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收入差距分析及其治理:以农民进城为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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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劳动力流动的效应及政策

(一)劳动力流动的效应分析

1.劳动力流动对农村居民收入的影响

劳动力流动的原动力是城乡收入差距较大,寻求较高的收入是农民外出务工的根本原因和唯一动力。因此,外出务工的最直接效果是促进了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改革开放以前,由于户籍制度、信息、交通的限制,农民生产经营活动单一、收入来源单一,农业收入中粮食收入占主体,实物收入占很大比重,副业收入占比很少,土地和房屋都是以自用自住为主,大部分农民几乎没有财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在家庭收入中比重甚微(夏莉艳,2010)。

20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农副产品和粮食价格的下跌,家庭经营性收入占比也在下降,农民外出务工收入成了每一个家庭经济的重要来源。据统计,从1997年以来,农民外出务工收入一直呈两位数增长。务工收入占农民纯收入增量的82%(1998年)、117%(1999年)、176%(2000年), 2005年突破千元大关,占纯收入增量的55%。虽然比重增量下降,但工资性收入已占纯收入的1/3以上。农民务工的工资性收入快速增长,推动了农民收入的总体增长,在工资性收入中占有突出地位,它几乎成了每一个家庭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绝对支柱和依靠。如果加上农民带回的其他产业经营性收入,如回乡养殖创业、承包土地等,则劳动力流动对农民收入的提高效应更大。所以外出务工、劳动力流动对提高农民收入、缓解贫困的效应是明显和直接的。

2.劳动力流动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影响

(1)调节社会劳动力结构,拓展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市场。随着开放性劳动力市场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人口流动促进了社会劳动力结构的合理配置。这使更多的农村闲置劳动力有渠道、有方向、有路径、有政策保障,从而找到更合适的岗位,提高社会整体就业率和劳动力有效配置。

(2)提高农民的素质和技能,引进资金、促进城乡技术和信息交流。通过进城,让农民脱离原生态世代相连的家族,走出农耕环境,离开传统农业生产和生活方式,从土地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进城,让其接受城市先进的生活方式和理念的熏陶和冲击,将有利于提高农民自身文化素质、文明程度。技术革新和产业升级造成劳动力就业门槛的提高,促使农民参与城市就业的竞争,进而提高其自身技能和竞争力。另外,由于农民工的大部分社会关系依然在农村,务工收入的大部分资金会流向农村,如抚养家庭成员、教育孩子、改善家庭环境、扩大或投资经营,养殖、添置农用机械、运输设备、厂房,这些投入也为农村农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市场的信息沟通搭起桥梁。

(3)为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转型提供了条件。大批的劳动力长期外出务工,不少家庭放弃或用低廉价格转包土地,有条件的地方单个种植的局面将有可能改观。未来农业种植、生产和发展将向专职农户或合作社或企业承包的现代农业模式转型。随着土地流转政策的实施,土地市场交易的活跃,农业生产和土地利用将向更加集约化、高效化、市场化和现代化迈进。

(4)农业生态环境得以保护。由于大量劳动力外出务工,对农村资源的消耗减少,以前森林砍伐、河道捕捞是农村治理的难点,现在不少改革开放后几十年的边远的农村,生活条件逐渐改善,山上恢复了绿色,河里也能见鱼虾,自然生态环境得以大大改善。

当然,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农村劳动力的流失也会给农业发展和农村带来负面效应。

