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发展一体化指数(2017):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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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水资源利用指数

(一)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

1.实现程度较低,尚未过半

2015年,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为45.30%,分别比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低11.75个和20.15个百分点;在12个二级指标中,仅高于卫生均衡发展、教育均衡发展和产业协调3个指标实现程度。

2.省际差距大,6个省份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

2015年,水资源利用不仅实现程度较低,而且省际差距较大。北京、天津、河北、上海、山东和河南6个省份已提前实现目标,江苏也非常接近实现目标;但17个省份实现程度尚未过半,其中贵州、云南、四川、广西、重庆和广东6个省份实现程度低于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见图6-2、表6-5)。

图6-2 2015年各地区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

表6-5 各地区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

3.东北地区优势明显,西部地区滞后

2015年,东北地区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为82.91%,远高于全国、中部地区和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并略高于东部地区平均水平;东北地区实现程度最高源于3个省份实现程度较高且相对均衡,黑龙江和辽宁实现程度达到90%左右,吉林相对较低但也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东部地区虽然有5个省份已提前实现目标,但福建和广东两个省份实现程度较低,特别是广东尚未达到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区域内部差距较大,影响整体实现程度的提高;西部地区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仅为9.01%, 11个省份中只有陕西和甘肃超过全国平均水平,仅有陕西实现程度过半,有5个省份实现程度与2007年全国平均水平尚有一定距离(见表6-5、表6-6)。

表6-6 各区域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

(二)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进展

1.2015年进展大幅加快

2015年,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比上年提高13.68个百分点,不仅延续了逐年提升的态势,而且进展大幅提高11.98个百分点,扭转了进展逐年下滑的趋势。宁夏、青海和广西3个省份进展更快(见表6-7)。

表6-7 中国及各地区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进展

2.2010~2015年进展缓慢,实现目标任重道远

2010~2015年,中国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提高30.77个百分点,低于城乡发展一体化总水平和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进展。青海、宁夏、内蒙古和广西4个省份实现程度提高幅度较大,均超过40个百分点,特别是青海和宁夏实现程度分别提高79.49个和60.68个百分点(见表6-7)。

按目前进展,到2020年距实现目标依然有1/4的路程。

3.东部地区进展缓慢

2010~2015年,西部地区实现程度进展最快,但由于起点过低,因此,与其他区域的差距缩小不明显;东部地区虽然实现程度起点高,但进展最慢,实现程度被东北地区超越,按目前进展,将无法如期实现目标;东北地区实现程度起点虽然低于东部地区,但进展相对较快,按目前进展,将如期实现目标(见表6-6)。

(三)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排序及变化

1.2015年排序:东部和东北地区居前,中部和西部地区居后

2015年,排在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前5位的均为东部地区省份,排在前10位的省份中,东部地区占有7席,但广东排序靠后;东北地区的黑龙江和辽宁排序进入前10位,吉林排序也较为靠前,位于第12位;排在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后5位的均为西部地区省份,排在后10位的省份中西部地区占有6席,西部地区没有1个省份进入前10位;中部地区6个省份中,有3个位于后10位,整体排序相对居后,但河南已提前实现目标,排序较高,并列第1(见表6-8)。

表6-8 各地区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排序

注:括号中数字表示该省份在未实现目标前的当年排序。

2.2010~2015年整体排序变化:整体排序格局较为稳定

2010~2015年,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的区域排序格局较为稳定,基本保持东部和东北地区居前、中部和西部地区靠后的格局。省份间排序变动较小,除青海、河南和宁夏3个省份上升幅度相对较大,重庆排序下降幅度较大外,其余省份排序变动较小,其中有16个省份的排序没有发生变化(见表6-8)。

(四)加快提高西部地区农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农业用水在中国的用水结构中占有主体地位,因此,农业用水效率对全国的用水效率改善起着决定性作用。2015年,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为45.30%,远低于生态环境一体化实现程度,而且进展较为缓慢。此外,水资源利用效率区域差距巨大,西部地区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为9.01%,不到东北地区的1/9。中国是一个水资源相对短缺的国家,提高农业用水效率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农业用水效率显得更为迫切。因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是中国未来面临的重要挑战。同时,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低是西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中的主要短板,加快提高水资源利用实现程度对提高西部地区城乡发展一体化实现程度具有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