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新疆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新战略:发展与稳定关系的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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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新疆分裂主义产生的前提因素分析

在反新疆分裂主义的斗争中,一个明显的不足是忽视对新疆分裂主义发展过程的研究,对其思想、主张、行为、策略等方面的变化和发展及其影响因素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这最终影响了对新疆安全形势的认识。

从对分裂主义的过程研究来看,分裂主义的产生,必须具备一定的前提条件,这种前提既涉及地理、文化因素,也涉及内部和外部政治因素。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推动了分裂主义的产生。关于分裂主义产生的前提,本书认为可以包括四个方面。

(1)地理环境封闭。客观来看,国家的边疆地区、岛屿及与其他地区有明显地理阻隔的区域常常是分裂主义的多发地区。总的来说,分裂主义产生的领土前提主要是地理环境的封闭性。封闭是指该区域与相邻的区域之间存在明显的地理障碍。在交通、通信条件落后的情况下,这种地理上的封闭使该区域和相邻地域之间在语言、宗教、生活习俗、经济等方面的交流被限制在很低的水平上,固化了与邻区的差异,增加了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对该区域实行管理的难度,这在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明显。

(2)文化差异。一般认为,分裂主义产生于文化异质性,这种文化异质性催生了强烈的族性意识,并成为群体认同的基础。在群体认同不断强化乃至极端化的情况下,它对国家认同的超越和排斥,则可能成为分裂主义产生的条件之一。不同的文化是可以共存的,文化的差异不应该导致冲突。引起冲突的更多是政治、经济权利的不同,而不是文化本身,但它常常以文化的差异为基础和口号。当然,群体关系发展到分裂主义阶段以后,就成为一个政治问题,而不再只是民族问题或文化问题了。

(3)中央权威衰落。从分裂主义产生的政治角度来看,主要原因在于中央权威的衰落,在文化整合未完成的时候,它一方面表现为中央政府合法性的下降,另一方面表现为国家政治整合能力的缺失,两者互为因果、相辅相成。合法性的下降削弱了国家认同,刺激了分裂的野心;而国家政治整合能力的不足,则增加了少数群体的不满和离心倾向。

(4)外部干涉。研究表明,外部势力的支持是分裂主义运动产生特别是取得成功的基本要素。Erin Jenne, “A Bargaining Theory of Minority Demands: Explaining the Dog That Didn't Bite in 1990s Yugoslavia”, International Studies Quarterly, Vol.48, No.4(2004), pp.729-754.外部势力对他国内部冲突问题尤其是民族问题的干涉,不仅在某种程度上促进了分裂主义的产生,而且直接推动了分裂主义的国际化。一般来说,在干涉国的力量强于被干涉国的情况下,干涉国支持与否就成为分裂成败的关键因素。当然,外部势力的介入和干涉,既可能成为分裂主义产生的前提,也可能成为推动分裂主义发展的外部力量,外部势力的影响视不同的案例而定。

上述四个因素紧密联系、相互作用,共同影响着分裂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群体聚居的地理环境封闭,少数群体与主体群体之间的文化差异,以及中央权威的衰落三个内部因素的综合作用,是分裂主义产生的重要原因。这些内部因素如果与外部干涉结合,无疑会加快分裂主义产生的进程。

地理环境封闭是分裂主义的客观因素,它不仅为文化差异的形成提供了条件,而且限制了中央政府的施政能力。不过,随着近代以来科学技术的发展和交通、通信条件的改善,地理因素对国家治理的限制日趋弱化,但是地理环境封闭在历史上造成的文化差异则需要更长的时间进行整合。文化差异虽然并不一定导致分裂,但是在内外部因素的刺激下,则很可能引发分裂主义。杨恕:《世界分裂主义论》,时事出版社,2008,第10页。文化差异如果不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很容易发展成文化隔离,甚至发展到恶性的民族对立和民族分裂。杨恕:《分裂主义界定研究》,《国际政治研究》2010年第3期。由于前两个条件的存在,一旦中央权威衰落,对地方的控制力削弱,就容易产生反对以至脱离中央的行为,这也为外部势力的介入提供了便利条件。特别是当外部势力(外国政府或国际组织)强于分裂主义事发国的中央政权,中央政府独立处理分裂主义问题的难度极大,反过来也会进一步削弱中央政府的权威。杨恕:《分裂主义产生前提及动因分析》,《世界经济与政治》2011年第12期。

