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西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发展演进
第一节 从口粮农业到商品农业:农业生产组织演进的历史分析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总是伴随着农业的发展而演进,在这一进程中,农业生产力水平起着决定性作用,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而演变,并受当时特定的社会所有制关系的深刻影响。同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其演变又必然受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本章将详细分析西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发展演进,基于历史事实揭示上述规律,并解析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类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是如何产生与发展起来,又是如何演进变化的。
3.1.1 口粮农业时代:从原始农业到封建农业
从原始社会农业到封建社会农业,人们使用的工具仍然是木制或金属工具,依然采用人力、畜力或自然力,农业的生产力水平没有本质的提高,同时商品经济不发达,人们仅为自己的口粮而进行农业生产活动。在口粮农业时代,农业生产组织也随社会发展而演进,其主要经历了以下几种形式。
3.1.1.1 文明社会前的生产组织形式
在史前时代,由于生产工具非常落后,人类的祖先不得不集体进行农业生产和狩猎活动,生产资料也归集体所有。这种农业生产组织是出于生存的本能而自发形成的,成员间一般具有血缘或亲缘关系,没有规范的组织制度安排。这种组织延续了很长时间,是十分落后的组织形式。到新石器时代,人们开始进行植物栽培与动物饲养,并使用简单的石制、骨制等工具,从而开始了原始农业生产。由于生产工具和生产方式依然极为原始,在原始农业生产劳动中,人们必须以集体的方式组织狩猎或生产,以获取有限的生活资料来维持低水平的共同生活。可见,从历史上看,人类最初的农业是集体农业。
原始社会后期,随着劳动工具的改进,特别是金属工具的出现和发展,农业生产力水平日益提高,劳动者生产经验日益丰富,劳动生产率不断提高,剩余产品出现并促进了市场交换的萌芽,私有制产生,随后家庭出现,公有制氏族公社解体,出现了拥有一定生产资料的自耕农。
3.1.1.2 奴隶制下的生产组织形式
由于生产工具的革新,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农业生产者所生产的产品不但能满足其个人生存的需要,而且还有了剩余,这就为奴隶制度的产生创造了物质前提。为了争夺剩余产品、土地及其他资源,频繁的战争开始了,奴隶主通过暴力将大面积的土地和大量被强迫为奴隶的自耕农占为己有,集中进行农业生产——奴隶垦殖制出现并逐步取代氏族公社或原始群垦殖制,成为主要的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奴隶制消灭了原始社会氏族的小规模、分散化的集体生产组织方式,将大面积的土地和大量奴隶集中进行大规模农业生产,这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农业生产资料的大集中。生产中,奴隶们在奴隶主或其代理人的组织管理下,集体进行农业生产活动。这一时期,以奴隶主为单位,强制奴隶集体生产是西方农业生产的主要组织形式。由于生产方式依然落后,再加上奴隶的反抗或消极怠工,将大量奴隶、土地等生产资料集中进行的生产也只是一种投入产出效率低的低水平规模经营。奴隶制中后期,奴隶集体生产的低效率逐渐凸显,同时战争的规模减小、频率下降,能获得的奴隶数量减少,奴隶的价格逐步上升,使用奴隶进行农业生产的成本越来越高,到罗马帝国后期,奴隶垦殖制逐渐衰落。
3.1.1.3 封建农奴制度下的生产组织形式
随着奴隶垦殖制的衰落,封建农奴制出现并逐步占主导地位,在封建农奴制下,西方中世纪的庄园生产组织形式萌芽并迅速发展。封建农奴制出现的基础是生产工具的进步,奴隶们的集体生产逐步让位于农奴佃户的家庭生产,这种家庭生产要优于奴隶的集体生产,因为农奴在农奴主的庄园内劳动,除向农奴主缴纳既定的赋税外,剩余的农产品基本上归农奴及其家庭所有,这在一定程度上刺激了农奴的劳动积极性,由于与自身的收益密切相关,农奴在生产中对工具有所爱护,再加上生产工具的进步,农业产出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是,庄园内的农奴依然受到农奴主的残酷剥削与压迫,封建农奴制度对农奴的剥削与奴隶制没有本质的区别。
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为了获得更有效率的农业生产者,西欧各国逐步废除了农奴制。原先庄园制下的农奴开始以家庭为单位租种封建领主的土地,他们除了向封建领主缴纳固定地租外,还须担负其他封建义务。
3.1.1.4 封建社会至资本主义早期的小生产组织形式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封建农奴制度被逐步废除,西欧多国开始进行土地改革,特别是到了封建社会后期至资产阶级革命初期,许多租种封建领主土地的农户获得了一部分土地成为自耕农。中世纪末,西欧农户基本上已经成为拥有土地的自耕农,有些还另外租入他人的土地进行农业生产。马克思曾论述道:“自耕农的这种自有小块土地所有制形式,……是封建土地所有制解体所产生的各种形式之一。英国的自耕农,瑞典的农民,法国和德国西部的农民,都属于这一类。”相对于农奴,自耕农拥有了更多的人身自由,拥有了自己的私有财产,特别是拥有了土地,劳动生产工具大多也是自己的,这大大地刺激了自耕农的生产积极性,他们对生产工具更加爱护,再加上生产工具的不断进步,其劳动生产率有了很大的提高。这样,过去在封建领主或大庄园主奴役下的农奴佃户生产逐步让位于自耕农户生产。总之,自耕农户生产的出现是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内在要求,因为自耕农的劳动生产率要远高于庄园内农奴佃户的劳动生产率,同时随着自耕农的劳动生产率提高,部分自耕农还可游离出农业为资本主义作坊或工厂提供廉价劳动力。
至此,从原始社会到资本主义早期,即在口粮农业时代,为了不断提高劳动者的劳动生产率(或者说为了实现生活资料、财富产出的最大化),西方农业生产组织形式逐步由集体生产转变为以家庭为单位的生产,这种转变是由农业生产技术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共同决定的(说到底是由农业生产力决定的)。人们在反复实践中逐渐认识到,家庭才是农业一线生产效率最高的组织单位,因而在口粮农业时代中后期,农户家庭在农业一线生产中已逐步占据主导地位。但由于当时农业生产力水平低,再加上商品经济不发达,绝大多数农户进行的是自给自足的封闭小生产。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进入了商品农业时代。
这里需要解释何谓小生产经营。部分学者认为:一方面,农户的小生产是其上限为经营的土地面积不超过其全家家庭劳动力所能从事劳动的最大量,如果农忙时雇工或与其他家庭换工也仅限于补助家庭短时的季节性劳动力不足;另一方面,其下限为全家经营的农业收入仅足以维持全家生活。我们认为须对这一概念进行商榷。小生产不仅仅是经营规模的概念。当今欧美3~4人的家庭农场最大可经营土地面积为300~400公顷,不仅足以维持全家生活,而且产品主要是提供给市场,利润最大化是其生产经营的主要目标。
关于农业中的小生产,马克思曾论述:“劳动者对他的生产资料的私有权是小生产的基础。”他又说:“在这种生产方式中,土地的占有是劳动者对本人的劳动产品拥有所有权的一个条件。”列宁说:“马克思主义者曾经说过,农业中的小生产者……在商品经济发展的条件下,必然是小资产者。”他又说:“当人们谈论小农业的时候,总是指从来都不靠雇佣劳动维持的那种农业。”可见,“小生产”不仅有量的规定性,即规模的大小,而且还有质的规定性,即生产方式和经济类型方面的规定性。在马克思、恩格斯的研究视野中,农业中的小生产与小农经济几乎等同。对恩格斯论述的理解不能断章取义,不能脱离其描述的特定生产力水平这一前提条件。虽然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不同场合对小生产(或小农经济)有不同描述,这里不再一一列举,但其基本观点是一致的:小生产是指单个农户家庭在一定程度上占有生产资料,生产经营是以单个农户家庭为单位、依靠自己家庭的劳动力、以手工或“手工+畜力”劳作为主、运用传统农业技术在小块土地上进行。生产经营是封闭或半封闭的,本质上是为了实现家庭生活的自给自足,形成一种封闭或半封闭的自然经济,与外界的交流极少,其生产的市场化、社会化程度极低。他们即便参与交换,也仅仅是为了换取自己不能生产的生活必需品。这种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的小农经济曾广泛存在于中世纪末至18世纪中叶的西欧各国,作为小农经济的生产经营组织,它还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点。①生产工具主要是铁木农具,畜力已逐渐成为生产的主要动力;生产中的农业技术来自先辈世代传统经验的积累;农业生产社会化程度极低,生产规模小,缺乏社会分工;由于是封闭或是半封闭生产,与其他生产部门(如工业)缺少物质、能量、信息和技术等方面的交流,农业科技进步迟缓,生产效率低下。②家庭成员必须人人参加劳动。极低的生产力水平要求家庭成员必须参加劳动以获得维持生命的口粮。
3.1.2 商品农业时代:农场制的产生与演进
3.1.2.1 农场制的出现
