斯大林〈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谈话》(1958年)、《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下册谈话》(1959—1960年),以及1958年11月在郑州会议上的讲话,等等。他通过这些著作、谈话,在努力探索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过程中,提出了一系列独创性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要论点,为丰富发展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理论体系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主要表现在:
第一,准确地提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主要是生产关系,但是要研究生产关系,就必须一方面联系研究生产力,另一方面联系研究上层建筑对生产关系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即认为既不是像斯大林同志说的只研究生产关系;也不是像国内某些学者那样,把生产力或法律、政权等上层建筑也当作研究对象;同时更不是脱离生产力和上层建筑孤立地去研究生产关系,而是在与此二者相联系中去研究生产关系。很显然,毛泽东这样理解和表述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是最符合马克思原意的。
第二,最先提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理论。毛泽东说:“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不过社会主义社会的这些矛盾,同旧社会的生产关系和生产力的矛盾,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质和情况罢了。”由此说明社会主义社会无比优越于旧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
第三,十分重视社会主义宏观经济发展要按比例实现综合平衡。马克思认为,社会生产两大部类要按比例发展是任何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但只有在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社会才能自觉有计划地去适应按比例实现综合平衡的发展。毛泽东的新贡献则在于,他用辩证观点去看待综合平衡与不平衡的关系。他说:“社会主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经常出现不按比例、不平衡的情况,要求我们按比例和综合平衡。”还说:“说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一点波浪也没有,这是不可能设想的。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直线的,而是螺旋式地上升。”但尽管如此,社会主义经济既然能自觉主动去实现综合平衡,满足按比例发展的要求,就能从总体上避免资本主义不可避免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从而使宏观经济能维持持续稳定增长。这乃是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快于资本主义经济的根本原因之一。
第四,在产业结构上,毛泽东从我国国情出发,明确提出应实行以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的方针,要按农、轻、重的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毛泽东在中央1959年庐山会议上讨论总结过去经济工作经验时说:“过去安排国民经济计划是重、轻、农,现在是否提农、轻、重,重工业要为轻工业、农业服务。”这就进一步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关于两部类生产要按比例发展的思想。
第五,强调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必须重视商品生产和价值规律的积极作用。在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上,此前,这是一个禁区。斯大林在晚年虽然承认社会主义社会需有商品存在,但只限于消费品和不同所有制之间及企业与个人之间交换的产品,全民所有制内部调拨的产品和生产资料则不是商品。价值规律在这后一领域只具有核算意义,而不起调节作用。毛泽东则认为商品流通不仅限于不同所有制之间,还与生产力发展水平有关。他说:“商品流通的必要性是共产主义者要考虑的。必须在产品充分发展之后,才可能使商品流通趋于消失。”他还针对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中,一些人大刮“共产风”,急于想废除商品生产交换,以免滋生发展资本主义的思潮,强调指出:“商品生产不能与资本主义混为一谈”,“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有商品生产存在,价值规律就必然要发挥作用。毛泽东说:“这个法则(指价值规律——引者注)是一个伟大的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与此同时,毛泽东还注意到对价值规律的消极作用应予限制。他说:“商品生产有没有消极方面呢?有就限制它嘛!”这样,毛泽东便把商品和价值规律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经济思想史上又向前推进了一大步。
第六,提出管理也是生产关系的著名论点。前面已指出,毛泽东是把生产关系视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他认为“生产关系包括生产资料所有制、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关系、分配制度这三个方面”。因此,在“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即全民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集体所有的企业如何管理的问题,这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他还认为,在所有制性质不变的相对稳定时期内,“在劳动生产中人与人的生产关系,却不能不是不断变化的。”因此,领导者就必须注意不断调整改善管理制度和方法,使企业所有人员真正形成同志式的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为达到这一目的。毛泽东在总结群众和企业管理经验中,创造性地提出:“对企业的管理,采取集中领导和群众运动相结合,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相结合,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等等。”过去早已成型的、行之有效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鞍钢宪法,乃是充分体现毛泽东这一光辉经济思想的典范。它的最大特点和优势则在于它能使企业广大职工真切地感受到自己是企业当家作主的主人,因而能充分发挥主人翁感的生产积极性,大大提高生产效率。不难理解,在国有企业里,这种企业管理的办法不知要比那用职工持股来刺激积极性的办法要合理、有效多少倍!
