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中国的县域样本:福建长汀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与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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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水土流失治理的历程与成效

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就有官方组织的和民间自发组织的治理形式,但这些治理大多是一种间歇性的小规模治理过程。1940年,国民党福建省政府研究院就在长汀县河田筹建“土壤保肥试验区”,这是我国成立最早的3个水土保持科研机构之一。当时,一批科技人员在极为艰苦、简陋的条件下,进行河田地区水土流失的成因等基础性研究,初步开展一些在点上的治理试验性探索。根据当时留下的研究资料,限于时局变迁,至1949年也只是进行一些基础研究和点上和面上的探索。真正大规模的治理,是新中国成立之后的事情。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大体经历了四个阶段。

(一)艰难起步,愈演愈烈

新中国成立初期,特别是1958年“大跃进”之前,新中国政府继续探索水土流失的治理之策。1949年12月4日,设在龙岩的福建省第八行政督察专员公署在长汀河田设立“东江水土保持实验区管理组”,派员接管了国民政府福建省研究院设在河田的水土保持实验区(后改名为“农林部东江水土保持实验区河田工作站”),从而拉开了新中国成立初期长汀水土保持工作的序幕。一改民国时期水土保持偏重研究的做法,新的水保工作机构以广泛发动群众为工作重心,帮助乡村确定林权,建立林业生产组织,帮助制定护林公约,设立封禁区,派出专人巡山护林,禁止乱砍滥伐,禁止铲草皮,广泛实行封山育林。在此基础上,树立造林典型,掀起以“家家造林,人人植树”,“自采、自育、自造”等为主题的植树造林热潮。植树造林运动持续到“大跃进”之前,据有关资料统计,河田全区至1958年,累计造林6.36万亩,封山育林17万多亩,修建水土保持土谷坊60座,挖水土保持鱼鳞坑16万多个。造林运动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不少山头出现了郁郁葱葱的幼林,一些地方开始招来飞鸟山禽,昔日不闻虫声、不投栖鸟的凄凉景象已开始改变模样。但遗憾的是,1958年开始的“大跃进”,在全民大炼钢铁运动的氛围中,河田一带的林木重遭劫难,多年营造的幼林被毁灭殆尽,新中国成立初期开始起步的长汀水土保持工作,再度陷入低谷。马卡丹:《新中国初期的长汀水土保持》,《炎黄纵横》2014年第3期。

“大跃进”的狂热过后,中央政府做出了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指示。1962年长汀县成立了“县水土保持办公室”,并在河田恢复设立了“水土保持工作站”,同时,较大范围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也开始恢复展开。当时进行了乔灌草种植、经济果茶栽培以及夏季绿肥等一系列生物措施治理试验和试点;工程措施的治理主要进行小台地、小水平沟整地及建土、石谷坊等。1962~1966年累计种植乔灌草2500公顷,开水平梯田107公顷,修建土谷坊1172座、石谷坊18座,水土流失治理取得较大成效。但是,在1966~1976年十年“文革”期间,政令松弛,管理失范,乱砍滥伐现象再度出现,使长汀森林植被资源遭受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二次大破坏,各种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基本停顿。直到1977年,长汀再一次展开以大搞农田基本建设为主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是年冬,在河田搞千亩茶果场、“茶果良种示范场”,开始探索水土治理与开发利用相结合的路子。

(二)蓄力整治,初见成效

改革开放之后,长汀的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力度进一步加大。1980年,县水保站恢复建立,1982年成立县水土保持委员会及其办公室。1980年开始,在河田地区先后建立了八十里河、水东坊、罗地等“小流域治理”试验示范点,为后续将要开展的大规模治理工作积累了经验。1983年4月2~3日,时任福建省委书记项南与其他省领导及专家一行,莅临长汀县河田视察水土保持工作,并同当地干部一起总结水土保持的经验,编成水土保持“三字经”。在项南书记的领导推动下,省政府针对性出台具体政策措施,支持河田的水保工作。5月1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同意长汀县河田公社为全省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的几个问题的批复》(闽政〔1983〕综246号文件)。河田由此被列为全省水土保持试点的重点区域,并决定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河田公社以必要的支持。从1983年到1987年五年内安排1万吨煤炭指示,供应河田群众生活用煤;由省林业厅每年拨出育林基金20万元,主要用于育林和造林补贴;由省水保办每年拨出30万元,主要用于供应煤炭补贴。并明确规定“三至五年见绿不见红”的治理目标。随后,省委、省政府组织省农业厅、林业厅、水电厅、省水保办、省林科所、福建林学院、龙岩地区行署和长汀县人民政府等八家承包支援,开创了治理河田水土流失的新局面。1988年1月,全国政协副主席杨成武视察河田水保工作;是年,河田朱溪河流域被列入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


