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农村留守儿童的媒介素养:测量与评估
在当今媒介化社会,媒介不仅为人们提供了获取信息、了解世界的渠道,更型塑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个体获取、利用、理解、评价媒介信息的能力,以及创造性地加工和传播媒介信息的能力,是其媒介素养的主要组成部分。依媒介类别的不同,媒介素养包含不同的面向,如电视素养、网络素养等。前期调研结果表明,农村留守儿童最常接触的媒介是电视,其次是网络,而对报纸和广播的接触和使用较少。鉴于此,研究者对留守儿童媒介素养的考察,侧重于他们的电视素养(Television Literacy)和网络素养(Network Literacy)。
学术界认为,电视素养即接触、分析、评估和批判电视信息(语言),并了解电视科技如何被运用,及思索电视节目背后如何制作的思辨能力。研究者指出,电视素养的内涵,不仅包括电视收看行为的自发性监督,还包括有能力辨别电视节目内容中的媒介真实与现实真实,同时能够进一步洞察电视信息的劝服本质,知晓电视媒介生态与组织机构如何操纵公众意见及其与型塑文化的互动关系。
学术界关于网络素养的界定,较早可追溯到1994年美国学者麦克库劳(C. R. McClure)提出的“网络素养”。麦克库劳认为,网络素养应包括网络知识和网络技能两个方面。国内学术界对网络素养的关注,始于2005年以来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各个领域引起的一系列革命性变革——网络已经不再是单纯的技术应用,而成为一种社会生活方式。关于网络素养,研究者认为,网络素养是指人们了解、分析、评估网络媒介和利用网络媒介获取、创造信息的能力,而具体内容则不仅包括对网络知识的基本了解和使用网络获取信息的能力,还包括对网络信息价值的认知能力、判断能力和筛选能力,对各种网络信息的解构能力,对网络世界虚幻性的认知能力,建立网络伦理观念的能力,网络交往的能力和认识网络双重性影响的能力等。
根据第二章提出的媒介素养的4个方面——媒介知识、媒介技能、媒介评价、媒介参与,本研究对留守儿童电视素养与网络素养的测量,亦从这4个方面入手。将电视素养分为电视知识、电视技能、电视评价、电视参与4个指标。由于电视的操作技能相对简单(如开、关机,选台,调整音量等),故本研究中不再测量“电视技能”指标,仅测量其余3个指标。而对网络素养的测量,则从网络知识、网络技能、网络评价、网络参与4个指标来测量。
关于留守儿童电视素养量表的设计,本研究主要参考了朱则刚与吴翠珍的“儿童电视基模量表”(1994)、周慧美的“电视识读能力问卷”(1999)与王玲宁的“农村留守儿童的电视认知模式量表”(2012)。
留守儿童网络素养量表的设计,本研究主要参考了英国“儿童网上行项目”中的“儿童网络素养调查”(2010)、贝静红的“青少年网络素养量表”(2007)与郑春晔的“青年学生网络素养量表”(2005)。
除了参考以上文献和量表之外,研究者还开展了小型的深度访谈,通过访谈收集留守儿童的电视观看和网络使用行为与感受等,为编制电视素养量表和网络素养量表提供参考。
考虑到不同年龄段留守儿童在认知水平上的差异,以及他们在媒介知识与媒介操作技能上的差异,本研究在测量留守儿童的电视素养和网络素养时,设计了由不同题项构成的量表,分别对留守中学生和留守小学生的电视素养、网络素养进行测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