伴随资本主义发展,农场制最先出现在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国,并经历了从雇佣农场制到家庭农场制的转变。16世纪的工业革命带来了纺织业技术的进步、航海技术的提高,在国内外商品市场的刺激和牧羊业高额利润的诱惑下,英国开始了历经100多年的“圈地运动”,大地主强行把大量的土地从自耕农手中收回,消灭小农经济,将自耕农变为无产者。大地主将集中起来的土地划分为大田庄,再将大田庄出租。租赁者又将大田庄分为若干个农场出租给租佃农场主,租佃农场主通过雇佣大量农业工人进行生产,雇佣农场制出现了。可见,由于生产力的进步,英国圈地运动出现,进而消灭了小农经济,催生了雇佣农场制,实现了农业生产的规模经营。但生产组织制度对生产力的适应往往不可能“一蹴而就”。19世纪中叶,情况发生了变化:一是随着工业化进程加速,农业人口转入非农产业,劳动力的短缺使得农业工人的工资持续上升,农场生产经营成本增加;二是雇佣农场制不利于农业生产力发展的弊端加速了其衰落和瓦解;农场主对农业工人的剥削激化了两个阶层的矛盾,农业工人为争取自己的权益进行不懈斗争,消极怠工、破坏工具的事件时有发生,再加上对农业一线生产进行监督管理本来就很困难,这使得雇工多的大农场的管理、经营成本不断上升;三是英国资产阶级政府通过立法手段压制大地主(封建势力)的权益,维护农场主(农业资产阶级)的利益,结果刺激了资本主义自营农场的出现和蓬勃发展,进而促使封建租佃农场的最终消亡。这三方面的变化对规模越大的农场打击越大,大地主不得不把大农场划小,卖给或租给原承租农场的农场主或农业工人家庭耕种,雇佣农场逐渐变为家庭农场。
工业革命后,蒸汽机开始运用于农业。1911年英国出现了能在田间工作的内燃拖拉机。1920年拖拉机与收割机相结合的康备因收割机(Combine harvester)开始被应用。农业机械化的出现与发展大大减少和代替了雇工,农业生产不再需要许多雇工一致协作来完成,农户家庭基本依靠自己的力量就能经营较以前大得多的农场。这样,在生产技术进步的推动下,家庭农场的优越性充分地发挥了出来,同时其作为一线生产单位的地位也得到了巩固。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耕地大量集中,家庭农场的数量及所占面积的比重不断上升,并逐步占据了主导地位,如图3-1所示。
图3-1 1891~1983年英国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与家庭农场面积占农场总面积的比重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David Grigg, English Agriculture: A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Oxford, 1989, p.104。
自1891年至1983年,英国家庭农场的数量占比增加了近56个百分点,所占面积比重增加了45个百分点。英国学者布莱克·威尔(Black Well)在《农业政策》一书中曾指出,英国雇工农场数大大减少,家庭农场成为最有效率的经营形式,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英国农场基本上都是家庭在经营。这时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目标已不是满足成员的基本生存需求,而是逐步转向实现利润最大化。
20世纪英国农场发展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农场土地兼并加剧,农场土地日益集中,主要表现在300英亩以上的大面积耕地在耕地的地块总数及总面积中所占的比重逐步提高,如图3-2所示。
图3-2 1895~1983年英国300英亩以上的大面积耕地在耕地的地块总数及总面积中所占比重的变化情况
资料来源:Ministry of Agriculture, “Fisheries and Food”, A Century of Agricultural Statistics, Great Britain(1866-1966), London 1968; David Grigg, English Agriculture:An Historical Perspective, Oxford, 1989, p.116。
从1895年至1983年的88年间,英国300英亩以上面积的耕地占耕地总数的比重由4.8%一路上升至13.7%,占耕地总面积的比重由27.8%上升至54.3%,表现出土地的大规模集中,意味着为更高程度的农业生产社会化做准备。
美国农场制的发展道路与英国完全不同。英国是靠“圈地运动”建立资本主义农场,而美国则是通过废除英国殖民统治的封建土地关系和美国奴隶庄园制后,将土地卖给农户,让其在市场经济中自主经营、自由发展,进而产生了资本主义农业及其农场。美国农场制的发展道路基本上反映了北美、大洋洲移民国家的农场制的发展模式。
美国独立战争结束后,中北部效忠英国皇室殖民者的大地产被没收并被小块分给农民或出售给私人,于是中北部都是以自耕农家庭农场为主。南北战争后,美国的家庭农场得到迅猛发展,原因有:首先,在南北战争期间,土地被作为报酬来吸引更多的人入伍,这样,战争结束后,获得土地的退伍军人建立了许多家庭农场;其次,为发展资本主义,消灭南部的奴隶制,1862年美国颁布了《宅地法》,规定每位移民可占有不超过160英亩的无证荒地(办证须缴纳10美元手续费),荒地开垦5年后便可归其所有,这样吸引了更多的民众加入反对南部奴隶制度的行列。南部政权被推翻后,奴隶庄园的土地被划给许多退伍军人、移民或企业,他们建立了农场。《宅地法》的颁布,标志着美国资本主义农场制度的确立,为美国资本主义农场制度的演进和发展铺平了道路。此后,美国平均每个农场规模不断扩大而农场总数却不断下降,同时农业生产率不断提高,如图3-3所示。
图3-3 美国农场数量与农业生产率变化(1910~2005年)
注:①生产率为农场平均每单位产出全要素生产率;②生产率线在1948年处中断是因为新估计方法的引入,但这一方法并不影响前后估计的一致性。
资料来源:USDA, Economic Research Service, compiled from National Agricultural Statistics Service annual estimates of the number of farms from the June Agricultural Survey and from ERS estimates of farm productivity. ERS productivity indices prior to 1948 came from Johnson(1990)。
从1910年至2005年,美国农场数量由600多万个下降至210万个,而农业生产率增长了近4倍。1950~1999年,美国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的比重从77.2%上升至95.6%,拥有的耕地面积由71.8%上升至90.4%。2004年美国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的97.8%,产值占84.8%;其中大规模家庭农场(年销售额在25万美元及以上的农场)仅占家庭农场总数的7.7%,而产值却占家庭农场产值的71%(占全部农场总产值的60.2%);非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的2.2%,产值占15.2%。可见,当今美国家庭农场不论是在数量还是在产值上均处于主导地位。大规模家庭农场是美国农业产值的主要创造者。
在欧美国家和地区的农业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农场制的出现及发展演进道路和形式虽然各有特点,但同时又存在共性。①欧美农场制产生于农业生产经营知识由世代相传的经验向近代科学技术转变的时期,也是农业生产工具由肌肉力直接操作的手工或畜力农具向由蒸汽机、内燃机带动的半机械化、机械化农具转变的时期。因而,没有近代科学技术的进步就没有农场制的出现与发展,当农业生产的主要环节逐步实现半机械化、机械化时,农业生产就不再需要封建农奴或雇农庄园来经营,2~3人再加上少量辅助劳动力,就可以完成原有庄园的所有农活。这样,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得农场制出现并可存续下去。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生产规模还可进一步扩大。②农业发展从来不是孤立的。伴随欧美工业化进程,农业人口向二、三产业转移,农村劳动力紧缺,雇工工资上涨而机器等生产资料价格相对下降,使得农场主宁愿用机器而尽量少用雇工,这样保持了农场生产技术不断提高的趋势。③随着小农经济被消灭,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关系取代了封建农业生产关系,农业生产资料逐渐集中到具有农业生产禀赋的生产者手中而逐步形成大中型农场,这是农业发展史上农业生产资料的第二次大集中,孕育着资本主义的农业社会化大生产。④各国农场制的出现标志着封建农业向资本主义农业的转变,自给自足的小生产向商品化生产的转变。伴随资本主义革命,传统口粮农业的小农经济被消灭;工业化进程加速,农业生产的社会化分工协作发展起来,大工业生产的产品在农业中的应用日趋广泛,农业生产由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市场经济转变;农业技术进步带来农产品产量的提高,农户由自给自足的小生产经营向商品化的农场制经营转变。
3.1.2.2 农场的基本类型
当代西方国家农场按其经营主体的性质大体可分为三类:家庭农场、合伙农场和公司农场。
3.1.2.2.1 家庭农场(Individual or Family Farms)
