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
区际产业转移与产业升级是中央和沿海地区写入“十二五”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西部广大地区“十二五”期间经济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是扩大开放的重中之重。温家宝总理在《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若干重大问题》中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方向,就是加快东部沿海产业向中西部的梯度转移,形成更加合理、有效的区域产业分工格局”。而2007年以来的全球金融危机极大改变着世界经济格局和中国经济发展趋势,改变着我国欠发达地区承接产业梯度转移的方式和步伐,也促使加工贸易、万商西进等国家一系列支持西部政策措施的逐步出台和陆续到位。据有关部门测算,2010年,仅广东、上海、浙江、福建四省市需要转出的产业产值达到1.4万亿元。据商务部政研室沿海地区传统产业转移课题组的调研,2008—2012年,仅珠三角地区6个产业转出传统企业6000多家,东部地区近70%的纺织服装企业发生过转移或有转移意愿,珠三角40%左右的企业发生转移。基于此,目前许多内地地方政府,特别是广大西部地区,都把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视为一次实现经济赶超的重大战略机遇,要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承接东部沿海地区产业转移工作。如四川省在2008年制定了5年17000亿元的省外到位资金、220亿美元外商投资金额的承接产业转移目标。为确保工作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已分解细化到人头。省建立了督察督办考核机制,把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成效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目标考核范围。2008年8月,陕西省政府也做出了加强承接产业转移工作的重大决策,要求经过3—5年努力,全省累计承接产业转移项目5000个,引进省外资金突破3000亿元,初步形成20个工业产业集群,100个具有一定规模、产业协作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的工业园区,形成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但是,对产业转移与承接绝对不能理想化。目前,在我国,不管是东部及国外的产业转移,还是西部对产业转移的承接均面临诸多问题。
一是转出地的产业拦截阻碍产业结构升级。由于产业转移必然伴随GDP转移、财政收入和就业岗位等转移,加之东部各省区地域辽阔且自身发展不平衡,同一省区不同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很大,因此,在“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地方保护主义思维下,东部发达地区往往会对一些拟转劳动密集型产业进行拦截,转出地的地方政府,要么希望企业留下,要么希望在省内转移。例如,自2005年始,广东开始在省内推进产业转移战略,在2008年,建设了26个经省政府认定的产业转移工业园。到2010年3月,广东在省内推进建设的产业转移园已经达到34个。其他如浙江、江苏、福建等东部省区内部也同样存在此类拦截转移的情况。这种拦截现象滋生了东部地区的产业结构升级惰性,阻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也是其产业转移黏性的形成原因之一。
二是承接地的恶性竞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为了引来东部的产业转移,中西部许多地方政府往往从本届政府政绩角度出发,在土地、税收等方面制定一些优惠政策,进行恶性竞争。如土地政策,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以极低甚至“零地价”给出企业用地,但很多企业圈一块地之后几年都不投资,任地荒废,等待升值,几年后随便出手,即可赚得高额差价。据估计,这种企业在全国圈地至少超过10万亩,还不包括中西部地区一些政府自己建设的产业园区闲置占地。再如税收政策,据《新世纪》周刊报道,2009年8月,重庆市为了吸引惠普落户,其优惠政策为惠普项目建成投产十年之内,不仅对地方财政无任何所得税、营业税等税收贡献,地方政府还必须列支大量财政资金,用于返还惠普公司所缴纳的国税部分所得税。恶性竞争的后果不仅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和地方财政收入的减少,还会严重侵害农民的利益,妨碍当地企业在市场中的竞争。
三是承接地的饥不择食加剧生态环境恶化。研究表明,东部地区优先转出的企业往往是吃干榨尽没有多少油水的高耗能和高污染企业。如广东省政府在连续多年限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发展之后,又在2008年年初通过了一份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明确将影响环保及节能节水的火力发电、纺织、石油化工、造纸等落后产业列入转出清单。而西部地区招商的饥不择食又为这些企业提供了生存空间,许多西部地区招商人员在东部地区排队争抢污染企业的报道屡见不鲜。2007年7月,国家环保总局对11省区126个工业园区进行检查,结果发现,竟然有110个工业园区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占检查总数的87%。在产业转移的浪潮中形成的工业园区,有些正在变成“污染园区”或已经变成了“污染园区”。产业转移等于污染转移,其结果是中西部承接地生态环境恶化加剧,可持续化发展能力下降。
四是国家管理缺失影响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从国家整体层面看,当前国内产业转移自由化直接影响区域协调发展。首先,由于国家统筹管理缺失,在东、中、西三类地区承接产业转移中,因产业转移黏性、“马太效应”和“羊群效应”的存在,西部地区将处于最不利的位置,这将直接妨碍东西部经济差距的缩小,影响全国经济的均衡发展。其次,与中西部相比,由于东南亚国家存在物流优势、政策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如果国家不对国内产业转移统筹管理,按照市场规则,一些企业可能会放弃国内而选择到这些国家投资,从而造成资本流失。最后,由于国家统筹管理缺失,一些转移的产业可能会与承接地功能定位不一致,从而破坏全国性的主体功能区规划。
特别需要一提的是,随着西部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的增加,工业的快速发展,也带来资源利用问题。陈耀(2011)研究表明,从各区域的能耗数据来看,西部地区尤其是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GDP电耗、单位GDP能耗都远远高于东部发达地区,从单位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能耗看,中部地区为2.49吨标准煤/万元,西部地区最高,达到3.13吨标准煤/万元,西部能耗分别为东部的1.76倍和2.21倍,可见西部地区的生产方式相比沿海地区的粗放型特征更为显著。
国内外历次产业转移实践证明,凡是能耗大、污染重的企业和产品,都是急于转移的重点。由于资本的趋利性,在利润保障与生态环境和节能降耗发生矛盾时,转移产业选择的往往会是前者,因此,产业转移往往伴随着“污染转移”、“高能耗转移”等。而在广大西部欠发达地区,由于“项目饥渴症”加上现行政绩考核体系存在缺陷,部分地区甚至有意识地以“环保洼地”作为招商引资卖点,使国内产业转移变成污染转移成为可能。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讲,产业转移与生态和谐具有一定矛盾。
西部地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我国重要的水源区和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和防沙治沙重点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等,大多位于西部地区,因此,保护西部生态环境的责任重大,在承接产业转移时必须考虑产业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一方面,对于国家淘汰的“三高”型落后产业要坚决执行禁入制度;另一方面,要考虑到西部经济发展的迫切性,对于非国家淘汰的传统产业要积极进行技术性承接,降低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而21世纪兴起的循环经济本质上就是一种生态经济,要求运用生态学规律指导人类社会经济活动,是一种能够改善地球生态系统自我调节能力的可持续性很强的经济。因此,以循环经济指导西部地区承接国内产业转移,是破解产业转移与生态和谐矛盾的有效手段。从国家层面看,如果不能利用国内产业转移的大好契机,变不可持续的线性经济发展模式为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则必将使高耗能高污染产业在国内反复转移;反之,通过循环经济开展产业转移,则可彻底改变这一局面而一劳永逸。
因此,在上述背景下,西部地区要想科学、高效地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实现经济突破与可持续发展,必须坚持循环经济理念,认真研究国内外产业转移规律,认真分析自身承接条件,认真总结当前经验教训,认真规划产业转移承接,认真制定科学合理的承接思路与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