关于新疆分裂主义的产生问题,虽然新疆分裂主义的产生有复杂的国际国内、历史文化背景,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是其产生的条件也不外乎以上四个方面。可以说,新疆分裂主义虽然产生于20世纪初,但是分裂的种子早已种下。19世纪晚期以来的国内外局势的变幻为分裂主义的萌发提供了适宜的土壤和生长环境。

一 地理环境封闭

新疆地理环境封闭,远离中央政权,加之在历史上与内地交通、通信条件的落后,是新疆分裂主义产生的客观条件。一般容易滋生分裂主义的地区,在地理环境上都较为封闭,同时受经济、技术等条件的限制,中央难以对其进行有效治理。新疆也属于这种情况,新疆的地形呈现“三山夹两盆”的特征,特别是维吾尔人聚集的南疆地区被昆仑山、天山、帕米尔高原、塔克拉玛干沙漠包围,形成一个封闭的地域。从新疆到内地的路途遥远曲折、充满艰难险阻,加之长期以来受落后的生产力水平和交通、通信手段的限制,新疆与内地的经贸往来、文化交流多有不便。汉代以前,新疆与中原的往来十分有限,西汉张骞开辟丝绸之路后,新疆与中原地区的商贸往来、人员交往才密切起来,但是这种联系也是时断时续的;唐朝以后,由于陆上丝绸之路的阻断,内地与新疆的联系一度中断长达数百年。与此相反,新疆与中亚等地的交通条件反而相对便利,其与中亚、西亚的商贸往来也更密切。

新疆远离中央政权也使得中央政府对新疆难以实施有效治理。公元前60年(汉宣帝神爵二年),西汉政府设置“西域都护府”,标志着西汉开始在西域行使国家主权,新疆成为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是受当时生产力水平低下的限制,中央政府对西域施政依然面临诸多困难,中央在此驻兵、施政代价很大。据统计,自汉代以来的2000余年历史中,在大约2/3的时间里,西域全部或部分受中央政权管辖,有1/3的时间仅保持属国关系或外交联系。受新疆地理环境的封闭性和生产力水平的限制,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央政府在新疆的施政能力受到很大限制,影响了施政的效果。中央政府为了管理新疆,采取的是册封、和亲的政策,借以笼络当地少数民族首领,并授权他们代中央治理西域属地。

清朝统一新疆的过程中,曾与准噶尔进行了长期的战争,对国力损耗很大。在稳定了北疆局势以后,清政府一度考虑在南疆地区由白山派大小和卓“和卓”是伊斯兰教对有威望人物的尊称。中国《元史》《明史》将其译作“火者”,清代史籍多译为“和卓”,又译“和加”“华者”“华哲”“虎者”“霍加”“呼加”“霍查”等。伊斯兰教依禅派上层人物、享有特权者、地位显赫者,亦常以此自称。波罗尼都为大和卓,霍集占为小和卓。势力代为管理,后因大小和卓之乱大小和卓之乱是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新疆回部白山派首领大小和卓兄弟发动的叛乱,1759年被平定。大小和卓之乱后浩罕汗国多次利用和卓,最后一次是倭里罕入侵。而作罢,改派少量军队进驻南疆地区。19世纪中前期,张格尔之乱以及阿古柏之乱均发生在南疆地区,这与南疆地区远离内地、清朝在南疆地区驻军有限也有一定关系。直到1884年,清政府在新疆设省,中央政府在新疆的建制才与内地基本相同,但是清政府在新疆的统治依旧危机重重。

二 文化差异

新疆文化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地理、历史等因素的影响下,表现出自己的特色。新疆伊斯兰-突厥文化与汉文化的差异是新疆分裂主义产生的重要原因。一般来说,文化包括社会意识形态、社会组织(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其中最活跃的因素是语言和宗教(宗教兼有社会组织与意识形态的双重功能)。文化差异容易导致国家认同方面的问题,进而发展为分离的倾向,这是分裂主义的基础。古今中外,各民族都有不同于其他民族的文化,文化差异是民族差别中最受重视的因素,其中最主要的应该是语言和心理。对一个民族来说,文化差异(或者说特点)既起着吸引其他民族接纳本民族的作用,在某种条件下也妨碍着本民族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文化差异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它将会向消极的方向发展,最终走向文化隔离。文化隔离继续发展,就会走向恶性的民族对立和民族分裂。