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生产经营的组织,家庭内部根据成员的年龄、性别、劳动技能、体力强弱等进行分工协作。它是在封建社会解体资本主义兴起时出现的自耕农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经济组织,并在其后出现的各类农场中一直占据主导地位。以家庭为单位从事农业生产,自原始社会解体以来就一直存在,早期以人力、畜力和手工工具为主,使用传统的耕作方法,从事自给或半自给性生产,经营规模不大(既无能力也没有必要), “这块土地既不大于他以自己全家的力量通常所能耕种的限度,也不小于足以养活他的家口的限度”。这时的家庭农场依然属于小农经济。伴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家庭农场生产开始采用先进的工具、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法,这样生产经营规模得到了扩大,产量得到了提升,家庭农场逐步由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组织转变为从事商品性生产和经营的农业组织。Ladie在其专著Economics For Agriculture中定义家庭农场时,认为它是以家庭为核心,少量或没有雇工,经营土地获得农产品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当前,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家庭农场又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类是大型农场,它广泛分布于新大陆国家。这类国家大多是欧洲移民国家,它们国土辽阔、人口稀少,建国之初有大量未开垦的土地,那里旧制度束缚较少,适合发展较大的家庭农场,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其中美国大型家庭农场的发展较为典型。二战后,美国农业现代化进一步发展,160英亩的农场已经是小农场了,为了扩大耕地面积,许多家庭农场租赁或购买更多的土地进行经营以获得规模效应。农场的许多工作由场外的社会服务部门(包括农业合作社)来完成。资金很大部分靠贷款,农场产品几乎全部提供给市场,农场家庭的消费品绝大多数由市场购买。2004年,美国大型家庭农场(年销售额在25万美元及以上的农场)的经营规模集中在530~1055英亩,数量增加至农场总数的7.5%,产值占全部农场产值的60.2%,是美国农业产值的主要创造者。大型家庭农场几乎没有兼业现象,即农户家庭收入主要靠农场生产经营。
第二类是中型农场,年销售额在10万~25万(不含25万)美元,其经营的土地规模大多不超过500英亩,主要分布于西欧各国,如法国、德国、丹麦等国。法国在大革命后把封建主土地分给农户,普遍建立了大量的、规模较小的自耕农制度,为家庭农场的萌芽创造了条件。经过长期的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发展,特别是二战后,许多农民转移到二、三产业,具有农业生产经营禀赋的农户扩大规模建立起以中型农场为主的家庭农场,其中部分中型农场采取了兼业的方式经营。美国也有少数中型农场,2004年,中型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的6.3%,产值占全部农场的10.8%。美国的中型家庭农场兼业现象很普遍。
第三类是小型农场,以东亚的日本、韩国为代表,其经营的土地规模很小,例如,日本1985年的户均耕地面积仅有1.229公顷(约3英亩);韩国1990年仅有1.19公顷。由于人多地少,其农户的家庭经营规模比美国、西欧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要小得多,但两者的农业生产与管理技术处于同一水平,农业生产关系相同(均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之上的家庭经营),农户的家庭生产经营也都实现了现代化和商品化,因而部分学者认为,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农户家庭经营组织也应被称为“家庭农场”。美国也有小型家庭农场(年销售额在10万美元以下),其土地经营规模比日本、韩国要大得多(其经营规模集中在163~212英亩)。2004年,美国小型家庭农场占农场总数的84%,产值占总产值的13.8%。大多数小型农场主的家庭收入主要靠兼业。
综上所述,我们得出以下结论。①发达国家的家庭农场均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拥有一定的农业生产资料,如何生产经营独自决定,自己承担经济责任;第二,生产工具已实现机械化与电器化,采用现代农业生产技术,甚至涉及基因工程技术等;第三,农场主既是一线劳动者又是经营者和管理者,从事农产品的商品性生产;第四,农场的劳动和管理主要依靠农场主及其家属。②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化农业的一线基本生产单位主要是家庭农场。据美国农业部的统计资料,2004年全美97.8%的农场为家庭农场,其中,中、小型家庭农场(年销售额小于25万美元)占总数的90.3%,占农业耕地的61.3%,其资产占农场总资产的67.7%;大型家庭农场(年销售额在25万美元及以上)占总数的7.5%,占农业耕地的31%,资产占农场总资产的25.2%;公司农场(年销售额超过50万美元)占总数的2.2%,占农业耕地的7.7%,资产占农场总资产的7.1%。上述三类农场的产值分别占总产值的24.6%、60.2%、15.2%。这样家庭农场耕地面积、产值、资产分别占耕地总面积的92.3%、总产值的84.8%、总资产的92.9%。可见,家庭农场在美国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中,无论是在数量比重、产值比重,还是在资产比重上均占主导地位,其他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情况也基本类似。从当代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现代化发展历程来看,家庭农场制度与资本主义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是适应的。当前,许多小家庭农场不断破产,余下的家庭农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大、中型家庭农场逐步增加并相对于其他性质的农场显示出强有力的生命力和竞争优势。这是因为,与小型农场相比,大、中型农场更具规模经济,更易实现农业生产资料在空间与时间上的聚集,更易实现专业化的分工协作,同时其不变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要小,这样其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较小型农场要低,产品更具竞争优势。
关于家庭农场雇工。据美国1980年的资料,年销售额在5万美元以下的小型家庭农场几乎没有雇工;5万~10万美元的小型家庭农场,平均雇工1.5~2.5人;10万~20万美元的中型家庭农场,平均雇工2.5~3.5人;20万~75万美元的中大型家庭农场雇工3.5~10.5人;而75万美元以上的大型或巨型公司农场雇工均在10.5人以上。但农场雇工有逐步下降的趋势,一是科学技术水平提高所带来的现代化农业机械和生物工程技术的替代作用使得雇工减少;二是大量农村劳动力向二、三产业转移,导致雇工工资不断上升。
关于家庭农场主的性质。首先,家庭农场主是农业生产资料的拥有者;其次,农场主指挥、管理并参加一线劳动,又是劳动者;最后,农场主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本家。列宁认为,只要有一定的雇工,就是资本家;而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只有不劳动并且使用资本和雇工达到相当数量才能算资本家。考虑到当代使用雇工的家庭农场越来越少,我们倾向于认为,家庭农场主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资本家。
3.1.2.2.2 合伙农场(Partnership Farms)
合伙农场是指由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家庭农场在自愿基础上组成,从事联合生产的组织,它们将各自的固定资产折算入股,流动资金则由共同协商来解决。其特点是生产者和经营者合二为一,而利润并不独享,参加劳动的人按劳动量计算工资,作为入股者又按他的股份来分享盈利。美国合伙农场在农场中所占比重不大,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后不断减少, 2004年仅占美国农场总数的2.1%。
合伙农场常带有一些家庭农场的特点,常以血缘关系为纽带进行合伙经营。例如在欧美,合伙农场是近亲,如父子、兄弟等联合经营的农场。由于联合的人数不多,85%的合伙农场只有三个以下的合伙人,其经营规模比家庭农场要大。合伙农场实为以某一个家庭为核心的家族农场,是一个大家庭农场,与一般的家庭农场没有本质的区别。
3.1.2.2.3 公司农场(Company Farms)
公司农场是按现代公司制进行产权组合和经营的农场。它的建立往往分为两种情况。一是资本主义企业建立的农场。其本质上是资本主义工业垄断资本对农业的渗透,这也被认为是垄断资本的农工商联合纵向一体化经营。二是家庭农场为吸引投资(对外融资)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而改制为公司农场。改制后的农场主可发行股票上市融资,一般情况下,农场主夫妇或家庭其他成员拥有超过50%的农场股票。
公司农场采用雇工(雇佣农业工人或租给家庭)经营,生产方式为工厂式(后述)或传统式(生产中,地理、气候等外部条件以及生产对象的生物学特性依然起决定作用的农业生产方式)。其生产的目的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产品全部用于销售,生产经营商品化程度高并完全受市场规律的支配。公司农场大多出现在雇工劳动力富余、工资低廉的农村地区。农场的生产主要集中在可以进行标准化作业,雇工的生产易于计量、监督与考核,同时生产风险又相对较小的部门,如机械化的养殖农场等。