(5)劳动力减少,荒芜化农地增加,农业基础受到挑战。华东师大社会调查课题组《农村社会调查2010》显示,有32.98%的熟练农业耕作技术的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25%的劳动力从事副业。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的多为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所谓的农村“三八” “六一”“九九”现象,即妇女、儿童、老人留守农村,农村农地荒芜化现象呈现。由于长期留守农村的都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农业新技术、新工具也难以在农村施展,严重制约农业生产的升级和转型。由于务农与打工收入悬殊,以及我国农业生产还处于传统的低层次发展阶段,低效益、高投入、低产出、高风险等因素制约,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得农村劳动力锐减。更严重的是,新生的“农二代”很多一直跟随父母在城市打工,已经不会也不愿意种田务农,他们已经回不去农村。农村未来的劳动力将面临严重短缺现象。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短缺、生产能力不足、结构不合理,农户劳动积极性严重不足。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直接影响各行各业,与人民生活息息相关。长此以往,农业发展将受到制约,农业基础受到挑战,会威胁我国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影响国民经济长远发展和社会稳定。

同时,由于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也带来不少农村社会问题。有些地方荒芜农地增加,村庄也开始荒凉化,不少村庄由于人员急剧减少,很多房屋长久无人居住,破败不堪,村庄逐渐萧条。还有如留守儿童教育与亲情缺失问题,农村家庭稳定受到严重的挑战,这也考验着当今农村村级治理。

3.劳动力流动对城市管理、就业的冲击

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西蒙·库兹涅茨的“长周期理论”认为,19世纪末美国受益于人口大爆炸带来的巨大繁荣。2008年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保罗·克鲁格曼通过城市层级体系模型的精确推演,也证实人口迁徙能造成城市的兴衰。可见,人口是经济长周期中的决定性力量,人口是一个国家的命运。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显示,2001~2010年来上海的外来人口总数增长了40.3%,远远高于5.8%的全国水平,来沪常住的外省市人口也已达到897.7万人。15~39岁的外省份来沪人口比重为65.7%(589.56万人),即上海的劳动力人口中大部分都是来自外省份的新上海人。虽然人口增多会带来诸多“城市病”问题,但限制人口来沪,绝对不是明智之举。如果保持现有人口,不再引进新增劳动力,到2040年,上海的人口总量将减少到约1900万人,60岁以上老人的数量将从347万人增加到800万人,老年人口比重将从15%增加到41%。参照东京、伦敦、纽约的情况,其劳动人口比例应常年保持在70%左右,这是一座特大型城市想要可持续发展的人口红线。

虽然目前上海15~59岁的劳动力人口为1756.38万人,占总人口的76.3%。但是如果没有外地人口的导入,这一比例将迅速下滑。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的《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 2015年上海第一次出现15万人外流现象。如果劳动力人口低于人口总数的一半,却又要负担起整个社会运转,这样的高老龄化城市是缺乏生命力的。所以源源不断的新生劳动力及外来人口的补给为城市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活力。同时,这也考验着城市的整体管理,交通、就业、住房医疗等成为亟须解决的难题。

目前,我国农村有1亿~1.2亿人的剩余劳动力待转移,这些劳动力仅靠当地乡镇企业或其他方式已经无法完全消化。当初,我国农业为工业化发展原始资本积累做出很大贡献,现在又承担着解决剩余劳动力的压力。农业过剩的劳动力产生了严重的隐性失业问题,其中大部分将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已成为必然选择。

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对流入城市产生正、负两方面的效应。一方面,为流入地的经济发展和地区生产总值提升做出巨大贡献。有关研究表明,1979~1999年,农业剩余劳动力向外转移对我国GDP增长的贡献率高达15%以上,相当于北京、上海、广东地区生产总值的30%。另一方面,劳动力流入提高了整个社会的城市化率,推进了城市化进程。我国打工潮已延续了30多年,尽管户籍制度改革最近两年才有所松动,但依然阻挡不了浩浩荡荡的进城大军。通过多年的城市打拼和磨炼,其中不乏素质好、优秀的农民工在城市中立住脚、扎下根,在城市里找到了自己的价值。置业买房、创业,逐渐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成为城市里具有竞争力的一员。同时,大量年轻的农民工进城,也为城市带来了活力,活跃了劳动力市场,降低了劳动力成本,可以更好发挥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空间。此外,大量新生人口流入,形成庞大的消费群体,对城市的消费、商业、服务、旅游、房地产市场都形成了强有力的支撑,可以让城市高效、便捷的集聚效应发挥到极致。