新疆作为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的通道,曾在很长的历史时间内是多种语言、宗教、文化、民族的汇聚之地,受此影响,该地的文化曾呈现多元并存、相互融合的格局。历史上这里也曾出现过大规模的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许多民族进入这一地区并将他们的文化带入这一地区,或接受了这一地区的原有文化,改变宗教信仰和语言文字也是常有的事。公元9世纪,维吾尔人的祖先——回鹘人由漠北进入新疆,他们宗教信仰原为萨满教、摩尼教,后一部分改宗佛教,另一部分则改宗伊斯兰教。新疆原有的本地居民受此影响,也逐渐改说突厥语。12世纪迁入新疆的契丹人和13世纪蒙古西征以后迁来新疆的蒙古人,后来也开始使用突厥语,皈依伊斯兰教。汉唐之际,汉文化也曾在新疆的多元文化格局中占有一席之地,并与其他文化有着良好的交流互动,但唐朝以后逐步淡出这一地区。自公元7世纪以后的近千年时间里,新疆经历了漫长的伊斯兰化与突厥化,新疆的突厥化开始于7世纪突厥人进入新疆,而新疆的伊斯兰化则迟至10世纪才开始,新疆地区的伊斯兰化主要是在13~14世纪蒙古人统治时期完成的。蒙古人在中亚、新疆建立的察合台汗国、伊利汗国、钦察汗国的汗王们率先放弃了他们原来的佛教信仰而改信伊斯兰教,并且以暴力手段迫使其统治下的非穆斯林改宗伊斯兰教。1383年,东察合台汗黑的儿火者征服了吐鲁番与哈喇火州(高昌),强迫当地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吐鲁番居民就是从这个时候改信伊斯兰教的。1399年,黑的儿火者亡,其子马哈麻继位。马哈麻用暴力在新疆推行伊斯兰教,以残酷的刑法对待那些不愿意信仰伊斯兰教或违犯伊斯兰教规的人,在他统治时期,新疆地区察合台后王属下的蒙古人全都被迫信仰了伊斯兰教。伊斯兰-突厥文化逐渐在与其他文化的竞争中占据了优势地位。特别是明朝后期,14世纪诞生于中亚的伊斯兰教苏菲派中的纳克什班底教派进入新疆,大大增强了新疆与中亚在宗教方面的联系。与此同时,汉文化在新疆的影响却日趋减弱,这也为新疆的突厥化和伊斯兰化提供了便利条件,反过来突厥化和伊斯兰化又成为新疆与内地文化差异、文化隔离的基础。随着16世纪末新疆突厥化和伊斯兰化的完成,伊斯兰-突厥文化在新疆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这一地区的优势文化,新疆也由此被纳入中亚、西亚的伊斯兰-突厥文化圈。东喀喇汗王朝东喀喇汗王朝由西迁的回鹘人建立,它是第一个信奉了伊斯兰教的突厥王朝,这不仅加速了喀喇汗王朝本身的伊斯兰化进程,也对伊斯兰教在天山以南地区,尤其是喀什噶尔地区的传播起了推动作用。(约1041~1211年)和叶尔羌汗国叶尔羌汗国是由苏丹赛德在1514年于原察合台汗国的旧地上创立的一个国家,至1680年为准噶尔汗国(1640~1756年)所灭,历时166年。(1514~1680年)时期,新疆与中亚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要远比与内地中原王朝的联系密切。在新疆伊斯兰化与突厥化的过程中,作为古代回鹘人后裔的维吾尔人逐渐放弃了他们自身的语言文字和宗教,接受了伊斯兰-突厥文化,并对本民族原来的历史与文化集体失忆。