公司农场具有以下特征。一是生产经营规模大。美国2004年平均每个公司农场使用的土地面积约为4105.2英亩,是合伙农场的3.6倍,家庭农场的8.1倍。但这并不意味着公司农场比家庭或合伙农场存在更多的规模经济。二是它们大多集中在标准化、专业化程度较高的行业,这些行业大多能进行规范化与标准化的生产,如机械化的畜牧、家禽养殖等行业。根据美国农业部2004年公布的数据,公司农场占总农场数的2.2%,拥有的土地面积占总农场土地面积的7.7%,产值占总产值的15.2%。相对于家庭农场,公司农场在经营中可以减少中间环节,纵向一体化农工商联合(与母公司联合或与公司农场的股票持有公司联合)带来分工协作上的优势有利于技术升级、规模化经营,其分摊的单位产品成本要小于非公司农场。但它的不足也是明显的,“相对于家庭农场,公司制农场内部的工人劳动积极性和生产效率远比不上家庭农场,以至于利润大部分来自于农场产品的后加工过程,公司农场所创造的利润并不多,甚至远赶不上同等规模的家庭农场。……可见,与可以不计人工管理成本或人工管理成本极低的家庭农场竞争,公司农场则必须加强对雇工及经理的科学管理与监督,以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尽管这非常困难”。由于农业生产的特点,家庭在田间生产经营更有效率,以至于在公司农场中,绝大多数是家庭控股的第二类农场,小部分是公司直接投资的第一类农场。例如,美国1982年的公司农场共有2.24万个,其中仅有6000个是第一类农场,仅占总数的26.8%,到2000年,这一数字下降到了11.4%。这一下降趋势说明,当今即使在农业生产高度现代化的西方,家庭生产经营在农业生产一线仍然具有高效率。此外,由于农业的比较利益偏低,垄断资本只涉足比较利益稍高的养殖业与少数种植业。随着农业的比较利益下降,部分垄断资本撤出农业领域,这也是造成第一类农场所占比重下降的一个重要原因。
从上述分析中还可知:公司农场一般不加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因为公司农场已被“内化”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一部分,其产前、产中服务以及产品的销售加工等均由母公司或控股公司通过内部计划指令或签订契约来完成,公司农场实际上成为母公司或控股公司的一线生产单位,即“第一车间”。真正需要加入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是家庭农场和合伙农场,这也就决定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一开始就没有资本主义股份制生产关系的侵入,而能接受罗虚戴尔原则。这样,最终家庭农场和合伙农场成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微观)组织单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本质上是家庭农场和合伙农场的横向联合、纵向发展,因而农场的生产方式变化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建立有着重要的影响。
3.1.2.3 农场生产方式演进的最新形式:工厂式
工厂式生产是当代西方农业最先进的生产组织方式,出现于20世纪60年代之后。工厂式的主要特点有:①集中劳动、规模化生产;②组织内实行等级化的专业分工协作,领导、管理人员、工人各司其职;③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标准化;④劳动时间以日、小时为单位计算,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工人按完成产品的数量与质量获得报酬。工厂式组织的建立,需要具备一些必要条件:①技术上可行,拥有相应的设备,并且生产对象能适应工厂式生产;②生产要能进行规范化与标准化的计量,能实行比较固定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以方便对生产者的管理、监督与考核;③能实现规模经济;④生产对象的生长过程具有长年连续性,容易采用大批量集中流水线生产方式。以上四点,特别是前三点,是工厂式生产的必备条件。
当前在农业中,这种工厂式生产方式大多出现在养殖部门。20世纪60年代,家禽的杂交技术获得了重大突破,创新的品种可以不再依赖其祖先生存的自然环境,适应了钢筋水泥厂房内的工厂式流水线作业;生长周期也缩短了并适应了配合饲料;劳动生产一线能进行固定的专业化分工协作。新技术的运用使得家禽的单位产品生产成本大大降低(甚至低于某些蔬菜的单位生产成本),具有极强的市场竞争力。结果,技术上的突破引发了生产组织方式的变革,美国原有的家庭家禽农场或合作社纷纷倒闭或转型,取而代之的是工厂式流水线生产组织方式,例如,美国西海岸洛杉矶蛋城的发展就是如此。少数蔬菜、水果、农作物通过杂交技术或基因改良也可进行工厂式生产。对于其他依靠阳光、土地等自然空间资源的动植物生产来说,由于技术上难以突破和其他原因(如部分食品科学学者认为,采用工厂式组织方式进行生产的产品对人体有害,长期以来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争论不休),大多数动植物的生产难以被移到厂房内进行流水线作业,即使有规模化、专业化的设备,采用工厂式的组织方式进行生产也很困难。“为什么基于家庭或家族构建的农场能长久生存下来的秘密,就在于农业没有能完成它向完全工业化生产的飞跃。”对于依靠自然空间资源的动植物生产经营,由于其在时间上不连续,空间上分散,很难实行比较固定的分工协作。而以现代生物技术为基础的动植物工厂,生产不分季节、时令,劳动可以进行比较严格的分工协作,在小块地面上大批量集中生产产品,只有这种生产单位可以采用工厂式组织方式。在这种组织方式下,资本家通过雇佣劳动进行生产,生产效率得到提高,这些农业工厂最终都演变为股份制公司,甚至成为巨型跨国公司。
实践中只有极少数获得技术突破的农产品实现了工厂式生产,其生产组织形式也由农场制演变为工厂制,由农场制下的简单协作变为工厂制下的专业化分工协作,生产效率大大提高。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企业的产生是以其客观的技术条件为前提的,企业的出现、发展演进以及企业以什么样的方式组织生产,技术条件在其中都起了关键性的作用。而当今,在农业领域,大多数生产对象由于生产技术难以突破而走了另外一条路径来实现社会化大生产,这就是由农场制(主要是家庭农场制)演进到合作制,(而不像工业领域的企业,由于生产可进行高度专业化分工协作,其生产组织形式沿简单协作→手工工厂→机器大工厂→股份制企业→垄断公司的路径演进),由农场制下的简单协作变为合作制下的分工协作(其目的就是要保留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生产一线高效率的组织单位),同样使农业生产效率得到大幅度提高。从数量上来看,当今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合作社数量远远超过农业工厂,是农业领域最活跃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降低交易费用是合作社产生的唯一原因,但其他非合作社组织形式(如农业工厂、股份公司)也可降低交易费用,为什么偏偏采用合作社这种组织形式?合作社的效率要低于股份制企业,那么为什么农业中大量存在了近二百年的合作社没有变为股份制企业?从上述讨论中我们不难发现,新制度经济学的“交易费用起源说”忽略了农业生产的特点和技术因素,这是由于新制度经济学分析范式从本质上否定科学技术对经济组织发展演进的决定作用,显然这与历史事实不符。
人类农业生产组织形式演化到农场组织后产生了分离。农业一线生产工作能够分离、分化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的农场逐步演变为农业工厂,进而演化为股份制公司;而农业一线生产工作不能够分离、分化或不能完全分离、分化的农业生产,继续保持家庭农场或合伙农场组织方式,进而在其基础上产生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如图3-4所示。
图3-4 农业生产组织形式的演进
3.1.3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与发展
3.1.3.1 英国农业合作社
在工业技术革命的推动下,先进技术不断运用于农业领域,使得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农业生产经营进入了商品经济时代。商品经济时代的农场进行横向联合,并在联合生产经营中进行分工协作,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出现了。
英国是近代合作运动的发源地,其罗虚戴尔合作思想被广大劳动者广泛接受。19世纪中下叶,伴随着雇工大农场的消亡和家庭农场的兴起,农业合作社开始蓬勃发展起来。1867年罗虚戴尔公平先锋社成员之一——格里宁(Greelyn)组织成立了第一个农业与果树联合会,按消费社的形式向社员供应质量得到保证的化肥与饲料,由于当时不符合标准的产品充斥市场,这使联合会具有很大的吸引力,维持了半个世纪。
1894年后,全国普遍建立了农业合作社。1901年农业组织协会(AOS)成立,成员包括所有与土地有关的合作社,1902年共有22个社,还有11个牛奶合作社和6家农业合作银行。1909年前合作社所有资金来源依靠自愿缴纳,此后国家农业局每年提供1200英镑以扶持小农户的合作组织。
1846年英国政府废除谷物法。1870~1890年的欧洲出现农业危机,美洲的廉价谷物大量涌入,结果英国谷物价格大幅度下跌,英国农户不得不调整农业生产结构,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同时,还要自己购买生产资料与销售产品,以便摆脱中间商的盘剥,节省开支,增加收入。而要做到这一切,单个农户,尤其是中小农户,是力不从心的。于是,英国便逐渐开展了以购买与销售为主的合作社运动。当时的购买合作社,主要是购买饲料、肥料和农具向社员供应。销售合作社主要是为社员销售牲畜、畜产品、水果和蔬菜。某些地区的购买合作社也兼营农村生活用品,并与消费合作社有业务联系。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许多合作社开始合并成立县级联合会。1936年农业合作社经理联合会成立,成为联系合作社与全国农民联合会的一个重要部门。1945年全国农民联合会与合作社又一起组织农业合作社联合会,其性质与以前的农业组织协会相仿。1949年,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北爱尔兰和爱尔兰共和国5个地区的联合社组成了大不列颠及爱尔兰农业合作社联盟,简称FAC。1955年家畜销售公司与农民中央组织成立,试图协调全国农民联合会的业务活动。1956年,在全国农民联合会的支持下,农业合作社联合会与农民中央组织合并成立农业中央合作社联合会,其任务包括对合作社的法律咨询和与议会的疏通工作,试图使合作社的发展能够部分依靠政府的税收和财政支持。1962年,英国政府设立了农业销售与发展委员会,提供资金扶持,促进小规模合作社组织的发展。
