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的主要内容和重点问题
1.2.1 研究的主要内容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追求成员福利最大化的一种特殊的组织制度安排。西方合作经济组织并非最早发源于农业,但其在农业领域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不但成为现代化农业生产经营的重要载体,而且“折射”出了合作经济组织的新变化与新发展(如新一代合作社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和发展既是农业生产社会化的内在要求,又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必然。面对当前正在发生着一系列制度变革的西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应给予其一个比较科学的、系统的制度解说,以得到启示,进而为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参考。具体来说,有四项主要内容。①系统梳理所能穷尽的国内外有关合作经济组织及其发展创新的理论文献,确立本研究的基础和理论成长点;同时,讨论并界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特征,深入揭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制度形成的内在机理及其发展演进规律。②从历史事实的角度,研究西方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发展演化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出现、发展创新及演进规律,借鉴前人的研究成果,基于唯物史观提出全新的合作经济组织创新与发展的制度分析框架、分析范式,实现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的统一;同时,基于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发展演进的历史事实,对新制度经济学合作经济组织理论给予评述,指出其缺陷。③用上述创新理论解析西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内部治理、分配制度、经济绩效以及外部制度环境,合理评判西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现实的制度建构、进行中的制度变革(如新一代合作社内部治理的公司化倾向、生产经营的工厂化倾向等)和经济绩效,进而对其当前的实践和未来发展有比较准确的把握(重点是用创新的理论对新经济、技术条件下不断创新与发展演进的西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特征、产权安排、内部治理、分配制度、经济绩效、外部制度环境等的变革进行探讨与研究,对其创新和发展进行深入的制度剖析,把握其未来的发展方向,最后总结规律,获得启示)。
1.2.2 拟回答的重点问题
1.2.2.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产生、发展和变革
(1)农业生产的组织形式是如何演进发展的?发展变革的根本原因是什么?
(2)作为一类农业生产组织形式,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如何形成的?是偶然的弱者的联合,还是农业发展的必然?换句话说,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究竟是合作运动的产物,还是经济效率的产物?
(3)合作经济组织已有200多年的发展史,在其发展演进过程中,合作制的原则是如何形成的?各项原则之间有怎样的联系?合作经济组织质的规定性是什么?
1.2.2.2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制度分析
(1)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其建立的基础是什么?产权模式是如何演进的?在这种制度安排下,为什么社员入股金大体均等且股金总量常常不足?合作经济组织如何解决融资不足的问题?传统合作经济组织与衍化或变异的合作经济组织(如新一代合作社)的产权制度有何区别?为什么?其产权制度安排与资本主义企业或称投资者拥有的企业(IOF)有何区别?
(2)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定义模糊的惠顾者与投资者的财产权集合”,其被视为一种高成本的经济组织,传统合作经济组织的产权制度安排一定是没有效率的吗?新制度经济学的分析范式有哪些不足?
(3)传统合作经济组织通过资本报酬有限原则,强调合作制企业劳动者交易权与剩余索取权的一致,而新一代农业合作社却强调股权与剩余索取权的对等、匹配,如何解释传统合作经济组织产权制度安排的合理性(该类企业毕竟存在了100多年,是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载体),又如何解释新一代合作社产权制度的演变?
(4)现代西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如何进行内部治理的?有何特点?内部治理机制是什么?从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到新一代合作社,合作制企业内部治理发生了哪些转变?为什么?与IOF有何区别?
(5)集体理性是如何战胜个人理性的?西方新制度经济学(含公司治理理论)认为,一个经济组织必须清晰地界定其产权关系,否则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增加该组织运行的交易费用。例如,如果一个组织没有界定产权的公共财产部分,即公共财产产权没有细化到个人(村民),这就产生了一个“囚徒困境”博弈:每个村民均按个人效用最大化来安排其行为,即每个人最大限度地使用或占有公共财产,结果是全体村民选择了一个对全体成员效用最差的结果。因此这就产生了所谓的“公地的悲剧”,按照这一逻辑推理,私有化是最优制度安排。在这里,“清晰地界定产权”是正确的,但问题在于:这一逻辑推理已将结论暗含于假设前提之中,即把个人(村民)作为博弈对象(分析)的主体,这样产权的界定就顺理成章地细化到个人。“囚徒困境”博弈或“公地的悲剧”本质上反映的是集体理性与个人理性的矛盾冲突,对于合作经济组织来说,除个人入股部分外,很大一部分财产属于集体财产,这为机会主义提供了“可乘之机”,成功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如何战胜机会主义,使得集体理性战胜个人理性的?以色列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基布兹(Kibbutz)可以说是这方面成功的典范。新制度经济学运用博弈论方法严格地证明了,集体理性战胜个人理性最好的方法就是“以牙还牙”,但这是一种破坏性措施,而基布兹没有应用这一方法,同样取得了成功。成功的合作经济组织内部治理机制是如何培养合作精神,使得集体理性战胜个人理性?本研究将给予一个深刻的制度解说,进而说明在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中我们应坚持什么。
(6)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由多个独立的生产者(农场主)投资入股构建起来的共有、共管企业,其成员不可能全部参与合作社的所有生产经营决策,他们必须委托专业人士来代为管理(这一现象在新一代合作社中特别普遍),与IOF相比,合作经济组织的“委托—代理”问题有什么不同?
(7)现代西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分配制度有何特点?如何实现?从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到新一代合作社,合作经济组织的分配制度发生了哪些变化?为什么?与IOF有何不同?
(8)农业领域内的资本主义企业、传统合作经济组织和新一代合作社的绩效如何?
1.2.2.3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变化的相关问题
(1)当前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农业正由现代农业向后现代农业转变,在这种情形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会受到哪些因素的影响?它正在进行着哪些变革?在与IOF的竞争中,合作经济组织能否持续发展并拓展生存空间?
(2)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何扶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这种扶持是合理的吗?如果是,政府对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应当釆取什么手段,达到什么目标?对我国政府有何启示?
(3)当前西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什么出现了“公司化”倾向?“公司化”的本质是什么?变化的深层原因与机理是什么?“公司化”倾向演进的结果是什么?为什么?合作经济组织发行股票以及雇工制的出现是合作经济组织的“异化”吗?
(4)合作经济组织实现了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充分结合,生产者完全占有其剩余劳动,那么为什么合作经济组织没有成为人类最主要的生产经营组织形式?
(5)国外成功经验不能照搬,须精炼、升华至理论,总结经验并结合中国现实才能为我所用。如何将成功经验与新形势下中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系统地提出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加速中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具体建议是本研究需要重点回答的问题。