当然,劳动力的快速流入也考验着一个城市的承载力和政府的管理能力。近年来,大量的农村劳动力涌入一、二线城市,其中大多数劳动力素质不高,技能欠缺,而雇佣者因产业升级、压低成本而提高门槛,使得供求市场产生“就业危机”或“结构性失业”。大部分农民工只能选择建筑、家政、饮食等低端、低收入的服务业。由此可见,我国人口基数大,生产资料不足,当大量剩余劳动力转移到城市以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资本技术提高,低素质劳动力无法适应工作要求,以及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减少使得出现大面积结构性失业,进而引起负的外部效应以及连锁反应,有可能使我国陷入严峻失业的“囚徒困境”之中。

同时人口的激增,也给交通、治安、环境卫生、教育、医疗等带来了压力。总之,近年来我国劳动力流动是一次人们主动、自然选择的结果,是市场调节的结果。而对于流入城市,我们应该以怎样的姿态面对新增农民工人口,如何进行制度创新,如何规划我们的城市发展,如何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领域的建设,都将考验着政府管理理念和治理城市的能力。

(二)劳动力流动的相关政策

适应新形势下劳动力流动的趋势,我们各级政府出台了相应政策,初步归纳如下:①《关于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劳部发〔1997〕 106号); ②2003年9月9日农业部等共同出台的《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 79号);③《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0〕 11号); ④《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 5号); ⑤《关于在全省统一实行外来人员就业证制度的通知》(粤劳服〔1994〕 57号); ⑥《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06〕 46号); ⑦《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对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服务和管理的若干意见》(浙委〔2006〕 10号); 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 47号)。

2015年江苏省就业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到2020年,城镇新增就业600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扶持成功自主创业60万人,带动就业300万人以上;创建以“互联网+”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空间为一体的全新创业载体,遴选认定省级创业示范基地230个;技能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资源总量分别达1200万人和380万人;推进统一规范和灵活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公共就业创业政策和服务实现普惠均等,就业环境更加宽松和公平。

江苏省政府对劳动者创办社会组织、从事网络创业符合条件的,给予相应创业扶持。对已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并办理《就业创业证》的网络商户从业人员,同等享受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未进行工商登记注册但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其从业人员可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相应的扶持政策。这也反映出,政府的就业政策紧跟产业结构的调整和变化,产业结构的调整带动了政府就业政策的相应变化。

一系列促进劳动力流动和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政策出台,对推进劳动力有效流动,缓解我国“结构性失业”产生了积极效应。但我们还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政策的支持和引导力度。

第一,继续深化农村体制改革,特别是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改革。

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对举家外迁造成废弃荒芜的土地,可采取收回耕种权,转租承包给个体农业大户或农合组织或农业经营的企业,进行集团化、现代化规划和管理;对家庭劳动力不足的土地,可通过村集体季节性互助。总之,发展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壮大集体经济的实力,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益,提高农业的收益率。此外,还加速农业生产资料销价及农产品收购。

加强农业生产资料销价及农产品收购价格和流通体制改革。对部分农业生产资料进行价格补贴,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高农业收入,提高和保护农民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使农民在其土地上劳有所获,在外务工的农民能安心务工。要兼顾农业发展,分享流转后土地的收益,让农民得到真正的实惠和收益。只有占人口一半左右的大多数农民脱贫富裕了,我们国家才能实现真正的富裕。

第二,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劳动力市场,合理引导农村劳动力流动。

农民工个体流动具有一定的盲目性。由于受到自身素质、知识、交通、信息等约束,就业的信息大多都是老乡口耳相传的。如何根据市场要求引导劳动力的合理流向,社会各有关部门应建立与劳务市场相适应的信息监测平台和机制。有组织、有目的和有针对性地分流劳动力,缓解盲目流动造成的社会压力,促使整个社会劳动力得以合理、有效最佳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