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传统委托代理框架中的审计师选聘权配置特征
在第一章中,我们谈到独立审计源于委托代理关系的形成和发展。因此,本章也首先从委托代理关系中的审计师选聘权谈起。
委托代理理论是目前解释审计需求产生的主流理论。Antle(1982)认为应当将审计师作为一个效用最大化的追求者引入委托代理模型,以形成两个代理:一个是管理者代理,另一个是审计师代理。因此,很多研究者将委托代理框架作为分析和解释各种审计师行为的基本框架,其成为分析审计师独立性的主要工具。
在该框架下,它实际上隐含着这样一个重要的假设前提,委托者是会计报告的使用者,他具有追求真实会计信息的意愿和动机,同时拥有对审计师的选择权和雇佣权。因此,在这种审计师选聘权配置下,委托者在与代理人和审计师之间的委托代理博弈中占主导地位,委托者显然会利用其掌握的选聘权,选择符合自身利益的具有独立性的审计师,决定是否雇用以及雇用什么样的审计师或者进一步寻找其他有关信息。而且这种主导地位会在审计师之间的审计竞争博弈中继续发挥作用并在竞争中得到进一步的强化。应该说,这是传统委托代理理论研究审计师独立性的起点。
从会计信息使用者和会计信息提供者之间所固有的信息不对称视角出发,我们对以上隐含在委托代理关系中审计师选聘权的基本特征进行抽象,得到其独立审计的审计师选聘权配置:①会计报告使用者(所有者、委托者、投资者)拥有对审计师的选择和聘用权利;②会计报告使用者(所有者、委托者、投资者)本能地具有追求真实审计报告的动机。为了便于叙述,我们将以上审计师选聘权配置框架称为审计师选聘权O-A配置。显然,在这样的审计师选聘权配置下,会计报告使用者便会利用其掌握的选聘权,选择符合自身利益的具有独立性的审计师。也正是基于该框架的这个特征(或者把它作为委托代理关系中所隐含的基本前提), Baiman, Evans, Noel(1987), Baiman, Evans, Nagarajan(1991)以及Kornish, Levine(2004)分别建立了十分精致的数学模型,设计出一个让审计师说真话的完备合约。在模型中,委托人精心设计了一个支付代理人、审计师的报酬补偿函数,当审计师企图迎合代理人高报产出时,这个补偿函数会抵销审计师高报产出所获得的额外收益,当审计师企图迎合代理人低报产出时,这个补偿函数也会抵销审计师低报产出所获得的额外收益,从而激励审计师提供真实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