总体看来,英国的农业合作社规模小,但数量较多,占全国总人数5%的农户都已加入了一个或几个合作社。英国农业合作社有一百多年的历史,近年来农业合作社的发展又变得十分迅速,同时合作社不断扩大生产经营业务范围,许多农场的生产资料供给与产品的销售几乎已被几个大型合作社所垄断。目前,英国的农业合作社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一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合作社。合作后进行大批量采购的优点是采购范围广,单位生产资料的购入价格低,还可以得到政府的帮助。二是运销合作社。这类合作社帮助社员运输和销售产品,一方面提高了市场谈判地位,有利于提高销售价格;另一方面可以减少单位产品销售费用,实现规模经济。据20世纪80年代初的统计,农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占全国市场的比重,温室蔬菜19%,土豆10%,油料40%,水果38%,家畜8%,羊毛39.5%,鸡蛋29.1%。三是服务合作社。在不列颠地区,由于农场主大多从事多生产对象的混合农业,所以服务合作社最多,其中数量最多的是机械合作社,它将农民联合起来,由全国农会予以协助,以团体信用向有关金融机构借款购买农用机械,然后租给农民使用。
3.1.3.2 美国农业合作社
美国是一个移民国家,国民大部分来自欧洲,其不少经济制度都是模仿或移植欧洲的,合作社制度也不例外。欧洲各国的合作运动注重传统,注重合作运动的益贫性,并且或多或少含有改良社会的目的,但美国的合作运动注重效率,目的就是要适应资本主义的体制,不断改善农户的经济状况,毫无改良社会的意图,正如美国学者Randall E.指出的,“美国农业合作运动的特征是渗透了实用主义”。
美国农业合作社中最早出现的是销售合作社。第一个销售合作社成立于1810年,随后各种各样的农业合作社蓬勃发展起来。美国建立在家庭或合伙农场基础之上的农业合作社至今已有200多年的历史,其间随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美国农业合作社经历了一个产生、发展、整合兼并、数量下降、实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依农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不同,美国农业合作社发展历程大致可划分为以下几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1810~1890年。伴随着美国资本主义初期的发展,农业机械被逐步引入农业生产,农业生产渐渐进入商品化、市场化阶段,农业合作社出现并迅速扩展。随着美国疆界的西移,农业生产也不断向西扩展,农产品产地和消费地之间的距离不断扩大,于是出现了一批为农业服务的公司。在这个潮流中,也有一部分农场主通过集资,组织起合作社为他们的农业生产提供生产资料、农产品加工和销售服务,以此抵制中间商的盘剥。据记载,美国最早的一家农业销售合作社是由几家乳业农场主于1810年在康涅狄格州成立的,专门从事牛奶的收购、加工和销售。1851年,纽约建立了第一个奶酪合作加工厂。1856年,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兰治建立了第一个黄油合作加工厂。1860年,第一个水果销售协会在新泽西州的哈蒙顿成立,第一个牲畜拍卖协会在伊利诺伊州的布朗县成立。1863年,密歇根州通过一项法案,允许用合作的方式买卖物品,合作社组织的存在才算有了法律依据。这之后,出现合作社的各州相继通过立法,承认并支持合作社的发展。
19世纪60年代中期,美国农业陷入了第一次危机。农产品价格下跌,农业收入下降,农场主陷入困境。同时,铁路公司和中间商趁火打劫,竭力提高运费和压低农产品收购价格,残酷剥削农场主。于是,在美国先后出现了两个维护农场主利益的社团——“格兰其”(Grange)(1867年成立)和“农场主联盟”(Farmer Union)(1873年成立),在它们的支持下,全国各地纷纷成立了农场主合作社。但当时的合作社大多由于产权不明、缺乏资金、管理不善和内部分裂而很快失败了,获得成功的极少。
第二个时期:1891~1929年。美国农业合作社进入规范化发展时期,无论是合作社的数量还是社员数都呈快速上升趋势,这是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大规模发展期。图3-5显示了美国1913~2006年农业合作社数量及社员数的变化曲线(美国农业部对农业合作社的普查自1913年才开始,之前都没有完整和全面的统计)。
图3-5 美国农业合作社数量及社员数统计
资料来源: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arm Marketing, Supply and Service Cooperative Historical Statistics”, Cooperative Information Report 1, section 26, 2004, pp.7-9.2003~2006年的数据根据Farmer Cooperative Statistics, 2003、2004、2005、2006, Rural Development U. 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Service Report收集整理计算。
如图3-5所示:1913~1929年,合作社的个数与社员数同增。这一时期属于合作社数及社员数的“爆发期”,在短短的16年间,合作社的数量增长了近3倍,社员数也增加了8.3倍。其实这一现象自1890年就开始,这是因为在20世纪初内燃机逐步被运用于农业领域,农业生产效率不断提升,农场规模不断扩大,专业化、商品化程度不断提高,内在地驱动着农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各地各类专业合作社发展很快。联邦和州政府相继承认合作社的合法性并制定了相应的扶持政策。构建农业合作社已成为当时美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个时期合作社的另一个重要发展是1913年威尔逊总统派遣了一个代表团去欧洲考察合作社和农业信贷,最终国会于1916年通过《联邦农地押款法》,设立联邦农业贷款局,负责全国农地抵押放款事宜。该法规定全国划分为12个农业信用区,每区设一个联邦土地银行,负责按照合理的条件向农场主发放长期不动产抵押贷款。1923年美国国会通过《农业信用法》,增设12个联邦中间信用银行和1家中央合作银行,专门向农业合作社提供融资服务,随后为统一管理农业信贷机构,还成立了联邦农业信贷局。1933年,为了应对经济危机对美国农业的影响,国会通过了紧急农场抵押法,以满足农场主迫切需要增加贷款的愿望,同年还修改了《农业信用法》,增设农业生产信用公司和合作银行,二者与原来的联邦土地银行和联邦中间信用银行并立,成为四大农业信用组织,最后发展成为美国目前最大的农业信贷体系。
1920年末,美国农场主提出了一个新的“有秩序地销售农产品”的口号,即为避免相互间无序竞争、损害各自利益而强调发展农业销售合作社,以统一农场主的销售行为。为达上述目的,律师萨皮罗提出建立一种具有合法垄断权力的合作社,以控制农产品的价格,保护农场主的利益,尽管这一努力最终失败,但其影响深远,美国国会于1922年通过的合作社反垄断豁免法——《凯波-沃尔斯蒂德法案》或多或少与此有关。随后,政府又根据1926年的合作销售法在农业部内成立了一个合作销售处,帮助全美农业合作社进行销售经营活动;1928年又根据农产品销售法成立了联邦农场委员会,并在财务上向合作社提供援助。此外,美国合作社在联邦政府的协助下还组建了农业信贷体系以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在政府的大力扶持下,这一时期美国农业合作社不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人数上均得到了迅猛的发展。
第三个时期:1930~1955年。先进的内燃机以及化工产品(化肥、农药等)在农业生产领域被大规模使用。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合作社开始普遍地集中与联合,提高生产经营效率,走上“质量型”发展的道路。1929年,美国爆发了历史上最严重的经济危机,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变得越来越艰难。为了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国会通过了农产品销售法并提供资金贷款,以扶持合作社渡过难关。但是,由于危机加重和后续资金不足,农场局的努力最终失败。农业合作社不得不转向主要通过提高自身生产经营效率的“质量型”发展道路。如图3-5所示,合作社的数量在1929~1930年达到历史最高点(1.2万个)后,在1930~1955年,合作社的个数下降了18%,而社员总人数却增加了150%,两者呈反向变化。如图3-6所示,从1930年至1955年是美国农业合作社平均社员人数的“爆发期”,每个合作社的平均人数急剧上升。1955年社员总人数达到了773.17万人的历史最高值后开始缓慢下降,而每个合作社的平均人数却在不断上升(因为合作社个数下降的速度要快于社员人数减少的速度)。每个合作社的平均人数不断上升,说明合作社在不断兼并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1955年后,由于合作社数下降的速度逐渐减缓,开始与社员数下降的速度接近,因而合作社平均人数上升的速度逐渐下降,至2006年底,合作社平均人数尚未上升到1000人(图3-6中右方纵坐标)。实际总营业额(以1967年不变价格计算,下同)在1930~1955年也是急剧上升,之后上升速度开始缓慢下降直到1971年。这期间,许多合作社和地区性合作联社不断拓展经营业务与服务的范围,开始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和精加工。在生产资料供应方面,它们除了转售农业生产的绝大多数生产资料外,还开始生产这些生产资料,如开始建化肥厂和农药厂,开始开采石油并建立石油提炼厂,甚至还建立了各种农机维修厂。其不断拓展为家庭农场服务的范围,为家庭农场提供从农用物资供应、田间生产到农产品储藏、加工、运输、销售等全方位服务,表现出服务越来越细致,分工协作越来越紧密。此外,这一时期合作社还培养了一大批训练有素的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他们对随后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图3-6 美国农业合作社平均社员数及实际总营业额