上述毛泽东同志在探索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道路过程中所提出的独到性重要理论观点,不仅创造性地丰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而且由于它如实地揭示和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客观规律,完全贴近广大劳动群众的心思和利益,因而能充分调动各族人民特别是广大劳动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使我国解放后,在短短的20多年里,就从一个一穷二白的落后国家,变成一个基本上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的先进社会主义大国。从经济总量来看,统计数据显示:在1952—1978年的26年间按不变价格计算,GDP从679亿元增长到3624亿元,即增长434%,年均增长6.65%,大大超过西方各国同期年均增长速度。即使在经济受到一定干扰的“文革”时期,广大劳动群众凭着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固有优势和在党中央“抓革命、促生产”正确方针的指引下,经济建设也取得了巨大成绩。漫说农业获得连年持续增产丰收的成果,即使在城市工业、科技战线上,除了有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一批高科技产品问世外,仅通过三线建设和从西方引进一批先进技术投产,就新增了一大批以攀枝花钢厂为代表的现代化大型企业。就经济总量增速来说,在“文革”的1966—1976年间,GDP年均增速也达到了6.39%的远高于同期西方国家的年均水平。财政上更出现了一个难得的既无内债,又无外债,收支基本平衡略有结余的良好局面。而且那时物价稳定,工资月月按时照发。可见,有说那时经济已到了崩溃的边缘,是没有根据的。
总之,我国在毛泽东时代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下,依靠党的领导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努力,尽管有曲折,但成就却依然极其可观,因而也为新的历史时期的改革开放事业奠定了重要的物质基础、理论基础、制度基础和提供了宝贵经验。这些都是我们不容忽视和感到欣慰的。
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形成与争议
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开始进入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邓小平同志在1982年党的十二大上明确提出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新概念。自那以来的30多年间,我国人民在积极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和理论研究中又使马克思主义经济理论体系的中国化得到新的进一步发展。诸如建立了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即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理论;关于树立和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的理论;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关于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理论;关于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的理论;关于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理论;关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理论,等等。其中特别是“五个发展理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注入了较完整系统的理论框架,并已用之于指导“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得心应手,初见成效。所有这些便形成了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正如习近平同志在“讲话”中说的:“这些理论成果,是适应当代中国国情和时代特点的政治经济学”。这个政治经济学不仅有力地指导了我国经济发展的实践,而且开拓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新境界。在此,习近平同志的重要贡献之一,就在于他以自己深厚的理论功底和智慧,善于从我国经济发展实践中,揭示出它们的规律性成果,把实践经验提炼、总结、升华为系统化的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从而使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体系的宝库,在继列宁、毛泽东之后,又得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
这里应当补充说明的是,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开始进入改革开放时期,同时也正是西方新自由主义开始蓬勃兴起的时期,二者几乎是同步发展的;特别是在帝国主义加紧对我国施展和平演变战略的形势下,使得我国改革开放事业从一开始就不可避免地要受新自由主义的严重影响。所谓新自由主义,是指渊源于米赛斯(Ludwig Edler Von Mises, 1881—1973)、哈耶克(Friedrich A. Von Hayek,1899—1992),蓬勃兴起于20世纪70年代西方国家的自由主义经济观点。它是在承袭新古典自由放任主义基础上,作为与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的对立物而产生的各个资产阶级自由主义学派的经济思潮。归属于这种思潮的主要学派有货币学派(Monetary School)、新古典宏观经济学派(New Classical Macroeconomics),供给经济学派(Supply Side Economics)和新制度经济学派(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等等。1979年英国的玛格丽特·撒切尔夫人和1981年美国的罗纳德·里根先后上台执政,积极推行新自由主义政策,标志着新自由主义已取代凯恩斯主义的官方经济学宝座和西方经济学主导地位。直至1900年“华盛顿共识”出笼,更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新自由主义政策纲领。
“华盛顿共识”是由美国国际经济研究所前所长约翰·威廉姆森(John Williamson)于1990年在华盛顿召开的,有美国和拉美等世界各国经济专家、学者、政府官员参加的,为讨论总结20世纪80年代后期拉美各国推行新自由主义经济调整、改革的经验所达成的共识。这个“共识”共有10条政策要求,其核心是实行国有企业私有化、国内全面市场化、国际完全自由化,要求各国(实际主要是要求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全面放开商品、资本市场,让跨国公司的商品、资本无障碍地自由进入本国,直接投资办厂等。这些对中国来说,实际就是境外敌对势力疯狂推行其和平演变战略攻势的一把“软刀子”。
