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2017):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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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评价

(一)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持续全面提升

1.总水平及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逐年提高

2015年,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为57.05%,比2014年提高了5.58个百分点,保持了自2010年以来逐年持续提高的态势,距实现目标还有不到1/2的路程。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也全部逐年提升(见图2-2、表2-5)。

图2-2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及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

表2-5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及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

2.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逐年提高,实现程度最高

2015年,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为65.45%,比2014年大幅提高了10.21个百分点,进展明显快于2014年。2010~2015年,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逐年提高,并在2015年重新超越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在4个一体化中实现程度最高,距实现目标仅有约1/3的路程(见图2-3、表2-5、表2-6)。

图2-3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及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较快主要得益于污染物排放以及环境卫生治理状况的明显改善。随着国家不断加大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力度,单位GDP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明显降低。污染物排放不仅在2010年时实现程度已经相对较高,在12个二级指标中实现程度最高;而且进展较快,在12个二级指标中,实现程度提升幅度仅次于收入消费水平和环境卫生治理。2015年污染物排放实现程度已经达到88.23%,距2020年实现目标仅有约10%的路程。

表2-6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及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

另外,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现程度起点较高,进展也较快;农村生活环境治理方面,虽然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实现程度较低,但由于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实现程度的大幅提高,2015年已达到73.9%,距实现目标只有约1/4的路程,由此带动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达到相对较高的水平。

3.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逐年提高,进展最快,实现程度较高

2015年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为62.1%,比2014年提高3.75个百分点。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仅次于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高于总水平、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距实现目标仅有约2/5的路程(见表2-5)。

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不仅逐年提高,而且进展最快,2015年比2010年提高了38.94个百分点,年均提高7.79个百分点(见表2-6)。

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较高、进展快主要得益于农民收入和消费水平持续相对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差距逐年缩小。2015年与2010年相比,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3.23缩小到1∶2.73(以农村居民收入为1)。另外,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有较大幅度提高,带动了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城乡居民消费支出差距不断缩小,由2010年的1∶3.07缩小到1∶2.32(以农村居民消费为1)。

4.社会发展一体化和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逐年提高,但实现程度相对较低

2015年,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达到49.1%,比2014年提高3.34个百分点,提升幅度下降。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虽然逐年提高,但由于起点相对较低,进展最慢,实现程度最低,距2020年目标还有1/2以上的路程(见表2-5、表2-6)。

2015年,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达到51.56%,比2014年提高5.03个百分点,进展大幅减缓。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虽然逐年提高,但由于起点最低,进展较慢,因此,实现程度较低,距2020年目标还有近1/2的路程。2013年之前,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最低,但自2013年以来,进展明显快于社会发展一体化,并在2014年实现超越(见表2-5、表2-6)。

(二)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有所减缓,2020年实现目标形势严峻

1.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和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基本呈下降趋势

尽管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以及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一体化和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较高,但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进程逐年减缓,自2013年以来实现程度提升幅度连续3年低于2010~2015年年均提升幅度。

4个一体化中,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基本呈减缓趋势;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虽然年均进展最快,但在2013年大幅提升后,已连续两年大幅下滑,进展低于2010~2015年平均水平;2013~2014年,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进程连续两年下滑,只是由于2015年进展大幅提升,才使2010~2015年进展保持较高水平(见图2-3、表2-6)。

2.按目前进程水平,城乡发展一体化整体将难以如期实现目标

按2010~2015年实现程度平均进展水平,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将在2020年如期实现目标,总水平接近实现目标,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距实现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按2015年进展水平,仅生态环境一体化将在2020年如期实现目标,总水平及其他3个一体化与实现目标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社会发展一体化差距较大(见表2-7)。

表2-7 2020年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预计

3.仅少数东部发达省份可以如期或接近实现目标

分省份看,按2015年各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以及2010~2015年实现程度平均进展,只有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和山东5个省份能够实现目标。但如果按2015年进展,则所有省份都将无法如期实现目标,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等省份也只能接近实现目标(见表2-8)。

表2-8 2020年中国及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预计

4.仅东部地区接近实现目标

分区域看,按2015年各区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以及2015年进展,只有东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一体化将如期实现目标;如按2010~2015年实现程度平均进展,只有东部地区的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将如期实现目标。但总体上看,到2020年,东部地区除经济发展一体化与实现目标尚有一定差距外,总水平和其他3个一体化都将如期或接近实现目标(见表2-9)。