资料来源: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arm Marketing, Supply and Service Cooperative Historical Statistics”, Cooperative Information Report 1, section 26, 2004, pp.7-9.2003~2006年的数据根据Farmer Cooperative Statistics, 2003、2004、2005、2006, Rural Development U. 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Service Report收集整理计算。
第四个阶段:1956年至今。由于农业科技突飞猛进,一体化、大功率、低能耗的农业机械的广泛使用,农业先进知识的广泛传播,以及生物工程技术的引入,使得美国农业在这一时期逐步实现了全机械化和现代化。在这种情形下,农业纵向一体化迅速发展,以获得更多的加工增值收益。收益的提升使得生产和资本集中加速,农业逐步变成了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产业;农业生产力水平大幅提高,产出经常性地过剩,农业生产已不需要这么多的生产者,农业从业人员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农业合作社产生、发展的物质和制度基础是大量家庭农场的存在,由于存在上述原因,使得家庭农场的兼业化现象普遍,家庭农场数进一步下降,存活下来的家庭农场不得不更新技术装备,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降低单位产品的生产成本以应对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与这一趋势相适应,美国农业合作社也不得不寻求质量型、内涵式的发展道路。这一时期的农业合作社出现了以下一系列变化。
(1)合作社的个数与社员数同减。这是一个相当缓慢的过程,如图3-5所示,1955~2006年,51年间合作社的个数下降了73%(即2006年的合作社个数不到1955年的1/3),平均每年下降1.43%;而社员数下降了66.8%,平均每年下降1.3%,可见,合作社的个数下降得更快,这表现出合作社平均社员数是上升的。如图3-6所示,1955年平均每个农场主合作社拥有社员781人,所有合作社的实际总营业额为15837.905百万美元(以1967年不变价计算),而2006年分别增加到961人和20812.692百万美元,人均营业额从1955年的2048.438美元上升至2006年的8099.584美元,上升了近3倍。这一时期属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质量提高期”。为获得规模经济,增强实力与竞争力,这一时期的合作社主要是进行横向兼并重组,同时发展地区联社。合并后的合作社大多延长了生产链,对农产品进行加工甚至是精加工,以拓展获利空间。此外,许多农场主社员放弃了将农业生产转入二、三产业,把地留给拥有资源禀赋和擅长农业生产的农场主社员,社员的质量得到不断提高。
1969~2002年,美国共有1668个合作社与其他合作社合并。合并后延长了生产链,增加了收益空间,提高了市场竞争力。从每个时期合作社合并的数量来看,农业发展处于困境时合并的多,相反则较少合并。例如,90年代美国发生农业危机,1990~1999年平均每年合作社合并的个数维持在66个以上,而70年代这一数字是32个。当前,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合并有增加的趋势,例如,70、80、90年代平均每年合并数分别为32、51、66个,其间增加的差额分别为19个和15个,可见合并增加的速度在下降,合并渐趋稳定。
(2)广泛实行一体化服务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这一时期农业生产正逐步实现产供销、农工商一体化经营,其中最典型的例子是著名的“阿格书”。“阿格书”的前身是纽约州中部的“格兰其联盟合作社贸易公司”(Grange Alliance Cooperative Trade Company)。1964年,该公司与东部各州农场主交易所合并,成立“阿格书合作社有限公司”,第二年又与“宾州农场局合作社”(Pennsylvania State Farm Bureau of Cooperatives)合并。“阿格书”通过合并及与非合作社经济实体联合和建设新厂等办法,逐渐形成了一家从事多种经营的大型农场主合作社。这家合作社除在各州设有许多商店之外,还拥有饲料加工厂、肥料加工厂、农药厂、种子站、油井、石油加工厂等,直接生产多种农用物资,供应农场主社员,它的业务范围几乎包括农业生产经营的产前、产中、产后的所有服务。1984年,这家巨型合作社的销售额达41亿美元,成为美国第二大农场主合作社 [最大的是“农地实业社”(Agland Co-op Inc.),销售额达52.4亿美元]。
(3)市场营销向海外拓展。这一时期由于横向合并与纵向一体化发展,美国农场主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效率大大提高,国内市场竞争趋于白热化,许多合作社开始向海外拓展,从事农产品及农用物资的进出口业务并且进出口规模越来越大。1991年美国农业合作社进口额为4.64亿美元,其中33%的合作社进口额为1000万~2490万美元,62.2%在2500万美元及以上。出口方面,1997~2003年美国农业合作社平均出口总额维持在54亿美元左右,约占美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10%。2003年,合作社直接出口的农产品占美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20.5%,其中水果及其制品占48.3%、棉籽占18.6%、大米占10.7%。
(4)大规模进行固定资产投资。在新经济、技术及一体化服务要求日益强烈的形势下,为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效率、降低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合作社进行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资,更新现代化的新设备、新设施,以实现生产设备、设施及经营管理的现代化。2006年美国农业合作社的资产投资总额达479亿美元,比1955年增加14倍。
投资规模的扩大,使得合作社所需资金急剧增长,合作社除向社员发行优先股,进行扩股、增股外,还向合作社外部人员发行债券、优先股等以吸纳资金,同时更多地从融资市场借贷。在新投资中,合作社自有资金的投资比重越来越低,而对外借贷资金的比重逐年提高。由于对外融资(主要是间接融资)不断增加,合作社的总负债不断上升,如图3-7所示,2006年,美国农业合作社的总负债为279.6亿美元,比1995年上升了19.5倍;但总资产上升的速度要快于总负债上升的速度,这表现出净资产是持续上升的,即由1955年的19.14亿美元上升至2006年的199.31亿美元,上升了9.4倍,但就净资产的绝对值变化并不能说明合作社总体的经营状况,还应考察资产负债比(总负债占总资产的比重)和净资产比重(净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如图3-8所示。
图3-7 1953~2006年美国农业合作社总资产、总负债和净资产变化
资料来源: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arm Marketing, Supply and Service Cooperative Historical Statistics”, Cooperative Information Report 1, section 26, 2004, p.80.2003~2006年的数据根据Farmer Cooperative Statistics, 2003、2004、2005、2006, Rural Development U. 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Service Report收集整理计算。
图3-8 1953~2006年美国农业合作社资产负债比和净资产比重变化
资料来源: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arm Marketing, Supply and Service Cooperative Historical Statistics”, Cooperative Information Report 1, section 26, 2004, p.80.2003~2006年的数据根据Farmer Cooperative Statistics, 2003、2004、2005、2006, Rural Development U. 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Service Report收集整理计算。
如图3-8所示,美国农业合作社总资产负债比从1953年的42.88%一度上升至1980年的64%,随后逐步下降至2006年的58%;对应地,净资产比重在1953年达到57%后,在1980年下降至36%,随后长期稳定在40% ~45%之间。依据现代财务管理理论,美国农业合作社的资产负债比过高,理想的企业应维持在50%以下,融资手段少,市场竞争压力大,主要依靠对外间接融资发展,导致合作社负债过重。