项南“水土保持三字经”

1983年4月,时任中共福建省委书记的项南带领专家赴闽西原中央苏区长汀县考察,对河田等地严重的水土流失状况感触极深,认为它直接威胁人民生活和经济社会发展,非治理不可,初次商议并提出了治理计划和措施。就在当时,项南拟出了《水土保持三字经》,后于1986年4月作了修改,共72个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三字经”镌刻在长汀水土保持科技示范园中“项公石雕像”的基座上,也成为长汀百姓坊间津津乐道的美谈。

责任制,最重要;严封山,要做到。

多种树,密植好;薪炭林,乔灌草。

防为主,治抓早;讲法治,不可少。

搞工程,讲实效;小水电,建设好。

办沼气,电饭煲;省柴灶,推广好。

穷变富,水土保;三字经,永记牢。


在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末,长汀开展了以绿化水土流失区荒山为重点的大规模造林绿化工程,使151万亩造林地重披绿装。其中,1983~1985年,全县完成植树造林19万亩,仅在重点水土流失区河田镇就造林4.5万亩,使山头由“红”变绿,治理工作初战告捷。1989~1991年间,长汀县实施“三五七”“三五七”造林绿化工程指的是福建省在1989年发起的荒山造林计划:闽北用三年、闽南用五年消灭荒山,七年绿化八闽大地。造林绿化工程,投入4876万元造林28.3万亩。其中,在重点水土流失区乡(镇)造林18.39万亩,提前一年基本完成宜林荒山造林任务,被国家授予“全国造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为进一步加快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步伐,1993年春季,在河田、三洲、濯田等强度水土流失区的无林地实施飞播造林13.02万亩。以河田镇为例,从1983年到1996年,河田镇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9333.3公顷,占该镇水土流失面积的58.92%。其中种草促林2666.7公顷,乔、灌混交林3666.7公顷,经济林466.7公顷,种果466.7公顷,补植及改造老头松2000公顷道路72公里。通过大规模的治理,河田的生态环境面貌开始改观,昔日的火焰山,开始披上绿装,山地植被覆盖度由原来的10% 提高到50%~85%。土壤侵蚀模数由治理前的8580吨/平方公里·年,下降为449~695吨/平方公里·年,河床普遍刷深0.6~1米,有效地减轻了洪涝灾害,初步控制了水土流失;生产条件得到改善,粮食播种面积双季栽培面积有所增加,粮食单产逐年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不断得到改善。河田人民绿梦成真的期盼得以初步实现。

(三)综合治理,规模推进

1999年11月27日,时任代省长的习近平考察长汀水土保持工作,充分肯定了治理的初步成果。2000年1月,习近平在长汀县人民政府《关于请求重点扶持长汀县百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请示》上做出批示,同意将长汀县百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上报长汀县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县。在他的亲自倡导下,中共福建省委、省政府决定2000年、2001年把长汀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每年补助1000万元。2001年10月13日习近平同志再次视察长汀水土治理,对长汀水土保持工作做出指示:再干8年,解决长汀水土流失问题。并由省财政依据水保委成员单位承担的额度汇总每年统一下达治理水土流失资金1000万元。以此为契机,长汀水土流失进入一个综合治理的全新阶段。

一是加大了治理规模与力度。10年共完成治理面积74559公顷,为省下达任务的100.1%。其中:封禁治理62120公顷;种果2472.6公顷;坡改梯412.4公顷;生态林草5822公顷;低效林改造3732公顷;道路250.33公里;蓄水池1413个;节水渠90.767公里;沼气池6897个;拦沙坝(蓄水塘坝、陂头)38座;监测站1个;煤点16个;苗圃1个;节水灌溉工程1个;治理崩沟623条。10年治理水土111.8万亩,长汀宜治理的水土流失地已得到初步治理。

