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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城镇化与城乡收入差距
自2002年十六大报告首次提出走城镇化的道路以来,如何合理有效地推动改革,促进城乡经济的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七大、十八大都对城镇化的发展做出了专门指示,提出了内涵更加丰富的新型城镇化。尤其是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将各项城镇化举措转变为居民的实际利益,具体的措施为:第一,吸纳农民工成为市民;第二,为尚不具备转化为市民的农民工及其随行家属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保障;第三,落实社会保障体系对城乡居民的全覆盖。2014年2月,国务院发表相关文件,指出要改变农村居民老无所依的现状,在2020年之前建立城乡两大区域统一规划管理的养老保险制度。由此,以新型城镇化为契机的一系列行政管理制度改革正在逐步实行,基础建设、基础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资源也逐步在城镇与农村之间实现均衡分配,并由传统单一的人口城镇化向产业结构、就业方式以及生活方式等全面的新型城镇化转变。新型城镇化倡导全民共同分享城镇化的成果。城乡一体化、城乡协调发展的一系列措施的推进,将大大改善和提高全体公民福利,实现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缩小、社会福利均等将指日可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