(5)与相关单位合作开展科研工作并加强专业培训。在扩大规模进行综合生产经营时,合作社面临着不少问题,如合作社在新经济、技术条件下如何发展,生产对象如何改良,生产技术如何提高,市场营销、合资经营、融资抑制问题如何解决,一体化、联合与兼并重组如何进行,等等。为解决上述问题,合作社积极与有关科研机构联合研究,并加大了教育培训投入,使合作社在解决上述问题方面有了明显的改善。参加研究的单位,除了美国农业部、农场主合作社管理局、各州的有关部门之外,还有赠地学院和有关研究机构或团体。为不断适应内、外部环境的新变化、新发展,合作社加强了与相关单位的合作,合作社生产经营的现代化水平不断提高,实力及适应能力越来越强。
(6)结构趋于合理,经济效益不断上升。随着美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经过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小型、生产经营技术落后的合作社被淘汰,生存下来的合作社不断地重组、合并、一体化拓展,实力越来越强,经济效益不断提高。表3-1、表3-2、表3-3是从1975年至2006年中选取6年,分别为1975年、1980年、1987年、1994年、2000年和2006年,依营业额(依据1967年不变价格整理计算)分组的合作社数量及每组营业额总和的情况。
表3-2 1987年、1994年美国农业合作社按营业额分组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arm Marketing , Supply and Service Cooperative Historical Statistics”, Cooperative Information Report 1 , section 26 , 2004 , pp 72-75的数据整理计算。
首先,从合作社的数量变化来看,营业额小于500万美元的合作社数量由1975年的6155个逐年下降至2006年的1048个,这些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比重,6年的数值分别为81.69%、66.73%、66.88%、52.16%、48.30%、39.20%,这说明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营业额低端的合作社由于实力弱,有的被兼并重组,有的破产,总数越来越少,而经过兼并重组后的合作社虽然总数下降了,但实力不断增强。1975年,超过50%的合作社营业额在500万美元以下,而2006年超过50%的合作社营业额集中在500万美元至1亿美元之间,合作社逐渐向营业额的高位组移动,1975年营业额超过10亿美元的仅有7个,而2006年上升到19个。合作社数量不断下降,但经济效益普遍在上升。其次,从合作社每组营业额总和的变化来看,处于营业额低端组的合作社多,但组内营业额之和占合作社总营业额的百分比低,说明大多数合作社营业额低,实力弱小,但随着合作社的发展壮大,这一情形有所好转。1975年,营业额小于500万美元的合作社占81.69%,这些合作社营业额占该年合作社总营业额的14.45%,至2006年,营业额小于500万美元的合作社下降到39.2%,这些合作社营业额仅仅占该年合作社总营业额的1.4%,低端组合作社在减少,弱小的合作社已逐步消亡,存活的合作社实力逐步增强,每组营业额总和百分比众数向高端组移动。最后,美国合作社的产值产出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型甚至是巨大型合作社,并逐步向这些合作社集中,表现为这些合作社的营业额比重逐年上升。1975年,营业额超过10亿美元的7个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0.09%,是比重最少的一组,但它们的营业额总和占总营业额的16.8%,是比重最高的一组。这一情形自1975年至2006年都未改变。至2006年,营业额超过10亿美元的19个合作社占合作社总数的0.70%,也是比重最小的一组,但该组的营业额总和占总营业额的比重已高达44.40%,这说明产值产出逐步向高端组的合作社集中。其他各组的情形也完全相似,说明美国的合作社越来越少,实力越来越强,产值产出越来越集中到这些实力强的合作社。
表3-1 1975年、1980年美国农业合作社按营业额分组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arm Marketing , Supply and Service Cooperative Historical Statistics ,”Cooperative Information Report 1 , section 26 , 2004 , p71的数据整理计算。
表3-3 2000年、2006年美国农业合作社按营业额分组情况
资料来源: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Farm Marketing , Supply and Service Cooperative Historical Statistics”, Cooperative Information Report 1 , section 26 , 2004 , pp 76~78的数据整理计算。200 6年数据根据Katherine CDeVille , Jacqueline E Penn and E Eldon Eversull , Farm e r Cooperative Statistics , 2006;Rural Development US Department of Agriculture Service Report 67 , 2007(11), p 18的数据整理计算。
以上我们分别介绍了英国与美国的情况,从西方其他国家合作社发展情况来看,总的趋势是在发展中不断变革。西方各国在认同国际合作社联盟原则的同时,均因地(时)制宜、不断调整,积极发展适合本国国情的农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大多已进入了质量型、内涵式发展阶段。同时,随着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全球化和一体化发展,西方各国农业合作社之间的合作逐渐频繁。
从合作社发展的类型来看,城市消费合作社和工人生产合作社是最早出现的合作社,随后才是农业合作社。但是,农业合作社的发展速度之快、适应力之强是前两类合作社无法比拟的,当前在西方发达国家中,农业合作社在大部分农产品的生产、储存加工、销售以及供应大多数农业生产资料等方面占据了主要份额。农业合作社能成为最成功的合作社之一,有许多原因,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有极强的可塑性和适应能力,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能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实现横向兼并重组与纵向一体化拓展。①横向兼并重组。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农业生产技术的革新,农产品市场竞争加剧。为不断提高实力与竞争力,应对不断加剧的市场竞争,西方各国的农业合作社开始进行横向兼并重组,先是基层合作社之间通过兼并重组形成地区合作社,地区合作社又通过合并形成更大区域的合作联社直至形成全国性的总社,这样合并的合作社就有较强的能力抢占市场份额甚至对某几种或某几类农产品的供给形成垄断,在拓展利润空间的同时还提高了农户与政府、垄断集团和其他利益集团的谈判能力,维护了广大农户的利益。②纵向一体化拓展。西方农业合作社的纵向一体化通常包括两种类型:第一类是与合作社的各种产前、产后服务商(资本主义企业)建立契约关系,通过供应链实现合作社与服务商的纵向一体化;第二类是合作社基于自身在供应链上的业务向上和向下拓展(实力强的可自己拓展,实力稍弱的可以联合其他合作社进行拓展),实现“从种子、化肥到田间地头再到消费者餐桌”的一体化服务。总之,通过横向合并,合作社扩大了资产规模,延长了生产链,实现了规模化经营,拓展了利润空间,同时精简了人员和机构,从而有效地提高了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效率,增强了竞争力。
3.1.3.3 农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转轮”(或“踏轮”)效应:理论的提出与实证检验——以美国农业合作社为例
下面,我们以美国农业合作社为例,来推理并实证检验农业合作社发展中的“转轮”效应。依前文所述,由于美国农业部对1913年前的合作社没有统计数据记载,我们只能利用1913年后的数据进行实证分析,这样对前述的四个阶段就只能考察后三个阶段。①1913~1929年,这一时期农业合作社数与社员数同增,每个合作社的平均社员数也增加,属于农业合作社发展初期。合作社的出现使农户切身感受到合作社给其带来的利益,农户大量组建合作社,合作社不断地增加直至达到市场的最大容量,合作社的个数也达到了历史最高值,但这一时期合作社普遍规模小,平均人数也少。②1930~1955年,这一时期合作社数量下降而社员数上升,该时期合作社平均人数增加得最快,属于农业合作社的发展中期。由于激烈的市场竞争,弱小的合作社破产,余下的合作社为生存不得不进行合并以增强实力,这时合作社的数量开始下降,而合作社平均人数增加得最快,合作社的规模在迅速扩大,合作社走上了质量型发展道路。③1956~2006年,这一时期,合作社与社员数都在下降。由于第二个时期的质量型发展,合作社的规模得到了扩大,实力得到了增强,生产效率大大提高,农业生产不需要太多的农户,社员数在达到极大值(1955~1956年)后开始缓慢下降,这一时期虽然合作社数及社员数均在下降,但合作社数下降的速度比社员数减少的速度要快,结果每个合作社的平均人数缓慢上升,但上升速度在三个时期中是最慢的,即合作社平均社员数在三个时期中表现出上升、快速上升和缓慢上升的特征。
就合作社总数与社员总数的变化关系来看:先正向变化(共同增加),后负向变化(一减一增),最后再正向变化(共同减少),两者的关系曲线如一个优美的旋转转轮或踏轮,因而我们将两者的变化规律及其机理命名为“转轮”或“踏轮”效应。