二是水土流失治理不断探索新路子,总结提炼新经验。在上级政府治理资源持续注入的同时,更多的力量参与到水土流失治理之中,形成合力,大大提升了水土流失治理的水平。在治理过程中,治理理念、治理措施、治理政策、治理机制等,都得到有效提升。其中,“四个创新”即理念创新、技术创新、机制创新、管理创新。“五个结合”即采取大面积生态修复与小面积治理相结合;禁烧柴草与解决群众燃料相结合;生物、工程、农耕与管理相结合;以植草先行,草牧沼果与发展农村经济相结合;经济林果与水保防护林相结合的方式治理水土流失。“六个三”严格封禁做到三个建立、开发治理做到三个结合、强化领导做到三个落实、预防监督做到三个加大、项目管理做到三个规范、依靠科技做到三个创新。的治理模式与经验,被国家水利部水土保持司、科学院士专家团誉为“长汀水土流失治理是中国水土流失治理的品牌,南方治理的一面旗帜、南方治理的典范”。从体制机制层面来看,水土流失治理的长效机制逐渐形成。长汀推行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等水土流失治理机制,建立山林权流转制度,实行谁种谁有,谁治理谁受益,并对在水土流失区发展种养业的农民给予税费减免、肥料补贴,调动群众治山治水的积极性。“草木沼果”生态农业模式的建立,使大片荒山快速恢复植被。利用牧草发展养殖,利用畜禽粪便发展沼气,沼液上山作肥料,使生态效益与社会、经济效益有机结合,探索出了一条可持续发展的水土流失治理道路。在建立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方面,2007年历时一年完成了生态公益林管护机制改革114.57万亩,占应改面积的99.5%,以到户联户管护、责任承包专业管护、相对集中委托管护等模式落实管护主体。创新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有效落实强林惠林政策,将林农的补偿费采用银行一卡通直补到户。2001~2011年,全县共发放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6292.9万元,18.8万林农直接受益,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保护生态公益林的积极性。全县生态林116.32万亩、商品林249.3万亩实现全保。

三是治理效益开始全面彰显。在生态效益方面,据省水保监测站、福建师范大学地理学院、福建农林大学资源环境学院、县水保监测站2008年对治理区监测,植被覆盖率由15%~35%提高到75%~91%,植物种类由7科7属8种增加到17~20科22~26属22~30种,侵蚀模数由4836吨/平方公里·年下降到438~605吨/平方公里·年,径流系数由0.52下降到0.27~0.35,含沙量由0.35千克/立方米下降到0.17千克/立方米,年增加保水6526.4万立方米,保土128.47万吨,群落向多样性、稳定性演替,生态环境大为改善,野禽、飞鸟又回来了,断流多年的小河又有水了。在社会效益方面,调整了土地利用结构,变劣势为优势,培育经济林果产业,十年新增果业面积3.7万亩。建立了如策武万亩果场、三洲杨梅基地、南坑银杏基地,取得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四)进则全胜,全面提升

经过二十多年的全力整治,长汀水土流失的局面得到根本扭转,大量裸露的山体披上绿装,大量农田、崩岗、沟壑的水土得到巩固,剩下的多是二重山三重山等道路不通的边远地带。同时,林分结构单一、植被稀薄、局部已治理水土生态脆弱、建设用地毁林挖地等问题依然存在。这些都是难啃的“硬骨头”,需要付出更加艰辛的努力。2010年,省委和省政府再次做出决定:持续把长汀水土流失治理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继续实行扶持政策,再干八年,根治水土流失问题。2011年12月10日,长汀水土流失治理迎来了新的机遇: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对《人民日报》有关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报道做出重要批示,要求中央政策研究室牵头组成联合调研组深入长汀实地调研。时隔一个月之后,习近平就在中央调研组报送的《关于支持福建长汀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做出重要批示,指出“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上,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总结长汀经验,推动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2012年3月,在北京看望参加全国“两会”的福建代表团时,习近平再次提出:要认真总结推广长汀治理水土流失的成功经验,加大治理力度、完善治理规划、掌握治理规律、创新治理举措,全面开展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和中小河流治理,一任接着一任,锲而不舍地抓下去,真正使八闽大地更加山清水秀,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


习近平对长汀水土流失治理的多次批示

2000年1月8日,习近平在《关于请求重点扶持长汀县百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请示》中作出批示:“搞好水土保持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应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项南同志在福建工作时,就十分重视抓长汀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我们应该继续做好这项工作……同意将长汀县百万亩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和上报长汀县为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县。为加大对老区建设的扶持力度,可考虑今明两年由省财政拨出专项经费用于治理长汀县水土流失。”


2001年10月19日,习近平在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要求将我市长汀县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列入省生态环境建设长期规划并继续给予专项治理资金扶持的请示》上,对长汀水土保持工作再一次作出重要批示:(1)再干八年,解决长汀水土流失问题;(2)应纳入国民经济规划,请省计委安排;(3)按2001年资金安排规模和渠道形成拼盘意见,还要增加多渠道投资的措施,请省计委、省财政研究;(4)长汀河田是重点,还要统筹全省其他地方,但要突出重点。