表2-9 2020年4大区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预计

(三)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滞后

1.实现程度较低

2015年,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分别为51.56%和49.10%,分别比2010年提高了31.64个和27.31个百分点,虽然实现程度明显提高,但由于起点较低、进展相对较慢,因此,发展较为滞后,实现程度不仅远低于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也低于总水平。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分别比总水平、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低5.49个、10.54个和13.89个百分点;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分别比总水平、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低7.95个、13.00个和16.35个百分点。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距2020年目标还有约一半的路程。有18个省份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距实现目标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贵州、云南和甘肃3个省份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尚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

2.进展相对缓慢,与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的差距逐渐扩大

2010~2015年,经济发展一体化和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进程均明显低于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进程,且差距日益扩大。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与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的差距分别扩大了7.3个和5.94个百分点;同期,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与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的差距分别扩大了11.63个和10.27个百分点。

3.城乡二元经济和要素配置不合理仍是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提高的主要短板

近年来,中国经济增长率有所下滑,但依然保持了较高的增长;同时,人口城镇化率持续提高(见图2-4),因此,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依然较快提高,并达到相对较高水平,2015年为62.96%,距离实现目标只有约1/3的路程。但是,城乡二元经济问题十分严重,由此导致产业发展不协调。另外,城乡要素配置不合理,减缓了要素配置实现程度的提高。城乡二元经济问题和城乡要素配置不合理是制约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提升的主要问题。

图2-4 经济增长率和人口城镇化率

(1)城乡二元经济持续改善但十分缓慢,二元经济问题依然十分突出

近年来,中国农业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现代农业发展进程加快,城乡二元经济问题也呈逐年持续改善趋势,但改善程度十分有限,城乡二元经济问题依然十分严重。一是二元经济实现程度很低,距离实现目标还有约4/5的路程;二是有18个省份二元经济甚至出现恶化,特别是东部地区有6个省份实现程度下降,由此拖累东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提前实现目标。城乡二元经济问题导致产业协调实现程度处于较低水平,2015年,产业协调实现程度分别比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一体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低19.58个、8.18个和13.67个百分点,在12个二级指标中仅高于卫生均衡发展和教育均衡发展。

(2)城乡要素配置不合理

2015年,要素配置实现程度为48.32%,实现程度较低,分别比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一体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低14.64个、3.24个和8.73个百分点,距离实现目标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虽然要素配置实现程度逐年提高,城乡要素配置不合理得到一定程度的改善,但进展较为缓慢,2015年比2010年实现程度仅提高了25.19个百分点,在12个二级指标中,进展仅快于教育均衡发展。要素配置不合理主要表现在城乡金融资金流动不合理和城镇化土地利用效率低上。

从资金配置整体上看,其实现程度要高于要素配置,但这得益于财政支农相对程度较高。以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与财政支农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的比值衡量的财政对农业的相对支持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财政支农相对程度已提前9年实现目标,2015年仅有4个省份未实现目标。但是,金融资金城乡流动极不合理,绝大多数省份信贷资金对农业的支持明显不足。2015年,以农业贷款年末余额占全社会贷款年末余额的比重与第一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的比值衡量的农业贷款相对强度实现程度为5.13%,仅及2007年水平。2015年,虽然有5个省份提前实现目标,但有12个省份实现程度尚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

城镇化土地利用效率较低。2010~2015年,城镇化土地利用效率不断提高,全国每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由4.43亿元增加到5.78亿元,但利用效率依然较低,尚未达到目标的50%。相比较而言,东部地区土地利用的集约程度较高,北京、天津、上海、江苏等省份每平方公里城镇建设用地第二、第三产业增加值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已提前实现目标,浙江、福建和广东等省份也接近实现目标;但有1/3的省份尚未达到或仅及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距实现目标还有巨大差距。

4.教育发展不均衡和卫生发展不均衡是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提高的主要短板

2015年,卫生均衡发展和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程度分别为27.49%和34.57%,是所有12个二级指标中实现程度最低的,直接导致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处于较低水平。同时,不仅实现程度低,而且进展十分缓慢,2015年卫生均衡发展实现程度仅比2014年提高1.12个百分点,而教育均衡发展实现程度则下降了1.47个百分点,是12个二级指标中进展最慢的。2010~2015年,教育均衡发展和卫生均衡发展实现程度分别提高了16.22个和26.06个百分点,前者是12个二级指标中进展最慢的,后者实现程度进展也仅快于教育均衡发展和要素配置实现程度。