因此,习近平同志在学习会上所阐明的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具体内容中,有的从一定意义上说,既是与新自由主义斗争和争议的成果;也是继续批判新自由主义的锐利思想武器。因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本来就是与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根本对立的。
例如:习近平同志说:“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各种所有制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同时公有制主体地位不能动摇,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能动揺,这是保证我国各族人民共享发展成果的制度性保证,也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保证。”即主张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要搞好国有企业改革。此前,习近平同志还强调推进国企改革要遵循三个“有利于”原则,要“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简言之,就是必须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主导作用,要把国企搞好,而绝不是像“华盛顿共识”所要求的那样,要使国企私有化。但有些人却力图借混合所有制和PPP模式之名来削弱或私有化国企;有的还说要把国企“送进历史博物馆”;有的甚至气急败坏地说:“国企的存在就是问题”,“一意孤行做大做强国企,这叫什么改革?这完全是反改革”。凡此种种无一不是深陷于新自由主义陷阱之中的表现。
再如,习近平同志说:“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辩证法、两点论,继续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市场经济的结合上下功夫,把两方面优势都发挥好。”即不是要抛弃社会主义这个根本前提去推行单纯、全面市场化(实即资本主义市场化)方向的改革。他还说:“要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善于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利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同时坚决维护我国经济发展利益,积极防范各种风险,确保国家经济安全。”即不是无原则地不顾国家利益和经济安全,而去迎合外商和新自由主义的需要,任意全面放开国内商品、资本市场,误以为准入的门槛越低越好,准入的负面清单越少越好,自己的“政绩”越大越好。若只顾自己的“政绩”而不顾国家利益,是不可取的。
当前还特别值得警惕的是,要防止供给学派新自由主义思潮对我国经济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干扰。2015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针对当前我国经济实际存的一些产能过剩等问题和风险而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和相应的新概念。主要是指“三去(产能、库存、杠杆)、一降(成本)、一补(短板)”,并把这些改革措施视为2016年经济工作的亮点。当然,如果这些措施在今年不能完全达到预期目的,再继续几年也是可能的,但不可能长期如此。我认为这些措施在当前来说是比较务实的、必要的、完全正确的。由于这些改革措施从宏观经济来说,基本上都是着眼于供给方面,按西方供给经济学派(Supply Side Economics)用语也可以叫供给侧(Supply side)。中央正式提出这个概念,当然是可以的,也符合马克思关于在社会经济再生产循环过程中生产(供给)是决定性第一位的思想。但有的学者却自觉不自觉地把中央的这个正确决策硬要塞进到里根在20世纪80年代所推行的供给学派改革的框架之中,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把二者相混淆。如在中央提出的“三去一降一补”的供给侧改革中,着力“创新”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有的学者即趁机在名为《供给侧改革引领“十三五”》一书中强调“创新不给力,症结在于原本的政府主导”,“……我们的创新体制和政策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沿着过去那一套,其基本特点就是政府主导。”作者为什么这么说呢?其理由是:政府主导的“这样一套办法抑制了创新和创业的积极性、创造性”。“因为原始性创新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在经济上不一定能取得成功,只能发动千军万马的企业去闯、去实验,那么即使成功率很低,但只要参与竞争的个体数量足够多,就一定有一部分能取得成功。”笔者认为,这种说法不能说没有一点道理,但却带有很大片面性,特别是对诸如军工、航天、航空等等领域的大型科技创新发展来说,基本不符合实际,而且深深地打上了里根供给学派新自由主义的烙印。
因为里根供给学派的理论渊源于萨伊(Jean Baptiste Say, 1767—1832)的所谓“萨伊定律”的庸俗理论。萨伊认为,“供给会自行创造需求”,因而供需总是处于均衡状态,即使出现不均衡的情况,供需双方通过市场自由竞争也会达到均衡,而不致出现生产过剩危机。萨伊的这个理论遭到马克思详尽分析批判。
马克思认为,萨伊是从像荒岛上的鲁滨逊脱离社会的个人出发来抽象地分析生产一般,而不是研究具体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的个人生产,因而实际上是抛开了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分配、交换两个中间环节,成为生产直接也就是消费的格局。于是他以既定的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前提来分析生产;同时他还不去分析在这种生产方式下的产品分配必然贫富不均;也不分析各人分配到的产品最后通过交换才能交到消费者手中;而交换因需有货币的作用,使供给(生产)与需求(消费)在时间和空间上都分离开了,甚至消费者实际获得的产品数量也会发生变化,从而进一步加剧供需不均衡,资本主义周期性的生产过剩的危机就不可避免。所以萨伊的供给创造需求的理论,实际只不过是为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美化市场自由竞争的庸俗辩护理论而已。里根推崇、推行的供给经济学的理论政策则沿袭萨伊的思想,以肯定私有制和充分自由竞争为前提,反对国家干预,实行“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现在论者强烈反对当局在进行供给侧改革的创新举措中的国家主导作用,或者说反对国家干预,实际与里根实行完全自由化的主张如出一辙,而与我国以马克思主义的供给侧改革是格格不入的,因而是不可取的。
总之,我们要进行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开放,最终的目标是要实现伟大、壮丽的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若按新自由主义的要求去办,就势必要走上和平演变复辟资本主义的邪路。这绝不是我国各族人民,特别是爱国爱党爱社会主义的广大工农劳动群众、工程技术人员和干部、知识分子所愿意看到的。谁要鼓吹和推行这条邪路,谁就将成为民族和历史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