2011年12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了《从荒山连片到花果飘香——福建长汀十年治荒 山河披绿》的文章,习近平在文章上批示:“请有关部门深入调研,提出继续支持推进的意见。”


2012年1月8日,习近平在中央七部委联合调研组提交的《关于支持福建长汀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上批示:“同意中央七部门调查组关于支持福建长汀推进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长汀县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经过十余年的艰辛努力,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保护建设取得成效,但仍面临艰巨的任务。长汀县水土流失治理正处在一个十分重要的节点上,进则全胜,不进则退,应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要总结长汀经验,推进全国水土流失治理工作。”


按照习近平总书记“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要求,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种社会力量的协同推进下,“十二五”期间,长汀全力打造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升级版,新一轮水土流失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水土流失治理呈现“三多三少二突破一加强”的良好态势。

“三多”:一是造林种草、补植阔叶林施肥改造等强化治理措施面积增多。“十二五”期间,全县共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20个,完成投资3.23亿元,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67.96万亩,为规划任务的117.2%。二是水土流失治理与发展绿色经济相结合项目增多。着重抓好坡地增收、沼气集中供气和崩岗经济三大重点,新增油茶、蓝莓、百合、桑葚等经果林1.56万亩,新种植金银花、黄桅子、蓝莓等经济作物1.3万亩,建立沼气集中供应点10个,解决近500户农户的生活燃料;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草木沼果”循环种养生态农业,有力推进了水土流失区域的经济发展,摘掉了“长汀哪里苦,河田加策武”的帽子。例如,策武镇南坑村引进厦门树王银杏制品公司,租赁山地2300余亩,种植银杏4万多株,年产值可达1000万元,年出栏生猪5万多头,占全县总量的7.64%。三洲镇大力发展杨梅产业,全镇共种植杨梅1.2万余亩,年出产杨梅3000余吨,产值达5000多万元,有效带动周边河田、濯田等乡镇杨梅种植业发展,被誉为“海西杨梅之乡”。至此,长汀基本实现了从严重的水土流失区到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华丽转身,踏上了“使经济社会在资源的永续利用中良性发展”的生态家园建设新征程。三是水保生态示范点增多。全县新增林地水土流失治理、坡耕地改造、崩岗治理、草牧沼果生态治理及水土保持生态村等各类示范片41个,总面积近5万亩。

“三少”:一是水土流失面积减少。据2015年遥感调查,水土流失面积从2011年的47.66万亩下降到2015年的39.6万亩,减少8.06万亩,减少减轻流失率达3.25%,水土流失率为8.52%,在全省11个水土流失治理一、二类重点县中最低。二是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明显减少。全县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比2012年初减少28670亩,近70%的强度以上流失区得以明显减轻。三是针叶林比例减少。全县新植或补植阔叶林近9万亩,针叶林比例明显减少,林分结构有所改善。

“二突破”:一是创新社会参与机制取得新突破。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山林经营权流转、项目倾斜、资金扶持、基础设施配套、种苗肥料补助等优惠政策,吸引各种力量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水土流失治理,“十二五”期间,共引进、扶持了65家企业和个人参与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治理水土流失。二是创新封禁护林机制取得新突破。健全封山育林制度,组建了一支107人的水保护林队伍,完善群众燃料补助政策,实施以电代燃补助政策。其间累计发放电补资金3111.9万元,受益人口达47万人。

“一加强”:全县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和科技协作工作进一步加强。严格封禁和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监管,明确责任,禁止炼山造林、暂停天然阔叶树采伐。“十二五”期间共申报开发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方案71个,申报率达100%,落实水保措施68个,落实率达95.8%,征缴补偿费143万元;构建了长汀水土保持院士专家工作站、福建省(长汀)水土保持研究中心、长汀县博士后研究工作站等“三站一院一中心”的科研平台,与中科院等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了水土保持生态建设项目研究26项。2012年“红壤丘陵区严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及其关键技术研究”获中国水土保持学会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2013年在全省率先被水利部评为“国家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县”,2014年被列为“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示范基地”。以上成效主要参见《创新水土流失治理机制,打造“长汀经验”升级版——长汀县“十二五”期间水土保持工作典型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网站,http://www.mwr.gov.cn/ztpd/2016ztbd/stbcf5zn 201602/t20160225_734559.html, 2016年2月25日。2016年3月5日,国家环保部国家级生态县技术评估组,通过对长汀县5项基本条件和22项建设指标的综合考核,认为总体达到国家生态县考核要求,长汀县成为龙岩市首个通过国家级生态县建设技术评估的县份,一跃从生态问题县成为生态先进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