清朝于1759年重新统一新疆之后,虽然在政治、军事方面采取了诸多措施以加强清政府对新疆的统治,但是在促进新疆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交流方面举措不多,清朝贵族出于维护其在全国的统治的需要,甚至采取了分而治之的民族隔离政策,这一政策在南疆地区的表现就是军政隔离制度的实行。杨恕、曹伟:《评清朝在新疆的隔离制度》,《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8年第2期。这一政策的后果之一就是,在清朝时期,新疆与内地的文化差异在统一的国家里非但没有缩小和消除,反而被保留下来,使伊斯兰-突厥文化在此的影响进一步巩固。由于伊斯兰-突厥文化的主体在中国境外的中亚、西亚地区,这使得深受伊斯兰-突厥文化影响的维吾尔人很容易受上述地区思潮的影响,在国家主体文化与其交融不足的情况下,这种向外的文化倾向很容易转变为文化隔离、对立乃至分裂的基础(需要指出,在上述情况中,宗教往往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也为19世纪末20世纪初从境外渗透进入新疆的“双泛”思潮20世纪初,由俄罗斯鞑靼人伽斯普林斯基创立的泛突厥主义由中亚传入新疆。大致同期,由阿富汗人哲马鲁丁·阿富汗尼创立的泛伊斯兰主义也经中亚进入新疆。泛突厥主义最初是反俄的,而泛伊斯兰主义的矛头指向的是英国,但是土耳其接受“双泛”思想以后将其作为在中亚、中东地区扩张的政治工具,进而影响了新疆。在新疆的发展提供了天然的文化土壤。另外,随着19世纪以后沙俄占领中亚并入侵新疆,以军事和商业为载体的俄罗斯文化也开始在新疆产生影响。

三 中央权威衰落

晚清以来,随着清朝国力的衰弱,清政府在新疆的统治权威和治理能力也随之趋弱,导致在新疆脱离清政府统治的地方主义兴起。没有足够的经济文化交流和民族融合,政府又不能进行有效的治理,一旦中央政权衰微,分裂主义很容易滋生蔓延。从历史上看,中原王朝强盛以后,一般都会向西进入新疆,打通丝绸之路,设官、驻军,加强对新疆的统治,西域的地方政权也多依附中原王朝;一旦中原王朝势衰,其势力退出新疆,新疆地方势力独立性便增强,陷入多个政权的分裂割据状态。

1644年清朝入关以后,以武力征服平定了准噶尔蒙古的反叛,经过100多年的战争于1759年终于统一新疆,设立了伊犁将军统领新疆军政要务,并臣服了中亚各个汗国,清朝国力的鼎盛保证了新疆局势的稳定。但是进入19世纪以后,随着“康乾盛世”的结束,清朝国力由盛转衰,并屡屡受到来自中亚浩罕汗国的挑衅。特别是1840年鸦片战争战败以后,对外战争屡战屡败,割地赔款,仅在西北地区就有数十万平方公里的领土被沙俄侵占,沙俄和英国成为中国西北边疆安全的最大威胁;内地与新疆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忙于应付,国势更趋衰败,19世纪50年代以后清政府减少并最终断绝了给新疆的“协饷”。清政府在新疆的统治权威也随之削弱。内地陕甘回民起义波及新疆,新疆各地多次发生农民起义,并导致阿古柏之乱和沙俄侵占伊犁地区。面对来自海上和陆上各个方向的侵略,清政府内部爆发了“海防”与“塞防”之争,中央政府内部和地方督抚中间也有人主张放弃新疆,退守嘉峪关。时任陕甘总督的湘军将领左宗棠坚决反对放弃新疆,上书朝廷痛陈利害。1877年他向清政府上《遵旨统筹全局折》称:“重新疆者,所以保蒙古;保蒙古者,所以卫京师。”《左文襄公全集·奏稿》,第50卷,第76页,载于《清季外交史料》,第1卷,第4页。转引自杨策《近代新疆史事述论》,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第151页。左宗棠力主出兵新疆,平定阿古柏之乱,收复伊犁,并建议在新疆设置行省。1884年新疆设省之后,清政府一度加强了对新疆的治理。但是清朝长期被列强环伺蚕食,自顾不暇,对新疆事务也是鞭长莫及,新疆历史陷入了又一轮中原王朝衰落的轮回之中,这为新疆地方势力独立性的增强和分离运动的产生提供了便利条件。如果没有外部势力的干涉,新疆各地将再次陷入割据之中。但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世界已经不同于历史上的那些时期。

当时清政府内部,主张海防为第一要务的包括恭亲王奕、直隶总督李鸿章、船政大臣沈葆桢、两江总督李宗羲、湖广总督李瀚章等人,主张塞防、海防并重的有陕甘总督左宗棠、湖南巡抚王文韶、漕运总督文彬、山东巡抚丁宝桢、江苏巡抚吴文炳等人。