虽然农村义务教育教师素质不断提高,城乡义务教育教师素质差距不断缩小,农村人口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妇女健康和保健水平不断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人力资源数量不断增加,但由于起点较低,进展缓慢,因而,教育均衡发展和卫生均衡发展实现程度整体提高程度较小,农村人力资源数量和质量依然较差。另外,城乡人口受教育水平、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人力资源差距有所扩大,由此减缓了教育均衡发展和卫生均衡发展实现程度的提高,并最终制约了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的提高。在城镇化提高的过程中,城乡人力资源差距扩大是实现城乡发展一体化所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需要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四)东北地区农村居住卫生条件和环境亟待改善

2010~2015年,我国经济增长虽有所减缓,但依然保持了较快增长,人均GDP年均增长7.3%(按2010年不变价);与此同时,农村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年均增长11%(按2010年不变价)。经济发展指数和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指数实现程度得到大幅度提升。但是农村居住卫生条件没有得到相应速度的改善,农村居住卫生条件实现程度提升幅度远远低于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实现程度的提升幅度。

农村居住卫生条件和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与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实现程度之间不匹配主要发生在东北地区,东部地区则高度匹配。2015年,东部地区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为88.16%,农村居住卫生条件实现程度为89.34%,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为82.44%,居住卫生条件实现程度甚至略高于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与之相反,2015年,东北地区人均GDP、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程度分别达到71.36%和75.16%,但农村安全饮用水普及率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实现程度分别只有18.80%和29.29%,而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与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还有一定差距(见表2-10)。

表2-10 经济发展与农村居住卫生条件和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2015年)

另外,东北地区农村居住卫生条件和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进展缓慢,使这两项指标与经济发展实现程度之间的差距有所扩大(见图2-5)。

图2-5 东北地区经济发展与农村居住卫生条件和环境卫生治理实现程度

(五)区域发展差距持续全面缩小

2015年,以省份为单位的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的区域差距继续全面缩小,保持了逐年全面缩小的态势(见表2-11、图2-6)。

2010~2015年,除社会发展一体化以及教育均衡发展、卫生均衡发展和社会保障均衡发展实现程度在个别年份出现差距扩大的情形外,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呈现逐年持续全面缩小的态势,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和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区域差距大幅缩小,其中生态环境一体化区域差距缩小幅度最大(见表2-11、图2-6)。

表2-11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变化(变异系数)

图2-6 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区域差距变化(变异系数)

2015年,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的差距继续缩小,西部地区与中部地区差距缩小,但中部、西部地区与东北地区之间的差距略微扩大(见表2-12)。

2010~2015年,中部、西部、东北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呈逐年持续缩小的态势,西部地区与其他地区之间的差距除个别年份有所波动外,基本也呈逐年缩小态势(见表2-12)。

(六)区域差距依然较大

尽管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区域差距不断缩小,但区域差距依然较大。

表2-12 4大区域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差距

注:表中数据表示的是两个区域比较时,前者实现程度比后者高出的程度,符号“-”表示前者比后者低。“2015年比2010年缩小”中的数据表示的是两个区域差距缩小的程度。

2015年,有14个省份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距2020年目标还有一半以上的路程,有4个省份尚未达到目标的1/5。有5个省份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尚未达到目标的1/5,其中贵州、云南和甘肃尚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有3个省份社会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尚未达到目标的1/5,其中青海尚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有1个省份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尚未达到目标的1/5。有2个省份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尚未达到目标的1/5。

中国区域之间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存在巨大的差距,并主要体现为东部地区全面领先、西部地区全面落后。

2015年,东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及社会发展一体化、生活水平一体化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均远高于其他区域;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虽略低于东北地区,但经济发展和要素配置实现程度均远高于东北地区。相比之下,西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以及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除生活水平一体化实现程度高于东北地区外,整体全面落后于其他地区。同时,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以及4个一体化实现程度,特别是经济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与实现目标还有较大差距(见表2-13)。

表2-13 2015年4大区域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