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2017):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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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排序及变化

(一)2015年排序:东部地区居前,西部地区靠后,整体排序变化较小

2015年,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排名前5的依次是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和天津;排名后5的依次是宁夏、甘肃、云南、青海和贵州。

总体上看,东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较高,整体排序居前。排序前10名中,除辽宁外,其余均为东部地区省份,并且占据前8位;东部地区10个省份中唯一没有进入前10行列的海南位列第11。

西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较低,整体排序居后。11个省份中,有9个省份位列后10行列,陕西排名居中游,排在第15位;重庆位列第18。

东北地区的吉林和黑龙江排名居中游,分别位列第16和第17,辽宁虽进入前10行列,但位列第9。

中部地区6个省份中,3个省份位居中上游,3个省份位居中下游。

2015年与2014年相比,整体排序变化不大,前8位和后6位没有发生变化,河南、安徽、内蒙古和湖南的排序也没有发生变化。其余12个省份的排序发生变化,但变化很小,仅为1~2个位次(见表2-4)。

表2-4 各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排序

(二)2010~2015年整体排序变化:东部地区居前、西部地区居后的格局未发生变化,各省份排序也较为稳定

2010~2015年,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实现程度排序前10位中,东部地区始终占据9位,上海、北京、江苏、浙江、天津、山东和福建始终占据前7位,广东除2013年外,其他年份均占据第8位;而在后10位中,西部地区始终占据9位,宁夏、甘肃、云南、青海和贵州则始终占据后5位。东北地区整体基本处于中上游,辽宁始终在第9位和第10位之间徘徊,但黑龙江和吉林排序基本呈下降趋势。中部地区整体基本处于中下游,河南排序相对较高,而湖南则基本排在第22位。

2010~2015年,有26个省份排序发生变化,仅山东、福建、甘肃和贵州4个省份排序非常稳定,没有发生变化。

虽然大多数省份排序有所变化,但年际变化幅度很小,排序较为稳定,其中,21个省份年际排序变化仅在1~2位。排序变化幅度最大的是黑龙江和湖北,分别下降和上升了5位(见表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