四 外部干涉

在分裂主义产生的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外部势力常常发挥重要的作用。外部势力对分裂主义的支持,主要源于邻国民族、宗教及文化上的亲近感,或者直接出于自身的政治目的。当然,如果外部势力强于当事国的中央政权,这种干涉的影响往往更大。19世纪以来,来自中亚浩罕汗国、土耳其、英国、沙俄等的外部势力对新疆展开经济、文化渗透和军事侵略,妄图将新疆的一部分或全部从中国分裂出去,这不仅进一步削弱了中央政府在新疆施政,更加重了新疆分裂势力寻求“独立”的倾向。

晚清以来,清政府数次对外战争屡战屡败、国力日渐衰弱,与此同时,英国、俄国则经历工业革命和农奴制改革以后成为世界强国,将殖民扩张的触角伸向了与新疆紧邻的中亚和伊朗、阿富汗等地,并继浩罕汗国之后成为新疆安全新的威胁。由于清朝在与英、俄的国力对比中日益处于劣势,这为外部势力介入新疆局势提供了可乘之机。1857年,张格尔之侄倭里罕打着张格尔之子布素鲁克的招牌犯境作乱,旋即失败。1865年,中亚浩罕汗国军事首领阿古柏,借新疆社会动荡之机入侵新疆,攻城略地、四处征战,强占南疆和北疆地区多处重镇,并建立了所谓的“哲德沙尔汗国”,自立为汗。这一伪政权一直苟延残喘到1878年被荡平。

阿古柏侵占新疆期间,抓紧同英、俄等侵略势力勾结,致使我国的领土和主权完整遭到进一步的破坏。英国首先对阿古柏进行了回应。当时英国极力想建立一条连接阿富汗、新疆和西藏的防线,以巩固其对印度的占领。基于这种考虑,英国决定支持阿古柏伪政权,使之成为英俄势力范围之间的“缓冲地带”。1870年和1874年英国两次遣使访问阿古柏伪政权,并与之签订所谓的“英国和喀什噶尔条约”,确保了英国在该地区的特殊利益。在英国的授意下,土耳其帝国利用自身的宗教和政治影响,封阿古柏为埃米尔,并给予武器装备方面的援助。同时,英属印度也积极支持阿古柏。1870年(同治九年),印度政府送给阿古柏1万枝洋枪和若干门大炮。此后,英属印度政府开始源源不断地向阿古柏军队提供军火。在对阿古柏的支持中,印度获得了巨大的经济利益,阿古柏同意印度在南疆地区进行贸易。1877年阿古柏在库尔勒兵败身亡,英国又扶植其子伯克胡里在喀什噶尔称汗。

1840年鸦片战争之后,沙俄在中亚开展征服活动,派军队多次进入新疆(其间因克里米亚战争而有所减缓),并迫使清政府签订了一系列割地赔款的不平等条约,使中国丧失了现中亚范围内的大片领土和数十万名居民。19世纪60年代沙俄征服浩罕汗国以后,其国境线推进到南疆地区、阿富汗,俄国与英国为争夺中亚也展开了激烈的竞争。在企图控制阿古柏未能成功之后,俄国乘机侵占伊犁达11年之久(1871~1882年),还与阿古柏签订“自由通商条款”,承认其政权,并以此获得了巨大的政治和经济利益。

综上所述,新疆分裂主义的产生是国内国际形势、历史文化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从深层次原因来看,新疆在经历了伊斯兰化和突厥化以后,形成的伊斯兰-突厥文化与内地汉文化的差异更加明显,这是分裂主义产生的基础。加之新疆地处边疆地区远离祖国内地,受大山、戈壁、沙漠阻隔,地域相对封闭,大大限制了新疆与内地的经济、文化、人员交流和民族融合,也限制了中央政权对其的有效治理。在这样的大背景下,19世纪中期鸦片战争以来,清王朝国力日渐衰微,为外部势力渗透新疆提供了便利的条件。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新疆分裂主义“破土而出”。

需要指出的是,上文所述地理环境封闭、文化差异、中央权威衰落与外部干涉是分裂主义产生的前提因素,源于我们对分裂主义产生规律的归纳。一般而言,这四个前提因素是相辅相成的,共同作用于分裂主义的产生过程。而在分裂主义产生以后,其他因素会不断地介入进来,推动或遏制分裂主义的发展,这将在后文展开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