需要验证的“转轮”效应假设:随着农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合作社发展就如同一个被驱动的“转轮”,在转速慢的时期,生产力水平低,将大量的农户“吸入”构建合作社,合作社数与社员数同增;随着转速加快,生产力水平提高,弱小的合作社首先被“甩出”,余下的合作社不得不进行合并重组以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合作社的规模扩大,平均社员数增加,实力提高;到了第三个阶段,生产力水平提高到了一定程度,“转轮”转速越来越快,随着合作社的合并重组,社员数在达到极大值后开始下降,即“转轮”将多余的成员“甩出”农业领域,因为合作社的产生、发展壮大,农业生产经营效率不断提高,农业生产已不需要这么多劳动者,多余的社员将会退出农业生产领域而转向二、三产业。合作社的数量从第二阶段就一直在减少,即合作社一直被“甩出”,并且其被“甩出”的速度一直快于社员被“甩出”的速度。“转轮”效应假设期望说明,农业生产力的进步,扩大了合作社的生产经营规模,提高了其生产经营效率,同时减少了合作社的数量,加速了部分社员向二、三产业的转移。无独有偶,日本农协也经历了一个如同“转轮”效应的发展过程。二战失败后,日本开始接受罗虚戴尔原则构建农业合作社(农协),农协的个数由1948年的892个快速升到1954年的35368个,达到历史最高点,随后逐步下降至2006年的3346个;社员数由1948年的730万人上升至1986年的827万人,随后持续下降至2006年的494.2万人。注1:农协个数与社员数的变化也经历了三个时期:1948年至1954年,农协的个数与社员数同增;1955年至1986年,农协的个数减少而社员数在增加;1987年至2006年,农协的个数与社员数均在减少,但农协数量下降的速度要快于社员数减少的速度(同样说明了合作社平均社员数增加)。尽管日本农协与美国农业合作社在发展的历史背景、文化、农业生产方式、建立的目的等方面有很大的不同,但其上述变化规律与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变化规律完全相同。这说明在农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效率从低→高:合作社必然要经历一个数量从多→少、规模从小→大,社员总数从多→少,合作社平均社员数从少→多的过程。伴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首先发生变化的是合作社的数量,数量的减少必然伴随着规模的扩大及社员人数的增加,但当生产力达到一定水平时,社员人数将伴随着合作社个数的减少而减少。
注1:农林水产省:《平成18事業年度総合農協一斉調査概要》(確定値版),経営局協同組織課,2007。
基于上述的假设与推理,我们设定因变量有社员数(CP,单位:千人)和合作社数量(CQ,单位:个)。自变量指标有合作社的平均社员数(AP,单位:人)和社员人均实际交易额(APG,单位:美元)。合作社的产权制度是建立在股金制度基础之上的社员按份占有和共同共有,因此平均每个合作社社员数的变化反映了合作社股金投入以及社员按份占有和共同共有财产的变化,即该指标可反映合作社总资产(所有者权益)的变化,这里不能使用社员总人数,因为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差异很大。
交易额的大小反映了合作社生产经营能力的强弱,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合作社生产经营效率的高低。由于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大小有差异,因此我们选取合作社社员年人均实际交易额作为反映合作社生产经营效率的指标。设定以下多阶段连续回归模型:
其中D1和D2为虚拟变量:
APti表示结构发生变化时的t=ti(i=1,2)时刻的APt 的值,APGti表示结构发生变化时的t=ti(i=1,2)时刻的APGt 的值。
这里 t1 =1930年,t2 =1956年。令 S11 =(APt- APt1)D1, S12 =(APt-APt2)D2, S21=(APGt-APGt1)D1, S22 =(APGt-APGt2)D2。应用美国农业部提供的1913年至2006年近100年的美国农业合作社的统计数据(详见附录),应用Eviews 5.1计算方程(1),结果如下:
由于α0,即C的标准差过大,t统计量过小(95%的置信区间),且重要变量APG不显著(t统计量过小),因此舍去α0,再次估计结果如下:
舍去α0后,AP与APG均显著,R-Squared=0.944,估计方程为:
=12.967AP-3.565(AP-251.046)D1-21.251(AP-775.756)D2-0.321APG+0.242(APG-1600)D1-0.416(APG-2161.077)D2
按三个时期分解得到的回归方程如下:
观察三个时期的方程,随时间变化,每个合作社的平均社员数(AP,从侧面反映了平均每个合作社的股金投入或资产水平)对合作社的总社员数的影响由正向逐步减弱至负向增强,这说明在合作社发展初期,社员数多的合作社由于股本或资产投入多而实力强,在生产及市场供销过程中获得明显的集体行动优势,这一优势产生的示范效应必然吸引更多的农户加入,即农户更倾向于加入人数多、总资产大的合作社。因而这一时期(1913~1955年),平均每个合作社的资产投入水平对合作社总社员数的影响是正向的。但随着合作社投入资产增多、生产经营效率不断提高、为成员服务的能力增强,特别是进入20世纪50年代中后期,美国农业合作社的实力壮大到已能为成员的农场生产经营提供多功能、全方位的服务,农户成员农场的生产经营效率得到很大提高,农业生产已不需要太多的农户,特别是相对低效率的农户,这时合作社的资产投入水平对合作社的社员数产生了负向影响(资产对劳动力的挤出效应),即资产投入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将使社员总人数减少。反观社员人均实际销售(交易)额(APG,反映了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效率),其在三个时期对合作社总社员数的影响均为负向,即合作社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无论在哪一个时期均使合作社总社员数下降。这说明,农业生产社会化及合作社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必然使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劳动者人数下降,并且随着农业生产社会化的进一步深化,合作社生产经营效率对合作社总社员数的负向影响越来越强。
我们应用Eviews 5.1对美国近百年农业合作社个数的变化进行回归估计,其结果如下:
由于常数项不显著,我们予以舍去。多阶段连续回归方程如下:
=43.758AP-45.407(AP-251.045)D1-18.437(AP-775.756)D2-0.179APG-0.201(APG-1600)D1-0.223(APG-2161.077)D2
按三个时期分解得到的回归方程如下:
在第一个时期,平均社员数(AP,从侧面反映了平均每个合作社的资产投入水平)多的合作社由于资产多、实力强,在生产及市场供销过程中获得明显的集体行动优势,这一优势产生的示范效应必然激发更多的农户组建合作社,因而这一时期,平均每个合作社的资产投入水平对合作社个数的增加是一个正向影响。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市场竞争加剧,弱小的合作社要么破产,要么苦苦支撑,而一些实力强的大型甚至是巨型合作社不但生存下来,而且在竞争压力下不断增加资产投入,提高生产经营效率,在市场中逐步获得并扩大竞争优势,这样就吸引了弱小的合作社加盟;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一些农户放弃了自己组建合作社的想法,转而加入规模大、实力强的合作社。因而,自20世纪30年代以来,平均每个合作社的资产投入水平对合作社的数量增加有负向影响,表现为弱小合作社纷纷加入规模大、实力强的合作社或被其兼并,合作社的数量下降,而平均每个合作社的资产投入水平不断提高。从整个过程看,合作社资产投入水平的提高对合作社数量的增加起初有一个正向影响,随后则抑制合作社的数量增加,并逐步加强抑制效果(市场竞争加剧,资产投入水平不断提高,农业生产不需要太多的合作社,而是需要进行规模经营、生产效率高、数量少的大型合作社)。
与对合作社社员总数的影响相同,在三个时期,合作社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对合作社数量的影响均是负向的,这说明合作社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对合作社社员总数及合作社个数的影响均是负向的。
在“转轮效应”中,为什么首先表现出农业合作社数量的下降?随后社员数才开始减少?这是因为:生产效率只有提高了,才会导致社员数的下降。农业合作社数量的下降来自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合作社倒闭,二是合作社进行兼并。合作社的倒闭产生“示范效应”,警示存活的合作社应不断提高生产经营效率,以应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合作社进行兼并的目的在于扩大企业资产规模,提高人均资产配备水平,以提高生产效率。伴随着合作社减少的(倒闭或被兼并)是合作社生产经营效率的提高,只有生产经营效率提高了,社员数才会下降(农业生产已不需要太多的人),所以首先是合作社数量下降,而后社员数才开始减少。上述“转轮效应”也证明:合作社数量的下降带来的是生产经营效率的不断提高(即激烈的市场竞争→合作社兼并重组→合作社数量下降,规模扩大→生产经营效率提高→社员数下降),只有生产效率不断提高才能实现社员数的不断下降,即农业生产经营已不需要这么多的生产者就能满足社会的需要,多余的人将转向其他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